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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常见物业纠纷类型与简要解答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20-28737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09:32: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战常见物业纠纷类型与简要解答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

1、以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绿化等)不合格为由,拒交物业费;

(1)关键看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约定,且不能拒交,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减免。

(2)物业公司做到有计划、有记录。要进行卫生巡视。

2、以被盗、跑水、物品损坏等为由,拒交物业费;

(1)关键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

(2)物业公司如何承担举证责任,是侵权纠纷还是合同纠纷。

3、以物业公司收费不实,拒交物业费;

(1)物业收费不实,法院判决据实收费,降低物业费标准。

4、以人身、财产受到损失,拒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为由,可以要求减免,但必须通过诉讼提出。

(2)法院个案判决,是否涉及其他业主?需要具体分析。

5、以不居住、未使用为由拒交物业费或其他费用;

(1)此项抗辩理由不成立,包括以此理由拒交供暖费的,也是不成立的。

(2)物业成本照常发生。

6、房产流转中原业主欠费问题。

(1)原业主承担以前拖欠费用,新业主承担购买后的费用。

(2)如果没有办理物业交割手续,不影响承担责任。

二、开发商遗留问题纠纷

(1)与物业公司无关,但需要分清责任。

(2)作到产权清析,物业公司入驻时,作到责任明确。

(3)物业公司协助业主与开发商沟通、解决。

三、私搭乱建纠纷

(1)物业公司可以接受委托后起诉。

(2)可以报政府有关部门解决。

(3)发出整改通知书。

四、业主私自封闭阳台、露台问题

(1)依据公约、合同,要求业主拆除。

(2)物业公司可以接受委托后起诉.五、物业公司安全、隐患防范纠纷案件

(1)物业公司应当对安全隐患,尽到防范义务。

(2)物业公司应当设立提示、警告标识。

六、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纠纷案件

(1)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职责的划分。

(2)明确产权,做好帐目。

七、业主诉物业公司赔偿案件

(1)由于物业公司的过错,业主有权起诉。

(2)针对第三人的侵权造成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可以追偿。

(3)物业公司的抗辩理由包括哪些。

八、相邻权纠纷诉业主案件

(1)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起诉,而不是物业公司起诉。

(2)物业公司可以配合业主诉讼,介入诉讼。

第二篇:物业服务常见纠纷处理与防范对策

物业服务常见纠纷处理与防范对策

现实生活中,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其纠纷一般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如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一、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一)前期规划设计缺陷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因市政规划公示引发的纠纷; 2.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变更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向业主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及时收集业主关心的焦点问题及要求,把握动态;

2.在敏感时期把相关事态动向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尽最大可能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疏导业主情绪上的对立,化解矛盾。必要时,应采取责任到人的做法(限定事件、限定时间、限定对象,完成特定工作任务)。

(二)商品房质量缺陷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房屋装修质量瑕疵引发的纠纷; 2.装修材料品质引发的纠纷; 3.其他纠纷。

防范措施:

1.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的,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原施工方上门维修,并注意保存催促其上门维修的书面记录;

2.原施工单位不愿上门维修的,物业公司可另行委托进行维修,并对维修费用予以转扣;

3.因第三人引起的质量问题,且物业公司已尽到管理职责仍无法避免业主损失发生的,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超过保修期限的,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房屋需要维修的,维修费用需由业主支付。

5.以合同为依据处理,并向业主做详细的解释说明。

(三)公共设施、公共物业权属不清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因会所的权属不清引发的纠纷;

2.其他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权属不清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 2.明确建设单位所拥有产权的会所、车库等部分与业主所共有的公共设施以及公共物业的划分,并进行管理释疑。

二、因物业管理权限引发的纠纷

(一)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物业公司应加强相关法规的宣导;

2.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及其他违法、违约的行为进行制止引发的纠纷;

3.业主在进行装修时,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占用公共空间及改变建筑物用途或外观而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根据《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职权进行劝阻、制止;

2.对可能会引起较大纠纷的,及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全力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解决; 3.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积极协助业主委员会进行处理。

(二)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对盗抢等犯罪行为进行防范制止中可能引发的人身侵权纠纷; 2.在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下,为进行人员紧急救援或维护公共财产、公共安全的目的,需要进入业主住宅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对于正在发生的盗抢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在控制犯罪嫌疑人后立即通知公安人员进行处理,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侮辱。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保护;

