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沿街商铺物业费收取通知
关于沿街商铺物业费收取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商户:
您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缴纳物业费工作已经开始,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商户的义务,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如您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将会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社区将于2016年5月1日开始收取沿街商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暂定0.9元/平方,望广大商户周知。
若有不明,请到物业大厅咨询,社区物业将随时接受商户的监督,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品质,竭诚为商户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xx社区xx物业
第二篇:物业费收取通知
尊敬的和润广场各位商户:
和润商业购物广场已交付投入运行三年年多时间,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物业工作的支持、配合与理解。
物业管理处收缴2015年全年物业费的工作正在展开,物业费是小区维护正常秩序、环境卫生、公共配套设施维护服务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 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服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商户的利益。因此,请还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尽快 到物业办公室缴纳。
敬请广大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处全体员工将竭尽所诚为您服务,接受您的监督和建议,持续改进物业服务工作,努力将文博苑建成一个和谐、美丽的家园。
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和润商业购物广场物业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第三篇:关于收取物业费情况说明的通知
关于落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区
创建活动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小区物业:
物业管理公司正在配合海淀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试点物业管理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工作,目前已进入了第二阶段,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是物业管理公司2014年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公司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物业管理窗口行业规范服务要求。特提出4点建议:
1、参加迎检的小区工作服、工牌要符合文件的规范要求。
2、严格遵守展板上公示的收费管理项目和标准。对部分小区物业不具备公示收费项目的(例如:尚无保安、尚无绿化等费用支出的小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进行收取,原则上暂按原标准进行收费。
3、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如在创建活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工作组进行汇报。
4、在迎检工作中,要明确责任分工,固定专人负责,按步骤保证工作进度,同时认真落实工作内容,严谨、细致地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篇:物业费收取预案
物业费催缴方案
针对目前小区存在普遍质量问题,且面临物业费收取的准备阶段,为进一步促进物业费用的收缴,不错过任何欠费业主到物业前台办理业务的机会,发挥各部门服务流程联动机制,本着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认真负责、杜绝推诿的工作原则,为实现掌握实情、坚持原则、应收尽收,缓和矛盾、规范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物业客服部负责及时更新和核对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发放到各个部门;
二、所有部门应根据《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对所有办理业务和咨询的业主和使用人进行费用查询,发现未缴费用应立即进行告知,并协助客服部门进行费用收取;
三、物业负责整理和向各部门提供欠费重点户的业主姓名和详细住址;
四、欠费重点户是指:电话联系不上、不接听电话、入户走访无人、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物业费。
五、当欠费重点户的业主或使用人来物业前台办理业务时,应采取如下服务流程:
客服前台应告知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用,并询问有关情况后进行催收,沟通中涉及相关部门须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到场,共同进行研究解决。如经解释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客
服部需上门收缴,并下发《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直至业主全额交纳费用为止:
六、凡有下列情况:施工单位前期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欠费业主,属于一般欠费户;相关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涉及本部门的一般欠费户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跟踪,协调各方尽快处理和解决,并及时与业主和工程部对工作进展进行沟通,尽可能的完成收费前的整改便于下一步的催费;
七、对整改完仍不交费的业主,必要时下发《物业费催缴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交费的,采取不记名公示警示业主。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在公示期过后仍然未来交费的业主,催费组长要上门催缴。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组长上报经理处理、解决。
馨安物业
第五篇:物业费收取预案
物业费催缴方案
针对目前项目存在普遍质量问题,且面临物业费收取的准备阶段,为进一步促进物业费用的收缴,不错过任何欠费业主到物业前台或项目公司办房产证等办理业务的机会,发挥各部门服务流程联动机制,本着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认真负责、杜绝推诿的工作原则,为实现掌握实情、坚持原则、应收尽收,缓和矛盾、规范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物业客服部负责及时更新和核对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发放到各个部门;
二、所有业务部门应根据《物业服务费收费明细》对所有办理业务和咨询的业主和使用人进行费用查询,发现未缴费用应立即进行告知,并协助物业部门进行费用收取;
三、物业负责整理和向各部门提供欠费重点户的业主姓名和详细住址;
四、欠费重点户是指:电话联系不上、不接听电话、入户走访无人、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物业费、买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欠费业主;
五、当欠费重点户的业主或使用人来物业前台办理业务时,应采取如下服务流程:
业务部门应告知业主应缴纳物业费用最好能预收半年以方便业主为由,并及时通知物业部相关人员,物业人员到场后询问有关情况后进行催收,沟通中涉及相关部门须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通知部门负
责人到场,共同进行研究解决。如经解释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各部门将有权不予办理如下业务,直至业主全额交纳费用为止: 1. 开具任何证明文件(如办电卡、有线电视等); 2. 办理装修手续; 3. 办理停车手续;4. 补办和修复门禁卡等服务;
六、凡有下列情况:开发商前期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欠费业主,属于一般欠费户;相关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涉及本部门的一般欠费户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跟踪,协调各方尽快处理和解决,并及时与业主和物业部门对工作进展进行沟通,尽可能的完成收费前的整改便于下一步的催费;
七、对整改完的业主仍不交的业主,必要时发律师函。在发放律师函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交费的,采取不记名公示警示业主。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在公示期过后仍然未来交费的业主,项目经理将具有代表性的欠费大户上报局总部律师,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部分欠费业主进行法律诉讼。
八、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项目经理上报局领导处理、解决。
中建瀛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