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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赔偿协议(通用版)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20-22259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18:32: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青苗赔偿协议(通用版)

青苗赔偿协议

甲方:中南通道ZNTJ-15标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乙方:

由于中南通道GSM-R通信工程施工,影响通信铁塔(包括后续铁塔安装调试等)建筑安装需对乙方麦苗等造成损害,由此引起的青苗赔偿事宜,按照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结合现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影响地点、范围及赔偿项目

1、地点及范围: 通信基站()铁路征地红线外农用地共计()亩

2、赔偿项目: 通信基站基础和铁塔安装,通信基站光缆引入及设备安装,天馈线安装调试等后续工作。

3、备注:

二、赔偿价款及支付方式:

1、赔偿价款: 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干使用。

2、工程竣工后结算,在__3__日内一次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享有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自由从事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赔偿款。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及时受领赔偿款,并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保证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施工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四、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应忠实履行,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中南通道ZNTJ-15标 乙方(章):

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双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青苗赔偿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电网工程项目的征地及青赔工作[/p]

(作者:卢志豪,工作单位:巴马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摘要】在当前形势之下,电网工程项目建设征地及青赔工作越来越难,因征地及青赔原因受群众阻工的事件时有发生,既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又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是电网工程建设必须面对并及时解决的主要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总结我集团系统内近几年电网工程建设征地及青赔协调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和可借鉴的一些经验,探索出新形势下电网建设征地及青赔工作的途径和办法,仅供与各位同行交流探讨。【关键词】电网建设 征地青赔 解决办法

一、引言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一省两贷”的两个承贷主体之一,承担全区共40个县(市、区)的电力供应保障及电网建设任务。公司发展十几年来,抢抓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国债投资和统贷统还资金,每年投入几亿元甚至十几亿元进行电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然而,近几年来,我集团系统内电力工程建设缓慢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的发展,究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征地及青赔问题没有及时妥善解决而受到群众阻工,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一些项目一拖甚至几年,成了老大难长寿工程,迟迟不能发挥效益,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更要想方设法加以妥善解决。

二、新形势下电网工程项目征地及青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总结多年来电网工程建设征地和青赔当中遇到的实际性问题,笔者认为,如今在我集团系统范围内电网工程项目施工征地难、青赔难,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原因。

(一)外部因素,主要有如下问题:

1、工程所在地各行业建设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标准不一,当地政府出台文件在现场几乎不能按规定执行,在变电站、杆塔位置(征)占地补偿过程中,群众就高不就低或随意索价现像严重;

2、在项目施工之前,群众在变电站站址、线路通道上抢种农作物、果树、经济林、堆放坟墓等以增加索赔的筹码;

3、一些村民以变电站建筑物、线路杆塔影响村庒龙脉、占用风水宝地等理由,恶意刁难勒索;

4、一些群众借口工程材料运输损坏村屯公路、田坎地头、灌溉渠道、农作物、果树林木等敲诈收取高额过路费。

(二)内部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实施前工作不够充分和仔细深入,没有调查好变电站占地、杆塔位置、线路通道对作物的损坏估算以及对民风民俗的影响情况;

2、征地及青赔协调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对与工作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掌握和领会不够,对市场物价的动态及信息变化掌握和了解不足,加上工作方式方法欠妥,被涉赔农户“牵着鼻子走”的现象时有发生;

3、请示汇报、协调沟通、联系工作不到位,工作得不到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及工程所在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重视,野蛮施工导致与项目周边群众的矛盾激化、关系紧张,甚至造成阻工停工。

由于上述内、外不利因素的综合作用,造成电网工程项目征地及青赔工作的步履艰难,征地及青赔费用难以预测,工程成本大大超过合理范围,因群众阻工导致项目建设严重滞后不能按期投运交付使用,不仅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开支,而且使国有资产长期闲置,造成投资无效益,不仅阻碍供电企业的发展,而且影响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

三、新形势下如何加快做好电网项目工程的征地及青赔工作 征地及青赔涉及企业和群众双方的切身利益,做好征地及青赔工作,既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开支,又可以维护公平团结,消除群众不稳定因素,有利于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那么,如何加快做好工程建设征地及青赔工作呢?根据以往的经验与教训,笔者总结认为,通过“调查研究,内练素质,文明施工,强化协调,借力打力,多管齐下”的办法或能加快解决工程建设当中的征地及青赔问题。

