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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24995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03:33: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消防安全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防火日巡查制度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学校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校园内严禁明火。

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是否处有效;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学校防火月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每月至少两次,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2、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使用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教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防火日巡查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重大节日、寒暑假前中期由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5、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学校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灶房、锅炉房等用火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用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礼堂、餐厅、客房、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

3、师生集体活动场所在活动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4、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指定封闭地点进行。

5、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

6、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线路老化需及时更换。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对于多年老化闸刀开关应及时更换,倡导使用空气开关。

三、学校要不定时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各班级、处室负责人、经营项目承包人,要对本班级、处室、经营项目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抽油烟机等)。

五、在校内食宿的师生不得在教师集体宿舍、学生公寓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等电器,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学生公寓内禁止使用蜡烛。

六、学校责任教师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对用电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整改,及时消除火灾、触电等安全隐患。

学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应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学校应建立危险品专柜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储存柜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专柜制度。

四、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五、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局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六、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七、学校消防管理教师,应定期和不定期对使用危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学校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学校凡有燃气、电器设备的处室及化学药品实验室,要定人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严禁带故障工作。

2、凡使用燃气燃料的处室、实验室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使用。对违规者,将按情节轻重对所在处室、实验室、实验员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处罚。

3、安装、维护电器设备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如因违章安装、维护电气设备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的消防器材、设施要指定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有建筑施工任务的学校工地,必须划定区域、警示明显,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

学校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消防管理重点部位。

二、被明确的消防管理重点部位,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消防管理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

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消防安全申请制度

一、举办大型群体活动,主办处室应当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待审批后方可举办。

二、申请内容应明确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人员结构、活动地点、消防器材设施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负责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提交的申请,现场进行勘察,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待火灾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学校校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严禁私自设计、施工。

三、学校及工程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的同时,要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消防验收合格后,学校及工程管理部门、消防主管部门应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工程交付使用后,学校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严禁借用学校围墙及附属设施私搭乱建。

八、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楼群安全间距违章搭建;严禁占用教学楼通道搭建隔断。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学校要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使广大师生熟悉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相关技能,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四、学校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要制定科学、详细、严密的演练方案、预案,演练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交流经验,认识不足,并结合演练实际充实完善学校消防应急预案。

学校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

四、建筑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五、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自行车和其它物品。

六、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安消防部门、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被下达火灾隐患的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有关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三、学校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要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刻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及时上报,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建筑及附属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未查出重大火灾隐患的学校在上级安全检查过程中视为已发生事故处罚。

六、充分发挥学校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的作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落实奖惩制度。

七、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帐督办。

学校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消防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替岗。

二、值班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消防专业知识,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三、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学校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情况;

(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岗位职责;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学校应急疏散路线图,要标清各班级明确的集结位置;

(五)消防设施设备分布图;

(六)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七)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八)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材料;

(九)教师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十一)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资料;

(十二)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考评的内容。

二、年终学校将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三、对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篇: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1、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必须有厂主要领导参加,主持会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查找不安全因素,把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2、有针对性,有季节性,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工作。

3、春季:要根据其特有的天气,风大、干燥等特点,做好防风防火的安全工作。

4、夏季:天气炎热,主要做好防温、降暑工作。

5、秋季:是工厂抓效益的关键季节。要求从领导到下面普通工人,在抓生产效益的同时,更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冬季:在做好冬防工作的同时,更要在年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7、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制定相关两套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悔。

8、要定期安排全厂上下培训消防知识.并做消防演习。

9、不能在车间吸烟,烧明火等。

10、要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并及时更换,以防过期。

11、消防通道要绝对的保持畅通.不能放任何杂物。

有限公司

第三篇: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文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本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得到消防工作新格局,确保一方平安。

二、工作目标

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要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为目标,以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工作重点,做好防患及时处置和跟踪督察制度的落实,加强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管理网络,切实使消防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保卫科为职能机构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五、各级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职责(另附)

六、消防安全检查

1、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现代消防管理工作模式,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内容明确、要求明确,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开展认真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检查形式和方法:

(1)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

(2)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

(3)季节性检查,如冬季、夏季等;

(4)专项检查,针对火灾多发行业或薄弱环节。如易燃易爆物等进行专项整治或检查;

(5)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检查;

(6)坚持反复检查、回头查。

3、消防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及完好程度;

(2)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情况;

(4)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5)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规范;

(6)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存在以下问题的应列为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

(1)消防设施故障或擅自停用的;

(2)存在“三合一”现象的;

(3)擅自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4)消防通道不畅或安全疏散通道出现不足、封堵的;

(5)存在其他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的。

5、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要掌握政策、法规;

(2)检查人员要做到严格要求、知道帮助;

(3)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对难于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未得到教育不放过。

七、消防宣传教育

1、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同火灾作斗阵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消防宣传教育应以人为本,以保护和拯救人的生命为第一宗旨,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救逃生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为目标。

3、消防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消防科普知识的教育、火宅案例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的教育等,使消防宣传贴近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4、消防宣传的形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如举办各类培训班,消防知识讲座,宣传板报、画廊,张贴消防标语,组织参观消防教育基地,组织观看消防电影、录像等。宣传中力求做到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以达到启发员工、教育员工的目的。

八、消防监督检查

企业消防监督和消防安全管理都是企业消防管理的组成部分,区防火办和公司防火办对各企业消防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九、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

