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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租房申请门槛将降低 标准近期将公布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20-25042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04:32: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郑州公租房申请门槛将降低 标准近期将公布

郑州公租房申请门槛将降低 标准近期将公布

2012年07月16日08:42郑州晚报胡审兵我要评论(3)字号:T|T

郑州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标准近期将公布

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管理将“三房合一”

今年5月28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从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公租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等进行了规范,规定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要退回公租房。该《办法》从7月15日起施行。

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负责人昨日透露,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在做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出台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二是创新住房保障制度,三是出台《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与目前郑州市实行的公租房《办法》相比,住建部《办法》还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违反规定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胡审兵

A

住建部《办法》与郑州市规定对比

申请:符合3个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是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是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郑州市于2010年8月根据国务院以及住建部等部门相关要求,出台了《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在资格准入方面,郑州市把公租房的申请人群分为三类,即具备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来郑务工人员。

轮候:公租房申请轮候期为5年

《办法》规定,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住建部要求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郑州市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区房管部门依据辖区内公租房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的顺序号组织申请人进行选房。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区房管部门对辖区内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配租对象确定后,由区房管部门与申请单位、新就业职工签订租赁合同,按照组合租赁方案办理入住手续。

租金: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办法》规定,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租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郑州市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应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以内。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退出:有5种行为之一的,要退出公租房

《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5种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此外,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承租人违反规定的,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郑州市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公租房承租人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采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取得租赁公租房资格的;经复查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租房。违反这3种情形的,3年内不得申请租赁公租房。取得《资格证》的申请人放弃租赁资格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人在延长期届满后拒不退出公租房的,区房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记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政策。

B

郑州市保障房建设最新动态

郑州市保障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近期将公布

今年3月底,市房管局透露,郑州市将启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适时调整机制,今后在郑打工者可以个人提出申请,同时申请者的收入门槛将从目前的低保收入的5倍适时调整到6~8倍。公租房申请时,也采用轮候制度。

具体来说,在申请方式上,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申请将由“单位集中申请”调整为“单位集中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原来需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改为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在申请者的住房条件上,现在的标准是新就业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新标准将调整为只考察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等。

昨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主任代文启透露,郑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将在3个方面展开,一是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包含有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等方面的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通过,预计近期将会公布实施”;二是创新郑州市住房保障制度,实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三房合一”,打通在这3种保障性住房申请、退出标准等方面的通道;三是出台《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二篇:郑州公租房申请

郑州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 月入线提至2720元

2012年03月29日07:26大河报[微博]王磊

制图 峥嵘

本报报道郑州公租房申请“遇冷”,昨日郑州出台“新政” 以前每月收入不能超过1700元,今后最高可达到2720元 □见习记者 王磊 阅读提示

公共租赁住房曾经让不少年轻人心动,但是因为之前在申请条件、收入标准方面过于严格,不少人被拒之门外。2月23日、2月24日,本报连续两天报道郑州公租房申请“遇冷”。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将放宽公租房准入标准,由以前申请者每月收入不超过1700元,最高放宽到月收入2720元。

今后将逐步放宽,最高可达到每月2720元 收入标准

郑州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表示,以前,公租房申请的收入条件为月工资低于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700元(记者注: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每月340元)。今后,随着公租房房源增多、申请者增加,房管部门将放开公租房申请标准,逐步调整为低保标准的6倍、7倍、8倍。如果按照8倍的标准,就是2720元,相当于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保证收入较低的群体能够早日住上公租房;另一方面,又能够扩大公租房覆盖面,让更多人能够申请公租房。” 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个人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方式

按照以前的规定,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必须由“单位集中申请”。然而,在现实操作中,这项规定给一些申请者带来不便。

郑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主任代文启说,今后,房管部门计划将“单位集中申请”,调整为“单位集中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让符合条件而单位又没有集中申请计划的申请者能够自行申请。

此外,不少申请者表示,单位并未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无法提供这方面证明。代文启说,今后,申请者“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规定也将进行调整,改为“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并且还将允许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公租房。

除了收入条件和申请方式的变化,住房申请条件也相应做出了调整。冯荣智说,旧标准是“新就业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新标准则只考察“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有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

采取轮候制度,先申请者先选房 提醒

和经适房采取的方式类似,郑州公租房分配过程中,也采取轮候制度。简言之,申请者申请公租房后,由各个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顺序号依次排序轮候。

代文启提醒广大申请者,今年郑州要动工的十几个城中村项目也都配建有公租房,大约有近万套房源,这些房源大多位于比较繁华地段或者市中心。因为先申请公租房的申请者能够优先选房,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要早日申请公租房。

各区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金水区: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 电话0371-63923107 二七区:淮河中路68号4楼 电话0371-68811100、68811155 管城区:书院街31号办事大厅 电话0371-66218625、66227514 惠济区:惠济区政府D楼508室 电话0371-63639393、63639390 高新区:科学大道61号 电话0371-67996680 郑东新区:民生路郑东新区直属分局 电话0371-86121023 中原区:中原路桐柏路中原大酒店3楼 电话0371-67633653、67633710 经开区:经北一路30号3楼308室 电话0371-86126212 航空港区:航天路航空港区规划建设房管局 电话0371-86199676

第三篇:郑州公租房申请标准

郑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公租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来郑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明。

