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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0-6608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8 03:41: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户外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户外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户外广告制作是在九十年代末期产生,近两年发展起来的。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户外广告也引用了不少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并成为美化城市的一种艺术品,是城市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但是,随着户外广告的大量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也变得十分重要。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导致户外广告在内容、设置位置方面出现诸多问题,不但不能美化城市,反而会使城市面貌变得杂乱不堪。为此,国家也出台了法律来规范约束户外广告的发布,即使如此,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能否引起重视并积极寻求解决的方法,将直接影响户外广告的发展。【关键词】户外广告 发布 监督 管理 一般把设置在户外的广告叫做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包括:(1)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空地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广告;(2)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广告;(3)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户外广告的分类:(1)自设性户外广告 指以标牌、灯箱、霓虹灯单体字等为媒体形式在 本单位登记注册地址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阵地设置的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团体的 名称含标识等。(2)经营性户外广告 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商业广告。

一、户外广告监管的现状

(一)户外广告发布应遵循的规定(1)各种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设置,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不得粗制滥造。户外广告应当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齐、安全、美观。(2)户外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书写规范准确。(3)在户外广告经营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对户外广告显示屏的监督管理 广告显视屏是指在户外或者公共场所建筑物内设置的,用以发布广告并可以随时变换内容的各类显示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广告显示屏设置的批准工作。广告显示屏联网,需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广告显示屏一般不得播放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播发的新闻信息的,需经所在地省级新闻主管部门批准,并只限于播发国家通讯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布的和省级以上党委机关报登载的新闻,不得播发其他来源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播发其他非广告信息的,须分别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其中播放文艺类节目,只限于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音乐电视和旅游风光片,不得播放电影、电视剧等有关情节的文艺节目。广告显示屏经营单位持上述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到负责批准设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广告显示屏特殊信息准播证》后,方可播出上述非广告信息。

(三)户外广告内容监管 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的监管,根据广告发布者的不同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广告主自行发布的自我宣传的广告内容的监管,主要是向广告主进行广告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广告法规,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健康;二是对广告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内容的监管,主要是要求广告经营者建立验证、审稿制度,承接广告业务时认真查验证明、审查广告内容,对无合法证明、证明不全或内容不真实的,不得发布。同时对登记备案的会外广告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对广告内容违法的,依法进行查处。

二、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城市或者地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数量和质量不仅在一定程度反应该城市的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而且可从一个侧面反应该城市的风貌、企业和市民的经济意识、文化素质、道德水平以及城市美化、环境保护的程度等。户外广告在其发展中从设置、内容到管理都暴露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的美化,也限制了户外广告对经济发展应有的作用。

(一)各地广告法规建设不平衡 《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实施。在政府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广告的区域,不得设置、张贴广告。由于户外广告管理的重要性,部分省、市人民政府按照《广告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户外广告管理方面的行政规章,是户外广告的监管呈现出一定的地方性特色。但事实上,这些杂七杂八的规范,不仅削弱了广告法律的统一性,而且培养出了更多的利益主体。同一部《广告法》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解释,造成了各地广告法规的建设不平衡。比如,不同地方对行政单位的审批时间所做的规定不同。一些地方没有具体规定。相关单位迟迟不做广告审批与否的答复,有些广告经营者怕流失客户就铤而走险,设立非法广告,就引起了一系列的麻烦。据 2004 年 1 月 2 日的《成都商报》报道:机场高速公路沿线的户外广告收到急拆令,必须在 2004 年 1 月 15 日前拆除,否则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设置者承担。而这些广告在 2002 年申报审批的时候,作为审批单位的市容环境管理局,并没有做出“设置还是不设置”的明确答复。目前,有一些地方已经制定了比较具体、责权相对明确的法规,对政府审批的时间也做出了一些限制。例如:山东省《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意见》中强调“城市空间和户外广告资源是城市公共资源,具有国有资源性质,所有权归政府。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必须一发缴纳费用。无论是在公共产权还是在非公共产权的建筑物、设施、场地上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都要向政府缴纳城市空间有偿使用(2005 年修订)“第十四条 市、上费。” 而《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街区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既不批准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批准。”

(二)户外广告的设置缺乏合理的规划 户外广告的设置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导致的无序是户外广告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地段的不可复制性,在有些主要路段或地区,户外广告显得十分拥挤、杂乱,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对广告的实际效果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同时户外广告规划的缺乏,使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增加了户外广告经营上的风险。

