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撤销交通违法行为的申请
关于撤销交通违法行为的申请
卓尼县公安局:
我叫陈拉毛,临潭县羊永镇拉布村人,系甘P75882的白色起亚轿车车主。202_年5月20日,我自临潭前往合作市时,有一起超速违章,本人认为违法事实存在问题,按照公安部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申请撤销,理由如下。
交警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为,202_年5月20日17时29分,在徐合线376公里50米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小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罚款200元。
一是记录不符。违法事实照片上记录的违法地点为S306线386km处,限速60km,行驶速度81km,照片的背景所记录的是一座桥,认定的事实和违法照片地点不符。二是违法地点前后矛盾。我们前往认定的违法地点376公里50米处,此处为红山口朝合作方向下山的位置,所设置的标志牌为取消限速40;而后又前往照片记录的违法地点386km处,此处周边均没有公路桥;又对照片上记录的地点在周边进行了寻找,无法判断准确地点。
根据公安部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交警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认定的违法地点不能如实反映,为此,申请撤销此次违章。
申请人:
202_
年7月31 日
交警部门上网的违法地点徐合线376公里50米处
(朝合作方向)
交警部门上网的违法地点徐合线376公里50米处
(朝临潭方向)
交警部门上网的照片(1)
交警部门上网的照片(2)
徐合线386公里处(朝合作方向)
徐合线386公里处(朝临潭方向)
交警部门上网的违法事实
第二篇:关于申请核销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
关于申请核销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
尊敬的XXX交通支队执法站警官:
您们好!
2月25日,我接收到北京交管局短信通知:202_年XX月X日小型汽车京JN3XXX在丰台区三环路辅路木樨园桥下西向东存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如下为在交管局网站上查询到的违法行为详细信息:
现对本次违法行为进行解释说明:
本人(姓名:XXX,驾驶证号:***010)于202_年XX月X日早9点30分左右驾驶车号为京JN3XXX的北京现代牌小轿车,在木樨园桥三环辅路自西向东行驶时,突然发现车辆油门异常,需要紧急停车进行检查。由于该路段无紧急停车带,考虑到该路段为南三环重点路段,为尽量避免对公交车、其他机动车、行人的影响,最终选择将车减速驶过木樨园桥下的公交站、停靠在道路右侧的自行车车道进行检查。期间,开启双闪示警灯警示后方车辆和行人注意。经过几分钟的检查后,发现并无异常后,驶离该路段。
事发当时,南三环木樨园桥路段双向路段车辆行驶畅通,无任何车辆行驶缓慢和拥堵现象,我没有理由冒着违法的风险占用自行车道以获取较快的通行便利。另外,本人为8年驾龄的老司机,8年间从未有过交通违章、违法记录。
特别恳请执法站警官考虑以上特殊情况,核销本次违法行为记录。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日
期:
第三篇: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邓国年 陈蒙)7月1日起,石泉海事处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水上安全大检查,对水上违法行为、旅游船艇、“三无”船舶、涉砂船舶、客渡船舶等五大“监管重点”实施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船舶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船舶运输企业将进行重点检查,对“三无”船舶、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非法营运、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活动期间,该处由安全牵头、运输、船检配合组成检查组,联合水利、公安部门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运砂船超载等违法行为。此外,海事部门还将配合政府进一步强化客渡船和旅游船艇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旅游船、小游艇、竹筏登水上运输工具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严厉查处旅游船艇不满足开航条件开航、超核定航线、夜航等违法行为,严禁游艇高速航行对小型船舶等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危险行为。
石泉县春潮广场石泉县地方海事处***725200
第四篇:撤销授权委托书申请
终止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人民法院:
在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自即日起,解除本人与__________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对___________律师的授权。
委托人:
时间:202_年9月28日
第五篇:案件撤销材料申请[范文模版]
不做鉴定申请材料
金河镇派出所:
我天平营村贺福小于202_年1月17日下午21点左右,向贵所110报警称与本村杨贵林发生打架事件,造成我右眼受伤。
贺福小现向贵所申请不做鉴定,现已双方调解处理,今后发生任何事情与金河镇派出所无任何关系。
望贵所予以批准。
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