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年新农合宣传单修定稿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单
一、参合筹资标准?
2012年我区筹资标准为290元/人.年(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40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50元/人.年)。
二、农民参加新农合可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有哪些?
(一)门诊统筹补偿标准:
1、一般门诊统筹补偿:
门诊统筹基金补偿原则上限于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用于一般门诊医药费用(含一般诊疗费用)补偿。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按门诊费用的100%报销。其控制额度为:单次门诊补偿封顶线为60元,门诊日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参合农民个人年门诊补助费用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可共享。区上按提取额累计达到当年门诊统筹资金总额的15%后剩余部分,根据各镇(街道)参合人数结合门诊量分期划拨到各镇,由各镇卫生院在《纳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泸纳府办函〔2011〕149号)文件指导下,制定实施细则,包干管理使用,超支由各镇卫生院承担。
2、大病门诊统筹:参合农民患21种大病统筹病种(风心病、肺心病、冠心病、高心病、心肌病、脑血管意外、肝硬化、慢性肝炎、慢性肾病、甲亢、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癫痫、结核病、艾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确需门诊治疗的,应具申请由区级医院或区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查确诊,经区合管中心审定建卡后,在区内具有大病统筹疾病门诊治疗报销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区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患者凭发票和处方等在符合报销范围内从统筹基金中按50%的比例报销,个人报销总额全年不超过4000元。
(二)住院统筹补偿标准
1、区内医院住院统筹补偿标准:定点的镇级医疗机构(含镇卫生院、上马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和自费医药费用后的85%;区级(含城区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费和自费医药费后的80%。
2、区外医院住院统筹补偿标准:统筹地以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费和自费医药费后的70%;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费和自费医药费后的60%;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费和自费医药费后的50%。
在泸州市范围内的所有县级、乡镇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均享受区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待遇。
3、生孩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后,先执行专项补助,剩余部分再由新农合基金按规定报销。住院自然分娩,给予300元补助;确定为异常分娩的,按住院规定报销。
4、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随参合母亲或父亲享受新农合各项报销政策。其住院补偿只包括住院、诊疗、药品、检查等基本医疗费用,不包括生活及预防保健类的其它费用。享受时间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当年集中筹资以后出生的,享受时间可从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下年度应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并缴纳个人缴费,方可继续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5、重大病重补偿:
(1)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重大疾病保障新农合报销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感染十八种重大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按其住院医疗费用的70%进行补偿报销(实施现场直报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补偿金额高于其住院医疗费用70%的,以现场实际补偿报销为准)。
(3)在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根据当年基金结余量的大小和上级相关政策再确定是否实施二次补偿标准。
6、报销封顶线: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为10万元(以出院时间为准)。
(三)住院报销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1、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
2、应当由第三方承担的;
3、因自杀、酗酒、吸毒、自残、斗殴造成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基本诊疗项目范围的。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篇:新农合报销宣传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所报销须知
广大村民朋友,为了您的新农合账户的安全,保障您的新农合权益不受侵害,请您在村卫生所看病报销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您的新农合本,在村卫生所看病一定要带上新农合本,报销时尽量留下您的电话号码,以便查询核对您的报销情况。
2、为防止他人套取你账户资金,请您在卫生所报销后及时在报销补偿存根上签名,并及时索要报销补偿收据仔细核对消费金额。
3、您在卫生所或医院就诊期间,如果医生叫您到外面的药店买药或着额外单独收取其他费用您可以拒绝,并可向镇卫生院举报。
4、为使您能够及时报销,请您尽量不要赊账,如因其他原因交款后不能及时报销,请您一定要索要发票,不要将农合本留在卫生所。
5、请您不要将农合本借给他人使用,因为借用您的账户报销不仅仅会花费您账户的钱,而且还是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处,参与报销的人员和卫生所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6、要理性选择医疗机构住院,不要盲目到大医院住院。一般常见病应该在就近的乡镇卫生院住院,严重点的病可以到正规的上级医院就诊,然后根据上级医师意见合理选择治疗方案和地点。不要轻信某些私人医院的医疗广告和某些私人医院搞的“免费体检”,很多是“陷阱”、骗局。
7、如果您怀疑您的账户被人套用,你可以定期查看卫生所的报销公示,鼓励参合农民在掌握线索和证据的情况下,及时举报套取新农合资金和违规收费行为。