公租房申请分为两种情况: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可通过个人或者单位进行申请。个人可在用人单位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根据申请者不同收入水平,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对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租金的97%;持有《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90%的租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金4倍(430元×4=1720元),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50%;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金4倍~6倍(1720元到2580元)之间的,政府将补租金的30%。如果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较高,超过2580元,或者提供的收入证明不能准确对比,将完全按照市场价收取公租房租金。

物业管理科 物业监督、业委会成立,处理物业纠纷这事找他们

物业管理是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金水区房管局以“以人为本、真情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主要涉及实施行业监管,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处理物业纠纷等重点工作。

实施行业监管:主要包括对物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辖区的物业项目进行检查,了解物业项目的管理情况,监督各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物业公司整改。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物业企业,按照限期整改和上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建议降级和取消资质进行处理。

成立业主大会: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区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并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可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由房管局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处理物业纠纷:受理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受理范围主要有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用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的。

特别提醒:办理此项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业务咨询电话:63979611 作风监督电话:63935831

地址: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2楼

私房租赁所 来这里办理房屋租赁证

私房租赁所,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委托,负责对金水区三环以内私有房屋及金水区三环以外所有房屋租赁进行管理和服务。

主要工作有:一是依法为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二是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初步的认定、告知并及时上报;三是及时采集和上网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为广大租赁户提供信息服务;四是依法为登记备案的租赁双方纠纷提供调解服务;五是宣传中央、省、市房屋租赁政策法规。

特别提醒: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收取手续费

业务咨询电话:63979621 63951856 作风监督电话:63833270

地址: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6楼

房屋安全管理科 房屋有安全隐患

第四篇:郑州申请公租房条件2011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

(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也就是说,人均月工资低于1500元,可以申请公租房。

新就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也就是说,月工资低于1500元的新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来郑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第五篇:中国首个公租房基金将成立

中国首个公租房基金将成立 首期拟募集100亿

2011年04月14日10:09新华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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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4月14日电(记者 王鹤 桑彤)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骤然提速,催生了巨大的资金需求。据权威信息,至少8000亿元需要通过社会融资解决,但看似“无利可图”的保障房开发让各路资金望而却步。能否通过融资模式创新“点石成金”?一些反应灵敏的中国民间资本已经开始积极探索。

据悉,中国首个公租房基金建银精瑞公租房建设投资基金即将成立,目前方案已报送国家发改委并报住建部,首期拟募集100亿元。未来3年内,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投建数百万平方米的公租房。

根据建银精瑞方案,基金将以私募股权基金方式运作,由开发商、投资机构等发起成立,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再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运营管理。其操作模式是,政府用一定幅度的优惠价格供应土地,再由基金出钱拿地,委托开发商承建、运营管理,建成后以租金和政策性补贴向投资者返利。

基金筹备得到众多房地产开发商积极响应,华远地产、路劲地产、复地集团、华润置地等中国知名地产企业都是基金发起人。建银精瑞资本集团董事长李晓东说:“从开发商角度考虑,他们面临不少社会压力,也想建保障房,但有心无力,赚多少钱不是关键,关键是压不起那么多资金,如果让他们少出钱或者不出钱,多出力,他们自然有积极性。”

收益率直接决定民间资本参与热情。李晓东说,测算收益率时,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5个房价最高的城市为样本,做最极端打算,最低收益率5%,最高收益率有望达到12%。”

“这一回报率完全能够满足社会资金的要求。”香港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单伟豹说。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告诉新华社记者:“建银精瑞基金收益率预计有6%-8%,甚至10%,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巨大目标压力面前,可能拿出更多优惠条件。”

合理回报下,基金募集就不是难题。据了解,包括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在内的机构以及一些民间资本均对建银精瑞基金表现出极大兴趣。

按照建银精瑞方案,基金收益由“政府补贴+租金收益”两方面共同构成,还受诸多变量影响,包括基金获得房源的成本、公租房租金价格、财政贴息幅度、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退出方式。

其他商业机构亦在思考不同融资渠道与模式,以机制灵活著称的信托公司就对保障房表露出极大兴趣,认为保障房是信托业务未来的重要方向,中信信托、平安信托、中粮信托等信托公司都开始以各种方式进入保障房融资领域。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说,信托可以股权方式先期进入保障房项目,给予开发商前期启动资金,随后再由银行跟进,提高资金杠杆和使用效率。“我们已经有了可行的操作模式,配合政府适度支持,在目前房地产信托年化收益率动辄高达10%的背景下,可以做到保障房信托比普通房地产信托年化收益率仅低一个多百分点,这是相当不错的回报。”

不论是公租房基金还是保障房信托,让投资者获得合理风险回报的前提都是政府支持与适度金融杠杆。

李晓东说,这一构想付诸实现,有赖于获得几方面的政策支持。财政政策方面,如财政贴息,虽然国家政策已提出要给予贴息支持,但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土地政策方面,可给予土地出让价格优惠,约为市场平均地价的70%或更低,同时适当提高容积率;金融政策方面,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政策性贷款,并允许银行、信托、保险等理财资金投资公租房基金。

北京大学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冯科说:“政府可用‘瘦肉搭肥肉’的方式让房地产商获得收益。”让开发商从公租房投入,在配套的商业地产上获利。

“政府要做的,不仅是投入资金,更重要的是给市场一个杠杆,以政策撬动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贝塔策略工作室合伙人杜丽虹说,现在并非缺乏公租房的投资资金,而是缺好的运作机制。如果能适当地启动政策性金融杠杆,通过税收优惠、税收返还、利息补贴、增信担保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房建设,将起到“点石成金”的作用。

郑州公租房申请门槛将降低 标准近期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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