(三)户外广告的技术和施工质量问题 我国户外广告的技术相比发达国家还存在差距,许多新技术、新设施有待于引进和普及。很多户外广告制作粗糙,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些地方的户外广告无严格的施工设计、无技术标准、无专业人员的指导、无鉴定验收等,遇到台风、大雨,毁损倒坍伤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四)户外广告的多头审批、多头管理问题 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涉及多家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市容环卫、公安、交通、园林等部门,设置户外广告要经过以上部门的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由于不同的管理部门的执法尺度的差异以及政策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导致监管的混乱,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划和标准,有的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五)户外广告的维护问题 户外广告的维护问题也是业内一直关注的话题,广告的破损不仅影响城市美观、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传播效果。从流程上看,一块户外广告的诞生大致要经过以下几个“主人”:拥有户外广告使用权的广告公司、户外广告发布商、户外广告制作者。户外广告发布商一般不介入广告的安装和维护程序,由广告公司和广告制作公司负责。而现在由于竞争激烈,许多小型广告制作公司争抢业务,拼命压低价格,出于成本考虑,他们得到业务之后根本不会去定期维护。另一方面,由于户外广告发布商流动性很大,户外广告大多一年便“改头换面”了,广告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也不会对安装后的户外广告进行维护。北京、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制定了有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技术规范,从法规上明确了户外广告的安全问题,但很多中小城市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

三、加强户外广告监管途径的思考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认识 从户外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中可以看出,在户外广告的监管方面,面临进一步提高其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要求。所以普及广告法律方面的知识是十分重要。这就要求要加大对《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如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及组织广告经营业主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积极宣传广告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地提高广告经营者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另外,在日常监管巡查时上门进行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主的指导,促使广大经营者知晓并自觉遵守户外广告登记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到规范户外广告的行动之中,自觉抵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动维护户外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二)加强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 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是一个城市户外广告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户外广告的有序、合理发展的前提和关键性工作。因此必须加强户外广告的规划,可以由地方政府牵头,相关政府机构、广告协会等行业组织共同参加,并组织社会上城市建设规划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最终形成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使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有章可循,增强户外广告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广告经营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三)引进新技术,提供施工质量,加强户外广告的维护 我国在户外广告的技术和施工质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户外广告的质量差且容易损毁,也给户外广告的维护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要解决这个难题,首先就是引进和发展户外广告设计安装技术,提供户外广告的施工质量,这方面发达国家做得比较好,我们可以从中进行比较学习,提高我国户外广告的施工技术和质量;其次,要对户外广告的施工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审查,以防止偷工减料造成的户外广告设施质量差的问题。另外,户外广告的维护也非常重要。户外广告设施整日经受日晒雨淋,很快便会褪色、损坏等,如不及时修缮,就会影响城市的美观。所以户外广告的维护应引起重视,相关部门应定时对户外广告的情况进行调查并通知相关负责人进行修复。

(四)提高审批效率,探索统一管理的新的管理模式 鉴于多头审批给户外广告的运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对户外广告多头审批、多头管理局面的改革必然会提上议事日程。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提高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和管理的效率,可以考虑有一个部门牵头,实行户外广告的并联审批制度。并联审批就是由一个审批部门一门对外,牵头受理户外广告申请的所有材料,然后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限期向该牵头部门答复审批意见,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最后由牵头部门汇总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登记手续,并答复申请人。条件成熟的地方还可以进一步实行网上的并联审批。由于《广告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并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经验丰富、力量强大的执法队伍,有利于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和执法,因此有些地方政府组成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的,多家相关部门参加的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或联席会议等,实行户外广告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户外广告统一监管的新模式。

(五)加强行业自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其人员编制是有限的,具体到广告执法职能机构,人员就更少。但广告却是无处不在的,以有限的人员去监管无处不在的广告,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要增强信用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如成立广告主协会等。广告协会也应该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建立行业保护体系。广告经营、设计者在设立户外广告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周围环境因素,尽量与之相和谐,设置格调高雅、赏心悦目的广告,更要注意广告的安全问题,使户外广告成为公共空间中一个美的景观。这不但对受众有利,对广告商来说也能达到更好的广告传播效果,这可谓是利人利己之举。

