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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生态经济带信阳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政协调研材料)(teniu推荐)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20-98458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2 18:30: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淮河生态经济带信阳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政协调研材料)(teniu推荐)

淮河生态经济带信阳区域综合交通规划

(市政协调研汇报材料)

信阳市地处淮河流域上游,处于中原城市群,武汉经济圈,皖江城市经济带结合部,是连接我国东西部最便捷的通道之一。截至202_年底,全市(不含固始)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1779.417公里,公路密度为136.98公里/百平方公里。京广、京九铁路、京广高铁和G106、G107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淮固高速公路纵贯市境南北,宁西铁路、312国道和沪陕高速、息淮高速公路横穿市境东西,在信阳形成多重“十字”交叉,已经通航的淮河航道通江达海;信阳市是全国196个、河南省9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之一。

目前,信阳主要以公路、铁路运输为主,且公路与铁路、航空、水路外部枢纽的联结度和利用率还很低,高速公路网对外与安徽、湖北还未实现多区域、多方向的衔接,全市公路网通车里程虽长、公路密度虽大,但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只有474.64公里,一级公路通车里程只有85.97公里,还没有建成穿越市境、县境的快速通道,农村公路存在技术等级低、断头路等现象,尤其是沿淮河生态走廊的高等级公路连接不畅,淮河在我市境内达363.5公里,只有淮滨至固始三河尖省界76公里四级航道通航,水运优势没有得到发挥,且港航设施落后、效率不高,缺少多功能、综合性的内河港

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尚未形成,各种运输方式间的衔接不够顺畅,没有把交通基础设施优势转化为服务优势。

随着周边省市综合交通枢纽的快速发展,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面临考验,为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抢抓淮河生态经济带的历史机遇,着力构建淮河流域综合运输体系,不断完善流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争取到202_年前将我市建成“一环八射”的高速公路网、“一主六支”的水运网、“三纵一横”的铁路网,“四纵两横”的国道网,形成功能配套、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生态环保,与周边区域紧密相连的一体化现代运输体系,支撑并引领信阳成为淮河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枢纽城市。

结合信阳交通运输发展实际,谋划了以下五类建设项目:

一、淮河信阳区域航运建设

进一步加强淮河航运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淮河水资源综合效益,重点推进淮河淮滨至息县段航运工程,淮滨县公铁水港口物流项目,持续推进洪河、潢河、史灌河、白露河、浉河、灌河支流航运开发工程建设,泉河陈集鲍店至三河尖入淮口段航道通航项目,淮河三河尖至息县城关航道升级改造和息县城关至长台关段航运工程,淮河息县境内航运战备建设项目,形成以淮河干流航道为骨干,支流航道为基础的水运网。投资概算318.26亿元。

二、淮河信阳区域高速公路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沿淮高速公路网,重点推进我市与安徽、湖北多区域、多方向的高速公路衔接。当前正推进淮息高速至豫皖省界淮滨段、息县杨店至邢集、固始至商城至豫鄂省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谋划明港至鸡公山、信阳至随州至荆门、鄂豫皖三省交界处高速公路。信阳境内路线总长约390公里,总投资概算300亿元。

三、淮河信阳区域干线公路改造改建

重点将我市辖区内G106、G107、G312进行升级改造、改建,使其成为我市连通内外的快速通道。重点推进G312罗山县城至信阳市区段改建工程、G107线信阳段改扩建工程、G106线信阳境内改造工程、省道升级改造打捆项目,新建G107信阳市区段改线工程、出山店水库至罗山县城(G312信阳市区段改线)工程、G312出山店水库淹没区段改线工程、息县界至光山县界省道211线建设项目、商城县河凤桥乡至正阳县大林镇S227息县段建设项目、淮滨县至正阳省道333线建设项目、息县至正阳省道334线建设项目、息县-邢集高速路口乡出口至县城连接线建设项目、息淮高速小茴店出口至长陵连接线建设项目、大广高速寨河出口至息县曹黄林连接线建设项目、G328国道固始往流白露河桥—徐集公路建设项目、G312线固始春河集—安徽叶集公路建设项目、S204线固始三河尖—方集马达河公路建设项目。路线总长约1701公里,总投资概算167.3亿元。