2.紧急情况必须进入业主住宅时,必须由公安人员或其他业主在场,且必须做好记录并由在场人员签字。

三、因收费问题引发的纠纷

(一)因收取物业管理费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因收取物业管理费引发的纠纷; 2.因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根据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收取; 2.及时催缴业主所欠物业管理费,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3.做好催缴记录,并保存好催缴的文字资料原件,以备诉讼之用。

(二)因代收费问题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因代收费的主体引发的纠纷; 2.因业主拖欠代收费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向委托方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向业主公示;

2.注意收集保存行政部门下发的收取费用通知、批文等函件,使物业公司的工作有章可循;

3.告知委托方业主拖欠的情况,请委托方自行解决。

4.要按照相关程序调整物业管理费,提高物业费必须经由双过半业主同意。

(三)水电费分摊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分摊内容及标准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原则上应将分摊内容及标准定期进行公示;

2.结合行业惯例,采取调查摸底、民意测验等方式合情合理地制定分摊内容以及分摊标准。

四、因停车引发的纠纷

(一)停车费收取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专门停车场停车费收取标准引发的纠纷; 2.小区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引发的纠纷。

防范措施:

1.专门停车场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各类停车场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2.小区道路临时停车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收取并使用该项费用。

(二)业主车辆丢失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在专门停车场车辆丢失引发的纠纷; 2.在小区道路临时停车场丢失引发的纠纷; 3.在小区管理范围内,业主自行停车引发的纠纷。防范措施:

1.在专门停车场制定并实施严格的车辆进出管理,并设置监控设备,条件成熟时可购买停车场责任险;

2.在小区临时停车场停车的必须将我方的职责范围向全体业主公示及对临时停车用户事先告知;

3.对于业主自行停车不交停车费而仅交物业管理费的,必须事先告知其面临的风险,必要时应当在告知书上请其签字认可。

五、因第三人行为(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致业主人身及财产损害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因第三人行为对业主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业主以物业服务公司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防范措施:

1.严格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相关安全保障义务; 2.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3.注意保管保安巡检时间、巡检情况等记录;

4.发生案件后,物业公司应安抚业主情绪并第一时间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完成调查取证等工作。

六、小区公共设施缺陷致人损害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

1.因物业公司未对共用设施进行检查及维修所引起的纠纷; 2.因安全警示标识不到位引起的纠纷; 3.游泳池管理不当引起的纠纷。

防范措施:

1.物业公司应制定共用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修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保修并详细记录,保障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2.加强对小区的巡检,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装栏杆、加固铁门、更换防滑瓷砖等)或立即修复,并张贴安全提示标识;

3.游泳池由我司自行经营的,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若游泳池由第三方承包的,应明确约定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第三方承担。

七、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加害人从建筑物内抛出的物品致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的纠纷。

防范措施:

1.物业公司应加强对高空抛物相关法规的宣传,严禁高空抛物,提高业主安全意识;

2.发生高空抛物伤人事件,物业公司应及时协助受害人报警或拨打求助电话,同时做好记录,保护好现场。

八、物业公司人员致业主受伤引发的纠纷

纠纷形式:物业公司人员(如保安)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业主受伤的,物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加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对加害人进行追偿。业主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物业公司责任。

防范措施:1.物业公司能证明加害人的行为与职务无关的,依法无须承担责任;2.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保安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强化内部管理,坚决杜绝致业主受伤的情形发生。

以上是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实践中可能还会存在其他的法律风险,需要在具体操作中认真防范,尽量降低法律风险。

九、物业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一)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越来有以下几种,也常用到的: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方调解,或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选协商和解是双方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

(二)纠纷的调解,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三)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仲裁

1、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应是民事性质的争议,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待定的仲裁委员会。如一个在广州履行的合同写明:“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第三篇:常见热处理问题与解答

常见热处理问题与解答

(1)淬火常见问题与解决技巧

※Ms点随C%的增加而降低

淬火时,过冷沃斯田体开始变态为麻田散体的温度称之为Ms点,变态完成之温度称之为Mf点。%C含量愈高,Ms点温度愈降低。0.4%C碳钢的Ms温度约为350℃左右,而0.8%C碳钢就降低至约200℃左右。