(六)强化社会监督 消费者是受广告影响最大的群体,对广告进行监管、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最终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消费者群体的范围也是最广泛的,因此保证消费者的监督权对实现有效监管意义重大。另外还要加强媒体的舆论监督,形成一定的道德评判标准。户外广告管理规范的无序性跟这一媒体形式处于弱势,还不成熟有很大的关系,相信等它的实力增强到形成足够规模的时候,这种现象就会相对弱化甚至遏制。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还有不完善与依然模糊的地方,但有关部门毕竟已经意识到了户外广告监管的紧迫性,并且政府监管也已经朝理性、透明的方向发展了。户外广告必将告别关系营销与作坊式操作,向相对独立的产业化、法治化方向稳健发展。

四、总结 如今,我国目前主要大中城市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或规定,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管,同时随着对户外广告监管研究的不断发展,依法监管的要求也不断得到体现,一些城市或者地区政府制定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但从整个户外广告监管层面来看,立法固然十分重要,但其他方面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技术和施工质量、维护问题等,况且即使已制定好法律和规划,其合理性和操作性也值得研究。因此目前我国户外广告的监管仍存在诸多问题,虽然针对这些问题的一些措施有成果但并不彻底。相信在以后的时期,经过社会各方的努力,户外广告定然会发展的更好。

五、参考文献【1】 杨同庆.广告监督管理M,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8。【2】 刘林清.广告监管与自律-广告人行为规范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7。【3】 甘忠泽.现代广告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11。【4】 刘洋.学子论文:浅谈户外广告的监管问题M.2006.2

第二篇:浅析市场价格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市场价格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和市场经济培育的不断成熟,相关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法律法制建设也得到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市场价格体制经过多年的改革,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尤其是《价格法》的出台,更是给我国的市场价格调控奠定了基础,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因此,作为政府价格监管职能,我们物价部门的工作任务就变得非常艰巨,而且工作着力点也相应的逐步转移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制止不正当的市场价格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上来。本文主要试着通过对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的现状以及价格监管部门在执行权利时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浅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者说是相应的对策。

一.价格监管属于市场经济监督体系的有机整体

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们的经济体制也同时在不断的完善,所以我们的价格监管体系也应相应的进行改革。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合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解决市场经济中所出现的价格矛盾,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尽可能的了解当前的市场经济状况。

据网络信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他们的政府不会直接对市场的经济进行监督强制控制,政府对价格的管理是间接的,而在我国,因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发展特色经济的特殊性,我们一贯依赖于政府部门对价格的监督管理。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价格的监管主要是对一些特殊行业。所以对于一些利润较小的行业,私人企业根本不想投资,导致社会上所需要的产品和一些服务不能够得到人们的满足。这就是西方国家经济的局限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建议政府要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对于国内的发展情况,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要求我国一直对市场的经济有着一定的控制权。所以国家对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研究主要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

在理论上来说,我国要尽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在长期的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一定的宏观控制作用。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核心力的就是价格。我们要对价格做到严格的监督管理,因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想市场的经济不间断地长期持续的正常运转,我们就必须要保证对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价格监督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我们的价格秩序,对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对促进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从实践中来看,市场经济的监督管理是实现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我们的市场中通常会出现许多价格违法的行为,只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较弱或者说是因为监管不到位以及由于市场价格检查调查具有实时性、时效性而致使执法取证难,对这些价格违法行为往往疏于处罚或者处罚力度不够。比如,在重 要的节假日期间,经营者往往会利用虚假、夸大或者模糊的信息以及诱导性广告进行价格欺诈;具有市场垄断地位的则以强制的统一的价格进行市场价格垄断;行业之间为了占有市场进行价格串通,为了竞争市场而采取发布虚假信息等等,这些都是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这些价格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价格利益,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价格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我们每个价格监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担当起自己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探索新的监管方式、检查方法,去解决新的问题。

二、当前市场价格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

市场价格的涨落,也就是围绕市场基本价格上下波动是一种正常的价格现象。但是,如果价格波动的幅度过大,就证明我们的市场经济发生了一定的问题,它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水平。就我市而言,虽然,从未发生市场商品价格暴涨暴落的价格突发事件,而且,近几年来的价格指数即CPI涨幅不是很大,但是,价格总水平一直在高价位上运行,尤其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价格,比如,水,电,粮,油,肉,菜,气等等,其价格仍然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这就直接影响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市场商品价格波动也不再纯粹是因为成本因素,现如今影响到价格波动的还有受到市场供求情况和国际市场以及交通、自然灾害等等的影响,有些商品的价格会在此情况下发生突发性的变动,也就是价格涨幅波动较大(甚至 3 暴涨)的价格突发事件,这种不正常的价格行为也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比如,日本311地震带来的食盐抢购**,洪涝灾害导致建材价格飙升,还有,十多年前那场因“非典事件”造成部分药品及其相关商品价格的爆涨等等,当发生这种特殊情况时就会给消费者、给群众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在市场中就会出现抢购囤积货物的现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我们的政府如果没有完善的应急机制,就不能够对人们的生活做到保障。