四、信阳区域淮河两岸交通基础设施治理

按50年一遇的标准提高淮河防洪能力,沿线交通基础设施需要升级改造。重点推进出山店水库大坝下游淮河两岸至G107景观大道工程、淮河息县县城段景观大道工程、淮河淮滨县城段景观大道工程、息县南大街(埠口)淮河大桥工程、淮滨淮河二桥工程、淮河防洪能力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淮河生态移民道路建设工程建设、息县战备公路建设项目、息县县城至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公路总长约380公里,桥梁约6600延米,总投资概算86亿元。

五、淮河信阳区域交通服务业建设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支撑淮河经济带建设,重点推进一批生态旅游公路及桥梁项目、生态客运汽车站新建项目68 个、生态物流园区新建项目35个。公路长约5600公里,桥梁约20000延米,总投资概算110亿元。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_年11月10日

第二篇:淮滨县淮河生态经济带情况汇报

淮滨县淮河生态经济带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淮河生态经济带最早由江苏淮安市发起,202_年上半年,江苏宏观经济研究所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承担“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先导区”、“淮河生态走廊”研究课题,随着研究逐步深入,沿淮信阳、盐城、淮南等地相继加入委托,课题名称更改为“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

目前规划中的淮河生态经济带涉及苏、鲁、皖、豫、鄂五省,面积达2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8亿人。规划的核心是打破行政区划藩篱,依托淮河发展流域经济带,即通过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淮安、蚌埠、信阳三个核心城市的迅速崛起,三个核心城市带动十几个县级城市的发展,进而形成“一带三核多节点”的空间结构格局,使之成为我国中东部地区协调发展的示范区。通过规划的实施,淮河将成为中国第三条黄金水道,将来有可能成为货运量超过珠江、仅次于长江的黄金水道;淮河生态经济带将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之后的第四个增长极;淮河生态经济带将成为支撑改革开放第四个十年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二、进展情况

202_年7月上旬,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所院长顾为东一 行七人在省、市发改委领导陪同下,首次来到淮滨调研。202_年4月中旬和5月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共中央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一行先后两次来淮调研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并提出要通过淮河经济带的构建,使淮河成为继珠江和长江之后的中国第三个通海的黄金水道,使淮河经济带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之后的中国第四个经济增长极,同时也成为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第四个十年的经济增长极的规划构想。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组织开展了“淮河生态经济走廊”战略规划研究,现已初步成稿,准备向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通报,有望上升为国家战略。

淮河生态经济带原规划为“一带双核多节点”,即只有淮安、蚌埠两个重要节点而未考虑将信阳纳入“节点”之中,在202_年7月来淮调研时,我县及时扑捉到“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的重大机遇及战略意义,积极向调研组建议将信阳市纳入到重要“节点”之中,县领导为此多次赴京汇报,最终于202_年10月30日,课题组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召开“淮河生态经济带中期成果”座谈会时,初步形成了“一带三核多节点”的战略构思。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邀请到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共中央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于202_年4月中旬和5月下旬先后来淮调研,并最终将信阳纳入到“核心城市”之中,形成了目前“一带三核多节点”的规划。《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课题成果研讨会202_年8月份在淮南召开,皖苏豫三省联手,提出对淮河干流建若干船闸,形成一个千公里河川式水库,将淮河打造成为继长江、珠江之后中国第三条出海“黄金水道”。沿淮河建内河港口群,淮安、蚌埠、淮滨、周口、阜宁定位为内河国际港。

三、规划中的五个方面情况

1、水利

加大淮干及支流治理工作。我县现有封闭半封闭圩区20个。堤防总长261公里,其中淮河堤防为78.36公里。自排涵闸64座,自排能力为795.93立米/秒。提排站34座,装机11717千瓦,提排能力达104.98立方米/秒。圩区保护面积425平方公里,保护耕地40万亩,保护人口30万人。建有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4座,灌溉面积3万亩。全县有河道险工26处,总长27880米,治理长度17090米。经过1985、1992、202_年的三次大规模治淮实施,全县的防洪除涝体系已基本形成,目前全县的淮河干支流防洪标准可达到约10年一遇,除涝标准可达到3~5年一遇。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措施,加大投入,重点做好淮河干支流防汛抢险道路修建、淮干白露河口段治理续建工程、淮河支流闾河治理工程等工作。

