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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课后测试(推荐五篇)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20-24994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03:32: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课后测试

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A 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B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C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D 银行等金融机构

正确答案: D

2.我国《担保法》规定,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A 3个月

B 6个月

C 12个月

D 18个月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3.冒名贷款的类型包括()√

A 顶名贷款

B 搭名贷款

C 盗名贷款

D 假名贷款

正确答案: A B C D

4.办理借新还旧业务,需满足哪些条件()√

A 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B 在借新还旧时点上无欠息

√ C 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D 贷款担保手续有效

正确答案: A B C D

5.下列选项中,不可以进行抵押的是()√

A 土地所有权

B 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C 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D 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6.借新还旧贷款和新增贷款,可以签订在同一份借款合同中。√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7.借新还旧贷款中,银行可以直接从新发放的贷款中,将旧贷款扣除。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8.房屋被抵押之后进行出租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抵押权。√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9.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 10.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第二篇: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课后题70分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课后题70分

测试成绩:7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单选题

1.我国《担保法》规定,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 3个月

B 6个月

C 12个月

D 18个月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2.冒名贷款的类型包括()√ A 顶名贷款

B 搭名贷款

C 盗名贷款

D 假名贷款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3.借新还旧贷款和新增贷款,可以签订在同一份借款合同中。正确

×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4.借新还旧贷款中,银行可以直接从新发放的贷款中,将旧贷款扣除。√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即代表企业法人资格已经消失。×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6.房屋被抵押之后进行出租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抵押权。√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7.《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8.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9.银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来说,应该是先签借款合同,再签担保合同。√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0.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第三篇: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摘 要]当前个人信贷业务市场空间不断拓展,消费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但该项业务中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应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对策,化解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近几年,商业银行面对竞争日益激烈和存贷差不断缩小的现状,其信贷业务需要进行新的突破。客户数量大、资源丰富、单笔贷款金额小且风险相对较低的个人客户,由于其资金使用频率高、周转快,客户议价能力相对较弱,资金收益率高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近年来个人信贷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个人住房信贷、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个人信贷业务迅速发展起来。其中,国家对住房消费、汽车消费、农村消费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是拉动个人信贷业务提升的主要原因。2009年上半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迅猛增长,新增量达4 661.76亿元,同比增幅超过150%;2009年以来,国家发布的与汽车市场有关的政策共有9次,在政策的强劲拉动下,汽车市场增长明显。汽车金融将成为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方向,农村消费信贷将成为金融机构新的增长点。2009年,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增加9.59万亿元,同比多增4.69万亿元。截至2009年6月末,中国居民消费性贷款余额为43 891.64亿元,其中上半年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 508亿元,比2008年同期多增3 920亿元。个人信贷业务呈现出的快速增长态势,与中国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紧密相关,大型商业银行仍占据个人信贷

业务市场的主要份额。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消费信贷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显露出来。为此,商业银行应结合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加强对该业务隐藏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一、个人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一)信用风险是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

个人客户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方面,指个人客户作为债务人在信贷业务中的自行违约或作为保证人为其他债务人提供担保过程中的违约。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个人信贷的开展程度。在欧美等国家,个人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消费方式,除传统观念的差异外,主要是个人信用制度、银行或专业评级公司专业的信用评级体系等比较健全。另外,由于具有先进的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是否应向消费者提供贷款。例如,欧美等国家的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消费信贷业务,银行可通过专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对申请贷款客户进行信用评分,通过相关系统查询该客户以往贷款有无不良记录,判断客户能否按时还款后,再通知下一流程办理相关业务。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可以借此查询个人信用信息,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银行信息不能完全收录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时甚至根本查询不到申请人的信用信息,银行只能掌握申请人提供的有限资料,在审批时缺乏

相关依据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一般情况下,银行只是对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基本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而有的客户和银行没有发生过业务关系,信用报告就无法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对于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银行仅能参考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其所在单位的证明。客户此前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银行更是无从了解。

我国个人收入不透明,个人征税机制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持有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作出正确判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目前仍采用的面见核查或上门调查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无法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和客户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此外,由于政策或市场等一些不可控因素,有些借款人会出现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情况,导致贷款无法按期归还,形成逾期或不良贷款。例如,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下,一些银行给某些高校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许多银行采用的是信用方式,四年后,无论是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是学生主观因素,一旦贷款不能按时归还,即会形成逾期贷款。这种逾期贷款一旦产生,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因为大学生一旦毕业,要么因其未能就业而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要么是借款人无固定居所而使商业银行很难查寻到其去向和收入状况,一段时间后就会形成不良贷款。

(二)银行内控制度欠缺或管理手段落后加大业务风险

目前,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内控制度欠缺,管理手段

落后,内部管理薄弱。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开办个人信贷业务时间不长,缺乏个人信贷管理方面的经验,而且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基础资料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相当一部分银行没有配套的业务管理系统,仅凭人工统计,难以管理和实现资源共享。个人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操作手段落后等因素也是制约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个人信贷业务在国内起步较晚,商业银行从事该业务的人员不足,往往不能做到在对每笔贷款的审查、审批时都与借款人当面核查相关材料,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不高,贷前调查不严,贷后监督检查又往往流于形式,一旦出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个人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增大。

