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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共5则)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0-56486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7 21:40: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

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一、基本功能

中心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一)公共卫生

1、做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包括免疫规划,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防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等;

2、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

3、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5、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和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医疗服务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好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症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工作;

2、开展辖区康复医疗、护理、老年保健、精神卫生服务;

3、开展巡回医疗和出诊服务。

(三)卫生管理

1、根据当地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协助当地政府制订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

2、落实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参与新农合政策宣传,配合做好审核、报销、监管等工作。

3、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针灸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其中儿科可并入内科,针灸科可并入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为五官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同时设置诊治传染病等相对独立的科室。

(二)医技科室:应设有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超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统计信息室等。

(三)公共卫生科室:设有疾病预防控制科(有独立的免疫规划室、冷藏室、资料室等)、妇幼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

三、人员配备

(一)人员数按每床1.3-1.5人定员。

(二)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

(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数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五)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临床医疗服务人员中至少有5名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2名以上中医师。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中药药剂专业人员。

四、床位规模

中心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应综合考虑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服务人口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0.6-1.2张床位,床位规模宜控制在50张至99张之间。

五、基础设施

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用房、医疗(门诊、放射、检验和住院)用房、行政后勤保障用房等。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一)建筑面积。业务用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业务工作需要,按照每床位55-50平方米核定。建筑面积指标中不含职工生活用房。各功能用房面积分配应满足功能、业务及设备装备的需要,各类用房尺寸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占地面积。建设用地占地面积原则上按照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的2.5倍控制。

(三)规划布局。应根据功能、流程、管理、卫生等方面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总体布局符合下列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洁污流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

2、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3、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应处于相对安静的位置。

4、病房、诊疗室等主要医疗用房应有适宜的朝向。

5、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多风沙地区应有防风害侵袭措施。

(四)建筑标准。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房屋建筑材料应优先采用地方材料,主体建筑一般应采用框架结构。建筑耐久年限不应低于二级;建筑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抗震烈度应在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基础上提高1度。应符合防火、建筑节能及无障碍等方面的要求。房屋首层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宜小于450mm,出入口应有坡化面。一般医疗用房室内净高宜为3.0~3.3m,医技科室用房室内净高应根据设备需要确定。房屋建筑的层数应根据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功能要求、结构型式、地基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一般以1~3层为宜。门诊、病房等主要业务用房应设置相应的保暖、降温设施。门诊及病房各楼层有男女各两个以上蹲位的水冲式厕所。

(五)建筑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应易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间、产房墙面应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

2、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洗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便于清洁、消毒;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尘、防静电。

3、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4、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剩余电流保护等设施。

5、供应室、药房(库)、太平间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侵入的设施;药房(库)还应有防潮设施。

6、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执行。

7、应设置通信设备并装备计算机及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确保满足急救、信息上报、医院管理、远程会诊、新农合a务等功能需求。

(六)供水供电。没有统一供水的地区,应有供水设施,给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污水排放应达到无害化要求。供电要符合以下要求:

1、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应设自备电源;

2、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近期的增容需求;

3、院区内宜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七)预防保健用房。应根据规模和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一般应有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用房。预防保健用房宜与行政用房邻近,妇幼保健用房宜与妇产科门诊联系便捷且与普通门诊、放射科分开设置。

(八)门诊用房。应从医疗流程和各部分功能需要出发,做到紧凑、合理、便捷,有利于交通流线。门诊出入口及候诊、取样等场所应合理布置。妇产科等需要自成一区的科室,应视其规模大小进行合理布局,并解决好出入口、隔离、卫生间等问题,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注射室应与观察治疗室相邻设置。急诊室位置要醒目,应方便利用门诊及医技科室的房屋及设施。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应相对独立,并有单独出入口。

(九)住院用房。床位设置宜以2床/间和3床/间为主,不宜超过6床/间。床位规模较大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其住院部宜自成单元。重危症病房应为1床/间,位置宜靠近护士办公室;产科母婴同室每床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病房门可双向开启,门净宽不得小于l.10m,门扇应设观察窗。病房护士站宜采用开敞式,与护理单元走道联通,距最远病房门口不宜超过30 m,并与治疗室相通,与医生办公室相邻。护理单元内集中设置的卫生间、盥洗、浴室、污洗的宜设于一区,并应满足方便适用、清洁卫生、减少污染等要求。