※淬火液可添加适当的添加剂

(1)水中加入食盐可使冷却速率加倍:盐水淬火之冷却速率快,且不会有淬裂及淬火不均匀之现象,可称是最理想之淬硬用冷却剂。食盐的添加比例以重量百分比10%为宜。

(2)水中有杂质比纯水更适合当淬火液:水中加入固体微粒,有助于工件表面之洗净作用,破坏蒸气膜作用,使得冷却速度增加,可防止淬火斑点的发生。因此淬火处理,不用纯水而用混合水之淬火技术是很重要的观念。

(3)聚合物可与水调配成水溶性淬火液:聚合物淬火液可依加水程度调配出由水到油之冷却速率之淬火液,甚为方便,且又无火灾、污染及其它公害之虞,颇具前瞻性。

(4)干冰加乙醇可用于深冷处理容液:将干冰加入乙醇中可产生-76℃之均匀温度,是很实用的低温冷却液。

※硬度与淬火速度之关联性

只要改变钢材淬火冷却速率,就会获得不同的硬度值,主要原因是钢材内部生成的组织不同。当冷却速度较慢时而经过钢材的Ps曲线,此时沃斯田体变态温度较高,沃斯田体会生成波来体,变态开始点为Ps点,变态终结点为Pf点,波来体的硬度较小。若冷却速度加快,冷却曲线不会切过Ps曲线时,则沃斯田体会变态成硬度较高的麻田散体。麻田散体的硬度与固溶的碳含量有关,因此麻田散体的硬度会随着%C含量之增加而变大,但超过0.77%C后,麻田散体内的碳固溶量已无明显增加,其硬度变化亦趋于缓和。

※淬火与回火冷却方法之区别

淬火常见的冷却方式有三种,分别是:(1)连续冷却;(2)恒温冷却及(3)阶段冷却。为求淬火过程降低淬裂的发生,临界区域温度以上,可使用高于临界冷却速率的急速冷却为宜;进入危险区域时,使用缓慢冷却是极为重要的关键技术。因此,此类冷却方式施行时,使用阶段冷却或恒温冷却(麻回火)是最适宜的。

回火处理常见的冷却方式包括急冷和徐冷两种冷却方法,其中合金钢一般使用急冷;工具钢则以徐冷方式为宜。工具钢自回火温度急冷时,因残留沃斯田体变态的缘故而易产生裂痕,称之为回火裂痕;相同的,合金钢若采用徐冷的冷却方式,易导致回火脆性。※淬火后,残留奥氏体的所扮演的角色

淬火后的工件内常存在麻田散体与残留沃斯田体,在常温放置一段长久时间易引起裂痕的发生,此乃因残留沃斯田体产生变态、引起膨胀所导致,此现象尤其再冬天寒冷的气候下最容易产生。此外,残留沃斯田体另一个大缺点为硬度太低,使得工具的切削性劣化。可使用深冷处理促使麻田散体变态生成,让残留沃斯田体即使进一步冷却也无法再产生变态;或以外力加工的方式,使不安定的残留沃斯田体变态成麻田散体,降低残留沃斯田体对钢材特性之影响。

※淬火处理后硬度不足的原因

淬火的目的在使钢材表面获得满意的硬度,若硬度值不理想,则可能是下列因素所造成:

(1)淬火温度或沃斯田体化温度不够;(2)可能是冷却速率不足所致;(3)工件表面若热处理前就发生脱碳现象,则工件表面硬化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4)工件表面有锈皮或黑皮时,该处的硬度就会明显不足,因此宜先使用珠击法将工件表面清除干净后,再施以淬火处理。※淬裂发生的原因

会影响淬裂的主要原因包括:工件的大小与形状、碳含量高低、冷却方式及前处理方法等。钢铁热处理会产生淬裂,导因于淬火过程会产生变态应力,而这个变态应力与麻田散体变态的过程有关,通常钢材并非一开始产生麻田散体变态即发生破裂,而是在麻田散体变态进行约50%时(此时温度约150℃左右),亦即淬火即将结束前发生。因此淬火过程,在高温时要急速冷却,而低温时要缓慢冷却,若能掌握『先快后缓』的关键,可将淬火裂痕的情况降至最低。

※过热容易产生淬火裂痕

加热超过是当的淬火温度100℃以上,称之为过热。过热时,沃斯田体之结晶颗粒变得粗大化,导致淬火后生成粗大的麻田散体而脆化,易使针状麻田散体之主干出现横裂痕(此称为麻田散体裂痕),此裂痕极易发展成淬火裂痕。因此,当您的工件在沃斯田体化温度时产淬火前的组织会影响淬火裂痕?