(三)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在传统“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实践中常常发生有抵押物但却无法收回变现的情况。借款人一旦不能按期还贷且仍在已抵押房产居住,法院在执行中就会遇到无法执行的问题,造成抵押物无法拍卖或执行。目前我国相关的银行信贷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对个人借款者和银行之间发生的贷款业务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对个人贷款违约及信用缺失的惩处办法基本无效,银行开办个人信贷业务形成的债权无法得到保障。同时由于个人信贷客户具有特殊性,如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且较分散,国家相关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在落实时有一定难度。例如,就房产抵押贷款而言,在实际借款人造成逾期欠款经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讼程序会被启动,但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官在实际执行时会考虑到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的正常生活,如强制执行,会造成借款人或保证人无家可归,故往往会暂缓执行。这种忽视银行债权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造成银行资产无法收回,形成了不小的风险隐患。因此,要从法律上对银行个人贷款抵押物给予必要的保护。

个人贷款一般金额较小,法院一般不愿受理小额债务,即使受理了,在办理时也不积极。通常银行的不良贷款清收人员会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由此也会产生不少诉讼费以外的费用,即使这样,效果也未必尽人意。这样,直接造成银行利益受损。

(四)借款人多头贷款导致信贷风险加大

目前,国内各家银行没有信息共享的客户资源平台,银监会发布的“黑名单”不是滞后就是部门之间缺乏整体的信息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信息不完整,如一些在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农户贷款,由于系统接口与中国人民银行不吻合,一些信息无法导入征信系统,很多客户信息根本查询不到,使一些不良借款人有机可乘。有些客户在多家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各银行信息不能共享,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地办理各自的个人信贷业务,仅凭借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授信,银行无法及时掌握其他金融机构是否对申请人开办了授信业务,也无法对该客户最大授信承受能力进行判断。这种在信息不对称状况下审批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加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应对个人信贷风险的对策及措施

针对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应建立

一套防范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

(一)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信息交换制度,按程序授信 首先,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银行控制个人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各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已基本实现了以内部信用卡和储蓄账户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建立的个人客户资源数据库,各业务部门可根据需求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数据管理部门提取和使用客户资源。在客户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同时补充客户新的信用情况以不断更新该数据库。各商业银行应共建信息数据库,而且要确保信息数据库能在全银行系统中共享。同时,应着手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这需要各金融单位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努力方能实现。其次,加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条例的法制化进程,尽快收录各金融机构、税务部门、海关、法院、企事业单位、居民水电费交款情况等信息入库,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工商审批、居民纳税情况等信息,评估个人信用等级,按评定的信用等级给予授信。

(二)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使其更科学、操作更合理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业务量虽然不断扩大,但信贷业务还不成体系,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所以,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具体放贷的基本标准、核定可授信额度等相应的法律规范,使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有章可循。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个人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一是从事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人群。目前,银行重点营销和推介的行业有电信、电力、烟草、金融、教育、医药等。二是国家公务员、大型国企或外资企业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待遇高,而且通常此类人群都掌握较强的专业技能,失业风险相对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个人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信贷业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按照贷后管理操作办法,做好贷后检查、项目跟踪监控,及时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予以关注,严重者可随时收回贷款并拒绝再度放贷加快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电子化建设,制定规范化操作流程,明确贷前、贷中、贷后等环节的职责,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强化内部稽核的再检查和事后监督也是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个人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

(五)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个人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不动产或大额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为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对助学贷款、留学贷款等,除要签订完善的合同文本外,还应要求学校、家长

或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参与并提供担保类法律文书;对用于购买汽车等大件耐用消费品的,除应将所购车作为抵押品外,还可追加经销商或其自然人股东做担保,从而有效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将风险降到最小化。

(六)将风险转移引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就给个人消费贷款能否到期收回造成极大隐患。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经验来看,避免和防范消费信贷中的风险,主要是在建立个人资信评估制度和信用担保制度的基础上,将消费信贷与保险结合起来,以减少贷款风险,这是采用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风险管理办法。不同的个人消费贷款购买保险公司对应的险种产品,可以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这种风险转移策略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例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部分经银行评估认为风险系数相对较大的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而不能偿还贷款时,可以由保险公司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个人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较低,在贷款客户的承受范围之内,使消费者在获批银行贷款的同时没有过高增加其成本,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而银行的信贷资产也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三:结束语

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利在长远,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

步伐的加快,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金融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打造成熟健康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研究探讨和逐渐规范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对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自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跨国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要以传统业务为基础,以个人信贷间业务为先导,不断调整经营理念,坚持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相互促进、利润和市场份额兼顾的市场策略,寻找适合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最终在行业内形成一种良好的中间业务经营氛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刘星——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现状及发展研究。湖南社会科学、2001年