(一)做好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是减少征地及青赔工作阻力的基础。

孙子兵法《始计篇》有一句话,叫“夫未战而庙算者胜”,其意就是未开战之前,要筹划周密,获得胜利的充分条件,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搞项目建设亦如此,项目实施前必须做好调查研究这门功课。相对征地及青赔工作而言,应做好下面几个工作:一是征地及青赔工作人员要提前介入,派熟悉地形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全程跟踪项目踏勘、测量,全面掌握线路杆塔的具体位置、线路走向通道及交叉跨越等情况,提醒设计人员所设计的线路尽可能避免经过农田果林、避免跨越庙堂建筑物、避免砍伐古(神)树和经济林等,变电站应避开国家保护耕地、矿床、村压、庙堂、坟墓等;二是做好项目站址、路径的征询工作,即在变电站站址、线路路径方案确定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向途经辖区的县、乡两级政府和国土、林业等部门发出征询意见函,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同意后再确定站址、路径方案而进行设计;三是进村入口走访,提前跟乡(镇)政府、村部、队干和群众打招呼,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线路途经可能损坏一些农作物和林木,让沿途群众心中有个底,彼此打个照面,熟悉后方便日后联络沟通。只有做好基础性工作,知根知底,才能降低征地及青赔工作的阻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确保征地及青赔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必须提高协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一名青赔协调工作人员,是做好项目青赔工作的必要条件。

目前,集团系统内的电网工程施工都是通过招标选定施工企业,有些施工企业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劳务队施工或由施工队挂靠施工,实际施工人员组成结构为包工头+农民工的组合形式。而项目征地及青赔工作又由所属企业(建设单位)负责,费用不在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之内。由于征地及青赔工作不属于施工方责任,加上施工人员素质不高、施工队伍内部管理不到位、纪律松散等因素影响,施工及搬运材料时,图方便走捷径,求快而不计破坏,野蛮施工现象严重。比如:有的施工现场青苗、农作物本来完全可以避免损坏,只要稍加注意就呆以把施工现场的农作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的随地堆放材料,阻碍群众通行或污染耕地;有的开挖废方外运或堆放随地乱撒乱堆,不注重对周围环境的保护等等一系列问题,不仅增加了青赔的工作量和麻烦事,并且很容易引发与群众的紧张关系,导致工程受阻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一旦受阻,随之也增加了青赔成本,更放慢了施工进度。,是做好征地及青赔协调工作的有力保障。

在当前新形势下,企业要顺利完成一个项目,靠自身单打独斗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的。特别是在征地、青赔等利益问题上,主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来帮助协调,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众所周知,征地及青赔最具体的工作,主要依靠当地县、乡(镇)政府、村委来配合完成。如果失去了各级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就谈不上做好工程施工的宣传工作和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征地及青赔工作的责任方,要总之,情感沟通工作要做“事前诸葛亮”,而非“事后找麻烦”。这是解决尖锐矛盾成功的奥妙。

(五)善于借力打力,是突破征地及青赔工作难题的重要手段。征地及青赔工作关系企业、群众双方的利益,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因此,赔偿工作要有法可依,以政策和文件做为依据,以市场价格提供参照,进行合理合法赔偿。但是,不少地方偏偏有那么几个少数群众恶意刁难,他们以各种各样的不合理理由和借口,擅自哄抬赔偿标准、增加索赔筹码、恶意刁难勒索、搅乱协调工作等等,有时候甚至不依不侥,目无政府和法纪,阻止施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某种程度已经变成了弱者和受害方。面对这样的刁难,如何应对呢?最好的办法是借力打力。那么,借谁之力呢?以笔者近几年在那坡供电公司从事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和近三个月来亲历并成功解决巴马所略四级水电站1#隧洞群众阻工(该工程因涉赔问题自2008年3月至2012年7月受阻工不得解决)的经验看,认为以下力量或可以为我所用:一是借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当遇到征地及青赔难题是,要及时向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如实汇报情况,指出其破坏性和危害后果,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引起党委政府的密切关注,并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协调工作组深入现场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法制宣传、政策攻心、调解说服等,必要时也可以转个弯,通过政府进行补偿。二是借施工队伍的力量进行协调,现场施工人员与沿线群众平时接触比较多,也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协调工作,由于征地及青赔的主要责任不在施工方而做旁观者,只要好好运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作用,采取一些奖励办法或者将青赔工作承包给他们处理,调动他们对协调工作的积极性,往往能打破疆局,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三借是社会和民间的力量,不要以为是“以暴治暴”,必须拒绝这种粗暴野蛮的处理方式,而是好好利用与当事人有密切关系的人帮助协调,比如:当事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亲戚朋友、法律工作者、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社会人士等,利用他们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当然,使用这些关系时要慎重考虑,事先做好相应的社会调查,用有诚信和信得过的人士,不然反受其害。总之,无论借助哪方面力量,目的是要突破协调工作的难题。毛主席说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关键在于巧妙运用。

