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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基层工会组织共评三星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20-74248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1 03:23: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星级基层工会组织共评三星

星级基层工会组织共评三星、四星和五星级共三个档次,总分100分制,综合评分70~79分的为三星级,综合评分80~89分的为四星级,综合评分90~100分的为五星级。

第二篇: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本站推荐)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建设“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

(一)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按时换届;工会组织各项民主制度健全并得到认真执行,基层工会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建设有成效;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的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会员管理规范,档案齐全;职工小家建设工作扎实规范。

(二)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

(三)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建立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履约率和职工认可率比较高;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群众法律监督,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发生劳动争议问题能够在基层依法妥善解决。

(四)做好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协助和督促企业行政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有成效。

(五)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制度,工会组织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在职工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履行好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尽力为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提供帮助。

(六)职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职工素质不断提高,工会在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三、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四、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五、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六、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七、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八、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九、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十、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十一、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十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内容

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工资水平和调整办法及幅度。

3、职工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

5、工资协议的起止时间和有效期限。

6、工资协议的修订、变更和解除程序。

7、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基层工会组织制度之一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之一

郑州航院工会会计学院分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会计学院工会分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在中共会计学院党总支领导下,代表会计学院教职工利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

第二条 院工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根据我院工会组织的特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连结党和教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第三条 院工会在院党总支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带领全学院教职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团结和带领全院教职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充分发挥工会在搞好学院建设、推进学院改革、全面完成学院各项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院工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以建设“教职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把我院教职工培养成为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从而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第五条 院工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切实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教职工群众,一切依靠教职工群众,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全心全意为教职工群众服务,把工会办成“教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教职工之友”。

第二章 会员大会

第六条 院工会会员大会是全院会员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七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院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民主选举院工会委员会。

院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会议,向会员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

(四)选举出席学校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八条 院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讨论拟向院党总支和学校工会所作的关于召开会员大会的请示报告,同时应做好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第三章 院工会委员会

第九条 院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须经院党总支审核后,方可正式组成。

第十条 新一届院工会委员会选出以后,在委员中指定一人主持召开新一届院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有:

(一)选举工会主席;

(二)委员进行分工。

以上各项选举结果和委员会分工情况,由新一届院工会主席负责向学校工会报批。

第十一条 院工会的组织原则:

(一)工会主席与委员之间仅是分工不同,不存在上、下级的领导关系。各委员要自觉树立全局观点,积极参加集体领导。研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集思广益,统一意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人分管的工作,并要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院工会工作中的下列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1.关于如何贯彻学院党总支和学校工会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决定的问题;

2.工会工作计划、总结;

3.向院党总支和学校工会报送的重要材料、报告; 4.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5.工会的重要组织问题;

6.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工会小组每两月召开一次例会,会前切实作好准备,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对不同意见进行无拘束的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问题决定后,必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在未改变集体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原决定,不允许搞自由行动。会议决定的每项工作,必须有人负责。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院工会委员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学校工会的决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承担院会员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全院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四有”教育,把培养教职工主人翁献身精神放到工会工作首位。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四职”教育。

(二)依法维护全院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本院教职工参加本院的民主管理和经济体制的改革。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服从行政领导、听从指挥、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四)维护教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五)保障教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搞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教职工和教职工家属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及“三同时” 的贯彻执行。向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九)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第五章 工会与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工会是会员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任务有:

(一)组织教职工选举会员,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院管理知识。

(二)提出召开大会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员大会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

(四)每年组织会员对学院方针和职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院级行政领导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五)组织会员向教职工宣传和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和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确立的任务和决议。

第十四条 工会要维护会员的权利。会员行使职权而受到刁难、打击时要及时进行调查,井要求有关方面作出严肃处理。

第六章 工会与行政

第十五条 做好学院工作是工会和行政的共同任务。工会要积极支持院长对学院各项管理工作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院规院纪和教职工守则。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医疗质量、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工会要代表教职工群众,监督学院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在行政决定有关重大决策和教职工切身利益时,工会应参加研究,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十七条 工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学院改革,根据教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议,协助行政制订改革方案,发动教职工群众贯彻实施。

第七章 工会与党总支

第十八条 院工会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工作。正确处理好接受党的领导和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关系。重大问题应向党组织汇报。接受党总支讨论的有:

(一)工会全年工作计划;

(二)召开会员大会的方案;

(三)工会机构的调整和工会干部的配备。

第十九条 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教职工群众的要求和学校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对工会主席的调动,要征求全委会意见并报学校工会批准。教职工群众的正当呼声,工会在向党总支汇报的同时,应向学校工会报告。第二十条 工会对学校工会决议,应结合实际,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第八章 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 院工会实行两级管理制:院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第二十二条 院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设:主席以及组织、文体、女工、福利等委员。定期召开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 院工会财务工作发扬财务民主,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工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宣传、文体、工作活动、女工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工会小组按照行政划分设工会小组。会员不到三人的小组与工作性质相近小组合并设工会小组。