淬火前的组织当然会影响淬火的成败。最正常的前组织应该是正常化组织或退火组织(波来体结构),若淬火前组织为过热组织、球状化组织均会有不同的结果。过热组织易产生淬火裂痕,球状化组织则可以均匀淬硬而避免淬裂及淬弯,因此工具钢或高碳钢在淬火前,可施行球状化处理已是淬火重要技术之一。此时可施以球状化退火或调质球状化处理以获得球状碳化物。碳化物若以网状组织存在,则容易由该处发生淬火裂痕。

※淬火零件因常温放置引起之瑕疵

淬火后的零件,若长时间放置在室温,可能发生搁置裂痕及搁置变形两种缺陷。搁置裂痕又称为时效裂痕,尤其在冬天寒冷的夜晚,随温度之下降导致残留沃斯田体变态为麻田散体,使裂痕因此而产生,又称之为夜泣裂痕。搁置变形又称之为时效变形,乃淬火工件放置于室温引起尺寸形状变化之现象,大多导因于回火处理不完全所致。为防止搁置变形,需让钢材组织安定化,因此首先要消除不安定之残留沃斯田体(实施深冷处理)。接着实施200℃~250℃的回火处理使麻田散体安定化。

(2)回火常见问题与解决技巧

※100℃热水回火之优点

低温回火常使用180℃至200℃左右来回火,使用油煮回火。其实若使用100℃的热水来进行回火,会有许多优点,包括:(1)100℃的回火可以减少磨裂的发生;(2)100℃回火可使工件硬度稍增,改善耐磨性;(3)100℃的热水回火可降低急速加热所产生裂痕的机会;

(4)进行深冷处理时,降低工件发生深冷裂痕的机率,对残留沃斯田体有缓冲作用,增加材料强韧性;(5)工件表面不会产生油焦,表面硬度稍低,适合磨床研磨加工,亦不会产生油煮过热干烧之现象。

※二次硬化之高温回火处理

对于工具钢而言,残留应力与残留沃斯田体均对钢材有着不良的影响,浴消除之就要进行高温回火处理或低温回火。高温回火处理会有二次硬化现象,以SKD11而言,530℃回火所得钢材硬度较200℃低温回火稍低,但耐热性佳,不会产生时效变形,且能改善钢材耐热性,更可防止放电加工之加工变形,益处甚多。

※在300℃左右进行回火处理,为何会产生脆化现象?

部分钢材在约270℃至300℃左右进行回火处理时,会因残留沃斯田体的分解,而在结晶粒边界上析出碳化物,导致回火脆性。二次硬化工具钢当加热至500℃~600℃之间时才会引起分解,在300℃并不会引起残留沃斯田体的分解,故无300℃脆化的现象产生。※回火产生之回火裂痕

以淬火之钢铁材料经回火处理时,因急冷、急热或组织变化之故而产生之裂痕,称之为回火裂痕。常见之高速钢、SKD11模具钢等回火硬化钢在高温回火后急冷也会产生。此类钢生过热现象时,后续的淬火、冷却均无法阻止淬裂的产生,故有人把『过热』称为发生淬火

材在第一次淬火时产生第一次麻田散体变态,回火时因淬火产生第二次麻田散体变态(残留沃斯田体变态成麻田散体),而产生裂痕。因此要防止回火裂痕,最好是自回火温度作徐徐冷却,同时淬火再回火的作业中,亦应避免提早提出回火再急冷的热处理方式。

※回火产生之回火脆性

可分为300℃脆性及回火徐冷脆性两种。所谓300℃脆性系指部分钢材在约270℃至300℃左右进行回火处理时,会因残留沃斯田体的分解,而在结晶粒边界上析出碳化物,导致回火脆性。所谓回火徐冷脆性系指自回火温度(500℃~600℃)徐冷时出现之脆性,Ni-Cr钢颇为显著。回火徐冷脆性,可自回火温度急冷加以防止,根据多种实验结果显示,机械构造用合金钢材,自回火温度施行空冷,以10℃/min以上的冷却速率,就不会产生回火徐冷脆性。※高周波淬火常见之问题