(六)灵活机动、多管齐下,是解决征地及青赔工作的最有效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思想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加上各种信息传播迅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青赔协调工作的难度。因此,不能沿革着传统的工作方法,因循守旧地开展青赔协调工作。青赔协调工作人员要更新观念,改变思维,结合实际,灵活机动,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解决青赔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一是要准备充分,开展青赔协调工作,首先要通过现场调查情况后寻找工作的切入点,掌握补偿对象的范围和具体位置,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资金保证,处理迅速。农民是思想最不稳定的群体,一些农户极易变卦。因此,青赔工作一旦启动,就要充分保证补偿资金及是足额到位,并讲究一个“快”字。过来由于补偿兑现及时时造成农民隔夜反悔的现象屡见不鲜,补偿金不兑现或部分兑现,就给农民留下挑起事端、漫天要价的理由和借口,给协调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三是要格守承诺,标准统一。青赔协调的主体和对象主要是农民群众,由于个另别农民的素质和函养低,再加上其经济落后,一般对于自己的劳动成果和经济利益都非常珍惜,一旦他们的劳动成果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时,会不顾一切后果,有时甚至做出违反原则性的举动。因此,对待农村这一级的工作,我们必须遵守诺言,讲究信用,当答应每一件事情,都必须认真履行,绝不能反悔或故意拖拉。另一方面,还要做到线路沿线补偿标准统一,一视同仁对待,阳光操作,必要时进行补偿费公示,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切不可违背政策、放宽尺度与农户私下交易。否则,给群众留下垢病,只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后患无穷。

四是要真诚负责,原则性与灵活性互相结合。真诚待人和尊重地主民风民俗,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和感情联络的重要基础,而认真负责是青赔协调工作成功的基本条件。因此,青赔协调工作要注重细节,做到位置明确、丈量准确、计算精确、补偿到位;对上门索赔或上访者要热情接待、解释清楚,能够立即办的事情,绝不能故意拖延,敷衍了事;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没有违反法律、政策的前提下,要灵活机动,该给的实惠不吝啬,该给的面子一定要给足,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尊重。只有多方联动,多管齐下,才确保征地及青赔工作做活、做顺、做好。

总之,征地及青赔工作既没有可套用的固定模式,也不可能凭老经验解决新问题,面对错综复杂、形势多变的新环境,我们只有结合实际,随机应变,不断的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地更新观念改变思路,不断地探索新的工作方法,灵活多变、机智应对、果断处理,相信方法总比问题多。只有这样,才能把征地及青赔工作做得更顺更好,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服务,为企业的发展分忧解难。

第三篇:征地、青苗赔偿赔偿协议

征地、青苗补偿协议

由于电力建设需要,现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电网公司《国

家征地及青苗赔偿标准》相关文件规定,现需征用柏果镇东风村村第十组村民胡小胖位于黔桂天能焦化110kV线路3号铁塔周边地界的耕地/青苗---米2/棵。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支付现金(大写)壹仟捌佰 圆,(小写)1800.00元给予土地所有人,用于征地/青苗的补偿费用。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法律依据。

备注:①本次赔偿内容包括损坏的青苗(果树、玉米、等)及堆土占用的土地款等;

②该户的赔偿内容全部完成,以后胡小胖不得以任何“未赔偿青苗及征地”的借口再来找甲方追加款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证明人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二零一二年月日

第四篇:青苗补偿协议

1.青苗补偿协议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一)、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青苗的清除时间;

8、法律责任;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20XX]XXX号)。

二)、青苗补偿登记表:现场丈量人员、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审核,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现场丈量的果树冠径大于5米的要进行编号,以备复查。

三)、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

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五)、青苗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六)、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七)、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2.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青苗补偿协议

因乙方项目开发租用位于二级电站50亩山林及水库库尾约100亩土地(土地租用协议另已订),而土地地面现有村民青苗,现乙方代表村民要求甲方对该土地土面青苗进行补偿处理,为明确双方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具体事项: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西昌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因乙方项目开发租用位于××电站

亩山林及××水库库尾约 亩土地(土地租用协议另已订),而土地地面现有村民青苗,现乙方代表村民要求甲方对该土地土面青苗进行补偿处理,为明确双方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具体事项: 第一条:青苗补偿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 ××承包地及××水库库尾。

第二条:青苗补偿款总额为×万×仟×佰×拾元 ,其中有青苗补偿费×万×仟×佰×拾元,林木赔付×万×仟×佰×拾元整(详见农户补偿清单)。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三条:青苗补偿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甲方按青苗补偿登记表(现场丈量人员、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审核,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再支付给每户村民。

第四条:协议签字生效后,该土地上附着的一切青苗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和村民不得对其进行处置,如有矛盾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五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与村民之间关于青苗补偿的有关事项提供一切便利。