我国经济走在国际市场的前沿,面对市场经济,我们要认清出我们物价部门的任务和目标,对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当前,我国的价格管理制度与市场价格的监督体系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们要认清问题,找出策略,为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保驾护航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1.期望与现实存在矛盾

广大群众对市场价格的期望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实权力有着很大的矛盾。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完善,大部分商品的价格是由经营者自己决定的。除非一些特殊产品,政府部门才会进行干预和指导。人民群众对商品价格期望值过高,比如,人民群众对居民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市场上肉类价格上涨、管道燃气和液化气价格的波动且不断上涨等情况,这些商品价格行为,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然而,不管怎么样,群众总会将诸如此类的问题归咎于价格主管部门,认为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管措施不力、不到位。在对市场价格监管方面,我市价 格执法部门现在仍存在着人力有限、权力有限,根本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期望与现实存在矛盾,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场价格的稳定。

2.由于价格监管人员少事务多任务重,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缺位、不到位问题,监督管理能力弱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样,给我们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价格监管工作责任更大,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的价格监管工作,尤其,对放开的市场价格监管之所以成为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认识不到位、工作态度上有畏难情绪、工作人员少等几个方面。首先,在认识方面不到位,我们的一些检查人员认为,对放开的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和监管,缺少法律和政策依据,不足以成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流,事实上,当前,对于市场价格监管,主要依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因此,我们的工作主要是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倡导价格诚信;其次,在工作态度上,有畏难怕烦的情绪,认为市场价格监管、违价行为认定和查处法律依据、法规不完善、处罚难度大、而且处罚容易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等,尤其是对违价行为的调查取证时,经营者会产生逆反、抵触情绪以致不配合,而调查取证必须快速、实时、时效,因此,认为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对于市场价格的查处力度 难以加强;再次,在人员少方面,不讳直言,由于检查分局工作人员少事务多、任务繁重,而在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中,又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且本该属于检查监管机构的人员又在不断的被调整到其他科室部门,导致我们的监督职能弱化,影响了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致使价格监管失去了一定的权威性。就拿我们来宾市来说,我们监督检查只有4人,确实存在平时对市场价格疏于监管、缺失、不到位、监督管理能力弱化的问题,由于人力精力所限,我们只能在节假日和一些重要时点,对重要的商贸集贸市场以及大型的超市商场进行重点的检查巡查,实现对市场价格的监管。

近些年来,尤其是在春节和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对市场价格的举报投诉越来越多,从调查处理情况来看,主要是经营者没有认真做好明码标价以及利用节假日人们购物高峰期进行价格欺诈等等,如,近年来,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管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于物业收费的价格投诉举报,目前,依然成为我市的投诉热点,可见,监管工作依然有待加强。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对策

市场经济管理体系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价格监管体制是其中之一。为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国家层面来说, 建议政府要对市场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定出一套完善的价格管理的法律体系并适时对一些不适应市场价格监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正、整改、治理,使市场经 济能够健康有序发展。就我市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建议,或者说是对策: 1.加强体制和机构建设

目前,我市部分县(市)价格监管工作面临着人员少、机构及人员身份还是事业编制,也就是机构和人员转为行政执法编制的问题尚未解决,而且出现人员老化的问题,因此,为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建议市政府增加价格监管人员,同时,尽快理顺解决价格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转编定位问题。

2.继续进一步加大和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场价格

主要是整治和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坚决查处、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如,2014年,我市物价局就对某超市底标高结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在我市城区各大型超市商场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有效地促进了市场价格监管。

3.关注民生价格,着力解决生活中的热点问题,保障群众的价格权益

当前,教育和医药治疗以及住房问题,是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价格矛盾比较突出的部门,我们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依法进行整治。在教育收费方面,经过多年全面的整治,我市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基本上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一些隐性的乱收费问题,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经营方面,挤占学生伙食费、在食堂报销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等变相的乱收费还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进行全面的整治,严禁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反弹和发生;在医疗价格和收费方面,要加快对医药价格的改革,想方设法把医药医疗价格降下来,让人民群众病得起、医得了,禁止医院、医生乱收费。尤其,从今年6月1日起,国家 将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因此,如何加强对医药价格的监管,这是摆在价格主管部门面前关于价格监管的一个新课题,值得我们价格监管部门深入研究并认真的加以解决;对于住房价格问题,要全面整治、合理控制房地产的价格,并且严格整治、控制物业管理收费,政府监管部门一定要斩断与这些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房地产价格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房地产价格降下来,让人民群众买得起房,住得起房。

