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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五篇范例)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20-21108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6 18:33: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 2、办理单位: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B514

4、承诺事项: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出具审查材料签收凭据后7个工作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5、联系电话:86917534 6、投诉电话:86638846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7、•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9、•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八条;

10、•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第九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1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6‟第18号第五十七条;

1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

1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08‟27号。

三、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竣工后,向市建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建委牵头,按项目分类并联市规划、环保、消防、人防、气象、卫生、水务、安监、林业园林、国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承办。

第一步:申请单位可在成都市建委网站http://www.teniu.cc下载)

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消防专项论证、会审纪要

3、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均应由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室内装修工程隐蔽工程记录)

6、所有消防设备和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装修选用产品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

7、市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钢结构防火保护的检测报告(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责任人签名、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9、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10、竣工图纸的电子文档2份

11、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厂家合格证

12、施工、工程监理、检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必查工程申请消防竣工验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属于抽查范围的工程,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后抽中的工程提供以上资料(合格后在消防网站www.teniu.cc打印合格证明交市建委窗口;未被抽中的工程提供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交市建委窗口)

(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件)

(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因随部门要求可能随时变动,以下收件供参考,实际以人防窗口现行标准为准;具体可详询人防窗口;电话028-86917540)

1、市人防办审核通过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并联审查意见书‣和人防工程施工图一份(建筑、结构、水、通风、电)

2、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一份;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份;

4、经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盖章的房屋竣工面积测量报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市人防办出具的“异地建设费核定单”和缴费凭证(收据联);2010年后缴费的须提交人防出具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人防工程建在建设项目其他标段的须出具载明此内容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总平图及情况说明(查原件收复印件)

(七)涉水工程竣工验收

1、•成都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登记表‣(原件)1份(表格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成都市水务局官方网站下载,2011年3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项目必须提交)

2、项目排水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原件)1份(化工、印染、医疗等特殊排水户须加附水质检测机构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排水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应包含以下内容:①雨污水管道布置、规格及排水走向;②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的位置、规格;③雨污水检查井位置、规格;④雨污水与市政管网接管位置。

(八)建筑项目卫生竣工验收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批件(水箱、水泵、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电子文档(光盘)

(九)建筑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3、情况说明原件1份

(如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只需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模版样式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

(十)市林业园林竣工验收

1、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

2、绿化竣工总平面图(即注有绿地面积表的房屋竣工规划测绘面积图)(原件)

(十一)建筑项目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1、建筑及强、弱电竣工图各一份电子文档附光盘

2、选址批复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情况说明原件1份

(如不涉及国家安全只需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模版样式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

注:除危险化学品项目外,以上各部门均需交•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一份(表格样式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共一式十份,首页或末页加盖公章,内容均按施工许可证填写,封面“项目编号”不填。)

除标注收“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查验施工许可证原件;电子文档刻成光盘。所有部门资料请于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齐(包括人防和消防)。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eniu.cc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网址:http://www.teniu.cc

第二篇: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推荐)

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创建日期:2010-4-7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处

(一)市建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应以质监站监督检查之日为准)

3、《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

(八宝街市建委八楼公建处)

(二)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建筑工程规划测绘成果报告书

3、房产测绘技术报告(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三)建筑工程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原件、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生产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的提供),无上述污染源的项目提供市环保局出具的《现场验收记录》

(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表格在下载)

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消防专项论证、会审纪要

3、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

(均应由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室内装修工程隐蔽工程记录)

6、所有消防设备和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装修选用产品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

7、市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钢结构防火保护的检测报告(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责任人签名、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9、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10、竣工图纸的电子文档2份

11、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厂家合格证

12、施工、工程监理、检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必查工程申请消防竣工验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属于抽查范围的工程,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后抽中的工程提供以上资料(合格后在消防网站打印合格证明交市建委窗口;未被抽中的工程提供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交市建委窗口)

(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1、市人防办审核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一份(建筑、结构、水、通风、电)

2、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一份;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份;

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市人防办出具的“异地建设费核定单”和缴费凭证(收据联);2010年后缴费的须提交人防出具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人防工程建在建设项目其他标段的须出具载明此内容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总平图及情况说明(查原件收复印件)

(七)建筑工程设施项目竣工验收

1、涉水事项(包括项目中的取水工程、排水工程、节水工程、河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图,并附电子文档

2、上述涉水工程如果存在竣工图与设计图不符的情况,需提供由甲方出具关于设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3、排水质量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

(八)建筑项目卫生竣工验收(食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批件(水箱、水泵、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九)建筑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十)市林业园林竣工验收

1、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须与原件大小相同)

2、绿化竣工总平面图(即注有绿地面积表的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

(十一)建筑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2、不涉及有线电视的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十二)建筑项目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1、建筑及强、弱电竣工图各一份(附光盘一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注:除标注收“复印件”和“查原件收复印件”的,其它材料均为“原件”。

附件下载: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rar

第三篇:成都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成都市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市建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应以质监站监督检查之日为准)

3、《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

(八宝街市建委八楼公建处)

