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2_年我校继续在高考招生中预留少量计划,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的拔尖人才。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如下:
一、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学科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A类: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培养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学生。
B类: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仅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招生。
三、报名方式
学生须本人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推荐。
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报名过程中的资料审核,全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进入初审环节。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查实将上报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报名过程是对学生的第一步考核,要求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报名完成情况将和初审评价一起记入报名评价。
报名过程有如下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学生于202_年11月25日—12月20日登陆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料要完整、真实、准确,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类别。网上报名需要上传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A类”)或者填写中学推荐验证码(“B类”)。
2、个人书面材料:网上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在报名系统打印“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书面材料说明及表格”,按要求准备全部书面材料。按“A类”报名的由学生本人将书面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按“B类”报名的所有书面材料由所在中学汇总后,与《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一起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接受个人邮寄。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我校招生办公室在202_年12月24日已经查收,并在网上反馈。
按照“A类”条件报名的学生,应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的专业领域类别和与之相符的专业志愿(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报名,所提供证明材料形式多样,关键要有一定说服力,我校将根据证明材料所体现的水平和高中阶段学业情况择优选择部分学生进入初审。北京生源学生全部按“A类”进行填报。
我校将在12月1日前后向生源基地中学(查看生源基地中学名单)下达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及验证码,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首先应与中学联系申请推荐,取得中学推荐名额及验证码后选择“B类”进行网上报名。我校根据学生的高中阶段综合表现和学业情况确定进入初审人选。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专家评审组对进入初审的报名资料进行专业评审,初审评价优良的给予参加考试机会。学生可于202_年1月5日后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2、考试确认: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202_年1月10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未按时确认的学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考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正常复习。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
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学生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3、资格认定
我校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报名评价和面试评价确定自主选拔入围名单及认定专业,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确定为我校最终自主选拔认定学生名单,发放认定证书。
4、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获认定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必须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出现认定专业。对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出现认定专业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
获认定学生应该按照我校及当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将信息反馈我校。我校根据反馈信息,将拟录取名单报请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高考录取手续。
获认定学生达到我校在当地已公布的本科统招计划数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下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我校录取。其中:理科试验班类、通信工程、经济学类专业只招收专长特别突出的学生,且分数最多优惠到我校在当地统招录取线。
对于极少数初审、笔试、面试成绩突出者,特别是获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适当放宽分数优惠。理科试验班类、通信工程、自动化、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学等专业不在放宽分数优惠之列。
对于不需要任何分数优惠即可正常录取的获认定学生,可享受加5分选专业的政策。
五、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作为学校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3、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其他说明
艺术、体育特长生及艺术类招生将另行公布选拔办法,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由于初审通过的人数和最终获得认定资格的人数十分有限,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对往届生只接受特长极其突出者的报名,请往届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_年12月20日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2_年12月24日(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按“B类”报名学生的书面材料要由中学汇总后统一邮寄)。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报到考试时间:考试安排在202_年春节后,上午笔试下午面试,考试提前一天报到。具体时间请202_年1月5日后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
认定证书发放:我校预计在202_年4月下旬邮寄“认定证书”和“高考报考说明”。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_年11月
附:
1、自主选拔招生在线报名系统----11月25日-12月20日开放
2、自主招生报名流程说明
3、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
4、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5、202_年自主招生政策解读
6、学生须提供书面材料的说明(以下1)到5)选项为必须提供内容): 1)《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中学签字盖章的《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3)对应每个“报名依据”应该提供至少一份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的复印件等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加盖中学公章。具体说明请见附件3“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5)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的全年级原始成绩单(需要加盖中学公章);
6)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只招收数学、物理方面突出的学生,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建筑学专业需提供一份A3纸素描作品,否则报建筑学专业无效; 7)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应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请鉴别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对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不要额外提供与报名依据无关资料。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第二篇: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2_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省、地级重点中学的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I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或信息学学科竞赛省级赛区复赛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及以上者。
II类:我校认定的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应届生。
III类: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较强培养潜力并能提供相应材料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2_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江苏等实行选课的省区仅限选择物理的学生;文史类仅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陕西、新疆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类及文艺、体育特长生测试另行组织,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三、报名及推荐
