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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反刍兽疫防控125汇总[5篇模版]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20-30226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3 16:34: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汇总

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小反刍兽疫是我国一类动物疫病,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小反刍兽疫应急与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发生疫情或存在疫情发生风险时,各地兽医行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建立责任制,做好小反刍兽疫监测、调查、预防、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密切监视国际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小反刍兽疫疫情监 测工作。与周边国家接壤的省份要密切监视边境地区山羊、绵羊以及野羊等小反刍兽疫情动态。林业部门发现羚羊、黄羊等异常死亡,要立即通知兽医部门采样检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 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诊断,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五)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三、疫情确认

(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根据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初步判定为疑似疫情的,必须指派专人按规范采集病料,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最终确诊。

(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小反刍兽疫疫情。

四、疫情分级与响应 小反刍兽疫疫情分为两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疫情: 1.两个或多个省份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3个以上(含)地(市)发生疫情;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疫情的。确认I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二)在1个省2个以下(含)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Ⅱ级(重大)疫情。确认Ⅱ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省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五、应急处置

(一)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1.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家畜、畜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2.疫情溯源。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所有引入疫点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必要时,对原产地羊群或接触羊群(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3.疫情跟踪。对疫情发生前21天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输车辆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必要时,对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封锁、防止扩散。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1)疫点。相对独立的牧户或养殖场(户),以病死畜所 在的场(户)为疫点;放牧畜以病死畜放牧场为疫点;散养畜以病死畜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家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运载病畜的车、船、飞机等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死畜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2)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的区域划定为疫区。

(3)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时,应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存在情况,以及疫情溯源及跟踪调查结果,适当调整范围。

2.封锁。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的,由共同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发布封锁令。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疫点内的所有山羊和绵羊,并对所有病死羊、被扑杀羊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4)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进行消毒;(5)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4.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动物检疫消毒站和临时监督检查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

(2)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

(3)关闭羊、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停止活羊、牛展销活动;

(4)禁止运出反刍动物产品,运出动物产品时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5)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对羊舍、用具及场地消毒;

(6)必要时,对羊进行免疫。5.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活羊调入、调出,反刍动物产品调运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2)加强对羊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3)必要时,对羊群进行免疫,建立免疫隔离带。6.野生动物控制。加强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生易感动物分布状况调查和发病情况监测,并采取措施,避免野生羊、鹿等与人工饲养的羊群接触。当地兽医行政管理 部门与林业部门应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7.解除封锁。疫点内最后一只羊死亡或扑杀,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后至少21天,疫区、受威胁区经监测没有新发病例时,经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机构审验合格,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8.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9.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从疫区调入活羊及其产品;(2)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3)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发生风险,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做好消毒用品、封锁设施设备、疫苗、诊断试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二)资金保障

小反刍兽疫应急所需扑杀、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毒以及免疫等防控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羊及同群羊由国家给予适当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技术保障 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设立小反刍兽疫参考实验室,协同有关技术单位尽快研制和生产诊断试剂、疫苗等防疫物资,并对各地有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国家有关专业实验室和地方各级兽医诊断实验室逐步提高诊断监测技术能力。

(四)人员保障

1.国家和省级分别设立小反刍兽疫防控专家组,负责疫情现场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各地应组建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处置工作。

3.各地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机构应协调边防、林业、质检、工商、交通、公安、武警等成员单位依照本预案及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治工作。

第二篇:谢家集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总结

谢家集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总结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做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局属各乡镇开展小反刍兽疫排查和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排查。各乡镇站要精心部署,成立小反刍兽疫疫情排查小组,积极组织基层防疫人员对辖区内畜禽疫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疫情报告工作,重点对规模养殖场(小区)、活禽交易市场、活禽经营运输等环节进行疫情排查,发现异常死亡或出现可疑临床症状时,按程序及时上报。

二、加强紧急免疫。从市畜牧兽医局领取3万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紧急免疫羊2万只,同步佩戴了免疫标识。

三、加强消毒灭源。各乡镇站要进一步加强消毒灭源工作,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户)、活畜交易市场等畜禽密集区和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对入区往返贩运车辆严格消毒,同时督促农户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工具、圈舍和环境消毒工作。