2、运输和服务业

依托淮河淮滨港口,淮息、淮固、淮阜高速公路,京九 铁路专用线,建设淮河淮滨物流港项目,配套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形成服务优质、管理规范、高效便捷的现代化区域物流中心。精心组织“淮河文化论坛”、“蒋氏根亲文化节”活动,推进旅游景点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3、工业

①建载体,着力提升承载能力。县产业集聚区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用于集聚区建设,建成区面积达到7平方公里(同比增3.1%),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齐全。;②重招商,着力培育产业集群。按照龙头牵引、垂直整合、产业配套、集群发展的思路,围绕全国轻工纺织、食品加工企业,依托6个驻外招商点,充分发挥职能局委的作用,发现信息就分析研究,得到线索就积极跟进,抓住项目就紧盯不放,并在全国纺织、食品企业集聚地江苏苏州、浙江绍兴、福建石狮、广东东莞等地,由县主要领导带队进行专题推介招商,想方设法吸引企业入驻。目前,以“万和纺织”、“川大纺织”、“浙商纺织”、“刚辉纺织”、“裕盛体育”为龙头的轻纺产业集群和以“乌龙酒业”、“华英肉鸡”、“富贵粮油”、“麦得隆食品”为龙头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正快速形成;③优服务,着力强化要素保障。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办企业所盼,围绕制约项目建设的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瓶颈,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切实提供有效保障。一是成立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委会,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发挥金融单位职能作用,二是发挥和顺公司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投融资活动,三是加快土地收储平台建设,保证了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建立用工保障“五项制度”;④促融合,着力推进产城互动。在全面完善园区路网结构的同时,大力推进综合服务区建设,积极配套各类公益设施,推动产业集聚区与主城区城市功能有机衔接,实现市政服务有效覆盖,促进产业工人持续向区内转移;⑤抓管理,着力节约集约发展。始终坚持“节约、集约、循环、生态”的发展理念,严把三关,一是严把企业入驻关,二是严把企业建设关,三是严把企业生产关。

4、农业

加快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维护粮食安全,走以粮食优质高产为前提,以绿色生态安全、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为主要标志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组织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稳定播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推进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强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粮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升生产机械化水平。发展现代种业,建设弱筋小麦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和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壮大优质水稻、油料、蔬菜瓜果生产规模,建设水稻、油料和果蔬 生产基地;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5、生态

建设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依托保护区、湖泊、河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物种繁衍驯化及科普宣传教育、生态旅游等工作。

四、意见和建议

1、尽快汇报沟通,力争近期将淮河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将之定位为东中部协调发展示范区,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总体布局。重点在航运枢纽、仓储物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等方面率先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建议在国务院设立跨部门的淮河流域发展领导小组,由国务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委、涉淮省份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拟定流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2、相关部门做好后继争取工作,尽快按照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启动一批重大建设项目。①加快实施淮河临淮港及以下水利枢纽设施改造、建设;②实施淮河河南段升级改造工程,提高通航能力;③加强淮河干流及其支流防洪能力建设,提高防洪标准,对淮干白露河口段治理续建工程,淮河干支流防汛抢险道路修建,淮河支流闾河治理工程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④对“公铁水一体化淮河淮滨物流 港项目”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⑤统筹淮河流域生态和环境保护,加大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⑥加快实施淮滨至阜阳省际高速公路河南段项目建设;⑦整理挖掘淮河文化旅游资源,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步伐;⑧推进淮河流域现代农业建设,打造特色、生态、安全的粮食基地和食品产业集群;⑨扶持沿淮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造船产业的发展;⑩支持沿淮节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水平;⑪加大对淮河流域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⑫加大对淮河流域卫生疾控事业的扶持力度。

3、实施淮河经济带发展支持政策。财税政策,明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国家投入为主,沿淮各省、市给予一定财力支持。建议中央财政设立淮河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淮河航道疏通工程、沿淮地区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政策,允许沿淮各地市联合,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加入,在淮安成立股份制的淮河银行、淮河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产业政策,引导中央及省属企业来淮河流域投资。鼓励沿海地区劳动、资源密集型企业向该地转移。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大对流域企业申报项目的扶持力度,在科技创新、技改补贴等政策扶持上适当降低对沿淮企业的要求;土地政策,推行征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集约经营。建议国家在淮安、蚌埠、信阳建立土地流转示范基 地,探索如何在耕地不减少的情况下推进城镇化,并将两地设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其他政策,广泛吸引民营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建设。可用特许经营权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淮河工程建设。允许企业承揽湖泊和航道清淤工程,允许新造岛屿和耕地在一定年限内由企业经营,以补偿其投资。