学生须本人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推荐。202_年11月10日开始报名,12月5日结束网上报名,12月10日结束收集书面材料。报名过程是对学生的第一步考核,要求学生本人参与。我校成立由招生办公室和各地招生宣传联络组负责人组成的报名审核组负责报名过程中的资料审核,全部报名资料审核合格的学生才有资格进入初审环节。
1、网上报名:学生须首先登陆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料要完整准确,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类别,并列举“报名依据”和选择与之相符的专业志愿。
2、个人书面材料:网上报名审核合格的学生可以在报名系统打印“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书面材料说明及表格”,按要求准备全部书面材料,于202_年12月10日之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按照“I类”条件报名的学生,必须有符合相应项目级别的获奖,并根据兴趣选择其他报名依据和相关专业,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初审环节。
4、我校将在11月20日前向生源基地的中学(点击查看中学名单)下达自主招生推荐名额,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首先应与中学联系申请推荐,取得中学推荐名额后选择“II类”进行报名。中学将所推荐的学生信息填写《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于12月1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根据学生的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情况确定初审入围比例。
5、按照“III类”条件报名的学生,应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的专业领域类别报名,所提供证明材料形式多样,关键要有一定说服力,我校将根据证明材料所体现的水平和高中阶段成绩择优选择部分学生进入初审环节。
四、选拔及录取
1、初审环节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资料进行专业评审,确定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可于202_年12月20日后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12月23日18:00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未按时确认的学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考试。
2、考试考核
我校组织初审合格并按时报到的学生参加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学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正常复习。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有美术基础,面试中将安排美术加试。
3、资格认定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我校202_年自主招生拟认定学生名单及认定专业,拟认定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公示后,确定为我校最终自主招生认定学生名单。认定学生在录取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已公布的本科统招计划数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下2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但任何优惠均不得低于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仅限于认定专业。我校预计在202_年4月邮寄“认定证书”和“高考报考说明”。
4、报考录取
认定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认定学生应该按照我校及当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将信息反馈我校。我校根据反馈信息对照相应的分数优惠政策,将拟录取名单报请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高考录取手续。
我校规定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都是基于认定专业而言,因此原则上要求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认定专业,对于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出现认定专业的,视为学生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不再享受分数优惠。对于不需要任何分数优惠即可正常录取的认定学生,可享受加5分选专业的优惠。
对于少数笔试、面试成绩突出者,特别是获得重大成果、有突出才能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适当放宽分数优惠。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只招收数学、物理方面突出的学生且最多优惠到我校在当地统招录取线,通信工程、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学等十个专业也不在放宽分数优惠之列。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我校将详细核实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二年的推荐资格。
六、其他说明
由于初审合格的人数和最终能享受我校优惠政策的人数十分有限,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_年12月5日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2_年12月10日(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报到考试时间:202_年1月2日报到,1月3日考试(请202_年12月20日后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1月底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附:
1、生源基地中学下载:《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
2、自主选拔招生在线报名系统----11月10日-12月5日开放
3、自主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4、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流程说明
5、本科专业与所属领域类别对照表
6、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7、书面材料说明
1)学生应提供《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中学签字盖章的《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2)对应每个“报名依据”应该提供至少一份证明材料:
主要报名依据应该是I类、II类和III类之一,同时应该有一个次要报名依据 第II类对应主要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为《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由中学填写并邮寄至我校
高中阶段各类省级以上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的复印件等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证书加盖中学公章
证明材料在于充分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在某一领域的培养潜能及特长,形式可不拘一格,可以是获奖证书、个人作品展示材料、学生挖掘个人潜力所写的自荐信(A4纸3页以内)等,关键是要有说服力
3)与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的1寸照片3张
4)报考建筑学专业需提供一份A3纸素描作品,否则报建筑学专业无效
5)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应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6)请鉴别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对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不要额外提供与报名依据无关资料。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第三篇: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2_年我校继续在高考招生中预留少量计划,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2_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A类:中学推荐的符合我校某类学科培养要求,对该类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和实践能力,并能提供相应学科培养潜质证明材料的优秀学生。
B类:生源基地中学按分配名额公示后推荐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高、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前茅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同时能提供在我校某类学科专业具有较强培养潜质证明材料的“学科专长”学生优先。
C类: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体制改革,特别设置“C类”试点人才选拔模式改革,专项选拔在我校经济与管理类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经中学公示后推荐的综合素质很高,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75名)。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招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是考核的重要环节。
学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推荐并按要求由本人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
我校设立报名评审组负责报名过程中的资料审核,全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进入初审环节。
报名过程是对学生的第一步考核,也是启发学生进行自我分析、自我发现、自我总结的过程,要求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报名完成情况将记入“初审评价”。
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自主选拔资格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学生高考诚信档案。
2、报名过程有如下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学生须于202_年12月19日中午12:00前登陆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要完整、真实、准确,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专业类别和专业志愿。网上报名需要上传《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报告》(正文内容1500-3000字)。除“C类”报名学生外,来自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还需填写“中学推荐验证码”。
