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辽宁省扶持残疾人就业申请材料说明
就业培训基地上报要求
申请条件
具有合法的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有固定的就业培训场所、连续正常经常2年以上(含2年)、年就业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年培训残疾人不少于100人次(含100人次)、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职工世纪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含8个月)、城镇基地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残疾职工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申请材料
1.关于《就业培训基地补助资金申请表》的填写,就几个重点阐述一下:
a.基地名称与工商执照一致,今年的上报资料存在个别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基地材料的查阅和审核。
b.成立时间具体到月,成立时间足于2年。这是文件明确要求的。c.目前安置残疾人人数与提供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数量,以及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数量一致。今年上报的材料就存在不一致的状况。这种个别弄虚作假的现象影响基地材料的通过率。d.基地负责人姓名与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一致
e.补助资金使用预算,需填写申请资金总量,例如申请补助资金5万,之后简要介绍5万元的具体使用预算情况
2.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复印件,虽然在申请表已经填写营业执照申请
时间及注册号,需复印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作为佐证材料。没有复印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的问题很普遍。
3.残疾人证复印件,就是目前基地已安置的残疾人,需要与工资表人数以及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残疾人数一致。
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工资表,需在表格题头写明年份和月份,(这个在今年有些上报资料中存在这样的问题,没有年份和月份不能准确的表明残疾人领工资的情况),表中内容涵盖残疾人姓名,残疾证号,工资基本信息,最后一栏务必签字,表明情况的真实性。工资表农村需提供8个月,城镇需一年。
5.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安置残疾人符合农村8个月,城镇1年的要求。在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中需要明确体现。
6.培训记录,这个培训记录出现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
a.按照人次计算,存在以少充多的现象,最好的制作表格的时候有序号的一栏,以便于核实
b.每一期的培训需要有花名册,有残疾证号等内容 c.培训内容,必须是职业技能培训,d.每一期的培训需要有残疾人签字。
个体就业上报要求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无违法违纪经营记录、具有正规营业执照活经营手续(非正规劳动组织证明、同级残联开具的营业证明
等)、固定经营场地、经营发展势头良好的残疾人个体经营者。申请材料
1.《个体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的几个具体问题重点说一下 a.残疾人证号,能表明残疾人本人是否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段,文件明确要求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段,需符合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
b.县区级残联意见需加盖公章,市残联意见 需加盖公章 绥中、昌图除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a.经营性质一定是个体工商户。文件中有明确要求
b.再就是必须是正常经营两年以上,成立时间,符合2年以上。这次上报的材料就存在成立时间少于2年,营业执照未年检等问题。c.存在的特殊情况,正常经营2年以上,但是无工商执照,同级残联可以酌情开具营业执照的证明,务必在证明材料里体现有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字样。
3.户籍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表明是辽宁省户籍。4.残疾人证,必须是二代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5.《设备更新或扩大再生产需求报告》,内容涵盖,店里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需要改善的方面。
个体创业上报要求
申请条件
具有合法的工商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连续正常经营2年以
上(含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安置3年以上残疾人就业。申请材料
1.《个体创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a.在残疾人证号把握法定就业年龄,男符合18到59周岁,女18到54周岁
b.县区级残联盖章,市级残联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2年以上含2年。特殊情况没有营业执照的,同级残联可以酌情开具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3.安置残疾人的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大部分申报材料都缺少这个资料,工资表和劳动合同能够直观体现安置的残疾人,姓名,工资。4.残疾证复印件,和安置残疾人工资表人数和劳动合同数量一致。
第二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总结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出台创业政策
根据《浙江省万民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浙残联教就【2010】36号)文件精神,我们多次召开财政、社保、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及时出台了《***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瑞残联【2010】58号文件,有效推动了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我们残联还组织参观、考察了残疾人等就业创业典型以及扶残助残示范性基地,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把扶持失业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延伸覆盖到农村。
二、加强宣传,营造创业环境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各项促进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尽可能做到让残疾人了解各项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扶持,提高业务水平
为增强残联工作人员对残疾人的创业就业的服务意识,使他们全面掌握创业服务政策及相关的服务内容,我们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至2010年末,我们共创建残疾人就业基地14个,其中省级1家、***市级2家、本市级11家,共发放基地扶持资金37万元,扶持就业创业残疾人194名,投入扶持经费17.8万元。帮助10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申请贷款500万元,发放贴息14万元。补助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