4、以对内对外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建议上级部门通过差别化政策和重大项目安排,鼓励沿淮地区全方位、多层次地承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市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篇:关于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的视察报告范文

关于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的视察报告 11月25日,市政协组织部分驻信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在主席王道云的带领下,就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视察。委员们实地查看了淮滨县造船园区、公铁水一体化物流港、息县淮河水利枢纽、濮公山地质公园等项目,听取了县区、部门工作汇报。市政府副市长张明春,市政协副主席周冀荣、曹茂明、霍勇参加了视察活动。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淮河生态经济带总体思路。淮河生态经济带依托淮河流域,按照“流域经济”理论,整体规划、区域推进、共同发展,推动信阳、蚌埠、淮安三个核心城市的迅速崛起,带动十几个县级城市发展,进而形成“一带三核多节点”的总体格局,促进淮河流域上中下游要素集聚,将淮河建设成为连接东中部地区,货运量超过珠江、仅次于长江的黄金水道,推动淮河流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之后的第四个增长极,成为我国中东部地区协调发展的示范区。

2.淮河生态经济带整体发展是当务之急。规划中的淮河生态经济带涉及鄂豫皖苏鲁五省40个地市,181个县区,耕地1.9亿亩,总人口为1.8亿人,人口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长期以来淮河流域一直处于五省的边缘地带和经济

洼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直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于欠发达地区。建设淮河经济带,与中原经济区、皖江经济带和苏南地区相互支持,对促进豫皖苏三省协调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淮河地处我国南北交界,气候多变,自古以来洪灾旱灾危害不断,淮河的治理也持续了60余年,经过不断地加大投入、兴修水利,淮河流域的减灾兴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但是淮河治理始终以防洪为主,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很低。由于缺乏流域发展整体规划,防汛、灌溉与航运、农业、工业之间不能统筹考虑。三省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自成体系,沿河至今没有便捷的陆路通道,人为割裂了上中下游之间的经济内在联系。打破部门和行政区划界限,制定一个全流域的整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流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已成当务之急。

3.淮河生态经济带具备的条件。随着流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口的不断增加、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淮河治理和保护的任务愈加艰巨复杂。经过60余年治淮经验的不断探索和改革开放的物质积累,目前,已经具备了整体规划开发、促进流域发展的基础条件,可以把淮河打造成一条造福两岸人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水道、产业大道和生态廊道。

二、进展情况

淮河生态经济带202_年由江苏省淮安市发起;202_年初,安徽省、江苏省共同委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开展“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先导区”、“淮河生态走廊”课题研究;202_ 2

年10月,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课题组发展需要从全流域角度进行整体规划。研究范围扩大到上游河南部分,正式提出将信阳作为经济带上的一个“核心”,淮滨、固始、息县作为重要节点城市,与淮安、蚌埠共同构成“一带三核多节点”的总体布局;202_年4月,我市正式委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进行信阳部分研究,并邀请了省发改委对沿淮五县进行了实地调研,期间课题组8次赴淮安、5次赴蚌埠、4次来信阳调研,自源头至入海口,行程千余公里,组织不同层次的研讨会、论证会20余次,与各级政府沟通,向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业部和交通部等部门征求意见,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领导与江苏省、安徽省和河南省政府主要领导就规划事宜交换了意见,最终形成了《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规划》(202_-202_)。

三、项目规划情况

围绕着发展战略规划,经过与有关市直部门、县区反复对接,我市积极谋划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分为水利、交通、产业、能源、生态、农业和社会保障项目等七大类,项目共计660个,匡算总投资12101.2亿元。其中,水利类项目74个,匡算投资202_.7亿元,包括上游洪水控制、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灌溉工程体系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9个类别。11月28日,淮河干流上游唯一的国家大型水库--出山店水库(导流明渠)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77.3亿元,是我省历史上单体投资最大的水库,建成后,可使淮

