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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20-67543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4 21:35: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1、2、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

3、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4、5、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内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要求。

二、居室

1、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6m。2)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 m

2、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1.2 m。

3、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宜小于0.50 m。

34、储藏空间的净深不应小于0.55 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0.8 m,宽度不宜小于0.6 m高度不宜小于0.45 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0.25 m,每格净高不应小于0.35 m。

5、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

6、居室不宜布置地下室。

7、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三、辅助用房

1、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 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

2、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 m,设有淋浴设备

2或2个座便器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m。附设

2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

4、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15人。

5、宿舍建筑内的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 m。

26、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 m。

27、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100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0.3 m;101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为0.2 m。公

22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 m。

28、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设施,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洗衣机位。

11、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等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2格。

12、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

13、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

14、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

四、层高和净高

1.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8 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3.6 m。

2.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6 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3.4 m。3.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宜低于2.5 m。

五、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1.宿舍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2.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知屋顶。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3.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 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

4.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5.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

六、门窗和阳台

1.宿舍门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0.90m,当低于0.90m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宿舍居室外窗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4.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地面距本次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当低于2m时不应妨碍交通,并避免视线干扰。

5.宿舍的底层外窗、阳台,其他各层的窗台下沿距下面屋顶平台、答挑檐、公共走廊等地面低于2m的外窗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应满足逃生救援的要求。

6.居室的创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创应有遮挡视线的措施。

7.居室的门宜有安全防范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宜具有保温性能。

8.居室和辅助房间的门洞不应小于0.9m,阳台门洞宽度不应小于0.8m,居室内敷设卫生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40m,不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20m。

9.宿舍宜设阳台,阳台净深不应小于1.2m。各居室之间或及时与公共部分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室隔板。10.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11.低层、多次宿舍阳台栏杆不应低于1.1m。室内环境

一、自然通风和采光

1.宿舍内的居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公共活动室应直接自然通风和采光,走廊宜有自然通风和采光。

2.采用自然通风的居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居室地板面积的1/20.3.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4.宿舍的室内采光标准应符合采光系数最低值,其窗地比可按

规定取值。

女儿墙高度取决于是否上人,不上人高度应不小于800mm,上人高度应不小于1300mm。有混凝土压顶时,按楼板顶面算至压顶底面为准;无混凝土压顶时,按楼板顶面算至女儿墙顶面为准。

第二篇: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学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概论

宿舍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 基地)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

3)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2 总平面

1)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方便生活的服务配套设施,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

2)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3)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且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

5)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行道系统及宿舍出入口,应按照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6)宿舍区内应设有明显的标识系统。第三章 建筑设计 一、一般规定 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4 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中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要求。

二、居室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各类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1的规定。表1 居室的类型与人均使用面积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60m。2 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0m。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1.20m。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宜小于0.50m3;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可适当放大。储藏空间的净深不应小于0.55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0.80m,宽度不宜小于0.60m,高度不宜小于0.45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0.25m,每格净高不应小于0.35m。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6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7 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三、辅助用房 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2的规定。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m2,设有淋浴设备或2个坐(蹲)便器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0m2。附设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4 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15人。宿舍建筑内的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m2。6 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2。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100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0.30m2;101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为0.20m2。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8 宿舍建筑内设有公共厨房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公共厨房应有直接采光、通风的外窗和排油烟设施。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间,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电热开水器。宿舍建筑内宜设公共洗衣房,也可在盥洗室内设洗衣机位。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等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2个。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14 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

四、层高和净高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8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3.60m。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净高不应低于2.6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净高不应低于3.40m。3 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宜低于2.50m。

五、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宿舍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2 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七层及七层以上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屋顶。但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至屋顶。3 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小学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楼梯扶手应采用竖向栏杆,且杆件间净宽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20m。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梯。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