第三篇:新农合
历史消费下的恶俗营销 来源: 时间:2011-08-11 【内容摘要 】黄山市黄山区谭家桥镇推出“鬼子进村”旅游项目,让游客扮作侵华日军,手握“三八大盖”押着“花姑娘”。网友贴图曝光此事,当地旅游办回应称初衷是“为了做‘红色旅游’,让年轻人了解这段历史”,游客表演的是“日军进村扫荡———掳走村姑———八路解救”的过程。
【观点评论】
人民网:扮鬼子抢“花姑娘”是在以耻为乐
并非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娱乐化,并非所有的历史娱乐化都无伤大雅。历史当然可以再现,再现的方式也可以多样化,但历史的再现是个严肃课题。即使是影视,其镜头运动、画面连贯、时空真实的再现,也必须缘于历史、道德及情感的需求,每一次排练和演出,必须伴随深刻的蕴涵,既需要动情投入,又不能少了冷静而理智。【详细】
人民网:游客扮鬼子抢“花姑娘”:历史消费下的恶俗营销
“鬼子进村”备受诟病,从民众的说法来看,至少存在几点“原罪”:它拿国耻取乐,将历史儿戏化,对侵略者罪恶的轻描淡写、烈士形象的蜻蜓点水,都扭曲了历史真相;抢“花姑娘”的情节太恶俗,伤了风化;太过喧嚣,削减了旅游文化的分量。【详细】
京华时报:抢花姑娘污辱的不仅是红色旅游
显然,这个无聊、丑陋的项目,污辱了“红色旅游”的名声,但它污辱的,又何止是“红色旅游”,还有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详细】
工人日报:“鬼子进村”的旅游项目在消解沉痛记忆
对中国人而言,日军侵华是一段沉痛的历史。把“鬼子进村”当成旅游项目,是将残酷当娱乐、以血泪为好玩,更是对历史的不尊重,长此以往,会消解人们对这段历史的沉痛记忆。【详细】
荆楚网:有种历史教育叫“鬼子抢花姑娘”
当“鬼子抢花姑娘”都成为一种历史教育,成为“红色旅游”的主打,历史的存在意义就不再是供人们反省自身、反思时代的悲剧、唤醒人类的良知,历史更像一出全民参与式的叫座“电影”,只要给钱就能成剧中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鬼子抢花姑娘”是一种历史教育,不如说这是对人性丑恶的一次展示,它将人类的罪恶之心赤裸裸地撕开展现在你我眼前。【详细】
新农合让孩子有望恢复听力 安徽医保政策微博受表扬
2012-3-16 22:30 | 发布者: 晨报社区--江淮晨报| 查看: 36 次 | 评论: 0
摘要: 安徽男孩小聪(化名)在北京做了耳蜗植入手术,20万元的手术费用政府给予补贴12万元。16日,以《牵手》、《中国式离婚》等作品为人熟知的著名作家王海鸰发了一条微博,后被博友们疯狂转发,仅一个小时转发量超过2000...王海鸰微博截图
安徽男孩小聪(化名)在北京做了耳蜗植入手术,20万元的手术费用政府给予补贴12万元。16日,以《牵手》、《中国式离婚》等作品为人熟知的著名作家王海鸰发了一条微博,后被博友们疯狂转发,仅一个小时转发量超过2000次,300多人给予热评。安徽,赞一个!微博达人们毫不吝惜自己的赞扬。
微博发布——
好政策让农村孩子也能做得起手术
16日9:26,著名作家王海鸰发布了一条微博:“一对安徽六安农村夫妻带一岁儿子来301医院做耳蜗植入术,全部下来要20万,说政府补贴12万,孩子每年投医保50元,当年投当年报。说现在政策好,去年底开始实施的。他们很高兴。我也为他们高兴。”
这条微博很快便传播开来,央视著名主播张泉灵评论:安徽不是一个富省,可是它做到了!这能真正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命运。其实,社会和不和谐,这就是在种因。
“安徽,赞一个!”,“向安徽学习”„„微博达人们毫不吝惜自己的赞扬。
事件调查——
如果在省内医院治疗还会更便宜
投保50元,20万元的耳蜗植入手术费用,小聪一家只需支付8万元。这个让小聪父母提到的好政策,就是覆盖安徽农村人口98%以上的新农合。
所谓新农合,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只需缴纳50元/年的费用,便可以参保;而对于政府来说,还需为每位参保人支付240元/年,中央、省级、县级三级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摊。
全省4000多万参保人员,每个人290元/年,共同筹建了安徽省的新农合基金,而小聪父母所说的12万元政府补贴正是从这个基金里拿出的。
“如果在安徽的医院动耳蜗植入手术,这个费用还会更便宜。”安徽省新农合办主任夏北海说。
“以省立医院、安医为例,参保农民进行耳蜗植入手术,我们给医院的治疗费用上限是17万元,按照70%的报销比例计算,报销金额为11.9万元。小聪的父母只需要承担5.1万元,而不是现在的8万元。”夏北海告诉记者。
政策解读——
65种大病加入新农合让安徽人看得起病
2010年,卫生部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畴。2011年7月,在兄弟省市“按兵不动”的时候,安徽省再次扩大了新农合保障范围,共有65种大病加入了新农合保障范畴,并对每一个病种的费用上限、报销比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这些大病的治疗费用是多少?万一治疗费用超出了上限,超出部分是否由病人承担?65种大病加入新农合的背后,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场利益的“博弈”。
“那段时间,每天都有谈判。”夏北海回忆说,“我们找到了各个医院,前期我们拿到这些医院在这些病种多个样本的治疗费用,取平均数设为了治疗费用的上限。我们拿出这些数据谈判的时候,他们(医院)都没有吱声。”
“超出上限的问题,我们也找到了办法。以耳蜗植入手术为例,如果费用达到了超出上限的18万元,那么超出的一万元,医院要拿大头也就是70%。”夏北海说,这一规定的出台更多的是为了保护病人的权益。
规定了治疗费用的上限,会不会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
“为什么会是这65种大病纳入新农合,也正是基于这点考虑。”夏北海说,“这些大病有这样一些特点,大部分是外科的,绝大部分费用都花在手术上,还有就是费用透明度比较高。”
“做这些,就是要让每一个安徽人都能看得起病,不至出现因病返贫的情况,当然我们也不会让医院贴钱,所有规定都是经过严格论证后定下的。”夏北海说,今后,更多病种的纳入将惠及皖人,“我们正在进行一些内科病种的调研,这个难度比较大,内科病人住院时间较长,用药因人而异。不过,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尝试。”
记者 徐韧松
安徽长丰:新农合、医保变一家
来源:安徽省卫生厅 日期:2010-11-22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这对近年成长起来的医疗保险“孪生兄弟”,因为管理机构不同一直各自行事、各有一套经办机构。这不仅加大了运作成本,而且还造成了重复参保等等弊端。
进入2010年,安徽省长丰县将分属两家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建立了“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不仅使原本泾渭分明的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在一个制度下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障,而且还朝着城乡统筹、人人享有均等医保待遇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一个屋檐下,医保两待遇
长丰县杨庙镇孔岗村村民李践一家人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因为母亲是城镇户口,一家人不得不参加两种医保。同村的很多家庭与他家一样。有一户人家祖孙三代六口人,老人参保的是新农合,因为是农村户口;儿子夫妻俩参保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因为属于城镇居民;两个孩子则两种保险都参加,是典型的“重复参保”。