河干流上游防洪标准由不足10年提高到20年一遇。息县规划了淮河水利枢纽建设项目,工程论证报告已经编制完成,项目集防洪、灌溉、航运为一体,可有效解决城市供水紧张、灌溉水源紧缺等矛盾,进而打造城市生态水系,提升城市品位。交通类项目55个,匡算投资1517.8亿元,含信阳至六安铁路、沿淮两岸高速公路、潢川机场、淮河干流航运建设等项目。其中淮滨县公铁水一体化项目致力于打造现代化的港口综合运输体系,匡算投资21.5亿元,新建千万吨级淮滨港,逐步形成港口物流、临港开发、内外贸易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港口,实现公路、铁路和淮河水路三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产业类项目254个,匡算投资2948.5亿元,以特色产业或产品为核心,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设备制造及软件、新型建筑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

四、意见与建议

淮河生态经济带从规划到实施,由蓝图走向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作为,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从视察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市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前期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行动,发展优势和发展潜力巨大。要充分认识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对淮河儿女构建小康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迫切需要和愿望,对我国东中部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意义。找准信阳在淮河生

态经济带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坚定信心,主动融入,积极作为。

二是立足实际细化规划。目前,淮河生态经济带的课题研究经过多伦修改完善,已经初步形成了202_-202_年的总体发展规划。应当进一步加强与规划组的沟通,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细化规划方案,科学划分功能区域、明确县区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信阳特色。进一步强化我省、我市在淮河生态经济带中的战略地位,做好与中原经济区规划、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有效衔接,使规划之间互相支持、互相补充,更好的体现国家战略要求和我市发展需要。

三是区域合作加快申报。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报告经多次修改已基本定稿,三省人民政府正磋商联合行文上报国务院,申报工作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更多力量早日促成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要积极争取三省之间尽快成立议事协调机构,促进区域合作、经验交流、问题协商。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驻信全国政协委员可以联络驻皖、苏两省委员,在全国两会上就该议题共同提出提案;驻信省政协委员也要在各种平台上积极建言献策,整体向前推进。

四是科学谋划实施项目。我市在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共谋划了660个项目,涵盖水利、交通、能源、生态、农业等七

大类,每一类项目都将对我市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要科学谋划实施好每一个项目。对于已经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要继续梳理,提高项目的前瞻性、连贯性,通过规划编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项目更大的支持。要加大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谋划,谋划一批水运、公路、铁路等跨区域的重大交通项目,围绕交通一体化,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出山店水库等水利项目,要珍惜历史机遇,加快工程进度,树立精品意识、长远意识,真正造福两岸人民。

五是立足长远生态优先。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中要首先突出“生态”二字,信阳地处淮河源国家重点水源涵养区和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在水土保持、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责任更加重大。要坚持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打造沿淮生态走廊。重点做好城镇垃圾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农村集中连片治理等生态项目建设。着眼于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善,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坚持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开发和保护并重,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加快信阳经济社会区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篇: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

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

(202_—202_年)

为统筹长江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特编制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规划期为202_—202_年。

一、规划基础

(一)现实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路网规模持续扩大,结构布局不断改善,技术水平明显提升,运输能力大幅增强,初步形成了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水路、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

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相比,综合交通网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长江航运潜能尚未充分发挥,高等级航道比重不高,中上游航道梗阻问题突出,高效集疏运体系尚未形成。二是东西向铁路、公路运输能力不足,南北向通道能力紧张,向西开放的国际通道能力薄弱。三是网络结构不完善,覆盖广度不够,通达深度不足,技术等级偏低。四是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畅,铁水、公水、空铁等尚未实现有效衔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亟待加强。五是城际铁路建设滞后,城际交通网络功能不完善,不适应城镇化格局和城市群空间布局。

(二)发展要求。

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对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1.为内河经济带建设提供支撑。长江经济带建设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格局,要求加快构建综合运输大通道,打造高效快捷的交通走廊,加快完善城际交通网络,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

2.为东中西协调发展奠定基础。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促进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协调发展,要求提高东部地区交通网络畅通水平,扩大中西部地区交通网络覆盖范围,为引导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协同发展的区域格局提供保障。

3.为陆海双向开放创造条件。长江经济带建设充分发挥沿海沿江沿边的区位优势,深化向东开放,加快向西开放,培育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要求统筹推进沿海沿江港口建设,充分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引领作用,加快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实现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海陆双向开放创造交通先行条件。