149人,发放补助金15万元。
总的来看我市2010年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无论是扶持人数还是补助资金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2011年我们还要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广大残疾人在积极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同时,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成果。
第三篇: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工作总结
郎溪县实施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工作小结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12〕42号),我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文件精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有关工作小结如下:
首先,我们按照人口比例将扶持名额分配至各乡镇,严格对照扶持对象的条件,对乡镇上报的扶持对象进行审核,抽取部分乡镇对上报扶持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和所报就业项目进行上门考察。乡镇残联指导扶持对象填写《安徽省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申请表》并完善残疾人证、身份证、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县残联审批后上报市残联。确定对象后按文件要求与扶持对象签定《安徽省实施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协议书》,发放每人2000元的就业扶持资金,并为每位扶持对象建立了详细档案,统一归档。本次“万人就业”扶持对象共100人,其中有6名残疾人党员,15个选派村村党支部扶持15名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
接着,我们根据扶持对象申报的不同就业项目,于8月31日在郎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了分班授课的培训,培训内容有水产养殖和家禽、家畜饲养技术,参训人员共101人。培训后我们还另外组织了农技师上门指导的服务,为有需要的学员联系农技师,对场地养殖和家庭饲养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经过培训,扶持对象掌握了相关科学知识,提高了劳动技能,为他们发展好就业项目奠定了基础。最后,为了帮助残疾人落实好就业项目,我们采取不定期上门走访的形式,随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此外我们还要求各乡镇建立村干部联系扶持对象制度,确保扶持对象得到持久、长期、有效的服务。自“万人就业扶持工程”实施以来,县残联共走访扶持对象百余人次,村干部定期回访制度也得到很好的落实。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握好对象确定、资金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扶持资金落实到残疾人上报的就业项目中。我们的目标是,在我们的工作和“万人就业”扶持工程的帮助下,进一步坚定残疾人通过自已的劳动,发展生产实现自主创业的信心。
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工程是一项为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利益的民生工程,尽管还存在残疾人劳动技能低、扶持资金数额小、就业项目层次低等诸多困难,但这项工程得到越来越多残疾人、基层干部、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树立了残联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了残疾人就业其他各项工作的进展,为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注入了新的动力。
郎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二年 九月 十日
第四篇:关于扶持残疾人创业的申请(teniu推荐)
关于扶持残疾人创业的申请
尊敬的残联领导:
我是城关镇八十三号红土夭村村民曹永福,是一名肢体残疾人,2011年我伙同另外俩名残疾人注册了兴和县神缘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50万元,从事农作物种植和牲畜饲养,现承包土地500亩,养殖绵羊50头,安置残疾人8名,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现在种养业也初具规模,但由于近年市场不景气,合作社资金严重欠缺,希望政府各级领导给予帮助和支持,在此我代表专业合作社和残疾人表示万分感激。
申请人:曹永福 2013年1月12日
第五篇: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说明
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说明
一、扶持范围:下列人员和单位可以给予创业资金扶持
(一)2012年6月后,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未安置就业的复员军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务工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残疾人等创办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经济实体;
(二)2012年6月后创办的微利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企业;
(三)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创办者;
(四)入驻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初次创业者;
(五)创业项目开发者。
二、申报材料:申请创业扶持资金补贴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实体,应当填写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批表,向创业指导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二)创业者身份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花名册;
(四)新创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五)社保、医保机构出具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凭证;
(六)劳动合同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失业人员、城镇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被征地农民创办的个体经济实体,提供本人的失业证、复员证、毕业证、残疾证、征地证明;
(八)创业园区或者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审批资料;
(九)创业指导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认真填写表格,做到填报项目准确、完整,同时附上真实、完整的各类证件资料复印件。若填报内容不准确,上报资料不真实,将不予扶持。
联 系 人:左 鸣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