六、门窗和阳台 宿舍门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0.90m,当低于0.90m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 宿舍居室外窗不宜采用玻璃幕墙。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距本层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当低于2m时不应妨碍交通,并避免视线干扰。宿舍的底层外窗、阳台,其他各层的窗台下沿距下面屋顶平台、大挑檐、公共走廊等地面低于2m的外窗,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应满足逃生救援的要求。居室的窗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窗应有遮挡视线的措施。7 居室的门宜有安全防范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宜具有保温性能。居室和辅助房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90m,阳台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80m,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40m,不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10m。宿舍宜设阳台,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20m。各居室之间或居室与公共部分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室隔板。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低层、多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中高层、高层宿舍及寒冷、严寒地区宿舍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第四章 室内环境

一、自然通风和采光 宿舍内的居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公共活动室应直接自然通风和采光,走廊宜有自然通风和采光。采用自然通风的居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居室地板面积的1/20。3 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宿舍的室内采光标准应符合表4采光系数最低值,其窗地比可按表4的规定取值。

二、隔声 宿舍居室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分室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居室不应与电梯、设备机房紧邻布置;居室与公共楼梯间、公共盥洗室等有噪声的房间紧邻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其隔声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节能 宿舍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宿舍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施。严寒地区宿舍不应设置开敞的楼梯间和外廊,其入口应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寒冷地区的宿舍不宜设置开敞的楼梯间和外廊,其入口宜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4 寒冷地区居室的西向外窗应采取遮阳措施,东向外窗宜采取遮阳措施;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室的东西向外窗应采取遮阳措施。第五章 建筑设备

一、给水排水 宿舍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宿舍给水系统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当不能达到时,应设置系统增压给水设备。3 宿舍给水系统最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超过时应进行竖向分区。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设施。宿舍宜设置热水供应,热水宜采用集中制备。条件不许可时,也可采用分散制备或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盥洗室、浴室、厕所及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给水配件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及低噪声的产品。盥洗室、浴室、厕所、居室内附设卫生间、公共洗衣房、公共开水间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洗衣机排水应设置专用地漏。7 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用水,宜单独计量。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坑用水泵排出。污水集水坑应设置排气管,并应采用密闭型井盖。9 缺水城市和缺水地区的宿舍,应按当地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二、暖通和空调 采暖地区的宿舍宜采用集中采暖系统,采暖热媒应采用热水。条件不许可时,也可采用分散式采暖方式。集中采暖系统中,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设施,不应设置于居室内。以煤、燃油、燃气等为燃料,采用分散式采暖的宿舍应设烟囱,上下层或毗连居室不得共用单孔烟道。宿舍公共浴室、公共厨房、公共开水间、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竖井,并安装机械排气装置。卫生间的门宜在门下部设进风固定百叶,或门下留有进风缝隙。6 宿舍每居室宜安装有防护网且可变风向的吸顶式电风扇。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大于和等于25℃的地区,可设置空调设备或预留安装空调设备的条件。设置非集中空调设备的宿舍建筑,应对空调室外机的位置统一设计、安排。空调设备的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

三、电气 宿舍每居室用电负荷标准应按使用要求确定,并不宜小于1.5kW。宿舍公共部分和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居室用电应集中计量;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其居室用电宜按居室单独计量。电表箱宜设置在居室外。3 宿舍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宿舍电气系统应采取安全的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电源插座应与照明分路设计。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余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4 有洗浴设施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分室计量的居室应设置电源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4 宿舍每居室电源插座的数量应按使用要求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电源插座不宜集中在一面墙上设置。居室内如设置空调器、洗浴用电热水器、机械换排气装置等,应另设专用电源插座。宿舍应设置电话系统,宿舍的公用电话应每层设置。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应设电话插座。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宜设电话插座。宿舍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公共活动室应设电视插座。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应设电视插座。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宜设电视插座。7 宿舍宜设置计算机网络系统。每居室宜设计算机插座。8 宿舍公共场所及居室的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

第三篇:学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要点

学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概论

宿舍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基地)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

3)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总平面

1)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方便生活的服务

配套设施,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

2)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

3)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且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

5)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行道系统及宿舍出入口,应按照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6)宿舍区内应设有明显的标识系统。

第三章 建筑设计 一、一般规定 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中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要求。

二、居室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各类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居室的类型与人均使用面积 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60m。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0m。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1.20m。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宜小于0.50m3;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可适当

