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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约服务指南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20-24811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9 23:40: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约服务指南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约服务指南

通过预约申办业务,您可免除现场排队等候之困扰,享优先办理之待遇。

一、预约服务对象

所有需要办理各类业务、年检的自然人、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预约服务内容

1.相关服务窗口:出入境、国土、住建、规划、房管、质监; 2.有关证件年检;

3.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

三、预约服务的预约方式

拨打114人工预约或到相关窗口现场预约。

四、预约服务咨询电话:相关服务窗口电话(出入境:86390575 国土局:86387625 住建:86393096 规划:86339099房管:86382274质监:86398365环保:86382805)

五、预约操作方法

(一)114人工预约

拨打114 ↓

告知114工作人员需要“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申办业务预约”

告知114工作人员需要预约的相关服务窗口

与114工作人员确认预约办理事项、预约时间、手机号码等信息

预约成功获取预约序号

按照手机短信提示持相关材料按时履约

(二)现场预约

到相关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办理预约即可。

(三)网上预约

登录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办理预约即可。

(四)特殊预约

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还可拨打服务窗口申请享受专人服务及绿色通道服务。

六、取消预约的方法

拨打114或到相关服务窗口现场取消。

七、温馨提醒

1.请确认准备好办理各种申办业务的相关材料,申报证件年检的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备齐书面材料再进行预约。

2.禁止随意预约后不履约或恶意预约。

3.预约期限根据预约数量按顺序排列。预约申请人可以选择预约办理日期,是否通过由系统审核并发手机短信通知。

4.预约成功后,一定要保证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履约。按手机短信提示时间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登记大厅服务台凭手机号码取单,到相应预约服务窗口确认后办理。

预约成功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履约的,应在预约办理时间之前取消预约。

预约成功后未按规定取消预约也未按时履约超过两次的,或者申请取消预约的次数超过三次的,预约申请人的注册号及申请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将被列入预约系统“黑名单”被锁定。

第二篇:湾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指南

湾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申报材料:①负责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②书面申请(应说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起点、地点、路线等)。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申请——核查——审批

二、项目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申报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它合法使用的证明;③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帐户;④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申请——核查——发证

三、项目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申报材料:①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③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办法;④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线路、经停地点。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申请——核查——发证

四、项目名称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申报材料:①书面申请;②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审批表;③燃放现场图;④燃放单位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⑤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保管员、押运员等作业证件;⑥所承接工程的实施设计方案;⑦燃放工程合同;⑧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申请——核查——审批。

五、项目名称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

申报材料:①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②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④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⑤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以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⑥烟花爆竹的生产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⑦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时间、行驶线路、经停地点。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申请——核查——发证。

六、项目名称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申报材料:①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②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需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④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场所的证明;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⑥个人举办大型活动的,应提交申请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

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申请——核查——发证。

七、项目名称

特种行业许可证(包括旅店业、印刷业、刊刻业、音像制品出租复制、桑拿按摩等)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③消防合格证明;④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无犯罪前科证明;⑤经营场所方位图、平面图、建筑结构图;⑥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⑦从业人员登记表;⑧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⑨其他材料。

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条例》、《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申请——核查——发证。

八、项目名称 公章刊刻

申报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等: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更新印章须上交旧印章;公章遗失补办,需提供登报声明作废)。

工作时限:即办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受理——办结。

九、项目名称

企业申请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申报材料: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②购货方与供货方之间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③购买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购买企业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⑥开户银行以及开户帐号;⑦单位开具的合法使用证明。

工作时限:即办

法律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十、项目名称

企业申请运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申报材料:①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②购货方与供货方之间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③申请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申请运输企业的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⑥开户银行以及开户帐号;⑦持购货方申请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备案证明原件。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十一、项目名称 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

申报材料:①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②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港澳亲属关系证明;⑤港澳亲属身份证复印件;⑥港澳亲属回乡证复印件。

工作时限:申、换、补领证件为12个工作日;签注为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上报

十二、项目名称 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

申报材料:①企业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②赴港澳商务人员备案表;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⑤国税税务登记复印件;⑥地税税务登记复印件;⑦上一纳税凭证复印件;⑧社保局出具的在职职工化名册原件及复印件;⑨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⑩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⑾备案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⑿责任书。工作时限:申、换、补领证件为12个工作日;签注为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上报

十三、项目名称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申报材料:①内地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②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④申请人入台许可证复印件;⑤台湾亲属关系证明;⑥台湾亲属身份证复印件;⑦台湾亲属台胞证复印件。

工作时限:申、换、补领证件为12个工作日;签注为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上报

十四、项目名称 身份证办理

申报材料:凭申办人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申、补领人员除外)和户口薄、身份证照片。

工作时限:6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收费依据及标准: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证(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事流程:当事人——核对信息交费——确认签名。

十五、项目名称 临时身份证办理 申报材料:派出所提供的《申领临时身份证报告表》。工作时限:即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元/证(发改价格[2003]2322号)。办事流程:当事人——公安窗口——发证。

十六、项目名称 更换户口薄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 工作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5元/本(赣价费字[2000]46号)。办事流程:受理——办结。

十七、项目名称 户口迁移证

申报材料:①准予迁入证明或入学通知书等;②户口簿。工作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6元/张(赣价费字[1992]201号)。办事流程:受理——办结。

第三篇: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服务指南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服 务 指 南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1、设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设书批准文件向项目所在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在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

3、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申请表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先取得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意见(包括项目建设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环保、人防、消防意见等)(4)信阳市统一坐标系现状地形图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标明用地界线