高周波淬火处理常见的缺陷有淬火裂痕、软点及剥离三项。高周波淬火最忌讳加热不均匀而产生局部区域的过热现象,诸如工件锐角部位、键槽部位、孔之周围等均十分容易引起过热,而导致淬火裂痕的发生,上述情形可藉由填充铜片加以降低淬火裂痕发生的可能性。另外高周波淬火工件在淬火过程不均匀,会引起工件表面硬度低的缺点,称之为软点,此现象系由于高周波淬火温度不均匀、喷水孔阻塞或孔的大小与数目不当所致。第三种会产生的缺失是表面剥离现象,主要原因为截面的硬度变化量大或硬化层太浅,因此常用预热的方式来加深硬化层,可有效防止剥离现象。

※不锈钢为何不能在500℃至650℃间进行回火处理?

大部分的不锈钢在固溶化处理后,若在475℃至500℃之间长时间持温时,会产生硬度加大、脆性亦大增的现象,此称之为475℃脆化,主要原因有多种说法,包括相分解、晶界上有含铬碳化物的析出及Fe-Cr化合物形成等,使得常温韧性大减,且耐蚀性亦甚差,一般不锈钢的热处理应避免常时间持温在这个温度范围。另外在600℃至700℃之间长时间持温,会产生s相的析出,此s相是Fe-Cr金属间化合物,不但质地硬且脆,还会将钢材内部的铬元素大量耗尽,使不锈钢的耐蚀性与韧性均降低。

※为何会产生回火变形?

会产生回火变形的主要原因为回火淬火之际产生的残留硬力或组织变化导致,亦即因回火使张应力消除而收缩、压应力的消除而膨胀,包括回火初期析出e碳化物会有若干收缩、雪明碳铁凝聚过程会大量收缩、残留沃斯田铁变态成麻田散铁会膨胀、残留沃斯田铁变态成变韧铁会膨胀等,导致回火后工件的变形。防止的方法包括:(1)实施加压回火处理;(2)利用热浴或空气淬火等减少残留应力;(3)用机械加工方式矫正及(4)预留变形量等方式。※回火淬性的种类

1)270℃~350℃脆化:又称为低温回火淬性,大多发生在碳钢及低合金钢。

(2)400℃~550℃脆化:通常构造用合金钢再此温度范围易产生脆化现象。

(3)475℃脆化:特别指Cr含量超过13%的肥粒铁系不锈钢,在400℃至550℃间施以回火处理时,产生硬度增加而脆化的现象,在475℃左右特别显著。

(4)500℃~570℃脆化:常见于加工工具钢、高速钢等材料,在此温度会析出碳化物,造成二次硬化,但也会导致脆性的提高。

(3)退火常见问题与解决技巧

※工件如何获得性能优异之微细波来体结构?

退火处理会使钢材变软,淬火处理会使钢材变硬,相比较之下,如施以『正常化』处理,则可获得层状波来铁组织,可有效改善钢材的切削性及耐磨性,同时又兼具不会产生裂痕、变形量少与操作方便等优点。然而正常化处理是比较难的一种热处理技术,因为它采用空冷的方式冷却,会受到许多因素而影响空冷效果,例如夏天和冬天之冷却效果不同、工件大小对空冷速率有别、甚至风吹也会影响冷却速率。因此正常化处理要使用各种方法来维持均一

性,可利用遮阳、围幕、坑洞、风扇等。

※正常化处理与退火处理之差异

正常化处理维加热至A3点或Acm点以上40~60℃保持一段时间,使钢材组织变成均匀的沃斯田体结构后,在静止的空气中冷却至室温的热处理程序。对亚共析钢而言,可获得晶粒细化的目的而拥有好的强度与韧性;对过共析钢而言,则可防止雪明碳铁在沃斯田铁晶粒边界上形成网状析出,以降低材料的韧性。

完全退火处理主要目的是要软化钢材、改善钢材之切削性,其热处理程序为加热至A3点以上20~30℃(亚共析钢)或A1点以上30~50℃持温一段时间,使形成完全沃斯田体组织后(或沃斯田体加雪明碳体组织),在A1点下方50℃使充分发生波来体变态,获至软化的钢材。另外应力消除退火则是在变态点以下450~650℃加热一段时间后徐徐冷却至室温,可消除钢材内部在切削、冲压、铸造、熔接过程所产生的残留应力。

※如何消除工件之残留应力?