4.加强企业和经营者价格自律,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经营者诚信档案制度,倡导经营者做到诚信经营、诚实经商、价格诚信。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并倡导经营者积极参与我市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这些活动对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能起重要的促进作用。

5.为应对和快速处理价格突发事件,成立市场价格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处理机制

制定市场价格应急预案查处机制,发现重大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和价格突发事件,要迅速向上级价格监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并及时组织应急检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妥善化解价格矛盾。

6.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服务品牌

一如既往做好价格举报的接待、受理、办理、答复工作。重视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尤其,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守并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服务品牌,熟练地掌握并运用12358 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2015年6月10日

第三篇:浅谈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引言强化企业的会计监管,应该被看作是规范企业工作的前提和首要保证。会计工作在企业范围内属于基础性工作,一方面肩负起了企业效益的核算,总结了企业的经营业绩,另一方面也对企业的业务发展前景起了一定的预测作用,是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的重要保证。此外,会计监管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其具体内容涉及企业业务管理和运营的方方面面,健康有序的会计监管工作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从具体的企业会计监管工作来讲,一部分企业不同程度的出现了一些会计监管违法违规的情况,内部会计监管体系的不健全,财务收支状况的可靠度不够,一方面会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另一方面也为企业正常的管理运营工作带来了困难。2会计监管的内涵以及必要性会计监管主要是指监管主体通过相关标准对监管客体的经济活动和结果开展再监督和管理工作。完善合理的会计监管能够维护会计市场的运行稳定、内部市场和国家市场的经济秩序的构建。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监管的主要机构,积极的发挥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管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既是目前我国经济形势对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又是财政部门自身优化和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我国当今的会计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违章操作、有法不依等违规行为,企事业单位通常都不太程度的面对这些问题。违规行为对会计工作造成了十分大的困扰和危害。近年来不仅出现了许多气影响范围广泛的经济案件,更出现了一批造成大量国家税收损失的反面事例。所以在企业中推行全面、完善的会计监管工作,就想的尤为必要了。3会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会计监管意识淡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会计监管职能部门监管力度和主动性,造成了实际的监管工作职责划分混乱。此外,会计监管部门人员并不具备良好的监管意识,许多本部门的监管职能和权利被其他部门使用和掌握,无法完全的发挥出会计监管工作的实际作用。

(2)会计监管队伍的普遍素质不够,降低了监管部门的行政效率。财政监管工作中,对与会计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给予了更严格的要求,然而基层财政的会计监管队伍建设常常跟不上企业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需求,无法适应企业的变化和改革。会计监管队伍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会计监管队伍素质偏低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因为既具备扎实的财政会计功底和业务能力,又掌握信息化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十分缺乏;其次是因为工作原因,常常将综合素质好的会计监管人员充实到高级的监管部门中,这也造成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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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工商所企业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全省工商系统企业登记管理暨

第十二届理论研讨会论文

浅谈工商所企业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七台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袁 发

工商管理所全面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制”监管模式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将监督检查的重心下移至工商所,工商所在辖区内对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依法检查具有广泛性。从经营主体上看,工商所可以对辖区内各类性质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从经营场所看,可以对集贸市场、农村集市、街市、企业内部进行检查;从职责看,既可以对市场准入、退出行为进行检查,也可以对经营行为的多种情形进行检查;从形式上看,可以对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所以说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工作主要由工商所承担,笔者根据在基层工商所多年的工作实践粗浅的谈一谈当前工商所企业监管工作(含私营企业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抛砖引玉,供同志们参考。

当前工商所在企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人员缺乏企业监管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知识,工商所的企业监管工作难以向纵深开展,严重制约了企业监管执法的广度。

一名合格企业监管人员必须掌握涉及企业登记管理四部法律、八个法规和十六个规章(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统计),同时要掌握大量的国家、省工商局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解释以及相关规定,还

1要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等其他知识。笔者认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企业监管人员决不是几次培训考试就能实现的,必须经过长期不断的学习实践培养,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管人员。