(5)房地产开发经营部门须提交开发企业资质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6)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7)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设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2、办理程序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其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等

(4)信阳市统一坐标系现状地形图一式两份

(5)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企业开发资质(6)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事业单位集资建住宅楼的,需提供市房改办批文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设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办理程序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批准的规划平面图(4)信阳市统一坐标系现状地形图(5)《土地证》复印件,(验原件)

(6)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事业单位集资建住宅楼的,需提供市房改办批文

5、收费标准

(1)单位建房或城市居民建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5%收取

(2)房地产开发的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的8%收取

(3)医院医疗用房、企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的4%收取

(4)教育系统用于教学的建设项目,免收市政设施配套费(5)公共事业(包括公厕、垃圾中转站、广场、停车场、公园等)免收市政设施配套费

6、收费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豫财综[2003]27号)

三、临时工程规划、临时用地规划许可

(一)临时用地规划许可

1、设定依据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2、办理程序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临时用房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3、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2)临时用地使用保证书

(3)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4)建设用地现状地形图(5)临时用地规划申请表(6)临时用地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

(7)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临时工程规划许可

1、设定依据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2、办理程序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临时用房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

3、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复印件及附图、附件(验原件)

(3)临时建设定位地形图

(4)临时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图两份(设计单位盖章)(5)建临时厂房、临时仓库等需要消防、环保部门意见(6)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收费标准

(1)单位建房或城市居民建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5%收取

(2)房地产开发的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的8%收取

(3)医院医疗用房、企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的4%收取

(4)教育系统用于教学的建设项目,免收市政设施配套费(5)公共事业(包括公厕、垃圾中转站、广场、停车场、公园等)免收市政设施配套费

6、收费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豫财综[2003]27号)

第四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农村低保政策问答

1、什么是农村低保制度?

农村低保制度就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求助的新型社会求助制度。通俗的说,就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的制度。

2、农村低保对象的范围有哪些?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3、申请农村低保待遇需要具务什么条件?

农村低保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如何界定的?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5、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概括起来就是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公式、资金发放六个步骤。

6、如何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提交申请书,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申请。对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人应当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薄、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善证明等相关材料。

7、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或者暂缓办理有关手续:(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2)经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新农合参合流程

1、参合人员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填制相关表格资料,收取参合费用。

3、录入信息并进行公示。

4、镇合管办进行审核,建立台账。

5、县合管办进行审核,发放新农合医疗本。新农合基本信息更改所需程序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证件到卫生局东二楼服务大厅办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制度

1、凡参加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就诊时必须持县合管办统一发放的《合作医疗证》。

2、持证可到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经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就诊时,先出示《合作医疗证》,在门诊挂号登记后去相关门诊就诊,接诊医生进行检查后,因病施治,用药开具处方,病历文书书写规范,不得随意涂改,所有医疗费用开具医药费收据。

4、根据病情确定病人是否住院,不得随意放宽入院指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5、在菏泽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按照规定随诊随报,出院即报。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一、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报废和注册登记手续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和购买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汽车下乡审查通过证明书;

(三)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人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购买人储蓄存折(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没有“一本通”的由乡镇财政所负责联系并为其开户);

(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二、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购买新车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汽车下乡审查通过证明书;

(三)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人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人储蓄存折(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没有“一本通”的由乡镇财政所负责联系并为其开户);

(六)《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办理事项:7——15个工作日,免费办理

粮食农资综合直补

申报资料:户口薄、身份证、直补卡

办理流程:丈量、登记、审核、公示、上报、资金发放(信用社)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二孩生育证审批程序

1、生育二孩的条件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社区的市以下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7)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

(8)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10)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1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12)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2、申请生育二孩的年龄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3、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2)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3)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4)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5)具有省《条例》规定的以上14种条件之一的证明。

4、二孩《生育证》的办理程序

(1)提交夫妻双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及时受理、审核;(3)县计生局对当事人的二孩生育条件进行审查,若申请人符合生育二孩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则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第五篇:长阳行政服务中心文书代理窗口服务指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文书代理窗口

服务指南

一、窗口简介

长阳行政服务中心文书代理窗口成立于2009年6月,是经长阳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宜昌九章行政文书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便民服务窗口。窗口面向招商企业及各界群众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创业咨询、文书服务及便民代办服务。

窗口以“规范高效,用心服务”为服务理念,积极践行县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办事、高效服务”核心价值观,积极配合长阳行政审批提速行为,为长阳发展贡献积极的力量。

二、服务内容

1、投资项目咨询及报告编写

可承担长阳县内外投资项目的工程前期咨询,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政府奖励或补助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贷款资料编制(均可出具相应资质)。

2、一般文书材料编写

各种办件所需申请文书、范本提供等。

3、投资项目审批代办

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便民代办服务,包括:各类企业注册、验资、工商年检、税务申报等企业相关服务;代办国土、城建、环保、发改、消防、卫生、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各部门审批手续。

4、企业电子商务及信息化服务

国际域名代理注册、网站建设及互联网技术咨询服务。

5、其它便民代办服务

代办遗失声明、公告信息;文印及资料整理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服务承诺

规范高效:窗口直接能办的业务,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复杂业务,现场沟通确定办理期限。

费用透明:国家或行业制定有收费依据的服务项目,按照或者低于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没有具体收费规定的,参照本地市场行情收费;为中心各窗口单位及经济困难的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文印服务。

四、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0717-5331136

监督电话:0717-5358268 ***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约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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