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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分局所需材料明细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20-111598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5 00:49: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办理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分局所需材料明细

办理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分局所需材料明细1、2、3、4、5、6、7、8、9、非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原件1份)开发区人事局介绍信;(原件1份)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原件1份)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复印件1份)

接收单位出具同意落户口证明;(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1份)户口卡或迁移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10、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

11、落户2人以上企业提供落户人员明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落户明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血型、身高、落户企业名称)。

★注:以上提供材料按照1-11类顺序排序,另外上报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

第二篇:非成都生源毕业生落户成都流程

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简称“中雇所”)

毕业生户口档案办理条件及程序

入户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所;(到我所就业,与我所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毕业后学校直接将其档案发往我处)

三、工作单位在成都。

办理流程:

一、签订《就业协议》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先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栏签字盖章,再由我所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签字盖章。将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一份交给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保管。

二、学生凭盖章后的协议书交回学校,等待学校派遣;

三、毕业后持学校报到材料到我所报到

备注:

办理档案者:直接凭报到证到我处报到并签署个人存档合同。第一年可暂缓缴纳(若未找到工作者档案也可存放于我处,凭失业证明,失业期间可免缴档案管理费。)

联系人:廖一倩、余晓 电话: 028-86725983 办公地址:锦江区走马街68号锦城大厦8楼(西南书城旁,春熙路南口)邮编:610016 单位名称: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入户须知

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 办理条件

(一)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

(2)非国有企业;

(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

(二)《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teniu.cc)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3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并逐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入户申请

提交《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3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将《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交至学校派遣。

(三)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入户。

(四)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teniu.cc)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五)报到接收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2.《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 6.《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

7.《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8.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六)办理入户

持入户相关材料到指定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户口关系托管市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须在办妥入户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还至市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五、特别提示

(一)网上注册时,户口迁往地址须详细填写(入户房产或入户市人才中心)。

(二)户口在原籍未迁往学校,需办理入户房产或入户市人才中心的毕业生,上述报到接收所需的第2项材料(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簿代替。(此项仅限应届毕业生办理使用)

(三)档案统一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由学校负责档案转递的专人送至市人才中心,严禁邮寄、快递、个人自带等其他方式转递。

(四)在校期间已婚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毕业生报到须知

二、办理对象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三、办理流程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材料准备

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登陆成都人才网下载填写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递交用人单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材料审查

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交至学校派遣。3.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报到。4.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5.办理报到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2.办理报到

根据系统指派,持以下材料到指定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特别提示

(一)档案统一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由学校负责档案转递的专人送至市人才中心,严禁邮寄、快递、个人自带等其他方式转递。

(二)在校期间已婚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落户

所需材料

(一)《关于申请办理应届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并委托办理人事代理的报告》和《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202_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或在四川省人才网www.teniu.cc下载)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学校发放)

办理对象

(一)申请落户成都的毕业生持已经由单位签章的上述所有材料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盖章

(二)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集体户、档案挂靠等人事代理程序

(三)投亲(指父母户口在成都或者本人在成都购有住房)入户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完全程人事代理手续后,到省人才中心领取入户的有关手续。

办理流程

第三篇:海淀区202_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程序

附件:

海淀区202_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

落户办理程序

第一步:网上填报毕业生落户电子数据

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http://jygl.bjbys.com),在“最新事项”项目栏依次点击“202_年毕业生落户报到”、“毕业生户籍信息录入”,选择毕业生,点击“操作”栏下的“录入户籍信息”,按提示和要求依次填写“原户籍所属行政区划”、“原户籍所属派出所”、“原户籍地址”、“婚姻状况”等项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如需对上述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可点击“毕业生户籍信息管理”中“修改”或“删除”,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报送毕业生落户纸质材料

单位完成毕业生档案转入手续和落户电子数据填报后,按要求收集下述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已完成毕业生报到(即毕业生档案转入)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交海淀区人才中心存档的单位,可到区人才服务中心203室先行借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

上述材料按顺序叠放并在左上角进行装订,由人事部门专 1 人送交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9号窗口。第三步:领取毕业生落户介绍信