4.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示范。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人口密集区和产业承载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能源、岸线等资源日益紧缺,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增大。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交通运输资源,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结构,发挥水运和铁路的节能环保优势,实现交通绿色低碳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快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扩大交通网络规模,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提升综合运输能力,率先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合理布局。区域间实现高效畅通,城市间实现快速通达,乡村实现便捷联通,城市体现公交优先,形成层次分明、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网络。

优化结构。统筹水路、铁路、公路、民航和管道发展,以提高主要通道运输能力为重点,加快水路和铁路建设,提升设施技术等级水平,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

适度超前。顺应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对外开放等趋势,在满足客货运输需求基础上,适当扩大运力余量,预留技术标准提升空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交通运输基础保障和先行引导作用。

平安绿色。将安全第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着力提升安全性、可靠性和应急保障能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岸线、线位等资源,避让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实现安全、低碳、永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_年,建成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便捷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建成畅通的黄金水道。形成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龙头、长江干线为骨干、干支流网络衔接、集疏运体系完善的长江黄金水道,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2万公里。

——建成高效的铁路网络。形成以沿江、沪昆高速铁路为骨架的快速铁路网和以沿江、衢(州)丽(江)、沪昆铁路为骨架的普通铁路网。

——建成便捷的公路网络。形成以沪蓉、沪渝、沪昆、杭瑞高速公路为骨架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覆盖所有县城的普通国道网,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建成发达的航空网络。形成以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和重庆、成都、昆明、贵阳、长沙、武汉、南京、杭州等区域航空枢纽为核心的民用航空网。

——基本建成区域相连的油气管网。形成以沿江干线管道为主轴,连接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油气管网。

——基本建成一体发展的城际交通网。形成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城际交通网,实现中心城市之间以及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交通圈。

三、打造长江黄金水道

充分发挥长江水运运能大、成本低、能耗少等优势,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整治浚深下游航道,有效缓解中上游瓶颈,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黄金水道。

(一)全面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化治理。加快实施重大航道整治工程,充分利用航道自然水深条件和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提升干线航道通航能力。下游重点实施12.5米深水航道延伸至南京工程;中游重点实施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抓紧开展宜昌至安庆段航道工程模型试验研究;上游重点实施重庆至宜宾段航道整治工程,研究论证宜宾至水富段航道整治工程。

(二)统筹推进支线航道建设。积极推进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提高支流航道等级,形成与长江干线有机衔接的支线网络。加快建设合裕线、信江、赣江、江汉运河、汉江、沅水、湘江、乌江、岷江等高等级航道,抓紧实施京杭运河航道建设和船闸扩能工程,系统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络。研究论证金沙江攀枝花至水富、引江济淮通航和长江水系具有开发潜力航道升级改造的可能性。统筹推进其他支线航道建设。

(三)促进港口合理布局。优化港口功能,加强分工合作,积极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推进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江苏沿江港口功能提升,有序推进内河主要港口建设,完善集装箱、大宗散货、汽车滚装及江海中转运输系统。

(四)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以航运中心和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强化集疏运服务功能,提升货物中转能力和效率,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港口与沿江开发区、物流园区的通道建设,扩大港口运输服务的覆盖范围。

(五)扩大三峡枢纽通过能力。挖掘既有船闸潜力,启动三峡及葛洲坝既有船闸扩能和三峡至葛洲坝两坝间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完善公路水路无缝衔接的翻坝转运系统,大力推进铁路水路有效连接的联运系统建设,抓紧建设三峡枢纽货运分流油气管道,积极实施货源地分流。加强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枢纽水运配套工程前期研究工作。

(六)增强长江干线过江能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过江通道,做好隧道桥梁方案比选、洪水影响评价等论证工作,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着力推进铁路、公路、城市交通合并过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岸线资源。优化整合渡口渡线,加强渡运安全管理。促进过江通道与长江航运、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长江两岸区域间、城市间以及城市组团间便捷顺畅连接,形成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过江通道系统。

四、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统筹发展水路、铁路、公路、航空、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通道建设,建成衔接高效、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一)强化铁路运输网络。加强快速铁路建设,重点建设上海经南京、合肥、武汉、重庆至成都的沿江高速铁路和上海经杭州、南昌、长沙、贵阳至昆明的沪昆高速铁路,建设商丘经合肥至杭州、重庆至贵阳等南北向高速铁路和快速铁路,形成覆盖5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快速铁路网。