防火安全领导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各级例会要有记录;

2、检查(活动)制度

防火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做好市、区有

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

防火办必须要认真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应组织人员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网点应经常加强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事故苗子,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置。

3、信息反馈制度

各所属公司(厂)防火办应相应向公司防火办及时上报各类消防安全统计月报表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小结等。并对所属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防火办和区防火监督处报告。

4、奖惩制度

消防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的考核、年终评比的范围,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员、企业职工等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制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扩大,成绩突出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制度

一、企业领导安全责任

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负全面领导责任。经理和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有关批示决定;

2、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兵贯彻实施;

3、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4、重大事故发生后,主持并参加调查处理,并督促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整改措施;

5、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根据公司法人代表与上级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每季度向上级述职安全生产情况;

7、生产经营负责人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二、职能部门安全责任

保卫科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安全责任制度;

2、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3、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对承包施工(电梯、泵房、风机、消防、通讯电话、水卫、锅炉等机电设备维保工程)单位的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有关资质、执照文件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发包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条款;

6、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

7、参加对火灾、交通、伤亡、违章作业等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员工教育和处

分。

三、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做到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安全奖励和罚款的收缴和支付。

四、生产、经营部门安全责任

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领导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重视安全生产。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2、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每星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生产;

3、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各工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上岗操作;

4、凡属商店、工厂的要害场所,如配电间、锅炉房、仓库、厨房等,非本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入内;

5、商店、工厂的禁火区,必须按照“禁火制度”执行,严禁明火;

6、不准私拉、私接电线,不准移动带电的柜台和设备,电器开关和整流器处严禁堆放物品;

7、商店、工厂货物堆码要注意基础牢固,高度要适当;

8、新招聘的职工或调动工种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氧割工、电工、司炉工、电梯工等),要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训练,必须持证上岗;

9、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凡属机器、电器等危险场所的所有设备,非本部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随便触动,如需检修活设备安装时,必须由工作人员挂上“严禁合闸”牌方可进行工作;

11、车辆出车前须检查刹车、方向灯、喇叭。搬运重物品要有人指挥,严禁野蛮操作;

12、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各工种岗位制定岗位操作流程。

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保卫定期例会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对上季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小结,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尽快解决。

(二)每月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可每二月召开一次例会。

会议内容:

1、汇报本月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法;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

3、学习有关业务知识;

4、领导提要求;

5、对例会出席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

(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要做好记录。

(四)每月应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二、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1、公司人保教育科每月对部分所属公司进行安保检查;

2、各所属公司人保干部每月应对本单位进行安保检查;

3、具体检查内容应按区公安、消防、安监、商委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查,第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门窗、保险箱等部位重点检查;

4、四大节日,组织重点检查;

5、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单位的检查;

6、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开整改单,限期整改;

7、对整改好的问题,要进行复查,不按期整改和复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按《综治目标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8、每季度安保检查进行汇总,兵向领导汇报;

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使用外来人员,应控制在区劳动部门规定的额度和工种内;

2、使用外来人员,应及时上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3、使用外来人员,应到区劳动局办理务工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户口申报,凡不办理以上手续的不得使用;

4、使用外来人员,必须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外来人员劳动力市场招用,对使用的外来人员,应认真核对身份证;

5、对使用外来人员,应对他们加强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纪守法教育,并加强上岗前的培训;

6、使用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7、使用外来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一定要持证上岗。凡不持证上岗的,一经查出,立即清退,并要对该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8、加强对使用来外人员的管理,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使用的来外人员情况进行检查;

9、使用外来人员,应从生活上关心他们,该解决的困难要帮助解决,不得克扣劳防用品,要和职工一样对待。

四、安全保卫信息上报制度

1、应对本单位发生的有关综治的情况信息进行收集、记录、筛选,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对重要的情况信息要及时上报;

2、对可能发生的上访、群访等重大不稳定苗子,要及时上报区公安局内保科;

3、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五、安全保卫法制宣传制度

1、根据要求,每年开展四次法制宣传活动;

2、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结合企业规章制度,社会现象开展法制宣传;

3、每年要搞好“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4、每年要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

5、每年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的各类战役,造好声势,搞好法制宣传活动;

6、搞好禁毒、扫黄的宣传教育工作;

7、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参观、听报告、看电影等;

8、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做好人员统计,年底进行考评。

六、安全保卫资料积累制度

1、要做好每月的安保情况月报表;

2、要注意收集各类安保资料,定期加以整理;

3、做好各类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

4、做好各类规章制度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

5、年终做好各类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6、要做好资料收集的保密工作。

第四篇: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人身、校舍和学校财物的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义务消防员与教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学校消防机构组成人员。

四、认真开展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采用讲座、参观、演示、演习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六、及时学习、传达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要未雨绸缪具体采取消防措施。

七、适时排查火灾隐患,及时掌握学校的消防情况。

八、对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先进事迹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法规的予以处罚。

恒利华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8日

第五篇: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每年以创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

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

好依法治火。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

和培训。

5.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

6.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制,落实巡查检查并有记录。

7.每月对本单位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査并复

查追综。

8.对各部位检查情况进行通告,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保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消

防通道,不准在安全出口及走廊;梯间;过道安装栅栏及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0.发现有火灾隐患时及迅速按应急预案处置并上

报上级主管,并拨打消防部门电话。

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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