应力消除退火则是在变态点以下450~650℃加热一段时间后徐徐冷却至室温,可消除钢材内部在切削、冲压、铸造、熔接过程所产生的残留应力。对碳钢而言,参考的加热温度为625±25℃;对合金钢而言,参考的加热温度为700±25℃。持温时间亦会有所差异,对碳钢而言,保持时间为每25mm厚度持温1小时;对合金钢而言,保持时间为每25mm厚度持温2小时,冷却速率为每后25mm以275℃/小时以下的冷却速率冷却之。

※如何预防加热变形?

预防加热变形的发生,最好是缓慢加热,并实施预热处理。一般钢材在选择预热温度时,可依下列准则来选定预热温度:(1)以变态点以下作为预热温度,例如普通钢约在650~700℃,高速钢则在800~850℃左右。(2)以500℃左右作为预热温度。(3)二段式预热,先在500℃左右作第一段预热,保持一段时间充分预热后,在将预热温度调高至A1变态点以下。(4)三段式预热,针对含有高含量合金之大型钢材,例如高速钢,有时需要在1000~1050℃作第三段预热。

(4)渗碳氮化常见问题与解决技巧

※氮化表面硬度或深度不够

(1)可能是钢料化学成分不适合作氮化处理

(2)可能是氮化处理前的组织不适合(3)可能是氮化温度过高或太低

(4)炉中之温度或流气不均匀

(5)氨气的流量不足

(6)渗氮的时间不够长

※氮化工件弯曲很厉害

(1)氮化前的弛力退火处理没有做好

(2)工件几何曲线设计不良,例如不对称、厚薄变化太大等因素

(3)氮化中被处理的工件放置方法不对

(4)被处理工件表面性质不均匀,例如清洗不均或表面温度不均等因素

※氮化工件发生龟裂剥离现象

(1)氨的分解率超过85%,可能发生此现象

(2)渗氮处理前工件表面存在脱碳层

(3)工件设计有明显的锐角存在(4)白层太厚时

※氮化工件的白层过厚

(1)渗氮处理的温度太低

(2)氨的分解率低于15%时,可能发生此现象

(3)在冷却过程不恰当

※氮化处理时之氨分解率不稳定

(1)分解率测定器管路漏气

(2)渗氮处理时装入炉内的工件太少

(3)炉中压力变化导致氨气流量改变

(4)触媒作用不当

※工件需进行机械加工处如何防止渗碳?

(1)镀铜法,镀上厚度20mm以上的铜层

(2)涂敷涂敷剂后干燥,可使用水玻璃溶液中悬浮铜粉

(3)涂敷防碳涂敷剂后干燥,主要使用硼砂和有机溶剂为主

(4)氧化铁和黏土混合物涂敷法

(5)利用套筒或套螺丝

※渗碳后工件硬度不足

(1)冷却速度不足,可利用喷水冷却或盐水冷却

(2)渗碳不足,可使用强力渗碳剂

(3)淬火温度不足

(4)淬火时加热发生之脱碳现象所导致,可使用盐浴炉直接淬火※渗碳层剥离现象

(1)含碳量之浓度坡度太大,应施以扩散退火

(2)不存在中间层,应缓和渗碳的速率

(3)过渗碳现象,可考虑研磨前次之渗碳层

(4)反复渗碳亦可能产生渗碳层剥离的现象

第四篇:常见法律咨询解答

常见法律咨询解答

问:夫妻分居的标准:

1、分开居住,无夫妻生活;

2、生活上没有互相扶助;

3、经济上没有互相往来。

问:离婚后,监护人无合法理由不允许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如何办?

可以对该阻挠监护人行使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可以要求被监护人所在的学校或幼儿园协助探望。

问: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

不能免除连带责任。

问:被告主体有误,可否变更?

不可,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监护人失职,未成年人如何行使诉权?