(十)放射科用房。宜设在底层,并与门诊部和住院部联系方便。放射科应设有透视(摄片)室、暗室等用房,暗室应与透视(摄片)室相邻。透视(摄片)室的空间尺寸、墙体、地面、门窗等,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放射防护要求。透视(摄片室)机房应有通风、换气措施。

(十一)检验科用房。按其规模可采用合室、分室或套间等方式,室内布置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检验用房位置,应兼顾门诊、住院和预防保健共用,且方便病人。检验用房外窗宜朝北设置,应有良好通风措施。

(十二)手术室及产房用房。手术室、产房用房应自成一区,并邻近外科、妇产科病房。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宜合区设置,即手术室、产房合用或在同区内分设。具体设置方式视中心乡镇卫生院规模确定。手术室、产房的照明以人工为主,朝向以北向为宜,其他朝向时应有遮光措施。手术室门宽、开启方式应满足通行、运送病人、洁净、防污染的要求。手术室和产房的管线应暗设,洗手间设置非手动洗手设施不应少于两个。

(十三)供应室用房。宜设在业务区的适中部位,并相对独立。平面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洁污分区的要求,洗涤池宜设通用和专用两种,消毒应与贮存、分发室相临,并设传递窗相通。购置安装的消毒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药房用房。中、西药房应分设,规模较小的可合并设置。药房应与挂号、收费、划价邻近。特殊药品(指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贮放处应有安全设施。中、西药房(库)均应满足防潮、防腐、防尘、防虫、防鼠等要求。

(十五)辅助用房。洗衣房、锅炉房、配电房等辅助用房宜合并建设。洗衣房平面布置应符合收受、浸泡消毒、洗衣、晒(烘)干、贮存、发放等流程。锅炉房视乡镇卫生院规模安排用房和设备,规模较小时可装设供水兼供暖的茶浴炉。锅炉房位置宜选择在适宜的地方,并位于常年主导风的下风向,且应设置专门出入口。配电室位置应邻近外接电源的输入处,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可在适宜位置设配电箱(柜),门窗应向外开,窗户应设有保护网。太平间、焚毁炉应设于较隐蔽的位置,与主要建筑物应适当隔离,并应单独设置通向院外的出口。

六、基本设备

(一)基本配置品目: 给氧设备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气管插管

胃肠减压器

救护车

抢救床

抢救车

急诊抢救箱

万能手术床

麻醉机

无影灯

必备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阴道检查器械

上取环器械

人流吸引器

多功能产床

接产包

多普勒胎儿诊断仪

新生儿辐射台

新生儿保温箱

新生儿体重计

新生儿床

煎药设备

电针仪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

牙科治疗椅

检眼镜

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尿分析仪

电解质分析仪

生物显微镜

离心机

干燥箱

恒温培养箱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电冰箱

300/500mA X光机

洗片机

观片灯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B型超声波诊断仪

高压灭菌设备

器械柜

无菌柜

药品柜

担架车

污物桶

紫外线灯

洗衣机

计算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床头信号灯1台

(三)具备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

七、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中心卫生院主要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急诊室工作制度 注射室工作制度

病历书写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查房制度

病房医嘱制度 处方制度

值班交接班制度 分娩室工作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放射科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

“三查七对”制度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例会制度

八、技术水平

(一)医疗技术

1、急诊:24小时应诊,能对一般急危病人做出初步诊断和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

2、内、儿科: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能对危重病人及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

3、外科、妇产科: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开展部分上腹部、常见下腹部手术;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宫产手术;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技术;

4、中医科:能辨证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能综合使用针灸、推拿等方法治疗疾病;

5、五官科:能对常见眼、耳、鼻、咽喉及口腔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6、护理:熟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理论和护理常规、技术操作;掌握常用的急救技术、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使用;

7、医技科:开展心电图和超声波检查,血、尿、粪三大常规、交叉配血及常用生化检验,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造影检查等。