放大。储藏空间的净深不应小于0.55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0.80m,宽度不宜小于0.60m,高度不宜小于0.45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0.25m,每格净高不应小

于0.35m。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三、辅助用房 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2的规定。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m2,设有淋浴设备或2个坐(蹲)便器的附设

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0m2。附设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15人。宿舍建筑内的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m2。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2。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100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0.30m2;101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为0.20m2。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宿舍建筑内设有公共厨房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公共厨房应有直接采光、通风的外

窗和排油烟设施。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间,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电热开水

器。宿舍建筑内宜设公共洗衣房,也可在盥洗室内设洗衣机位。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

等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2个。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

四、层高和净高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8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3.60m。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净高不应低于2.6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净高不应低于

3.40m。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宜低于2.50m。

五、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宿舍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 50045的规定。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七层及七层以上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屋顶。但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至屋顶。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小学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楼梯扶手应采用竖向栏杆,且杆件间净宽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20m。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

梯。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

六、门窗和阳台 宿舍门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0.90m,当低于0.90m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宿舍居室外窗不宜采用玻璃幕墙。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距本层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当低于2m时不应妨碍交通,并避免视线干扰。宿舍的底层外窗、阳台,其他各层的窗台下沿距下面屋顶平台、大挑檐、公共走廊等地面低于2m的外窗,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应满足逃生救援的要求。居室的窗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窗应有遮挡视线的措施。居室的门宜有安全防范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宜具有保温性能。居室和辅助房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90m,阳台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80m,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40m,不设亮窗的门

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10m。宿舍宜设阳台,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20m。各居室之间或居室与公共部分之间毗连的阳台应

设分室隔板。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

水,阳台宜做防水。低层、多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中高层、高层宿舍及寒冷、严寒地区宿舍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

第四章 室内环境

一、自然通风和采光 宿舍内的居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公共活动室应直接自然通风和采光,走

廊宜有自然通风和采光。采用自然通风的居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居室地板面积的1/20。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宿舍的室内采光标准应符合表4采光系数最低值,其窗地比可按表4的规定取值。

二、隔声 宿舍居室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分室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

于或等于75dB。居室不应与电梯、设备机房紧邻布置;居室与公共楼梯间、公共盥洗室等有噪声的房间紧邻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其隔声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节能 宿舍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宿舍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

施。严寒地区宿舍不应设置开敞的楼梯间和外廊,其入口应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寒冷地区的宿舍不宜设置开敞的楼梯间和外廊,其入口宜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寒冷地区居室的西向外窗应采取遮阳措施,东向外窗宜采取遮阳措施;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

地区居室的东西向外窗应采取遮阳措施。

第五章 建筑设备

一、给水排水 宿舍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宿舍给水系统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当不能达到时,应设置系统增压给水设备。宿舍给水系统最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超过时应进行竖向分区。水压大于

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设施。宿舍宜设置热水供应,热水宜采用集中制备。条件不许可时,也可采用分散制备或预留安装

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盥洗室、浴室、厕所及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给水配件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及低噪

声的产品。盥洗室、浴室、厕所、居室内附设卫生间、公共洗衣房、公共开水间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洗衣机排水应设置专用地漏。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用水,宜单独计量。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坑用水泵排出。污水集水坑应设置排气管,并应采用密闭型井盖。缺水城市和缺水地区的宿舍,应按当地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二、暖通和空调 采暖地区的宿舍宜采用集中采暖系统,采暖热媒应采用热水。条件不许可时,也可采用分散

式采暖方式。集中采暖系统中,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设施,不应设置于居室内。以煤、燃油、燃气等为燃料,采用分散式采暖的宿舍应设烟囱,上下层或毗连居室不得共用

单孔烟道。宿舍公共浴室、公共厨房、公共开水间、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竖

井,并安装机械排气装置。卫生间的门宜在门下部设进风固定百叶,或门下留有进风缝隙。宿舍每居室宜安装有防护网且可变风向的吸顶式电风扇。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大于和等于25℃的地区,可设置空调设备或预留安装空调设备的条