2)提交书面材料:网上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在报名系统打印“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书面材料说明及表格”,按要求准备全部书面材料。来自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所有书面材料交所在中学汇总后,与《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一起寄至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不接受个人邮寄;来自其他中学的由学生本人将书面材料寄至招生办公室。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招生办公室在202_年12月22日17:00前已经查收,逾期无法参加初审。
3、按条件要求完成报名。
报名时学生应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的专业类别和专业意向,《自主选拔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要与专业类别相对应,所附证明材料形式多样,关键要有一定说服力,我校将根据《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所体现的水平以及高中阶段学业情况择优选择部分学生进入初审。
我校将在12月6日前向生源基地中学通知对应各类报名条件的推荐名额及验证码,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首先应与中学联系申请推荐,取得中学推荐名额及验证码后进行网上报名。
“C类”报名学生须提供所在中学负责人推荐信和高中成绩单作为证明材料,要求高中阶段综合表现和学习成绩特别突出。
“A类”报名学生中,对于来自教育不发达的县级及以下农村地区中学,艰苦朴素、坚忍不拔、成绩优秀的农村户籍学生,可适当降低证明材料要求;对于往届考生,仅接受“学科专长”极其突出的学生报名,根据往届高考成绩择优进入初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专家评审组对进入初审的报名资料进行专业评审,“初审评价”为优良的给予参加考试机会。学生可于202_年1月10日前后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如果学生认为自己的才能是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无法完全展现的,可以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申请提前远程面试的附加初审,远程面试结果可以记入“初审评价”之中。
2、确认与缴费
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试,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按时确认和缴费的学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考试。
3、考试
202_年2月19日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没有考试大纲。
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我校的面试是基于学生报名材料的进一步考核,包括学生自我能力展示、专家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安排全部三种形式面试。面试结果记为“面试评价”。
通过我校初审学生只有参加我校的笔试和面试,方有机会取得我校认定。
4、资格认定
我校依据笔试成绩,参考“初审评价”和“面试评价”确定自主选拔拟认定名单,并确定录取优惠标准和专业优惠标准,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确定为我校最终自主选拔认定学生名单,发放“认定证书”。认定人数为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的200%以内。
认定分为三种情况,每种情况根据学生在笔试成绩、初审评价和面试评价排名情况确定不同的优惠标准:
I:对“B类”中提供“学科专长”材料的部分学生和“A类”报名学生,经考核认定在我校某学科专业确有“学科专长”的,将指定一到两个认定专业,录取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测算线下20分内录取的优惠标准。对于少数初审、笔试、面试特别突出者,针对部分认定专业可再放宽10分或者20分。
II:对取得认定的其他“B类”报名学生,可享受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测算线下10分内录取和加5分确定专业的优惠标准。对于少数初审、笔试、面试特别突出者,可享受20分的录取优惠标准。
III:对取得认定的“C类”报名学生,录取优惠和专业优惠标准为达到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测算线或者测算线下10分以内。
以上优惠标准均不得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理科试验班类、通信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类、法学和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将有专业最低优惠标准限定,具体认定专业、优惠标准等信息以认定证书为准。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获认定学生应该按照我校及当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将信息反馈我校。我校根据反馈信息,将拟录取名单报请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高考录取手续。
有认定专业学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统招提档线,将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享受加5分确定专业的优惠,具体专业范围以“认定证书”及“高考报考须知”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设立“招生奖学金”奖励录取的优秀学生,具体方案以《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为准。
五、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作为学校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责任属高校的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责任属中学的,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取消其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其他说明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类专业招生将另行公布选拔办法,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由于初审通过的人数和最终获得认定资格的人数十分有限,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_年12月19日中午12:00(生源基地学生因需要中学汇总,建议12月16日能完成报名)。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2_年12月22日17:00(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按“B类”报名学生的书面材料要由中学汇总后统一邮寄)。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网上确认缴费时间:初定202_年1月10日前后。
报到考试时间:202_年2月18日报到,可提前一周打印准考证,2月19日上午笔试,下午和晚上面试。具体安排请202_年1月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
认定证书发放:我校将在教育部网上公示后,预计在202_年4月中下旬邮寄“认定证书”和“高考报考须知”。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第四篇: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_〕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_〕18号)、《关于做好202_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_〕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_〕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_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2_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扎实的课内基础知识,勤于思考,高中阶段成绩优良;
3、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广泛涉猎课外知识,有探索精神;
4、积极参加课外实践、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5、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并掌握该专业相关的基础性知识,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质;
6、具有某一自主招生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高中阶段参加过的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仅限各专业指定竞赛)或与所填报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的主要成果材料(创新性成果、论文等,考生须深度参与,并至少是其中某部分的主要完成人)。
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202_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0人)以内。
我校共有12个专业(类、方向)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考核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经济管理试验班所在的经济管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17个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试点学院之一,招生计划将给予一定的倾斜。
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
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5《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审通过后须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包括学籍中学和高中阶段曾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作为考生的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可于202_年3月13日9:00后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2_年3月24日12: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
我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和各专业报名要求的基本标准。
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2_年3月28日12: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后再次报名,则该次报名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考生网审结果以“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2、邮寄书面材料