四、加强检疫监督。要求各乡镇产地检疫报检点,对过往车辆严格查证验物和隔离检疫,切实做好活羊及其产品的运输检疫监督工作,严防外疫传入。

五、加强应急处置。我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强化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紧急情况时,依法依规,坚决果断处置,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同时加强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以备应急所需。

六、加大宣传培训。我局和各乡镇站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宣传培训小反刍兽疫的防控知识和技术,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对小反刍兽疫的鉴别诊断能力和小反刍兽疫危害性的认识,引导群众近期不要从新疆、山东等疫区调引活畜。

第三篇: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措施

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措施

2014年年初,全国小反刍兽疫病情形势严峻,农业部公布山西连续发生两起小反刍兽疫疫情,共扑杀羊1373只。我市面对外疫,我市迅速启动防控应急机制,积极组织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防止了外疫传入,确保了我市疫情形势稳定,保证了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采取的应对措施总结如下,供广大同仁参考。

一、迅速行动,积极应对

为了防止外疫传入,我市迅速行动,先后两次通知各镇、街道、集聚区开展疫情普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又先后两次专门组织召开了各镇、街道、集聚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畜牧专干、防疫大队长及畜牧局有关人员参加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对全国、我市疫情形势进行了通报,并对防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并组成四个督导组分包镇办进行督导。

二、启动防控应急机制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小反刍兽疫防控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小反刍兽疫疫情排查联络组、现场诊断专家组、疫情处置监督执法组、免疫技术指导组、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等六个防控工作组,做好各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对疑似疫情感染病畜及同群畜,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立即坚决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对每一起接报的疫情报告,都要及时派现场专家组成员到现场进行诊断、核实,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

三、严格限制动物移动

暂停活羊省境外调运,全面开展排查,加强消毒,彻底消除隐患。期间,亚桥和王屋两个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严格执行活羊不得跨省调运的要求,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同时,各镇、街道和集聚区下发通知,对辖区内的散养、放牧羊群实行圈养,定时消毒。

四、加强流行病学调查

各镇、街道、集聚区组织防疫人员按照三到两见一建,即“到村到场到户、见人见畜、建立排查档案记录”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养羊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一场一户一畜,临床排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对已排查出的从外省购进的五龙口镇的62只、克井镇的16只未发病羊群限制流动、出售,进行消毒、观察。期间,共计排查养羊场户1895个,羊存栏115046万只,没有发现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

五、强化检疫监管

严禁从省外购买羊只,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审批私自跨省购买羊只的,从重从严处罚。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买卖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做好紧急免疫工作

紧急调拨小反刍兽疫疫苗15万头份,组织各镇、街道和集聚区的防疫大队长召开小反刍兽疫免疫技术培训会,对免疫操作技术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市畜牧局组织6个免疫技术指导组分赴各镇、街道和集聚区,对防疫员免疫注射进行手把手现场技术指导,保证免疫操作规范,注射剂量准确,免疫质量确保,建立免疫隔离带。对免疫过程中剩余的疫苗和疫苗空瓶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期间免疫羊99652只。

七、加强应急准备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各镇、街道和集聚区都及时拨付5000到10000元不等的防疫工作经费,组织购买了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和注射器、生理盐水、针头等防疫用品。市应急办将物资储备库储备的消毒药品及时下拨至各镇办共计2吨,由包村防疫员免费向养羊场户进行发放,并指导养殖场户搞好消毒,全市已累计消毒29.895万平方米。

八、做好宣传培训

组织编写了羊病防控知识,印发成宣传资料2万份,免费向养殖场户、兽医发放,承留镇、五龙口镇、轵城镇、坡头镇、王屋镇等组织召开了养羊户集中培训,讲解防控知识,让群众听明白、想明白、做明白,让兽医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小反刍兽疫防控和疫情处置技术要领,落实防控措施。

九、强化督导检查

组织4个督导小组分包镇、街道和集聚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和集聚区切实将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发生或传播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篇:反刍兽疫灵

