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自考分数要求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社会工作与管理: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7)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
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2)从2004年6月起(含2004年6月),必须在本校考试。(3)从2005年6月起(含2005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再与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
注:
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1.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申请毕业,毕业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2.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4.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二篇:法律自考自我鉴定
法律自考自我鉴定
时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法律自考自我鉴定。我的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习即将结束,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我认真的对待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敏锐的法律眼光和全面的法律思想,学会了运用法律价值观判断事物的是否曲直,同时,本人在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过去,现就两年的学习情况作如下评论: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按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本人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考考试,并在三年的时间里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自考自我鉴定《法律自考自我鉴定》。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能力培养方面。本人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2xx-xx年7月某天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外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提供现场咨询,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回到单位,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担当单位的烟草方面行政案件的办理员,同时在工作上,还及时解答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本人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四、存在的不足之处。因本人非正规全日制大学出身,仅仅靠自学通过法律专业大专学习,所以,我在法律的理论、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强化学习,不断进步。
五、奋斗目标。毕业后,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
第三篇:自考学士学位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社会工作与管理: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7)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
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2)从2004年6月起(含2004年6月),必须在本校考试。
(3)从2005年6月起(含2005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再与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
注:
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1.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申请毕业,毕业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2.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4.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四篇:法律本科自考总结
法律本科自考总结
2005年5月开始,我参加法律本科自学考试。经过三年的艰苦学习,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而且通过自考这个大熔炉学到了做人的真谛,也得到了许多人生感悟;可以说从思想上、实践上影响了我的人生历程。我深深地感到:没有自考的学习锻炼,没有自身的勤奋努力,就没有今后我所取得的任何成功。在参加自考期间,我在市公路站办公室从事法制宣传工作。2005年我抱着“学习提高,学以致用”的目的,毅然报考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专业,从此,自考学习生活成为了我人生路程的一段重要内容。我数年如一日,刻苦学习,始终把学习做为锻炼人生意志,丰富知识内容,促进勤奋工作的一个过程和力量。
我始终把学习做为自己的第一责任,努力做学习的表率,感染和带领其他同志。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所开专业课程,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和理论素养,努力从思想上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上提高自己的法治水平和施政能力。我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中,能够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从不为获一纸文凭而满足,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扎实,善于学用结合。学习中,不断开拓创新,能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把握学习重点,理清学习思路,孜孜以求知识的积累。
通过自学教育,使我受益匪浅,一是丰富了知识结构,实际工作能力增强了。二是养成了学习的习惯,始终把学习做为工作和生活的第一要务。自觉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把学习视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不断提高精神境界和从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几年来,我在工作上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政绩突出,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被高邮市总工会表彰为“知识型职工”,并先后多次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这主要归功于我参加了自学考试学习,它给了我知识、给了我能力、给了我自信,能够使我不断思考和学习,能够把所学知识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开创了工作新局面,紧跟时代步伐,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多的贡献。
总之,我经过自学考试学习锤炼了思想、学到了知识、提高了水平、锻炼了意志,我在人生的长河中还谈不上成功,只是一个小小的涟漪,但是,我深深地体会到:学习是走向成功的阶梯。
第五篇:法律自考自我鉴定评价
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我认真的对待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敏锐的法律眼光和全面的法律思想,学会了运用法律价值观判断事物的是否曲直,同时,本人在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按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本人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考考试,并在三年的时间里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能力培养方面。本人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2xx-xx年7月某天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外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提供现场咨询,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回到单位,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担当单位的烟草方面行政案件的办理员,同时在工作上,还及时解答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本人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