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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0-111372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3 02:33: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搞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二、凡发生的各类事故,由工程管理部门牵头,进行事故处理并统计上报。凡发生的各类等级安全事故均影响事故单位的安全成绩,并按照《安全管理细则》的规定,实施经济处罚。

三、事故报告。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区经理,并按系统逐级上报。凡发生一次5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工区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因工程施工危及铁路、公路、航运交通运输安全的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工区,工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逐及上报。

四、事故调查。发生各类事故,由工区工程管理部门和架子队(工班)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死亡事故、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由工区、架子队(工班)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经理签发事故结案处理报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因违章施工发生的影响铁路、公路、航运运输的重大事故,工区负责人和架子队(工班)负责人配合上级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五、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逐级上报调查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施工队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工区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有关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对施工队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六、事故统计。事故统计包括工班的所有伤亡事故。自带和混合编组作业的零散劳务发生伤亡事故的,与企业职工一样统计上报。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单位做事故伤亡统计并上报。

七、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各种事故统计报表。发生的各类事故,无论责任大小,都要列入统计,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漏报、故意拖延不报,更不能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与奖励。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第二篇: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1、煤矿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不得隐瞒。

2、煤矿发生事故要按照汇报程序和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3、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矿领导,同时通知矿医院,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伤势恶化。

4、一般非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或最高领导,采取紧急措施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5、凡是煤矿发生非伤亡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自然灾害和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并在1小时之内,填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

6、凡是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并在4小时之内填卡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凡是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在1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市煤炭局和煤矿安监局。情况复杂时,先汇报事故概况而后随时补充汇报,待情况查清后填卡报表。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信息调度指挥中心

第三篇:9、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集贤金三角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汇报制度

事故汇报制度

1、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跟班段长是当班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当班出现的安全或机电设备等方面的事故,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凡是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班长、跟班段长承担。

2、凡是人身伤害事故,不论轻重、不论内外伤、不论出血与否,只要影响工作的,班长或跟班段长必须向矿调度及时汇报。伤害较重的,由矿调度安排救护和治疗;一般轻微伤,经班长同意,升井后必须到段队经值班人员初步观察,然后到井口保健站或医院诊断,最后由段队决定休息天数。凡是回家休息的,必须按规定时间返矿上班,超过规定天数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3、出现顶板事故的,除及时处理外,凡是影响生产时间超过1小时的,班长或跟班段长必须向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出现大的冒顶事故,必须汇报清楚冒顶范围、高度和处理冒顶所需要的材料、人员、时间等。出现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班长、跟班段长承担。

4、出现机电设备方面的事故时,班长必须安排有经验的人员配合跟班维护员及时处理。凡影响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的,班长或跟班段长必须向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当班处理不了或急需领用新设备下井的,必须汇报清楚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段队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设备下井。凡是缓报、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影响下一班生产造成的损失由班长、跟班段长承担。

第四篇:安全事故汇报材料

安全事故汇报材料

202_年12月16日下午1时15分,有一个学生学生来到办公室说:六年级的孙忠发用玩具枪打上了孙晓的眼睛。马桂兰老师听说后立刻去了班上处理此事。然后把学生带到了办公室,经过观察孙晓的眼睛只是流泪并无大碍。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及时的通知了他们得家长,孙忠发的家长首先来到学校、在老师们的建议下他主动的租车去盐山医院检查。这时孙晓的姥爷到了,看了一下孙晓的眼睛也无大碍,要求和孙晓一起去盐山、孙忠发的爸爸说他自己就可以了,马桂兰老师要和他们一起去,孙忠发的爸爸说他自己就可以了,你还要上课,看着也没什么、主要是到院里检查一下放心,他们就开车走了。

中日友好学校

202_年12月16日

第五篇: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制度

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

按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规定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负责人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汇报,指挥长接到事故汇报后,制定专人向鹤济公司调度室、安全检查部、济源市煤管局及豫西分局汇报,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指挥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有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事故调查处理分析

事故发生的工班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 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责任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检查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制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检查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事故调查笔录。

2、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3、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6、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7、其他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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