通过网审的考生须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证明材料需中学进行公示并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2_年4月5日12:00前(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网审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检查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表现、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和培养潜质等做出评价,记为“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其中“学业表现评价”占40%,“综合表现评价”占60%;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记为“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考生的“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和“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各占50%形成“初审评价”结果。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考生可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初审结果和考核通知,并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考试确认。初审结果发布时间为4月底,考试确认截止时间:202_年5月20日12:00。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2_年6月10日-11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主要成果性材料原件,以便我校查验。对以创新性成果、论文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的考生,将围绕该成果进行深度考核。考核重点是对照各专业报名要求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此部分记为“考核评价”。
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核包括综合潜质测试(占10%)、写作能力笔试(占30%)、快速学习能力笔试(占20%)和面试(占40%)。
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专业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物理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25%)、专业能力笔试(占25%)和面试(占50%)。
3、认定
根据初审和考核环节形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占25%,“考核评价”成绩占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各专业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认定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2_年招生专业目录有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
对取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标准分以下三类:
A: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和浙江考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
B:按照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
C: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
1)A类优惠仅适用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且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B类优惠适用于上海和浙江之外考生,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优惠分值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根据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三档优惠分值认定人数占本专业认定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中间档占40%左右,较高档不高于20%。各档最后一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即为该档的分数线。
3)C类优惠仅适用于上海和浙江考生,优惠标准采用当地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一定分值包括5分、10分、15分、2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5分、2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5分、10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
较高档的分数线将与B类优惠的中间档的分数线一致。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2_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及认定专业。
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决定是否录取考生。考生录取专业为认定专业,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区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以上。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2、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校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多个专家评审组采取 “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及时进行公示。
5、自主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六、其他说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取报名及考核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自理。因家庭经济原因来校参加考核存在困难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见考核通知。
咨询电话:010-51688441,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202_年自主招生简章附件:
1、各专业报名要求
2、申请报告书写规范
3、常见问题解答
4、自主招生专业简介
5、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下载地址(点击下载): http://zsw.bjtu.edu.cn/data/upload/ueditor/20170312/58c51f9ea5d2d.doc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_年3月
以上信息来源于“阳光高考”网
第五篇:四川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具有创新潜质且品学兼优、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确认盖章。网上报名时间202_年12月15日00:00至202_年12月28日24:00。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于左侧装订并不得另加封面):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个人自荐报告(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3、邮寄材料:申请资料于202_年12月3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邮编:610065),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结合我校学科特点,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考核测试:
(1)笔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笔试科目: 文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理科: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笔试时间: 202_年3月2日
笔试地点: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在四川大学举行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全面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测试结果,考核测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结果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并服从专业调配。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2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加10分。
2、考核测试结果“合格”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1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加5分。部分省份实行新课改(如江苏省等),高考总分非750分。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
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不包括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考生于该批次填报上述专业无效;考生电子档案一旦于该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满足上述录取原则,则考生无法参加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五、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202_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候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六、信息核对及成绩反馈
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结束后,须于202_年7月1日前登陆“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并将高考志愿及高考成绩进行反馈。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附则
1、考核测试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四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2_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我校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5、所有相关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6、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 86081605 85405563
传真:028-85408370
邮箱:nic8401@scu.edu.cn
网址:(公众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