第九章 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 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家访谈心,与教职工交朋友,根据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开展活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第二十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深人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替教职工说话,为教职工办事。

第二十八条 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工会的民主制度。办事要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的意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第二十九条 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典型示范,依靠群众解决自己的问题。时刻注意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和兼顾的原则。

第三十条 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改革,不断创新,坚持原则,大胆工作,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办实事,讲究实效。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之二

郑州航院工会会计学院分会会员大会制度

一、会员

第一条 工会会员应为会计学院教职工,且是中国工会会员。第二条 选举出席学校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学院工会会员。

第三条 会员的职责是: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会员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会员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四)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二、会员大会

第四条 大会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第五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四)选举工会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的成员;

(五)选举出席学校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六条 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员大会都应对工会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按“教职工之家”标准检查是否合格,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工会。同时,对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每两年结合民主评议对工会领导人民主测评一次。经民主测评,凡获得信任票不足半数者,应报请学校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考察。如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时,应由会员大会作出决定,予以撤换或罢免。

基层工会领导人出缺时,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时予以补选。

第七条 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之三

郑州航院工会会计学院分会会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院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

第三条 会员会费按学校工会要求计算交纳。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额。

第四条 工会会员一般每月交纳一次,以增加会员的组织观念。第五条 保留会籍人员不缴纳会费。

第六条 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第七条 长期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工会会费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之四

郑州航院工会会计学院分会会员会籍管理制

第一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本院教职工,包括符合入会条件合同制教职工、临时合同制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人中国工会组织。

第三条 要求加人工会的教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人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校工会批准之日算起。

第四条 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第五条 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并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第六条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第六条 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学院工会委员会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八条 工会会员调离本院,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院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雷同。

第九条 会员因失业或下岗,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本院工会保留其会籍。

第十条 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织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第十一条 会员离休、退休,可保留会籍。

第十二条 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报告学校工会委员会核准,由校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缴纳会费。

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以后,离退休人员的会员证由本人保存,其他保留会籍者的会员证自作出保留会籍的决定之日起失效,并由院工会收回。

第十三条 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教职工,又提出申请人会,允许其重新办理人会手续。

第四篇:基层工会组织制度

企业工会组织制度

一、企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换届改选需提前报上级工会批准。换届参照以下程序进行: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请示报告》。

(2)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 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5 人,均为奇数。

(3)召开本企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

(4)选举产生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后,在此范围内选出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主席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委员履行分工职责,协同配做好工会工作。

三、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主席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工会主席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

第五篇:基层工会组织调查报告

当前,随着我镇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各种个体经济组织,个体私营企业等企业的增加,带来工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工会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基层工会要适应形势、发挥作用,就要明确应该重点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理清思路,找准位置,服务大局,把握方向,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贯穿一条思想主线——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基层工会是工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基层的实践者。为此,一定要把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要科学地观察当前新形势的特点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基层工会组织变化规律,把握基层工会工作规律,抓住规律,迎难而上;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在创新中形成新思路,在改革中求得新突破,在发展中开创新局面,在各项具体工作中体现新举措。

二、创建学习型组织——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

基层工会组织也把创建学习型组织纳入了自己的视野。许多县市工会以及基层工会开展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知识武装工程、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活动,对推动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开展了多次经验交流和理论与实践的研讨活动,在工会系统掀起了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在这股热潮的冲击下,基层工会还不知学习型组织是怎么回事,也上行下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大有一轰而起之势。

基层工会组织是全体成员全身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它是让全体成员体会到工作中生命意义的组织。是通过学习,创造自我,扩大创造未来能量的组织。从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内容来看,这是当代最前沿的管理理论或最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创建学习型组织实质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是企业管理水平的升华,需要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策划,制定规划和目标。基层工会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只能是处于配角和协助的地位,如果基层工会大包大揽,一方面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如果不把创建学习型组织放到企业党政工作的大盘子中来思考,工会是绝对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

三、抓住一个根本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基层工会工作在企事业、机关单位,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的直接组织者。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这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目标任务。因此,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就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工会组织的根本任务。基层工会一定要立足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以及工会工作的全局,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中心,来思考和安排工作。要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以振兴发展企事业为目标,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持续形成学赶先进的热潮,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更好地履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

四、落实一个根本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基层工会与职工群众紧密相连,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推动者。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始终保持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是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工会基层组织是党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的基础,其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始终是工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也是根本性的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战略性任务。搞活企事业,搞活工会整个工作,都要抓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主题来展开。基层工会一定要认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依靠”方针的落实。

五、加强基层工会组织——人才素质的培养

提高基层工会组织人员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星级基层工会组织共评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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