(二)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建筑工程规划测绘成果报告书

3、房产测绘技术报告(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三)建筑工程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原件、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生产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的提供),无上述污染源的项目提供市环保局出具的《现场验收记录》

(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表格在下载)

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消防专项论证、会审纪要

3、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

(均应由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室内装修工程隐蔽工程记录)

6、所有消防设备和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装修选用产品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

7、市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钢结构防火保护的检测报告(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责任人签名、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9、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10、竣工图纸的电子文档2份

11、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厂家合格证

12、施工、工程监理、检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必查工程申请消防竣工验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属于抽查范围的工程,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后抽中的工程提供以上资料(合格后在消防网站打印合格证明交市建委窗口;未被抽中的工程提供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交市建委窗口)

(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1、市人防办审核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一份(建筑、结构、水、通风、电)

2、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一份;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份;

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市人防办出具的“异地建设费核定单”和缴费凭证(收据联);2010年后缴费的须提交人防出具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人防工程建在建设项目其他标段的须出具载明此内容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总平图及情况说明(查原件收复印件)

(七)建筑工程设施项目竣工验收

1、涉水事项(包括项目中的取水工程、排水工程、节水工程、河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图,并附电子文档

2、上述涉水工程如果存在竣工图与设计图不符的情况,需提供由甲方出具关于设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3、排水质量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

(八)建筑项目卫生竣工验收(食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批件(水箱、水泵、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 复印件)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九)建筑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十)市林业园林竣工验收

1、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须与原件大小相同)

2、绿化竣工总平面图(即注有绿地面积表的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

(十一)建筑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2、不涉及有线电视的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十二)建筑项目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1、建筑及强、弱点竣工图各一份(附光盘一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第四篇: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一、报验须知

1、建筑项目报验应提供以下材料:(1)《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表》;(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3)《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和产品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型式检验报告等);(4)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壹套及施工单位竣工说明;(5)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7)建设单位介绍信和报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建筑工程申请消防验收,还应提交施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变更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交经原审核机关同意变更设计的批准文件;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

2、装修项目报验提供以下材料:(1)《装修工程消防竣工验收表》;(2)建筑装修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3)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装修工程消防验收与所在建筑消防验收同时进行的除外);(4)《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及消防产品、设备和主要装修防火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5)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壹套及施工单位竣工说明;(6)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装修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8)建设单位介绍信和报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装修工程申请消防验收,还应提交施工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

二、验收程序

项目受理→ 经办验收→ 科(处)领导审核→ 支队领导审批 → 发放审核意见书

三、验收时限

个工作日内核发验收意见书。

材料齐全受理后,1

2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联系电话:0795-3579119

宜春市消防支队

第五篇: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报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报办事指南

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消防验收申报材料的几点说明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精神,明确建筑工程各参与单位的职责,方便社会,提高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效率。根据沪消发〔2004〕117号《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和沪消发〔2004〕82号《关于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对消防验收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审查的要求说明如下:

一、建筑工程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消防监督机构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包含附表1-5);

2、消防监督机构所有的审核意见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复印件。纳入验收范围的内部装修工程,应提供内部装修工程审核意见书和附表

1、附表4;

3、规定格式的建筑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原件

简单内部装修工程可由物业管理单位出具:“消防设施未变动或已开通”的证明。简单内部装修工程是指: 1)、未增设系统消防设施;

2)、增加的喷头、探测器数量未超过规范要求备用量值; 3)、未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联动控制功能;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增加报警回路的内部装修工程。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逻辑关系图或逻辑关系说明;

5、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6、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原件。

二、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1、《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应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晰。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等内容应与原审核意见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中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应出具相应证明、说明材料;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电源情况”、“市政输水管管径”、“资质等级”等内容必须准确填写(简单内装修工程除外)。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表4由施工总包和各专项施工单位分别填写,设计或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

各专项施工单位应载明承揽工程范围。此表应由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单位法人章。注:防爆电器安装、防雷、防静电等特殊内容应单独填写。

2、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应加盖调试单位盖法人公章,调试人员签字。编制的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图或说明应由调试单位盖法人章。

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委托产品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调试时,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除调试单位加盖公章外,委托的施工单位也应同时加盖法人公章。

3、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应由施工人员填写,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法人章确认。其内容应载明施工范围、时间、人员、使用涂料的型号及品牌、执行的耐火等级及施工标准、涂层厚度等内容。

4、填写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应包括工程中所用消防产品和有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构件、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应由建设单位加盖法人公章。

5、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工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备忘录》应由值班人员本人按要求签字,物业管理单位加盖法人公章。

6、申报材料中相关日期必须准确填写,建设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送材料的原件由复印件代替时,均应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

三、申报资料的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左侧装订成册。装订后不得影响其内容阅读。

2、申报材料每页均编页码,并设总目录,记载页码范围。

四、其它:

1、验收申请一经受理,原则上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2、建设单位在工程检查验收现场应提供下列资料,以备查验:

经过审核的施工图图纸、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按国家规范需要提供的工程竣工图; 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的相关要求应执行我局(沪消发〔2003〕159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使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

3、验收意见书的制作要求: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注明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依据。文件中应注明“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公安局(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告知性字样。

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五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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