件。设置非集中空调设备的宿舍建筑,应对空调室外机的位置统一设计、安排。空调设备的冷凝

水应有组织排放。

三、电气 宿舍每居室用电负荷标准应按使用要求确定,并不宜小于1.5kW。宿舍公共部分和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居室用电应集中计量;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其居室用电宜按居室单独计量。电表箱宜设置在居室外。宿舍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宿舍电气系统应采取安全的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电源插座应与照明分路设计。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余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

置; 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有洗浴设施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分室计量的居室应设置电源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宿舍每居室电源插座的数量应按使用要求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电源插座不宜集中在一面墙上设置。居室内如设置空调器、洗浴用电热水器、机械换排气装置等,应另设专用电源插

座。宿舍应设置电话系统,宿舍的公用电话应每层设置。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应设电话插座。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宜设电话插座。宿舍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公共活动室应设电视插座。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应设电视插座。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宜设电视插座。宿舍宜设置计算机网络系统。每居室宜设计算机插座。宿舍公共场所及居室的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

第四篇:图纸设计规范

桥梁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J D61-2005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D63-2007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B02-01-2008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设计规范》JTG/T F50-201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029、《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1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1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12、《碳素结构钢》GB700-200613、《公路桥梁伸缩缝》

1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1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16、《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17、《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18、《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1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

20、《铁路砼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2005年版)

21、《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22、《公路工程质量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23、《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DBJ22-016-95)

24、《预应力砼先简支后结构连续T形组合梁(L=30m)》

25、《20m整体式路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上部构造(先简支后结构连续)》

26、《30m整体式路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上部构造(先简支后结构连续)》

27、《整体式路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上部构造(先简支后结构连续)》

隧道:

1、《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TG D62-2004)

5、《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 D71-2004)

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

7、《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 B05-2004)

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

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

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3、《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第五篇:GCK设计规范

低压抽出式开关柜GCK设计规范

为了使设计人员更好地熟悉和了解GCK柜型的特点和性能,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将此柜型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以及在设计中的注意事项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使用。

一、主要结构性能

1、柜体骨架采用C型材,模数为25mm,通过锁紧自攻螺钉和高强度螺栓紧固组装而成。

2、柜体采用2mm冷轧钢板或进口敷铝锌板制作(门板及喷涂件不能采用敷铝锌板制作)。

3、柜体结构由柜架、门、封板、隔板、安装支架等零部件组成。

4、柜体类型分为:固定柜、抽屉柜、固定分隔柜及混装柜(固定单元和抽屉单元)。

5、柜体尺寸分为

1)固定柜:宽1000、800、600;深1000、800、600(非标);柜高2200。

2)抽屉柜:宽1000(可以非标制作侧出线)、800、600;深1000、800、600(非标);柜高2200。

3)说明:抽屉柜的柜深可做1000、800、600(制作600深的抽屉柜要考虑安装空间是否够用);600和800宽的抽屉柜的柜深首选1000,也可做800。

6、柜体结构分为四个功能单元:水平母线室、垂直母线室、功能单元室、电缆室。

7、功能单元隔离形式:部分隔离。

8、进出线形式:电缆/母线槽(桥),可柜顶、柜侧或柜底进出线。

9、表面处理:高压静电喷涂(可根据用户提供的颜色或色标制作)。

二、主要电气性能

1、电气参数:

a、额定绝缘电压:AC660V b、额定工作电压:主电路AC380V、AC660V;辅助电路AC220V、AC380V c、额定频率:50HZ、60HZ d、额定冲击耐受电压:8KV e、水平母线额定电流:630~3150A f、垂直母线额定电流:1500A g、水平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1S):30KA、50KA(热稳定)h、水平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65KA、105KA(动稳定)i、j、垂直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1S):30KA~、50KA(热稳定)垂直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65KA、105KA(动稳定)

k、外壳防护等级:IP30、IP40 l、过电压等级:IV m、污染等级:3 n、母线系统可采用三相四线、三相五线 o、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米

2、开关柜按照用途分为:进线柜、PC柜、MCC柜、电容柜、计量柜、母线转接柜(PC柜和MCC柜统称为馈电柜)。

3、水平母线规格:

630A采用TMY-3(50X5)

1250A采用TMY-3(80X8)

1600A采用TMY-3(100X8)

2000A采用TMY-3X2(60X10)

2500A采用TMY-3X2(80X10)

3150A 采用TMY-3X2(120X10)

4、垂直母线采用矩形铜母线(TMY-50X6/ TMY-60X6/ TMY-80X6/ TMY-100X6),置于塑料功能盒中。

5、水平母线与垂直母线之间的搭接采用螺栓连接。

6、抽屉按照模数可分为5种规格:1/2单元、1单元(200高)、1.5单元(非标300高)、2单元(400高)、3单元(600高)。

7、1单元抽屉模数尺寸:600X200X400(抽屉内部空间505X170X400),柜深800;或600X200X500(抽屉内部空间505X170X500),柜深1000;1/2单元抽屉模数尺寸:待定。

8、抽屉的额定电流(内装一只空开的情况):1/2单元抽屉最大做到100A;1单元抽屉最大做到225A(在开关外形尺寸允许的情况下可做到250A);1.5单元和2单元抽屉最大做到400A;3单元抽屉最大做到630A。

9、每台柜可配置18个1/2单元,或9个1单元;抽屉单元区域总高度1800mm。

10、抽屉抽出后的防护等级为IP20。

11、抽屉具有可靠的三位置:连接、试验、分离/移出,抽屉通过右侧的小连锁手柄和面板上的断路器操作手柄配合,实现三位置的机械连锁关系,特殊情况可通过小连锁手柄右侧的解锁孔解锁后打开面板检修。

12、抽屉的二次线采用专用的接插件连接,1/2单元有20个;1单元及以上有四种规格:10个/20个/24个/32个。

13、其他性能及参数可参照产品样本和技术文件。

三、设计注意事项

1、图纸上所选水平母线规格与GCK柜是否匹配?注意零母线是否有合适的母线夹。

2、必须明确系统的进出线方式:a)母线上进(侧进)电缆下出;b)母线下进电缆下出;c)电缆下进电缆下出;d)电缆上进电缆上出。

3、必须明确系统中所有开关柜的排列顺序和操作面方向,搞清楚是靠墙(靠墙的开关柜要考虑安装和检修)还是离墙安装?

4、设计时要保证系统图上的外形尺寸和平面布置图上的外形尺寸一致,并考虑各柜的安装空间是否够用?

5、系统中有母线桥(槽)的情况,要考虑母线桥(槽)的走向与系统进出线方式有无冲突,并考虑母线桥(槽)进出线位置有无困难?

6、在系统图上要注明母线桥(槽)的实际去向。

7、设计时要考虑面板和测控板布局合理,要保证相同容量的回路或其备用回路的互换性。

8、设计二次原理图时要保证系统图上的主方案和二次原理图中的主方案一致,并在有传动号的原理图中要注明“线号前加传动号,传动号见一次系统图”。

9、在材料清单中要特别注意元器件的型号、参数要符合样本和资料上的规范写法;查资料时首先考虑生产厂家的样本,尤其是参数(包括外形及安装尺寸)。

10、在提元器件清单时,必须保证其参数和性能要符合二次原理图的要求,如各种元件带的附件是否齐全、时间继电器的触点性质是否符合要求、辅助触点是否够用、控制电压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尤其是进口元件要特别留意。

11、GCK柜:标准的抽屉柜宽为800和600(后出线),水平母线放柜顶靠前(后中前布置),柜深可做到800、1000(非标可做600,但要考虑其余柜的安装空间),水平母线额定电流最大做到3150A;1000宽的抽屉柜可非标做侧出线,柜深可做到800、1000。

12、固定分隔柜及混装柜是标准GCK柜结构的一种演变,在柜宽允许的情况下水平母线可放柜顶也可放柜后,位置和电流大小同第“11”条。

13、在设计GCK柜时可参照低压部制定的设计规范,文件路径:DY——WXL设计规范*.*,有不明之处请咨询。

希望此规范的制定能给大家在工作上带来一定的帮助,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方面积累一些经验,尽快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力争将低压部的工作做得更完善一些!

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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