单位报送毕业生落户纸质材料一周后,可登录“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依次点击“202_年毕业生落户报到”、“毕业生报户口结果查询”查询办理结果为“市局已打印落户介绍信”后,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每周一、三、五工作时间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毕业生落户材料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7号窗口。

在领取落户材料和落户介绍信时,应先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报到前,接收单位可通过海淀人才网站(www.teniu.cc)查询毕业生档案转寄情况。如档案已到,请记录档案编号(9-xxxx),并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和档案转入手续。

1、盖单位公章的《流动人员转入登记表》(海淀人才网站下载)一份;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一份(已加盖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和北京市人事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4、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已加盖北京市人事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复印件一份。

若毕业生档案自持的,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持毕业生档案和上述材料办理档案转入。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4至8号窗口、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上地东路29号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东面一层大厅)。

第四步:到海淀公安分局户籍处开具入户通知单 单位领取《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一周后,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海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最长不要超过40天。

办理地点:中关村科技园服务中心海淀公安分局人口户籍处(阜成路67号,空军总医院对面)。

第五步: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海淀公安分局户籍处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京外院校)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院校);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系第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信息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5、毕业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大头照片一张(背面标注毕业生姓名);

6、如需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的单位,请携带在海淀人才网上下载的《集体户口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2号窗口、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上地分中心(上地东路29号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东面一层大厅)。

说明:

1、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要求由单位人事部门专人持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介绍信进行办理。

2、所有复印件均采用A4型白纸复印。

3、特殊情况的办事程序

(1)对于生活基础变迁至北京、父母户籍在海淀区且尚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与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由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材料,集中办理户口介绍信(办理地点: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大厅19号窗口,联系电话:88498991);

(2)对于上学期间户口未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户口迁移证》,由其学校教务部门、学校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分别出具其户口未迁至学校的证明。单位持以上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其他落户材料,在办理第二步程序时一并提交19号窗口。

第四篇:非津生源毕业生留津进津手续办理

非津生源毕业生留津进津手续办理

202_年04月18日

今年天津市引进外地生不受进津指标限制的政策,特别照顾重点院校和急需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凡是符合“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留津、进津条件”,即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有接收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留津、进津就业。

天津市引进外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分为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进津就业和本市院校非天津生源留津就业两种情况。

本市院校非天津生源毕业生留津就业流程

(1)外地生源毕业生必须符合“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留津、进津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接受非津生源审批手续”。

(2)学生毕业离校前已与在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由学校向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上报就业方案,经该中心核实,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可留津就业。

(3)学生在毕业离校后才与在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先凭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开具报到证,再凭学校介绍信、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该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留津就业。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毕业生留津就业流程

(1)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毕业生进津必须符合“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留津、进津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接受非津生源审批手续”。

(2)就业: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毕业生要凭已经市教委、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并加盖公章的“202_年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就业报到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和落户编号手续。

(3)落户:根据今年的就业政策,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毕业生要凭市教委编号盖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和平区唐山道30号)开具登记户口通知书,再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间截止到202_年 6月30日前。

(4)报到与档案:毕业生办理好上述就业与落户手续后,持就业报到证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以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本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以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五篇: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户口办理流程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手续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申报下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下达进京指标;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网上填报信息并提交;

3、单位下载打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就业推荐表》(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引进报告、《北京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仅行政机关接收毕业生机关提供)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4、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网上信息;

5、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审批,返回可引进毕业生信息;

6、区人力社保局将非北京毕业生进京材料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7、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向毕业生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

8、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到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9、毕业生持接收函及三方协议回学校办理派遣、户籍和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

10、用人单位持毕业生派遣证到区人力社保局报到,开行政介绍信;

11、用人单位持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12、用人单位将毕业生户口卡、派遣证交区人力社保局开具入户介绍信;

13、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落户介绍信;

14、用人单位持市区两级落户介绍信、户口卡、接收函、劳动(聘用)合同到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5、用人单位将派遣证交区人力社保局归档。

—2—

办理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分局所需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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