加快普通铁路新建和既有线路改扩建,改扩建沿长江普通铁路。新建衢州至丽江铁路,进一步提高沪昆铁路既有运能,加快南北向铁路、中西部干线建设,加强既有铁路扩能改造,形成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客货共线的普通铁路网。

(二)优化公路运输网络。积极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以上海至成都、上海至重庆、上海至昆明、杭州至瑞丽等国家高速公路为重点,统筹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消除省际间“断头路”,尽快形成连通20万人口以上城市、地级行政中心、重点经济区、主要港口和重要边境口岸的高速公路网络。在科学论证和规划基础上,建设必要的地方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延伸和补充。

加大普通国省道改造力度。加快普通国道建设,消除瓶颈路段制约,提高技术等级和安全水平,使东中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90%以上,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70%以上。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加强省际通道和连接重要口岸、旅游景区、矿产资源基地等的公路建设,实现主要港口、民航机场、铁路枢纽、重要边境口岸、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通二级及以上公路。

(三)拓展航空运输网络。加快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强化重庆、成都、昆明、贵阳、长沙、武汉、南京、杭州等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发挥南昌、合肥、宁波、温州、无锡、丽江、西双版纳等干线机场作用,完善支线机场布局,形成长江上、中、下游机场群。优化航线网络,科学论证,提高主要城市间航班密度,增加国际运输航线。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依托空港资源,发展临空经济。

(四)完善油气管道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沿江油气管网,加快建设主干管道,配套建设输配体系和储备设施,提高原油、成品油管输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完善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川渝云贵地区原油、成品油输送管道以及区域天然气管网,加快油气管道互联互通,形成以沿江干线管道为主轴,连接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油气供应保障体系。

(五)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按照“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要求,加快建设1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和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

加强客运枢纽一体化衔接。根据城市空间形态、旅客出行等特征,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客运枢纽。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市郊铁路、私人交通等设施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等紧密衔接。鼓励采取开放式、立体化方式建设交通枢纽,尽可能实现同站换乘。

完善货运枢纽集疏运功能。统筹货运枢纽与开发区、物流园区等的空间布局。按照“无缝化衔接”要求,建设能力匹配的公路、铁路连接线和换装设施,提高货物换装的便捷性、兼容性和安全性,降低物流成本。

加快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工作,做好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与协调。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布局的关系,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协调枢纽与通道的发展。

(六)建设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孟中印缅通道、中老泰通道和中越通道,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昆明至缅甸铁路、公路和油气管道建设,形成至南亚的国际运输通道。推进昆明至越南、老挝的铁路和公路建设,形成至东南亚的国际运输通道。开发利用国际河流航运资源,建设澜沧江、红河等水路国际运输通道。配套建设与国际通道相关的基础设施,完善口岸功能。

五、加快城市群交通网络建设

以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国省干线公路为补充,建设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滇中和黔中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实现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之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的快速通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和乡村交通网络,促进新型城镇化有序发展。

(一)完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打造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为副中心,城际铁路为主通道的“多三角、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建设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宁波、南通为节点的“多三角”城际交通网。建设以上海为中心,连通南通、苏州、嘉兴、宁波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南京为中心,连通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泰州、扬州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杭州为中心,连通绍兴、宁波、舟山、台州、湖州、嘉兴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合肥为中心,连通芜湖、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淮南、蚌埠、滁洲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实现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之间以及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

(二)扩大长江中游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三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建设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快速铁路为主通道的“三角形”城际交通网。建设以武汉为中心,连通黄石、鄂州、咸宁、宜昌、荆州、荆门、潜江、仙桃、天门、孝感、黄冈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长沙为中心,连通株洲、湘潭、衡阳、娄底、岳阳、益阳、常德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建设以南昌为中心,连通九江、景德镇、鹰潭、抚州、新余、宜春、萍乡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实现武汉、长沙、南昌之间2小时通达,武汉、长沙、南昌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

(三)构建成渝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打造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一主轴、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建设以重庆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为主通道的运输主轴,重庆中心城区连通万州、涪陵、江津、永川、合川等区(县)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成都连通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广安、达州、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乐山、眉山、雅安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实现重庆、成都之间以及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