8、中药房:开展中药饮片储存、调剂及临方炮制待煎等服务,满足临床需要。指导临床科室规范使用中成药。

(二)预防保健

1、掌握辖区内传染病流行状况和地方病分布状况,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防治和疫情处理,并能进行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2、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3、开展免疫规划,并符合规范要求;

4、逐步建立完善农民健康档案;

5、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

6、开展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

九、主要业务技术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

3、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

4、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5、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6、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型、处理率100%;

7、病床使用率≥60%;

8、门诊处方合格率≥98%;

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

10、X光摄片甲片率≥30%;

1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12、住院分娩率≥85%;

1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1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0%;

15、儿童系统管理率≥70%;

16、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0;

17、中医辨证施治优良率≥85%;

18、中药调剂准确率≥95%。

第二篇: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一、功能定位

乡镇卫生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重点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全科医学诊室、康复治疗室、感染性疾病诊室。

(二)医技辅助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含中药房)、检验室、X线室、治疗室、处置室、超声室、心电图室、手术(麻醉)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三)公共卫生科室:应具备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协管、爱国卫生等职能的科室。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四)行政科室:应具备承担财务、设备、质量管理、信息化、后勤、安全管理和村卫生室管理职能的科室。除质量管理科室外,其他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三、基本建设

(一)住院床位:根据需要设置床位,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不低于0.9张床位(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原则上不超过100张。

(二)业务用房面积: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的卫生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服务人口每增加1000人,建筑面积至少增加40平方米。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整体管理:配套设施齐全,总体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卫生学标准,体现患者隐私和无障碍设计要求,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诊疗需要。

四、人员配备

(一)工作人员数不少于服务人口数的1.5‰;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工作人员数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90%。

(二)每千服务人口配备医师不少于0.4名,每千服务人口配备护士不少于0.5名。

(三)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20%、20%、10%。

(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不小于30%。

(五)配备相应的药剂、检验和影像技术人员。

五、设备和药品配置

(一)医疗设备:基本配置要求详见附件1,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配备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

(二)公共卫生服务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通讯网络等网络直报设备;电视机、VCD或DVD、音响、投影仪、数码照相机等健康教育设备;160立升以上冰箱(至少2台)、冷藏包(至少7个)、温度记录仪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和空调等取暖、降温设备;显微镜等痰检、镜检设备,喷雾器(消毒、杀虫各1台)等消杀设备,肠道门诊、发热呼吸道门诊消毒、防护设施、设备;身高体重计、血压计等体检设备;隔离服、应急包等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设备。

(三)药品:按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药物。

六、规章制度

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和全省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程,并成册使用。至少包括下列医疗卫生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急诊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医生交接班制度、新技术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

(二)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四)医院感染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五)药事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等)制度;

(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暴发疫情与聚集性症候群等处置制度、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七)居民死亡信息报告工作制度、疾病监测制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严重精神障碍登记报告与管理制度;

(八)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九)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七、其他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标准参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执行。

(二)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参照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与管理工作标准(试行)》执行。

(三)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当地实际,征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确定是否设置产科。产科建设标准参照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建设标准执行。