2赵芳莹——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思考。绥化师专业报、2002年

3毛子文——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万维财经、2003年 4黄晓力——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之我见。经济研究、2007年 5尤件亮、方劲松——当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

6李仁杰、王国刚——中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的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报、2008年

7黄学军——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及研究。湖南大

学、2009年

8黄丽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对策研究。经济研究、2009年

9张广元——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几个潜在风险探讨。财经园地、2009年

10金斐埠——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及研究对策。商业经济、2009年

第四篇:票据业务风险防范课后测试

票据业务风险防范课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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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成绩:7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单选题

1.应在背书第一格盖章的是? √

A 出票人

B 收款人 C 承兑行 D 贴现行 正确答案: B

2.票据的哪个性质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其流通? × A 要式性 B 有价性 C 文义性

D 无因性 正确答案: D 多选题

3.票据基础关系具体是指票据的什么关系? √

A 原因关系

B 资金关系

C 预约关系 D 支付关系 正确答案: A B C 判断题 4.基础关系优先于票据关系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5.丢失票据的持票人在办理完“挂失止付”后就已经使票据权力得到了消灭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6.《票据法》规定了票据具有优先受偿权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7.贴现凭证的样式是由各家银行自行设计的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8.支付结算功能是票据业务最基本的功能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9.票据的原因关系存在于接受票据的当事人之间,但票据如经转手,其原因关系必然断裂。×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0.出票包括“开出”和“交付”两个环节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第五篇:国际出口买方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

国际出口买方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我国银行业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国际买方信贷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国际业务金融产品,被各国广泛应用于支持本国企业出口。在国际政治格局日趋复杂,国际贸易争端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中资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本文分析了买方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买方信贷 国际贸易 风险防范

一、国际出口买方信贷概述

国际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境内银行向境外进口商或者进口商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用于其购买本国的技术、设备或工程服务等。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认同和积极响应,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买方信贷业务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我国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一方面能够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帮助进口方解决资金困难,是一种互利共赢的金融合作模式。

二、国际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主要风险

(一)国家风险

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各国关系错综复杂,使得国家风险成为买方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之一。对于银行而言,国家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主权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战争风险、恐怖事件风险等。实践中应重点关注:一是主权豁免,主要是指一国财产不受他国立法、司法及行政管辖,可能会导致担保不能强制执行;二是外汇管制,特别是一些外汇紧缺国家,往往会采取一些强制措施,限制本国外汇流出;三是政府换届,现任政府出于自身利益,拒绝承认往届政府期间债务,或者不履行担保责任。

(二)行业风险

因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借款人整体经营业绩下滑,进而影响借款人偿还银行贷款能力。实践中应重点关注:一是行业周期,周期性行业有波峰和波谷之分,当行业处于过热时,应审慎进入。金融危机之前,船舶制造行业达到历史高点,船东的买船热情高涨,船厂的订单络绎不绝,部分银行忽视行业风险,盲目跟风,参与了大量船舶类买贷业务,近些年贷款风险集中暴露;二是行业竞争,过度竞争会导致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不足,进而影响企业还款能力。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按照合同履约的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借款人资信、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管理层态度等。境内企业可以通过查询人行征信系统,了解企业的历史履约情况。买方信贷业务借款人一般是境外企业,获取企业完整履约历史较为困难。

三、国际出口买方信贷风险防范

(一)加强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合作

为鼓励本国企业出口,各国普遍都成立了官方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比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法国出口信用保险(COFACE)、丹麦出口信贷基金(EKF)等。出口信用保险能够提供政治险、商业险,收取一定金额的保费,赔付比例最高可达95%。?y行在开展高风险国家买方信贷业务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

(二)加强行业研究,提高对趋势的把握能力

当行业处于低谷时,最优秀的企业也难免受到波及。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应增强对相关行业的研究和研判,增强对行业运作规律的把握,在行业出现大幅波动时,应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和投向。同时,对于银行较为陌生的行业,要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聘请有关领域资深专家,提供专业的行业建议。

(三)构建完善的信用结构,落实有效担保

买方信贷业务除了要重视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也要重视第二还款来源。具体实践中,首先要落实交易相关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保险权益转让等,其次要选择具备实力的境外主体提供有效担保,最后可要求国内出口商提供增信,构建共同风险分担机制。

(四)重视法律合同在国际争端中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法律合同是记录交易内容、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唯一载体,银行应高度重视法律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实践中,银行应聘请熟悉相关国家法律的律师事务所起草法律合同,谈判过程中要设置较为严格条款保障债权人安全,法律条文要能够准确表达贷款决策机构明确的贷款条件要求。

(五)组建国际银团,分散贷款风险

单独一家银行对风险的判断往往存在局限性,尤其针对境外企业更是如此。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时,可邀请银行同业组建银团。实践中,国际银团类项目的融资结构设计往往更加科学、严谨,对风险的把控更加准确,发生风险后也能够得到较好的处置。参考文献

[1]周小川.出口信贷及其规则制定[J].上海金融.2013(11).[2]闫奕荣.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分析及国际比较[J].国际贸易问题.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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