建立巡查制,实行综合执法,一方面要求基层执法人员对各类经营主体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基层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这就造成基层人员不仅要掌握企业登记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时还要掌握对其他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的确定和市场经营行为监管的法律法规(具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止到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现行有效法律 99件,行政法规258件,行政规章(包括联合规章)101件,总计458件,如含省级法规规章及其相关规定的话要上千件)。长期以来,大部分基层管理人员从事市场管理和个体管理工作一方面缺乏企业监管法律知识与经验,另一方面需要掌握的其他法律知识更多。大部分同志监管工作按照个体和市场管理工作经验的思维方式来管理,比如在巡查中查验营业执照是否悬挂,是否参加企业年检,是否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内容。造成企业监管工作开展停留在浅层次上。

二、工商所人员少、事务多、任务重,企业监管难以形成合力,严重制约了企业监管执法的力度。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管理所人员少,既要受理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办理,完善“经济户口”建设,坚持日常巡查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还要完成上级部署的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对企业全面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要全面掌握企业的登记办照材料,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其次要坚持巡查掌

握企业的经营情况,了解企业经营行为,第三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会处理企业的违法行为。做到上述三方面,在时间上、在经费上、在人员上必须有保障,否则就做不到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管。现实企业监管工作中,管理员做到一是看住企业营业执照是否悬挂,是否参加企业年检,是否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是否超范经营等,二是管好企业是否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是否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是否有合同欺诈行为等。工商所对执法成本低、风险小的一般违反登记事项的行为敢抓敢管,对执法成本高、风险高的严重违反登记事项的行为一是没能力发现,二是由于人力、经费和时间的困难,此类案件采取移交处理。造成对企业监管缺乏执法力度。

三、全局网上企业资料没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没有形成上下互动,影响工商所企业监管执法向深度发展。

企业监管工作是企业登记工作的的延续,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确立工商部门企业登记的权威性。企业监管活动主要是围绕企业登记内容对企业进行监管的,离开企业登记,企业监管就是无源之水,因此,要求企业监管必须掌握企业登记的第一手材料。工商所对企业监管的实现主要是建立在“经济户口”和“巡查制”之上的一种管理活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取消了工商所对企业的登记初审权,因此,全面掌握企业第一手材料就成了企业监管的重中之重了。

现实工作中,我省工商所管理软件企业登记内容卡片式,内容过于简单,工商所无法通过工商所管理软件全面详细了解企业

情况。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软件,管理所又无对企业登记内容的查询权。两个软件信息资源不共享,都没有互动功能,更无智能管理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工商所信息的来源,制约了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快速查处机制。

完善工商所当前企业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一支精英型的专职企业监管队伍,重点培养企业监管人材,充实工商所企业监管人员,提高工商所企业监管能力。

建立一支精英型的专职企业监管队伍的目的是: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工商所企业监管工作的开展,解决工商所企业监管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补充工商所企业监管难点弱项,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提高企业监管执法能力,重点培养企业监管人材,改善工商所企业监管人员短缺现状。

建立一支精英型的专职企业监管队伍的具体办法是:在全局通过考核选出具有较高的企业监管知识和相关知识人员,从工商所选派人员组成企业监督执法队,开展执法活动,重点查处企业登记中严重违法行为,通过帮教一是树立工商所人员企业监管意识,二是提高工商所人员企业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通过实战培训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返回工商所从事企业监管工作,全局上下经过连续不断的培训和专项重点培训,工商所一定会提高企业监管执法能力。

二、有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研讨活动,锻练工商所企业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工商所企业监督执法水平。

发挥专职企业监管队伍作用,一是指导全局工商所有针对性的开展拉练式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言传身教,传授执法技能,规范执法行为,带动工商所开展企业监督执法活动;二是针对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开展研讨活动,通过研讨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明确是非,树立正确执法理念。

三、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及时为工商所提供企业第一手材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上下连动,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快速查处机制,促进工商所企业监管工作的开展。

首先,将企业登记信息全面上网实现网上信息共享,使工商所有针对性地对开展企业监督执法活动,做到巡查有重点,工作有目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其次,建议省局尽快实现软件的智能管理,对定期回访,重点企业的巡查,登记重点内容等方面建立预警防范机制,指导监督管理所巡查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监管工作常抓不懈。

第三,建立上下连动机制,发挥专职监管队伍的指导作用,针对工商所巡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具有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发挥工商所的作用,完善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工商所企业监管的全面发展。

总之,笔者在企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上述问题一直困绕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建议还十分不成熟,希望供同志们讨论,不对的地方请同志们斧正。

