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秦皇岛市生育险报销明细
职工生育保险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 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7]34号)文件要求,及《秦皇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秦政办[2005]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状,经研究就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参保扩面工作
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和《秦皇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已经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的县(区),要在稳定现有参保人员的基础上,把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没有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的县(区),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县(区)生育保险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
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与基本医疗费捆绑征缴。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3%。
三、完善政策,落实生育保险待遇
(一)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生育津贴按照参保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已婚妇女满24周岁第一次生育,奖励晚育产假45天;
8、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津贴低于参保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
(三)参保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住院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办法,从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产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和生育,要选择同一家定点医院。孕期产前检查费的结算标准:省级医院为1000元;省级以下医院为800元(详细项目见附表)。流产或引产的,不支付产前检查费用。
(五)参保女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办法,从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1、放置宫内节育器每例支付标准为350元(含医学检查费);
2、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支付标准为150元(含医学检查费);
3、终止妊娠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除外),定额标准见附表。
(六)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致,并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专家组鉴定,确定为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费用(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节育手术或者恢复生育手术造成并发症的诊治除外),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标准结算,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七)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单位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参保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一)参保女职工在预产期前一个月,提出生育定点医院申请,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介绍信、参保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产妇登记表;参保女职工住院必须持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据的生育介绍信和产妇登记表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女职工出院时,要携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产妇登记表各一份,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异地生育的参保女职工,产前一个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本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参保女职工流产符合报销条件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以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药费。
(五)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符合报销条件的,需提供男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以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1: 产前必检项目表
产检次数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第一次 孕12周建卡 初次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妇检)、孕期营养监测、B超、心电图、尿常规
第二次 孕16周晨空腹8:00来医院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血常规+血型(ABO+RH)、尿常规、肝功+两对半、肾功、血糖、血钙、血脂、丙肝抗体、梅毒反应素、HIV抗体、唐氏筛选、B超 第三次 孕20—24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妊娠期高血压预测、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彩超(20—24周除外胎儿畸形)、尿常规
第四次 孕28—30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B超、血常规、尿常规
第五次 孕32—34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胎心监护
第六次 孕36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胎心监护、尿常规 产检次数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第七次 孕37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胎心监护、B超、血常规、尿常规
第八次 孕38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胎心监护、B超检查、尿常规 第九次 孕39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胎心监护、尿常规 第十次
孕40周 产检(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胎心监护、B超检查、血凝四项、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
附表2 生育保险定额结算标准 单位:元
生产方式 定额标准
省级收费标准医院 市级收费标准医院 县级收费标准医院 顺产 1500 1300 1100 侧切顺产 1800 1550 1300 侧切吸引产 2100 1800 1600 侧切产钳产 2200 1900 1700 剖腹产 3500 3000 2600 妊高征 5500 5000 附表3 终止妊娠定额补贴标准 单位:元
时间 各级医院、计划生育站 怀孕不满2个月 250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 500 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 700 怀孕满6个月以上 1500 4
第二篇:生育险报销
1、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⑵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⑴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⑵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3、参保女职工分娩如何选择医院?
参保女职工分娩,可在本人选定的中、晚期妊娠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也可选择其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生育诊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结算一次。
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⑵参保单位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诊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
5、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住院需要携带哪些资料?费用如何结算?
职工生育的,由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施行流产、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的,由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在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需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6、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8、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签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职工本人在本市银行的结算户账号(其中:市内四区企业职工提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的账户均可,其他区职工按各区要求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
9、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时需提供男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封面))、《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男职工本人在本市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账号、分娩方式证明(盖医院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10、生育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有哪些?
