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临沂第十七中学(临沂第十二中学北校区)
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管理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学校政务处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体局和公安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并购买相应的保险。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8、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必须对集会,会操,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篇: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漳州台商投资区福井小学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文艺汇演、科技活动等集会及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勇
副组长:陈丽琰、蔡丽芳
组 员:谢建成、卢深、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专业部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6、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同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7.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篇: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集会及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安
副组长:戴林张超
组员:杨大昆王连杭苏振刚武延锋王波
刘晓彬孙成强孙运安朱志军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专业部长为本专业部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专业部长迅速组织好本班本专业部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6、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同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7、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安全办:2130849
第四篇: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中心校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中心校和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第五篇: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得保证。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上级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前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