截至2009年底,长丰县有636640人参加了新农合。在校学生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61385人参加了统筹医疗。一般城镇居民7170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但由于种种原因,两种保险在落实中遇到许多问题,如两种制度覆盖范围有交叉,导致了城乡居民重复参合参保现象严重。因为新农合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合,城镇居民医保则规定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医保。于是在校学生、少年儿童成为两种保险争夺的对象。
“以前感觉部门在拔河,我们被夹在当中,一会村里上门,一会学校要求,都是在拉保。”正带着父母在医院看病的村民马祥梅回忆2009年以前的情况,无奈地告诉记者。
2010年以前,一个家庭里的孩子在村里交了由村代收的新农合保费,还不得不在学校交由学校代收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虽然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交费标准向新农合“看齐”,但非从业城镇居民每年仍要交120元。对此,非从业城镇居民很不满:“补偿待遇大体差不多,为何我们要多交钱?”有些非从业城镇居民还偷偷违规参加新农合。
合并有基础,双方都有利
近年来,当地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职工对两种医疗保险合并的呼声越来越高。经过调查,有关部门认为两种保险具备合并的条件。一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方式都是一年一筹,都是筹资结束后开始享受保险待遇。二是农民和在校学生及18岁以下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相同,都是30元。虽然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高于新农合,但是人数不多,该县2009年这批人群只有7170人,只多缴费57.36万元,与6000多万元的新农合基金相比,数目较小,不足以影响基金安全。三是各级财政及县级配套资金标准相同。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待遇一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差距也不大。四是新农合已经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并已投入运行。居民医保由于参保人口少,分布不均,无法独立建立信息系统,并入新农合,可以省下大笔的信息建设费用。
经过精心设计,新成立的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做到了“七统一”:
●统一机构名称。该县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体划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更名为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学生医疗保险项目一并纳入。
●统一组织实施。合并后的合作医疗,由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统一交费标准。城镇一般居民和农民、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参合个人交费标准统一,即2010年为每人每年30元,并随着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统一交费时间。交费时间定于每年11月1日至30日,享受待遇为次年全年。
●统一补偿待遇。合并后的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执行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种类、补偿标准,包括门诊统筹补偿、住院分娩定额补偿、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等。同时,其还可以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而调整。
●统一办理合作医疗证。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证统一采用IC卡,进行身份识别以及使用管理。
●统一办理资金补偿一卡通,方便参合群众医疗费用随时获得补偿。
群众受益多,普遍被肯定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一间病房里,杨庙镇孔岗村村民李践正给做完白内障手术的老母亲买药。这是他母亲第二次做白内障手术,第一次是在去年春天。“虽然间隔只有一年,可今年和去年参保相比少缴了90元却多报了两三百元,而且出院时即可在医院办理医保报销。而去年报销时,腿都要跑断了。”李践将两年的经历进行了比较。
李践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9年这个家庭共缴费560元,而2010年“两险并轨”后,全家统一参加了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30元,这个家庭只需缴费180元,比2009年少支出380元。
支出的钱减少了,享受的待遇是否会遭遇“打折”?李践告诉记者:“补偿待遇与以往没有啥区别,而且缴费简单了,看病方便了,报销轻松了!”以前,李践一家根据不同“身份”分别参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医保缴费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李践一年要跑好几趟。如今在每年11月1日至30日他去办理一次,就给全家人办完了参保。
看病和报销也变得容易操作,病人拿着属于自己的一卡通和医疗IC卡去看病,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而以前参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村民无法在医院办理,必须拿着厚厚的一叠住院材料去社保部门办理。两项医保均参加的孩子的报销就更复杂了,须两头往返来回多次。
运行10个月,成效初显露
到10月底,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已经运行了10个月了。从10个月的运行情况看,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一是同一县的居民实现了人人平等的医疗保障制度,享受同等的补偿待遇,体现了城乡之间的制度公平性,城乡居民都很满意;二是人手一张一卡通和医疗IC卡,在县里任何一家医院和合肥市所有公立医院均可轻松刷卡、轻松看病、轻松报销,群众就医疗补偿极大的方便快捷;三是有效避免了部分人群,如农民工和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参合、重复筹资交费、重复申领报销等一系列人为的矛盾;四是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够胜任两个制度整合后的管理任务,大大节约了管理资源和行政成本;五是合作医疗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定期与不定期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及出院病人进行核对,大额意外伤害病人进行上门调查;六是由于原来城镇居民医保的工作经费划给新农合经办机构,使得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办公经费宽裕了。