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申领以及女职工异地生育转诊及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的报销在各区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15日。
第三篇:生育险报销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专管员来办理业务,不接待个人及家属。(每周五下午及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女职工生育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反正面并注明女职工联系电话,有生育并发症者提供两份);
3.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出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领取待遇须知:
为方便参保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自2013年8月5日起,对经审核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直接通过职工社会保障卡(职工医疗保障卡)发放。职工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提取即可。如遇社会保障卡金融区不能使用的,将为职工开设新的银行卡。新开卡人员名单,将在市社保局网站http://通知公告栏中告之。
领取待遇时间
上月20日至本月4日审批并已打印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的,当月15日后领取;每月5日至19日审批并已打印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的,次月开始领取。
联系电话:(济南市生育保险处)80698618、80698619
第四篇:生育险报销材料
生育报销材料
1、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必须是医保发票)
2、住院费用明细
3、诊断证明书一份(盖医院章)
4、出院小结(难产需提供产程记录)
5、生育保险备案表原件一份(在石家庄本市生产的不用)
6、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外地生育的,提交医保中心批复的易地生育备案表。
9、非本市户口需要提供夫妻双方户口主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10、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加盖搜才公章。
11、非石家庄市区户籍2010年后参保的提交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书。
准生证要求:
(1)除男女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外,均应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领取准生证(准生证核发地应与户口派出所为同一辖区,如不同,请到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开具证明)
(2)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准生证核发地应为男方,准生证地址应对应男方的户口所在地。
(3)二胎准生证,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第五篇:生育险报销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
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
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 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 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以上都是所在单位的HR人员办理的,不需要本人去。
关于杭州生育保险金报销问题的相关解答
1、申报材料是不是交到市社保?
答:是单位去办的。市属企业是交到市社保,就在清吟巷。区属企业交到区社保的2、听说生了之后社保会发你3个月钱,有这回事吗?能拿多少?和报销的费用冲突吗? 答:公司给你3个月工资,社保补贴的钱就没了,就给公司了,除非公司这3个月不给你发工资。产检
费用和生产费用加起来减去定额报销费用(顺产2400,剖腹5000),如果还超过4000,超过部分
生育保险给你报销。另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要看公司肯不肯的。我们公司是给全额工资,社保那
部分算是额外给员工的。不过工资不是全额的~是基本薪(总额的80%,也就是说每月20%的那部
分绩效奖是没有了~)然后社保这边的那部分工资补贴也是发给员工的~报销的那部分是参照标准
来的!什么平产、顺产的~据说现在不止2400或3500的~~一般有4000左右吧~~。
3、我想再问一下,其中有一项是要交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那这联是填过了以后才能交还是没申报之前就可以了
答:没填就可以的4、也想问问,这样是不是意味着从产检开始到生完孩子,所有的费用都要付现金?而不用医保卡?这样才能报销?
答:最好是用现金。现在医院好象也不统一的,有的医院可以用市民卡支付产检,听别人说有的医院
又不可以。我问过杭州医保大厅的,最好不要刷市民卡里医保帐户的钱,因为这个跟生育险是不
同的两块,如果刷了卡里面的钱,到时报销下来的钱会因为你市民卡里刷掉,而扣回去的,反正
很麻烦的,最好先自费.5、问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答: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
续,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
(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6、你好我辞职后保险就一直停掉没有交了现在想挂靠到朋友单位里去,所有的保险费用自己出请问是不是要从辞职的那个月份开始补交啊?还是直接从现在开始交?交所有的费用还是只是交生育险一项就可以了呀?
答:社会保险最好是不要间断,否则会影响你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多少.补交的话需要补所有的保险.养老:公司20%,个人8%;
失业:公司2%,个人1%;
医疗:公司9.5%(其中0.5%划归个人帐户),个人2%(划归个人帐户);
工伤:0.5%-1.2%(不同行业按照相关标准缴纳)
生育:0.6%
附加医疗:每人每月缴纳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用于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其中持有
有效期内《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免缴。另加医疗互助金1元/人最低社
保缴费基数:1103.50,最高社保缴费基数:5517.50。
7、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那是指那方面的啊?是在医院开的吗?答:出院的时候,医生会写小结的,有些医院是拉一张单子给你,有些写在病历上面的,拿过去就可以
了如果是写在病历上面的,连病历本一起拿过去,报销的地方复印一下会还你的。
8、我想问下,我是剖腹产的,我们公司有基本医疗和商业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通过商业保险报了7500左右实际(实际花了8000多),请假期间公司照常给我发工资的,问下这样的话基本医疗中的生育险可以不可以报销了?谢谢!