该未成年人为了自己利益,可以起诉,法院指定其它监护人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问: 能否由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原告起诉离婚?

可以。

问:正在大学就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吗?

没有权利。

问:涉及房改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如果争议的是核心是房屋买卖,则要受理;如争议的核心是房改政策,则不受理。

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人民法院是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不能。

问: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

不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

问:亲子鉴定能否强制?

不能,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需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

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问: 由亲属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代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除配偶代签的赔偿协议构成表见代理以外,其它亲属代签的不构成表见代理。

问: 批评性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的认定:

要看该新闻报道批判基于的事实是否真实;评判观点是否恰当;是否披露个人隐私,从而导致特定受害人名誉权受损的事实。

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时如何适用法律?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受到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问: 第三人介入侵权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经营场所内,因第三人介入侵权导致损害结果

发生的,有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第三人追偿。问:侵权事实存在,但侵权造成的损害数额大小无法确定或者难以确定的,应如何处理?

法官可以结合一些间接证据和其它事实,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进行自由心证,适当确定赔偿数额。但这一规则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于合同纠纷等其它民事案件。问: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该权利不是形成权,只是优先缔约的权利,而不是保证买到的权利。承租人不能直接主张依据第三人购买房屋的条件取得房屋,只能请求确认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问:未经所有人同意的出租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该出租合同有效,因为出租是负担行为,不是处分行为,无需所有人同意,但所有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返还出租物,承租人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问:交房、办证、与诉讼时效:

实际交房,属于债权,2年诉讼时效,具备交房条件的,时效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起算;不具备交房条件的,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房条件起算。过户,如果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买受人请求办理过户手续属于物权性质,无诉讼时效限制。

问:人民法院能否主动直接引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 不能,必须当事人抗辩。

问:复转军人与安置单位之间就安置问题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属于安置与被安置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争议是安置争议,不是劳动争议。

问:责任保险中第三人是否享有独立请求权?

责任保险中的受害人作为合法的请求权人在被保险人未及时支付赔偿费用时,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问: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有权就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事宜,以物业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二审中,当事人能否变更一审诉讼理由和请求?

当事人上诉可以改变一审所持的诉讼理由,可以放弃一审的部分诉讼请求,但不得改变一审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问:当事人约定与《合同法》第410条规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合同法》410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该规定不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

第五篇:常见家长类型

家长类型及应对技巧

电话中常遇见的家长类型 我们按家长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把家长分为四种类型,并分别用这四种动物来表示。⑴老鹰型

他们在电话中往往讲话很快,音量也会比较大,讲话时音调变化不大,可能面无表情。他们可能急不可待地想知道问题的答案,我们机构教育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给他们。所以,这样的家长可能会严肃或者冷淡地在电话中刁难你,以显示他们的权威。如果你与他们建立起信任关系,他们喜欢讲而不是听。但由于他们讨厌浪费时间,所以,在电话中同这一类型的客户长时间交谈有一定难度,他们会对教育主动提出自己的看法。

老鹰型的人属于做事爽快,决策果断,以事实和任务为中心,有些人对他们的印象会是他们不善于与人打交道。他们常常会被认为是强权派人物,喜欢支配人和下命令。他们的时间观念很强,讲求高效率,喜欢直入主题,不愿意花时间同你闲聊,讨厌自己的时间被浪费。这类家长往往是从事较高级别的管理工作。

咨询建议:碰到这样的家长对咨询师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必须非常的专业。谈单的时候要求简洁,具体,高度自信。多用案例和数据说话,多用咨询道具。切忌交谈时漫无目的,浪费家长的时间。不可太关注细节,太感情化。你也不可以以命令的语气来同他们沟通。在大部分情况下,你可以提供两套辅导方案给家长,让家长自己做决定如何选择。由于老鹰型的客户做决策会比较快,所以,你要随时做好签约的准备,不要理会他们是如何做决策的,跟上他们的节奏,尽快签单吧。咨询师也可以和这样的家长对着干,强硬的反驳他们的观点。对于较温和的咨询师不建议这样做。这样的家长一旦签约,后期维护非常容易,高度配合我们的工作。

⑵孔雀型

他们在电话中往往讲话很快;音量也会比较大;讲话时音调富有变化,抑扬顿挫;你当然也可以想象到他们在电话那端的丰富表情;同时,他们在也会表现得很热情,对你很友好,你可能在沟通中经常会听到对方爽朗的笑声。

