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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办理指南 办理程序5篇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20-70220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9 03:36: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办理指南 办理程序

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办理指南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签署意见后到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

2.结婚证、男或女房产证。

3.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4.迁入地派出所审批意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户口簿工本费6元;户口《迁移证》、《准迁证》4元。

第二篇: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一份;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按揭手续);

3、夫(妻)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随迁的出具相关材料(如原户口本、出生证等);

4、房屋所在地物业公司开具已入住证明一份;

5、身份证(含随迁的)及复印件;

6、原户籍证明或攀枝花的户口簿。

二、持以上材料到需要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盖章并经所长签字。

三、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办证服务中心办理《准迁证》,这个准迁证包括两样:准予迁出证、准予迁入证。

办证服务中心在彩虹桥对面(河东)第一个十字路口侧,面道馆对面。

四、凭《准予迁出证》和原攀枝花户口簿到原户口管辖派出所,交费4元由其开出《常住户口迁移证明表》一张。

五、持《常住户口迁移证明表》和《准予迁入证》到迁入派出所办理新户口簿。

六、持新户口簿择日可照像办理新户口地身份证。大致如此,如有遗漏,尽请谅解。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

申请

XXX 派出所:

因工作需要在德阳市XXXXXX街XXXXXXXX小区购买住房一套,特申请将攀枝花市的户口迁往贵所。

希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XXXXXX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户口迁移办理程序(推荐)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第四篇:夫妻投靠入户办理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

许可事项名称

夫妻投靠入户办理办事指南

负责处室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受理机构

公安机关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理地点

派出所

联系方式

服务内容概述

夫妻投靠入户办理

政策法规依据

【甘价费(2008)243号】

事项申办条件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申报材料

申请人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2)《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事处理流程

申请人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服务办理时限

申请人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受理手续后,农转非的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其他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人口管理科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

备注

第五篇:户口迁移:办理“三投靠”户口办理须知

户口迁移:办理“三投靠”户口"办理须知:

一、夫妻投靠落户所需材料:

1、本地一方(简称申请方)的书面申请;

2、申请方的居民户口簿;

3、外地一方户籍证明;

4、《结婚证》;

5、外地一方是城镇居民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在本市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系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

6、外地一方为女性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申请人系集体户口的须出具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8、若本地一方户口的户主为其他人,户主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9、若随迁人员中有子女,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注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子女已成年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男大于22周岁,女大于20周岁的出具);随迁子女系16周岁以上是城镇居民的需出具子女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如在本市有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可不用出具失业证或失业证明;如为在校学生的,只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如为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

10、再婚后携带子女投靠再婚夫或妻的,应同时提供离婚证明。

11、本地一方为村民的须出具村委会接收证明;

申请参考格式

以下申请仅供参考。请尽量使用A4等大纸,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但签字必须本人手写

申 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口在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年X月X日与妻子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结婚,其户口在X省X市X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镇X村X号)。因结婚符合青岛市有关夫妻投靠政策特申请为其办理落户。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

X年X月X日

(户主写的申请)

申 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是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户主,我同意XXX将其妻(夫)XXX的户口落在我户口上。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

X年X月X日

二、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所需材料:

1、被投靠子女的书面申请;

2、被投靠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原籍无子女照顾证明【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或子女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印章的个人档案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开具证明,须注明共有几个子女,子女姓名】

6、父母有多个子女的,须出具其余子女的户籍证明;

7、父母退休证(父母系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

8、父母的《结婚证》

9、父或母丧偶的需出具配偶死亡证明;父母离婚的需出具离婚证明及现在婚姻状况证明;

10、若本市子女户口的户主为其他人,须出具户主同意其落户证明;

11、本市子女系村民的须出具村委会接收证明。

◆注意事项:

1、子女系集体户口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服刑人员、出国人员暂时不能办理父母投靠子女。

2、父母身边无子女系指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范围内无其他子女户口。

申请参考格式

以下申请仅供参考。请尽量使用A4等大纸,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但签字必须本人手写

申 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口在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我的父亲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我的母亲XXX(X年X月X日出生),其户口在X省X市X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镇X村X号),现二人年老需人照顾,身边无子女照顾,特申请办理父母投靠手续。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X年X月X日

(户主写的申请)

申 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是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户主,我同意XXX将其父母XXX的户口落在我户口上。

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

X年X月X日

三、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所需材料:

1、父母的书面申请;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3、父母的《结婚证》;

4、父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子女的户籍证明(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6、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7、如果子女已成年,需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男大于22周岁,女大于20周岁的出具);

8、子女系16周岁以上是城镇居民的需出具子女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如在本市有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可不用出具失业证或失业证明;如为在校学生的,只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如为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

9、若父母户口的户主为其他人,须出具户主同意其落户证明;

10、父母系集体户口的须出具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11、父母系村民的须出具村委会接收证明。

◆注意事项:

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服刑人员、出国人员暂时不能办理子女投靠父母。

申请参考格式

以下申请仅供参考。请尽量使用A4等大纸,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但签字必须本人手写

申 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户口在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我的儿子(女儿)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户口在X省X市X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镇X村X号),现因XXXXX原因,需将XXX的户口迁至我户口所在地X路X号X单元X户。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

X年X月X日

(户主写的申请)

申 请

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是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户主,我同意XXX将其父母XXX的户口落在我户口上。

申请人:XXX(需本人亲笔签字)

X年X月X日

四、所需申请材料(递交)上传说明

1、所需材料均需申请人用数码相机或扫描仪形成数码图像并逐一上传;

2、数码图像不大于2M,且拍摄或扫描的证件影像完整、清晰。

公安局http://221.215.38.210/gabmwai1/jwdt/DefaultNew.aspx?id=1012***679

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办理指南 办理程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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