答:商业保险是公司的额外福利,跟社保中的女工生育保险是不冲突的。
9、问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有关问题?
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失业期间分娩的女失业人员,凭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失业保
险手册》等资料,分娩后3个月内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填写申请表,经区就业
服务机构审核,送市就业局核准后领取。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0、我户口杭州,单位交纳了生育险.在怀孕1个多月的时候去验血,结果需要保胎.之间验了3次血,2次B超,医生全部都刷了我市民卡里的钱.而且市民卡里的钱也没有了,全部自费了.请问这个钱,以后在报销的时候算是产检费用吗? 我还没有建卡.谢谢你!
答:市民卡里的钱是属于医疗保险的,一般保胎的费用医保是不承担的,都是走生育险的。你现在刷掉了市民卡里的钱应该是不能再到生育险里报销了。
11、我想问一下哦:
1.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等等是不是都不能刷市民卡啊?如果刷了以后是不是不能报销的啊?
2.顺产2400,剖腹产5000,如果生产过程中超出这个费用了,能按实际报销吗?
3.产假期间的3个月工资是怎么算的啊?是单位给的,还是社保给的呢?
答:1.建议产前的检查费用不要使用市民卡;
2.生育医疗费超过支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开支范围的,4000元(含)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补贴;4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
支付;
3.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社保交纳基数支付,由社险办直接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转付给员工。
1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这个我报户口的时候他们拿走了怎么办?
答:一般不会要求你提供原件的啦。
13、那产前检查的一些费用算不算是生育医疗费里面的呢?
答:只要写明了,产前检查是算的,社保有人专门做材料审核的。
14、我也想问下,我如果在怀孕之后公司就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了,但公司还是给我交纳社会保险的(包括生育险),一直交到我生产完以后三个月,如果我生产完后彻底从公司辞职,我还能拿到生育保险的费用吗?
答:首先,公司不跟你签劳动合同的做法已经侵害到了你的合法权益,按新劳动法规的规定,他们
不与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他们支付双倍的工资。至于交纳的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一直交到
你哺乳期满为止。生育保险的费用也当然可以报销的。
15、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这个是什么啊 ?要是都是自费检查是不是就不出示市民卡了?
答: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就是准生证里面用来报户口的那一联。如果打算用生育保险来报
销生宝宝的费用的,就不用走市民卡里的费用了。
16、想问下外地生完回杭州报销生育保险怎么报? B:外地产检的费用怎么能报吗?
答:事先跟杭州的社保报备一下,费用要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跟在杭州生的报销方法一样。B:外地的也可以报的,只有是正规的医院.我资询过社保的.把相关的需要的资料带回杭州,正常的手续
报销即可.17、是一定要工作的才行吗?如果我不工作,平时自己交这些保险金,就不能报了吗? 答:如果户口在杭州的,可以交纳个人医疗保险,生宝宝的时候会按照住院医疗扣除相应的费用,只要承担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另外,如果你办理了失业登记证的话生宝宝的时候也可以领取补
贴。
18、想问下你前面提到的不要用市民卡的意思是不是,做产检、包括生宝宝都尽量不要用医保卡?只要我有在参保,生育医疗费超过支付标准医院会帮我减免,我只要支付我个人承担的那部分?是不是我理解的不对?我以前一直认为出示市民卡,然后当我的医疗费用大于一个值,或者住院发生了费用,医保就会自动去除超出部分的费用?
答: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是不同的,不管你在住院生宝宝的时候用了多少钱,按照06年杭劳社工伤[2006]290号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职工生育医疗
费、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杭州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
标准如下: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
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
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
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流产每人次1000元。
使用市民卡,一个自然内,在职职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先由其个人
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由个人承担1000元的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
部分的医疗费由在职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不同等级的医院个人所承担的比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