反刍兽疫灵

贵州奔驰药业厂家从1995年成立,是专门生产猪药、牛羊药、禽药的兽药生产厂家, 五证齐全,GSP通过企业,GMP认证企业,水针批号齐全,产品研发始终居于全国兽药市场 领军地位,在全国兽药企业综合排序中位居前50强;先后获“国家科技创新型企业”、“贵 州省优秀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诚信守法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 点高新技术企业”、等数十项荣誉。

反刍兽疫灵套盒说明书

【适 应 症】本品适用于反刍动物细菌性、病毒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临床症见:

1、温升高,烦躁不安,背毛无光,口鼻干燥,食欲减退。

2、流黏液脓性鼻漏,呼出恶臭气体;口腔黏膜充血,颊黏膜进行性广泛性损害导致多涎,口腔黏膜、下唇、下齿龈、腭、颊部及其乳头、舌头等处出现坏死性病灶。

3、带血水样腹泻,严重脱水,消瘦,随之体温下降。出现咳嗽、呼吸异常。

4、解剖可见皱胃出现有规则、有轮廓的糜烂,创面红色、出血。肠糜烂或出血、结肠直肠结合处常见特征性出血或斑马条纹。

【用法用量】两药配合后使用,肌内注射:每1kg体重,牛0.1~0.2ml;羊等0.2~0.4ml,每日一次,连用2~3日。

【贮藏】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装】10ml/支×10支/盒+10ml/支×10支/盒

现在很多客户都很在意羊瘟这个病,同时也很有疑问这个病的了能不能治好,在这我想告诉大家几句,伪羊瘟这个病次于羊瘟,家里羊场一旦得了这个病,记得及时隔离,清理粪便,伪羊瘟这个病虽然发病很厉害,但不是说完全的不能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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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奔驰动物药业—王芳芳

第五篇:怎么治疗小反刍兽疫最好?

怎么治疗小反刍兽疫最好?

怎么治疗小反刍兽疫最好?在肉羊的饲养管理中,始终要有充足、清洁的饮水供应,舍内要保持通风良好,地面干燥,铺有垫草,饲料不被污染。对羊圈、羊舍、料槽、水槽勤清扫、消毒;产羔的垫草、饲草、用具等要勤放在阳光下晾晒;对工作服、医疗器具要勤煮沸消毒。

羊小反刍兽疫为病毒性传染病,怎么治疗小反刍兽疫最好?当有病毒接触时,经呼吸道感染,可导致口、舌溃烂,呼吸紧张,并伴有高热、不食,大部分病羊有严重腹泻,呈喷射状水样拉稀(偶见有血块),后期出现肺炎,心包增厚积水,解剖可见肠胃粘膜受损并伴有出血点,如不及时治疗,死亡率可达100%。

小反刍兽疫临床症状自然发病仅见于山羊和绵羊。临床表现为发病急,高热达41℃以上,并可持续3~5天;病畜精神沉郁,食欲减退,鼻镜干燥。口鼻腔分泌物逐步变成黏液脓性,如果病畜不死,这种症状可持续14天。发热开始4天内,齿龈充血,口腔黏膜弥漫性溃疡和大量流涎,进而转变成坏死。在疾病后期,常出现血样腹泻。肺炎、咳嗽、胸部啰音以及腹式呼吸等。本病发病率可达100%,严重暴发期死亡率为100%,中等暴发致死率不超过50%。

根据临床症状可以初步诊断。尸体剖检,该病与牛瘟相似,糜烂性损伤从嘴延伸到瘤、网胃交接处。在大肠内,盲肠和结肠结合处出现特征性线状出血或斑马样条纹;淋巴结肿大;脾脏出现坏死病变和肺尖肺炎病变。

怎么治疗小反刍兽疫最好?小反刍兽疫的治疗方案:

刀豆素+小反刍血抗,先用生理盐水将一支刀豆素稀释后一支小反刍血抗混合注射,用于治疗200斤体重,预防可以用到400斤体重。一般注射2次即可,如果病情严重最多打3针。如有激发感染请您配合抗生素分点注射效果更好。--香港新亚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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