“两制并轨,化解了社保系统和新农合系统的矛盾,并带来了一系列成效,不仅方便了群众,解决了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问题,而且还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财政配套资金。”据统计,由于不再出现重复参合参保问题,各级财政减少对重复参合参保5万人的配套资金600万元;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筹资和办理报销业务,所以减少了相应的行政成本。
一位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非常熟悉的基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实际上是应用大数法则原理,将风险进行分散。“如果参加保险的人数很少,那么抗风险能力就会很弱;将几个参险群体合并成一种医疗保险,受益的将是老百姓。”
第四篇:新农合
新
农
合 窗
口
办 事 指 南
嵩市镇便民服务中心编印
二0一0年十月
一、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份),相关证明
2、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镇新农合审核——县农医审批。
4、参合范围及参合标准
在我镇辖区内的农业人口,都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途新生婴儿可补交自缴款及政府补助后参加(必须在2个月内办理参合手续)。人每年只交30元(其中20元作为门诊家庭账户,10元进入大病统筹),政府每人每年补助120元,都进入大病统筹。
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
1、材料报销
医疗终结后凭《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医疗 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县外治疗的还要带《转诊审批表》,孕产妇住院分娩者报销时要带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报销期限为三个月,县外住院补偿每年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2月底前,逾期不予受理。
2、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报销标准及依据
报销起付线:镇级100元,县级300元,县外定点600元,县外非定点800元。报销比例:镇级80%,县级65%,县外定点医院(公立)45%,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35%,在县、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补偿比例比在同等级医疗机构使用西院医疗提高10%。每次报销都需要减除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住院医疗补助为5000元。对孕产妇住院分娩、献血实行补助,在县外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娩,平产补助200元;在资溪县人民医院分娩平产补助400元。手术产、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作为住院,按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助,最低补偿金额不低于200元,无偿献血400ml以上者,凭《无偿献血证》,献血者本人和直系家属下的每人每年30元自缴款可免交。
2010年门诊大病例(慢性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仍将恶性肿瘤,再生障碍贫血、精神病、脑卒中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糖尿病、肺结核。肝硬化、冠心病适中门诊大病例列入新农
合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围,门诊大病(慢性病)须经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认,补偿比例40%,封顶线2000元。县农医中心对患者门诊大病每人每年要进行一次确定,对已经治愈的患者取消补偿资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支持和报销的费用有,《江西省新农合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实施范围》(赣合医办[2005]22号)规定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属于基本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不按规定程序转诊的费用、自费药品和医学检查的费用、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费用。
4、办理依据
《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赣府法[2008]13号文。
5、县外定点医院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三医院;抚州市第五医院; 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南昌市洪都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解放军九四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六医院;南昌市第六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等。
第五篇:新农合材料
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运作,根据茂名市•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11号)以及国家、省、市医改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关于印发†化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化府办[2012]126号)。通知明确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8月2日,市政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职能移交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朝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确保职能移交的平稳过渡。8月3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保扩面征缴暨城乡医保一体化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市要加快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进程,切实做好2013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8月9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职能移交协调工作会议,决定新农合业务经办从9月1日起由市卫生局移交到市社保中心,并明确了移交期间各有关单位职责。8月13-16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从市人社局、财政局和市社保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调研组由市政府陆