附件:青苗补偿区域图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果。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 村委

为实施 工程的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村 组 南长 米宽 米,计 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 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 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 元/株,经济林木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元,计 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 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 元,计 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西电公司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第五篇:青苗赔偿协议书范本(共6篇)

篇一:青苗补偿协议 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乙方地址: 市(县)镇(乡)村 组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以下统称“地上物”)的一次性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权范围内各项地上物的所有补偿款。乙方代表乙方家庭所有成员签订本协议。

二、在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乙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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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青苗等补偿款合计(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签字:(盖章)。

三、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应进行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无人对乙方的权利人身份、乙方的

家庭代表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权利、乙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则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四、协议实行后,其地上物的所有权归甲方。由甲方处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补偿的青苗树木种植区域内的土地再进行种植和利用。

五、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作为补偿权利人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农村土地承包协议(证明其对相关土地耕作经营权利的书面文件),建筑物产权证明等。

六、村委会作为本协议的见证方,对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补偿地上物的所有权人之代表身份以及补偿标准、数量、补偿金额发放等相关事宜,给予见证、监督和证明。

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自甲、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青苗补偿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3组 黄伟生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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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叁万肆仟捌佰柒拾肆元玖角肆分(¥34874.94元),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 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6组 黄德智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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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 21368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6组 陶保和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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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陆仟贰佰捌拾柒元(¥ 6287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6组 陶进军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肆元(¥3634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6组 覃彩门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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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陆佰元(¥600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6组 黄德高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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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玖拾壹元(¥1591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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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壹仟玖佰零伍元(¥1905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6组 黄德勇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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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陆仟陆佰柒拾伍元(¥6675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6组 黄志坚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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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柒仟零玖拾伍元(¥7095元)

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章)乙方:田阳县那坡镇 村 组 法人代表: 职务:局长 户主:身份证号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篇三: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

青苗补偿协议书一般是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中有这样的规定的。

青苗补偿协议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一)、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青苗的清除时间;

8、法律责任;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20xx]xxx号)。

二)、青苗补偿登记表:现场丈量人员、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审核,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

现场丈量的果树冠径大于5米的要进行编号,以备复查。

三)、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

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五)、青苗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六)、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七)、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篇四: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来源:未知 作者: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

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 米宽 米,计 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 米宽 米,计 亩;合计 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 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 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 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元,计 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 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 元,计 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

来源:未知 作者:

青苗补偿协议书一般是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中有这样的规定的。

青苗补偿协议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一)、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青苗的清除时间;

8、法律责任;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20xx]xxx号)。

二)、青苗补偿登记表:现场丈量人员、复核人员、部门领导审核,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

现场丈量的果树冠径大于5米的要进行编号,以备复查。

三)、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

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五)、青苗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六)、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七)、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篇五:征地协议书范本 征地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亩(其中水田 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13]45号)有关规定,征收上述 亩土地由甲方按实际地类补偿标准支付给乙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计算办法、标准及补偿金额如下:

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5000元/亩;旱地28000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晒场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水稻等谷类作物:1150元/亩;甘蔗1800元/亩;玉米、黄豆、红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亩;蔬菜1800元/亩;鱼类4825元/亩;桑树4150元/亩;林地:成熟林地800元/亩;未成熟林地1200元/亩。

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实际地表现状为依据,对土地进行登记丈量,青苗补偿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将费用兑现给耕作农户。

3、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费用:

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1 水 田: 亩× 元/亩= 元

旱 地: 亩× 元/亩= 元

鱼 塘: 亩× 元/亩= 元

小 计: 元

②青苗补偿费:

水 田: 亩× 元/亩= 元

旱 地: 亩× 元/亩= 元

鱼 类: 亩× 元/亩= 元

桑 树: 亩× 元/亩= 元

小 计: 元

③地上建筑物补偿费:0元;

④其他相关补偿费用:0元;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抢修(建、种)各种地上附着物。甲方应在开始清理场地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该期限内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处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把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时移交被征收的土地给甲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人民政府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人民政府和 社区居委会、××国土所、××司法所各执一份。

以上各项合计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签章):

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

×××政府签署意见盖章:

×××国土所签署意见盖章: 3 群众代表(签章): 年 月日

篇六:青苗补偿协议书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发展需征用乙方土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用方应对所征用土地上的青苗予以补偿。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青苗补偿的范围:东沿 ;南至新水渠;西至

甲方公司围墙;北至。(见甲方新增用地红线图)

二、此次补偿的青苗品种及数量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确定,甲方按与

乙方协商确定的单价,支付乙方青苗补偿费 元。(详情见附表)

三、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青苗补偿费。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负责做好甲方征用土地的协调工作,确保土地征用的落实。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青苗赔偿协议(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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