(四)指定具备合法资质的消毒供应机构承担消毒供应工作,且能够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可不设消毒供应室。附件1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基本配置表 器 械 设 备 单 位 数 量 规 格 1.急诊抢救室 抢救箱 个 1 抢救床 张 1 心电图机 台 1 单导 人工呼吸机(器)台 1 洗胃机 台 1(器)担架 付 1 氧气瓶 个 1 小器械台 个 1 气管切开包 套 1 静脉切开包 套 1 检眼镜 个 1 地站灯 台 1 药品器械柜 个 1 紫外线灯 台 ☆ 除颤器 台 1 2.普通诊室 诊床 台 ☆ 观片灯 台 2 双联 紫外线灯 台 ☆ 血压计 台 1 3.外科换药处置室 换药车 个 1 切开包 套 ☆ 缝合包 套 ☆ 地站灯 台 1 常用外科处置器械 套 ☆ 移动消毒车 台 1 4.门诊妇科 妇科检查床 张 1 妇科检查器械 套 ☆ 上取环器械 套 ☆ 人流器械 套 ☆ 人流吸引器 台 1 手术器械台 台 1 紫外线灯 台 ☆ 血压计 台 1 5.药剂 毒麻药品柜 个 1 电冰箱 台 1 药物天平台 1 6.注射室 注射处置台 个 1-2 药品柜 个 1 紫外线灯 台 1 7.门诊观察治疗室 观察床 张 ☆ 输液架 个 ☆ 治疗车 个 1 地站灯 台 1 紫外线灯 台 ☆ 8.理疗室 短波治疗仪 台 1 电脑中频治疗仪 台 1-2 红外线治疗仪 台 1-2 电针器 台 1-2 9.检验室 普通显微镜 台 1 普通离心机 台 1 干燥箱 台 1 电冰箱 台 1 电热恒温培养箱 台 1 水浴箱 台 1 二氧化碳测定器 台 1 药品试剂柜 个 1 净化工作台 台 1 血液分析仪 台 1 尿分析仪 台 1 电解质分析仪 台 1 生化分析仪 台 1 紫外线灯 台 ☆ 洗板机 台 1 酶标仪 台 1 移动消毒车 台 1 高压灭菌锅 台 1 立式 10.放射科 医用X线诊断机 台 1 500mA X线防护设备 套 1 洗像设备 套 1 观片灯 台 1 三联 11.电诊室 心电图机 台 1 B型超声诊断仪 台 1 脑电图仪 台 1 紫外线灯 台 ☆ 12.病房 病床 张 ☆ 药品柜 个 1 治疗车 辆 1 病历柜 个 1 担架车 辆 1 观片灯 台 1 三联 氧气瓶 个 1 地站灯 台 1 换药车 台 1 紫外线灯 台 ☆ 13.手术室 手术床 张 1 万能 无影灯 个 1 九孔 电动吸引器 台 1 普通麻醉机 台 1 简易 人工呼吸器(机)套 1(器)氧气瓶 个 1 担架车 辆 1 手术器械台 个 1 器械柜 个 1 药品柜 个 1 剖腹手术器械 套 2 肛门手术器械 套 2 气管切开手术器械 套 1 妇产科手术器械 套 2 基础手术器械 套 2 四项计划生育手术器械 套 ☆ 地站灯 台 1 动态空气消毒机 台 1 立式血压计 台 1 污物桶 个 ☆ 14.消毒供应 高压灭菌锅 台 1 立式 紫外线灯 台 1 洗衣机 台 1 超声波清洗剂 台 1 高压水枪 件 1 水枪 件 1 手工清洗槽 件 1 15.交通工具 救护车 辆 1 注:1.中医科设备配备标准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有关设备配备的要求执行。2.表中所列科室名称为参考名称,承担相关职能的科室按此标准配备。3.表中所列设备已被淘汰的,须配备相关设备承担其功能,并能满足工作需要。4.☆表示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5.规格未加注明的,根据实际需要及市场供应情况自定规格。6.紫外线灯安装标准参照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平均≥1.5W/m3。附件2 乡镇卫生院运行、质量与安全监测基本指标(试行)

一、资源配置类指标 1.实际开放床位数、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4.医用设备配置。

二、医疗服务类指标 1.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3.年住院手术例数和死亡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4.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5.急诊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6.患者平均住院日。7.床位使用率。8.床位周转率。

三、患者负担指标 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四、资产运营类指标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五、医疗质量和服务效能类指标 1.门诊处方合格率(≥85%)。2.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80%)。3.出入院诊断符合率(≥80%)。4.X光摄片甲片合格率(≥50%)。5.基础护理合格率(≥85%)。6.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80%)。7.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8.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六、住院患者安全类指标 1.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严重程度。2.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3.择期手术后并发症发生率。4.产伤发生率。5.因用药错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率。6.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7.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8.医源性气胸发生率。9.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七、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1.抗菌药处方数、静脉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2.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比例。3.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4.抗菌药占西药出库总金额比重。

八、公共卫生服务监测指标 1.肺结核可疑患者转诊率。2.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管理率(对每个肺结核全疗程中的访视次数)。3.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率。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7.辖区居民粗死亡率,居民死因登记及时率、完整率。8.孕产妇保健覆盖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第三篇:江苏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装备参考标准