朝光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柳同志带队,深入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镇农合办等单位进行调研,形成了•化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报告对我市新农合管理的现状,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切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的短期、中期、长期工作发展思路。这对指导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业务移交工作步骤、方法
(一)业务移交时间:2012年9月1日。
(二)业务办理地点: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
(三)业务经办流程。镇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经办流程暂按原新农合的经办流程不变。市级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经办则由市卫生局农合办转到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负责审核、审批。
(四)城乡医疗保险审批表格。从2012年9月1日起,所有城乡医疗保险业务全部使用新表格、新印鉴。原新农合的所有表格和原新农合印鉴(封存)停止使用,新表格式样可以在城乡医保邮箱下载,(邮箱帐号:cxyb111@163.com, 密码:cxyb222)。
三、下一阶段工作部署
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之后,工作总体思路
是:实现参保政策、报销政策、缴费标准、财政补助、待遇水平“六个统一”;基金管理实现经办机构、服务流程、政策体系、网络平台“四个统一”。建立“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有制度办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系。整合后的短期工作—稳定;中期工作—规范;长期工作—提升。
(一)稳定。一是建立稳定有效的服务机制。迅速设
立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设在市社保中心),并配备相关人员,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经办工作;设立镇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日常工作。目前,鉴于城乡居民医疗经办机构尚未建立和人员尚未配备,市卫生局原新农合经办人员、镇合管办经办人员还要继续负责新农合审核报销工作,直至过渡期完毕。市级社会保险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对镇级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制定和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实现经办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稳定目前政策、报销流程,根据•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2011年已经缴纳20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继续按•茂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茂府„2008‟91号)、•茂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茂府办„2010‟30号)及相关政策享受待遇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3年1月
1日起按•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暂行办法‣(茂府„2012‟46号)文件执行。三是稳定参保率。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参保个人缴费每人每年提高到50元。因此,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13宣传发动和参保金的征缴工作。四是清理积压应报未付款。及时兑付定点医院垫支的即时报销款,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
(二)规范。一是规范基金管理。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将是今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重点工作。一是规范市、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定点医院医疗行为,强化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把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准入关、住院关、用药关、报销关、住院身份确认关和公示关等“七关”,确保基金安全。继续落实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考评机制,对违反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坚决取消定点资格。二是规范报销程序。要规范零星报销程序,简化办事流程。三要拨足支出专户报销备用金。根据(茂府[2012]46号)文件规定,财政部门要预拨2个月的医疗保险备付金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支出户,确保及时报销。三是完善参保人员基础数据。首先各镇(区、街道)在2013宣传发动期间,根据本镇2012参保人员名册,按村(居)委会、自然村、户顺序进行排序、打印发至各村委会、自然村增减修改,形成2013城乡居民医保名册。其次是将2013城乡居民医保名册与公安局户籍名册对碰,将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人员资料返回辖区镇(区、街道)进行修改,直到基础数据准确为止,为全面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奠定基础。
(三)提升。一是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管理资源,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降低医疗成本,纠正滥检查、滥用药、滥收费和过度治疗等不正当医疗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严明村卫生站今年的门诊报销纪律,发现有发放其他物品或虚填报表套取基金的,除不付款外,还要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逐步过渡到将个人门诊报销额度实行IC卡管理,可累积,也可继承。二是提升管理手段。创造条件,实现城乡居民医疗经办机构与镇卫生院定点医疗机构接口联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探索长效筹资机制。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收缴方式,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准则,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确保患者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