第五篇:中药饮片及其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药饮片及其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药饮片可作为中成药的原料药,也可直接调配用药,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中药饮片质量的监管力度,但其不合格率仍居高不下。影响中药饮片质量的因素诸多,笔者试从生产、流通、监管等方面作浅显分析。

1、问题及分析

1.1、原料方面,长期以来,中药材的种植基本依据传统习惯,种植的随意性很强。一方面,在种植过程中乱施农药、化肥,导致饮片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超标;另一方面,不按规律采收,提前或滞后采收,严重影响了中药材的质量。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但因其不是一种强制性规范,加之中药材种植基地又很少,因此短期内中药材种植、采集难以规范。

1.2、生产方面

1.2.1、生产条件落后,饮片质量难以保证。目前,我国有近1 000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但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的极少。大多数企业设施、设备陈旧,加工技术落后,致使药材有效成分流失或混入非药用部位,使饮片质量难以保证。

1.2.2、中药人才紧缺,原料购进把关难。当前,一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相关专业人才短缺,在购进原料药材时,药材药用部位辨识不清,对同科同属或同科不同属的正品和伪品缺乏鉴别能力,甚至有些饮片生产企业低价收购质量低劣或假冒的中药材进行加工。

1.2.3、标准掌握不准,饮片炮制不规范。药品标准中对每一种中药饮片的来源和药用部位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不仅要求来源准确,而且应除去非药用部位和杂质,并按规范进行加工炮制。但有些饮片生产企业并未按照标准要求加工炮制,致使一些饮片质量下降。如:饮片切制不合理,造成形态不均、厚薄不

一、药屑和异形片所含比例过高;因炮制不当,失去了其固有的色泽,如黄芩色变绿;有些药材未按规定进行前处理,泥土过多,特别是全草类中药饮片;有些大量混入非药用部位,如柴胡、龙胆草含地上茎竟达10%~30%,沉香不含树脂的木部却占大多数,苏木边材占比例较大,桂枝掺有很多老枝,山萸肉未除尽果核,远志、巴戟未抽心等。

1.2.4、物料未按规定时间储存。GMP第45.条规定:“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储存一般不超过3年。”第85条明确规定,物料是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中成药和中药配方的原料,而一些企业常把因各种原因造成积压多年的中药材经过加工炮制或经过重新包装后销售。

1.3、流通方面

1.3.1、市场流通监督难。由于中药材具有自然采收的特殊性,法律允许大部分中药材在集贸市场交易流通,所以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从集贸市场直接采购药材自行加工;还有一些单位,从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不法商贩手中购进中药饮片,导致质次甚至假劣饮片进入临床。

1.3.2、非法加工饮片市场清除难。一些中药材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药材经营户,自行加工中药饮片,切片后鉴别难度增大,更容易掺假,由于这些饮片经营者由来已久,形成了产、供、销网络,结成了集团利益,取缔清除难。

1.3.3、储存、养护规范难。中药饮片大都含有淀粉、糖类、蛋白质、鞣质等成分,易受空气、湿度、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经营和使用单位,因仓储条件简陋,储存时不分其特性都混放在货架上或格斗中,甚至席地存放,导致一些中药饮片霉变、虫蛀、走油,质量下降。如:柏子仁泛油、使君子虫蛀、硼砂风化、当归变色、薄荷油挥发等。

1.3.4、质量管理措施到位难。部分医疗机构和饮片经营单位不作饮片购进验收记录,或所作的记录不规范,不按规定对饮片进行陈列检查,因此饮片串斗、漏斗、混药现象严重,药柜标签上标志的药品名称与实物不符。加之未做到正名正字,如把“白及”写成“白芨”、“旋覆花”写成“旋复花”、“绵马贯众”写成“贯众”,错抓方现象时有发生。

1.3.5、中药从业人员技术力量保证难。一是中药技术人员缺乏,难以满足中药饮片质量验收、储存养护、临方炮制、处方调配和审核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二是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大多缺乏加工炮制操作和真伪鉴别能力,如不能识别半夏与水半夏、酸枣仁与李枣仁等真伪,也不能指出处方中存在的配伍禁忌问题;三是药学技术人员难以真正在职在岗,少数企业频繁变更药师,造成所经营的中药饮片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