江苏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装备参考标准

一、公共卫生设备

电脑、打印机、电话、通讯网络等网络直报设备;电视机、VCD或DVD、数码照相机等健康教育设备;160立升以上冰箱(2台)、冷藏包(7个)、温度记录仪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和空调等取暖、降温设备;显微镜等痰检、镜检设备,喷雾器(消毒、杀虫各1台)等消杀设备,肠道门诊、发热呼吸道门诊消毒、防护设施、设备。

二、急诊抢救类设备

多参数监护仪、简易呼吸机或呼吸气囊、吸引器、全自动洗胃机、气管切开包等八包、氧气瓶、氧气推车、抢救床、急救箱。心脏除颤仪(中心卫生院)、输液泵(中心卫生院)。

三、诊断类设备

300mA X光机、500 mA X光机及闭路电视系统(中心卫生院)、洗片机、观片灯、贮片柜。

台式或手提B超、心电图机、彩色B超(中心卫生院选配)。

离心机、生物显微镜、冰箱、计算机、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血凝仪、电解质分析仪、分光光度计、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洗板机、恒温箱、干燥箱、快速血糖测定仪、胃镜(中心卫生院)。

胎儿监护仪、妇科治疗仪、胎心监护仪、妇科检查器械、喉镜、眼科裂隙灯(中心卫生院)、眼底镜、诊断桌椅、血压计、听诊器。

四、治疗类设备

麻醉机、无影灯、手术床、高频电刀、电子灭菌器、手术推车、器械柜、手术器械。

综合产床、新生儿复苏台、婴儿暖箱、牙科综合治疗椅、耳鼻喉综合治疗椅、超声波治疗仪。

五、其它设备

病床及配套的床单元、高压消毒设备、输液椅、骨盆测量仪、杠杆式儿童磅秤。

第四篇:河北省乡镇卫生院主要设备基本装备标准

附表1:

河北省乡镇卫生院主要设备基本装备标准(试行)单位:台/件

序号 设备名称 中心卫生院数量 一般卫生院数量

合计 286 206 1 电冰箱 3 2 2 身长体重计 2 2 3 急救箱 2 2 4 抢救床 2 1 5 心电图机(三导)2 2 6 心电图机(12导)1 除颤监护仪(进口)1 1 8 有创呼吸机 1 1 9 全自动洗胃机 2 2 10 电动吸引器 2 2 11 担架 2 2 12 氧气瓶 3 2 13 氧气瓶推车 3 2 14 气管切开包 2 2 15 静脉切开包 3 2 16 移动紫外线灯 2 1 17 地站灯 4 2 18 药品(器械)柜 2 2 19 诊床 6 4 20 观片灯 2 2 21 换药车 2 2 22 电针仪 4 2 23 艾灸仪 2 1 24 智能通络治疗仪 2 1 25 颈腰椎牵引设备 2 1 26 中药熏蒸设备 2 1 27 TDP神灯 4 2 28 中药雾化吸入设备 2 1 29 红外线乳透诊断仪 1 1 30 妇科检查床 1 1 31 妇科检查器械 5 3 32 上取环器械 3 2 33 人流器械 4 2 34 电动人流吸引器 1 1 35 手术器械台 1 1 36 五官科椅 1 1 37 常用五官科器械 1 1 38 检眼镜 1 1 39 视力表灯 1 1

口腔综合治疗台 1 1 41 毒麻药品柜 1 1 42 药物天平1 1

中药饮片柜(药斗)2 2 44 调剂台 2 1 45 药戥 2 1 46 电子秤 1 1 47 小型粉碎机 1 1 48 小型切片机 1 1 49 小型炒药机 1 1 50 消毒锅 1 1 51 消毒柜 1 1 52 标准筛 2 1 53 煎药机 1 1 54 包装机 1 1 55 冷藏柜 1 1 56 注射处置台 2 1 57 观察床 6 4 58 输液架 10 6 59 治疗车 2 1 60 血糖测定仪 2 2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00速)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00速)1 63 三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 1 64 尿分析仪 1 1 65 电解质分析仪 1 1 66 生物显微镜 1 1 67 离心机 1 1 68 干燥箱 1 1

