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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阶段总结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0-103885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7 12:35: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打击非法行医阶段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阶段总结

按照国家、省、市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行动。我市一直把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由监督机构一把手负责,对发现的每一起案件都确立第一承办人,实行专人专案,定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实行立案调查制度。自10月至今,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管辖区内的180余家医疗机构、药店、按摩、理疗、体验馆、美容院等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2件,没收违法所得0.55万元,罚款4.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查处医疗机构案件20件,警告14户次,责令改正11户次,罚款4户次,罚款金额1.2万元户;接到举报4件(其中实名举报1件,办结并实施行政处罚,反馈举报人;匿名举报3报,均办结并实施行政处罚)。

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员、非法行医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医,引导正确就医。

第二篇:打击非法行医总结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宝山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力度,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保障了全区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板报、设立咨询台、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共出动6人次,共打击非法行医2家,没 收 药 械 折合人 民 币 300 元,出动车辆2台次。同时定期对辖区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规范他们诊疗行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提高对非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危害性的认识,对非法开业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没收药品及器械并处以重罚。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了辖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2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区卫生监

督所:***随时接报,及时打击。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202_年8月1日

第三篇:打击非法行医

附件14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或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单位:广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执法证号:YN、YN,向 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其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检查中发现:(注:有√ 无×)

1、未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1.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1.3实际执业地点与许可的执业地点不一致。

2、等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3、等人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

4、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人工终止妊娠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活动。

5、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6、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血液或血浆现象。

7、是否存在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行为。

8、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备注:存在其它问题的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卫生监督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陪同下,对该单位(地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第四篇:打击非法行医

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莲花卫生院赵泽舟)

202_年4月22 日,接群众举报,位于莲花镇莲花街水进口巷,有人租用门面正在进行非法行医,给群众造成一定伤害。我们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进行查处,并联合公安收缴一批非法行医器材,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的苗头,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_年4月30日

第五篇:打击非法行医深入农村

开展行动,打击非法行医深入农村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历来是我们的工作重点,继打击城区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后,我区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将农村非法行医行为列为打击重点。近日,宁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出动执法车辆2台,卫生监督员15名,开始对宁江区善友镇及各村、屯进行检查,开展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检查中发现个别无证非法诊所正在开展非法诊疗活动,执业场所根本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应有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医疗器械消毒根本达不到要求,一些百姓贪图便宜,不顾个人权益,有的还为违法者开脱,监督员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这些非法诊所予以取缔,此次专项检查已经查处3家非法诊所,没收非法药品3箱,非法医疗器械11件。

通过此次专项整顿,会使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提高,我监督机构将继续对农村其它各乡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巩固几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顿行动的效果。

卫生监督机构再次提醒患者,在就医时应选择到正规的医疗机构,不入无牌无证的黑诊所,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打击非法行医阶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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