孔雀型的人基本上也属于做事爽快,决策果断。但与老鹰型的人不同的是,他们与人沟通的能力特别强,通常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任务为中心。如果一群人坐在一起,孔雀型的人很容易成为交谈的核心,他们很健谈,通常具有丰富的面部表情。他们喜欢在一种友好的环境 下与人交流,社会关系对他们来讲很重要。你对他的印象可能会觉得他平易近人,朴实,容易交往。这样的家长多为女性。做决策时往往不关注细节,凭感觉做决策,做决策也很快。

咨询建议:你与孔雀型的家长可以闲聊一会儿,这对建立融洽关系是有帮助的。由于孔雀型的人乐于帮人,也很健谈,所以,通过有效的提问,你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取很多关于学生的信息。咨询师要将注意力完全放在他们身上,并让他们注意到这一点,从而可以显示你很看重他们。咨询师要充分引导家长宣泄他们的情绪,善于利用感性的力量来促成签约。⑶鸽子型

他们在电话中往往讲话不快,音量也不大,音调会有些变化,但不象孔雀型的人那么明显。他们从容面对你所提出来的问题,反应不是很快,你可以想象到,他们在讲电话时的神态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在倾听你的讲话,他们是很好的倾听者。在回答你的问题的时候,也是不慌不忙。虽说他们对你的介绍不会象孔雀型那样主动提出看法,但基本来讲,他们会配合你的销售工作,只要你能更好地引导他。鸽子型的家长友好、镇静,属于特别好的人。他们做起事情来显得不急不燥,属于肯支持人的那种人。

咨询建议:咨询师对待这样的家长要显得镇静,不可急。讲话速度要慢,音量不要太高,相对要控制你的声音,并尽可能地显示你的友好和平易近人,表现得要有礼貌。你要柔声细语地与对方沟通,即使你想发火,语气也要温柔得象个鸽子。由于他们平时行事速度较慢,建立关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不可以显得太过于热情,以免引起对方怀疑。你要尽可能地找到与对方共同的兴趣、爱好,并通过这些与家长建立起一定的关系。因为鸽子型的家长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信任关系,并怀有一定的疑心。与这样的家长交流时要温和,真诚。咨询师的心态要平和,不要着急逼单。当信任关系建立起来后,签约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⑷猫头鹰型

猫头鹰型的家长在往往讲话不快,音量也不大,音调变化也不大。他们往往在交往中并不太配合。不管咨询师说什么,可能经常会“嗯,嗯”,让你显得无从下手。他们讲起话来,一般毫无面部表情。如果你表现得很热情的话,他们往往会觉得不适应。猫头鹰型的家长很难 看得懂,他们不太容易向对方表示友好,平时也不太爱讲话,做事动作也缓慢。对很多人来讲,猫头鹰型的人显得有些孤僻。

咨询建议:咨询师要有详细的准备,让家长感到你是一个非常有条理的人,建立个人的吸引力。注意一些平时不太注意的细节。不可与他们谈论太多与咨询无关的东西,不要显得太过热情,要直入主题。你要提供更多的事实和数据,以供他们做判断。而且,提供的资料越细越好。和与孔雀型的人打交道不同,你不可以让对方感到有什么意外(孔雀型的人喜欢变化和刺激)。举例来讲,如果你原先与他商讨好的计划出现问题,你要改变计划,一定要与他先商量,以让他有所准备。对于猫头鹰型的家长,你经常要用的词汇是:准确、绝对正确、不会出现意外、认真对待、细节、详细计划、让数据和事实说话等等。

我们在咨询的过程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家长,其实这些家长也可以做一个分类,这样在我们的咨询当中我们更容易找到应对家长的方式和技巧。就象和不同类型的人打交道一样,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技巧和他相处,这样才能使我们和家长的关系始终是在一个融洽的状态里面。可以让家长更容易的接受我们,以及接受我们所传达的理念以及我们所销售的产品。在我们咨询过程当中,当然遇到的家长各种各样,类型也千奇百怪,我们不能光咨询,应该要时刻总结。总结我们的经验和教训,这样我们才能在不同的家长面前游刃有余。

实战常见物业纠纷类型与简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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