电热恒温培养箱 1 1 70 分光光度计 1 1 71 分析天平1 1 72 水浴箱 2 1 73 净化工作台 1 1 74 生物安全柜 1

透视摄影X线机(≤300mA)1 1 76 移动式X射线拍片机 1 1 77 洗片机 1 1 78 铅屏风 2 1 79 铅围裙 2 1 80 铅手套 2 1

便携式黑白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1

台式黑白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1 83 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1 84 病床 40 20 85 病历柜 2 2 86 担架车 2 2 87 多功能手术床 1 1 88 无影灯 1 1 89 麻醉机 1 1 90 监护仪 2 2 91 高频电刀 1

剖腹手术器械 2 2 93 肛门手术器械 1 1 94 妇产科手术器械 2 2 95 基础手术器械 4 3 96 计划生育手术器械 2 2 97 立式血压计 2 1 98 产床 2 1 99 新生儿抢救台 1 1 100 低压吸引器 1 1 101 新生儿喉镜 2 1 102 新生儿蓝光床 1

胎儿监护仪 1 1 104 接生包 4 3 105 多普勒胎儿诊断仪 2 1 106 新生儿床 2 1 107 婴儿量床 1 1 108 儿童身高坐高计 1 1 109 儿童体重秤 1 1 110 皮褶计 1 1 111 点状视力表 1 1 112 听力筛查仪 1 1 113 新生儿体重计 1 1 114 运送救护车(配齐车载设备)

急救救护车(配齐车载设备)1

计算机 5 4 117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 1 1 118 冷链疫苗储存专用冰箱 2 1 119 一次性器具毁形机 1 1 120 输液椅 5 4 121 洗衣机 1 1 122 脑电地形图 1 1 123 经颅多普勒 1 1 124 新生儿访视包 2 2 125 孕产妇访视包 2 2

血红蛋白测定仪 2 2 127 数据采集仪 2 2 128 投影仪 1 1 129 照相机 1 1 130 电视机 1 1 131 空调 10 6 132 胸片架 1 1 133 制氧机 2 1 134 喉镜 1

微量元素测定仪 1 136 康复器械 1 1

第五篇:乡镇中心卫生院简介

刘集镇中心卫生院简介

刘集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医院,占地面积3645平方米。现有职工77人,专业技术人员74人,高级职称1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18人,执业护士12人,检验师1人,药剂师2人,药剂士2人。我院开设门诊部和住院部,有内科、妇科、儿科、外科、骨科、五官科、颈肩腰腿疼科、中医心血管内科、、中医慢性病科、医技科(B超室、心电图室、检验室、透视室、数字化DR片室、多普勒室),主要设备有多功能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显微镜、B超、彩超、多普勒、心电监护仪、洗胃机、多功能治疗仪、中频治疗仪、电针治疗仪、TPD神灯、X线、数字化DR等仪器,开放床位数60张,配备救护车2辆,能独立开展普外科、妇产科、五官科、骨科等部分小手术。卫生院辖区内共有31个村级卫生室,我院按照上级要求对各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全镇所辖卫生室卫生员大多数人参加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层农村卫生人员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为村卫生室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辖区人民身体健康有了有力的保障。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压力愈来愈大,很多人的精神和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一些与之有关的疾病发病率明显升高。健康问题尤为重要,我们以“普及健康知识,惠及大众健康”为服务宗旨,倡导“专业、精准、人文”的服务理念,为提高民众健康素质,积极传播健康新观念,为全镇60岁以上老人、教师、儿童进行了体检,为全镇人民建立了健康档案,随着健康体检的稳定有序发展和运作模式的积累,辖区内人民身体健康会日以增进。

刘集镇中心卫生院在各级政府和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目标,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医疗服务管理、新农合管理各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了全镇卫生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卫生院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赢得了各级政府和县卫生局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运作发展过程中,我们将始终以提升民众的整体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己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全力塑造先进的医疗工作单位,为人民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院宗旨: 医德济世科技兴院

科技强院人才强院

服务宗旨: 以人为本以民为根

以高尚的医德以精湛的技术

以低廉的费用以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医院院训:

严格管理团结协作民主决策 和谐发展

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共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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