1.4、药品监管方面

1.4.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一是各地炮制方法不一,即我们常说的“一地一法”。同一种药材对名称的描述及设备、工艺、制法的要求常常存在很大差异。二是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欠完善。目前,大多数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内容陈旧,饮片质量标准较低,质量检测方法及控制技术比较落后,缺少量化指标。比如,大多数饮片炮制项下未规定检查浸出物、有效成分含量等。三是对临方炮制的标准缺乏明确规定。饮片炮制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人员、场房设施、工艺流程等条件,所以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但同时又允许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事饮片临方炮制,而对临方炮制的资格规定又处于空白状态。四是对药食两用中药饮片的管理缺乏管理法规。药品经营企业可以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材,零售药店从市场购进的诸如枸杞、良姜、肉桂等原料药材是否必须按照饮片实施包装管理无明确要求。五是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管理难。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由药监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但大部分中药饮片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审批包装也无从说起。

1.4.2、法律、法规宣传不力。药监部门自成立以来,在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检查中仍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对新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质量管理措施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多数企业没有按照现有标准、法规的要求实施。某些中药管理者特别是老中医们,抱着传统的观念,认为“蛀药不蛀性”,串斗、漏斗是平常现象,中药标签没有正名正字根本就是个小问题,等等。这些错误的认识一方面说明涉药单位自身不注重员工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也表明监管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1.4.3、中药饮片抽检难度大。一方面,药监部门组建时间不长,懂得中药饮片药性和鉴真识假的人员比较少,加之现有的快检设备都是针对化学药品及抗生素药品的,缺乏针对中药饮片的快检设备;另一方面,由于中药饮片使用的特殊性,大部分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购进量少,不能保证抽检量,为了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常忽略了这方面的抽检,有时即使抽检,因外地品种标准不一或无标准,检验部门难以判定。

2、对策

2.1、加快中药GAP、GMP认证步伐

2.1.1、狠抓源头治理。根据中药产业结构和市场导向,药监部门要会同农牧、科技、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给当地政府出谋划策,加强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的规划、培育和扶持,大力推进中药材生产基地GAP认证步伐,从基地源头上保证中药材的质量.2.1.2、强化生产监督。目前,药监部门要对现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作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那些条件较好、设备先进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技术上的帮扶,全面实施GMP认证;对那些设备陈旧、技术较差、实施GMP无望的企业要坚决淘汰:为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2.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2.2.1、加快制定统一的炮制标准。应按照国家和部颁标准,尽快提高地方标准,严格把握中药饮片的药源、药用部位及加工炮制方法,同时从有效成分、指标成分的含量测定、浸出物、杂质检查等关键环节对中药饮片生产加以控制,促使饮片生产企业按照GMP要求建立完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行为。

2.2.2、加快实施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依法实施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管理制度是规范中药饮片流通、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的治本之策。应尽快出台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和审批管理办法。目前,首先要对那些需求量大、标准统一、质量较好的品种进行注册管理,然后再推及其它品种。对没有竞争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须让其有序退出市场。

2.2.3、制定《中药饮片流通管理办法》,规范中药饮片流通管理。明确列入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在尊重地方用药习惯的基础上,列入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不能跨省流通;确需跨省流通的必须经流通终地的药监部门审查同意。饮片生产厂家必须购进原料药材,严禁购进中药饮片。禁止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包括药食同源的药品。中药材专业市场不得自行加工中药饮片。对出于诊疗需求,需要自行加工炮制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要确定炮制设施、设备、人员和环境条件,严格准入条件,且切制、炮制的中药饮片仅限于本单位使用。

2.2.4、尽快制定《中药饮片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规定》,对中药饮片的包装和各项目内容的填写要求和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如在中药饮片标签格式中增设炮制方法、储存条件、净重等项目;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对中药饮片实行效期管理,在包装上注明有效期,使饮片包装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首先,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把培养实用型中药从业人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对从业人员不仅要加强中药学、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调剂等理论知识的“应知”培训,而且要运用中药饮片质量讲评、炮制操作演练和临方调配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验收、真伪鉴别、储存养护、临方调配等实际操作技能。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从业人员实行上岗考核准入制度,把好准入关,并将从业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形成长期培训机制。其次,药品监管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管提供技术保证。

2.4、继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方面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药饮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制作中药饮片假劣药品标本,利用“送法进社区”和“送法进乡村”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假劣中药饮片鉴别知识;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饮片生产、经

营和使用单位疑难问题的解释工作,使各项药品管理的法规和规定深入人心,成为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自觉要求。

2.5、加大对中药饮片的行政执法力度

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必须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经营和使用假劣中药饮片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单位或个人,曝光一些大案、要案。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向检查相结合,加大对中药饮片的监督抽样检验,严格药品抽样管理规定。同时,帮助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树立科学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新理念,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户外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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