(四)建设黔中、滇中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建设以贵阳为中心,连通安顺、遵义、毕节、都匀、凯里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实现贵阳与周边城市之间1小时通达。建设以昆明为中心,连通曲靖、玉溪、楚雄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实现昆明与周边城市之间1小时通达。

(五)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能力。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统筹城市发展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成都等建成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杭州、合肥、南昌、长沙、贵阳、昆明、宁波、苏州、无锡等建成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充分利用现有铁路资源,积极推进市郊铁路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枢纽场站规划建设水平,基本实现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左右。强化城市主干道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改善微循环系统,优化交通组织,广泛应用智能交通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进一步推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六)改善乡村交通条件。以满足农村交通需求为出发点,继续实施以通沥青(水泥)路为重点的通畅工程,加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辐射乡镇,覆盖行政村的乡村公路网络,实现上中下游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100%。实施县乡道改造和连通工程,提高乡村公路骨架网络质量。实施乡村公路的桥涵建设、危桥改造以及客运场站等公交配套工程,加强乡村公路的标识、标线、护栏等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实现乡镇、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交通发展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完善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机制。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铁路发展基金募集规模,优化结构和投向。创新轨道交通导向型土地综合开发模式。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各级政府责任清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投融资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性资金对普通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中央资金对内河航道和中西部支线机场的投入。开展综合交通枢纽开发试点工作,并给予必要政策支持。

(二)拓宽交通建设融资渠道。抓紧制定鼓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破解融资瓶颈。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和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支持。推进经营性内河水运工程市场化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满足城际铁路、普通公路、内河航道等建设资金需求。

(三)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创新金融业务和产品,鼓励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大力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经济高效船舶,加快淘汰低效率高污染老旧船型;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业化船舶运输危险品。抓紧推广三峡船型,充分释放三峡船闸通航潜力。根据跨江桥梁净空高度、航道水深和运输需求等条件,积极发展江海直达船型,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

(四)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水、空铁、公水等联运发展,扩大辐射范围,提高联运比重。抓紧制定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完善运输装备技术标准体系,推广标准合同范本,统一多式联运单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大型港航、铁路和公路运输企业以长江为依托开展多式联运业务,构筑长江黄金水道快捷高效的进出口货运大通道。充分发挥“渝新欧”、“蓉新欧”、“义新欧”等既有通道作用,优化整合中欧通道国际集装箱班列,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运输平台。整合航空货运资源,加快发展现代航空物流。推动联运企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联运效率。

(五)提升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深度融合、机制完善的智能航道技术体系,健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不停车收费系统。全面推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城市交通等客运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智能物流网络发展。提升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水平,加快建设长江干线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

(六)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长江干线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探索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岸线使用人和港口岸线有偿使用办法。鼓励大型港航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沿江港口资源。对规划通航河流,水利水电梯级开发应同步建设或改造现有通航设施。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改进船舶技术条件,推进节能减排。鼓励内河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完善船舶污染防治标准,加强水上危险品运输监管、船舶溢油防治和污染物处理,严格控制船舶污染排放。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运营和城市配送等方面的推广应用。

(七)科学组织项目实施。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避免一哄而上。加快畅通长江黄金水道项目建设,优先实施消除铁路“卡脖子”和公路“断头路”、“瓶颈路段”工程。抓好铁路公路连接线建设,解决进港铁路、高等级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过江通道研究论证,通道选址、过江方式(隧道或桥梁)和建设方案等均应满足通航、岸线利用、防洪等要求。

七、规划环评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本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污染排放和社会经济影响等四个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会消耗土地和大量物资资源,并可能对局部地区地理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同时,运输装备运营和服务系统运行向周边环境排放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影响环境质量。规划期间,预计长江经济带将新增交通用地约50万公顷;新增能源消耗260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5%左右。

(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本规划与国家相关政策和发展战略规划保持一致,以建成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便捷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目标,发挥交通对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引导和支撑作用。从与国家相关战略规划的协调性看,本规划较好地体现了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_—202_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2_—202_年)》、《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2_年调整)》、《国家公路网规划(202_—202_年)》、《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以及沿江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等的衔接。本规划提出的项目将在国家“十三五”时期有关建设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同时充分吸纳相关专项规划环评工作的成果,不突破相应环评结论,并将有关环评结论作为后续规划实施的依据。

(三)预防和降低环境不良影响的措施。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先发展轨道交通、水路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鼓励轨道交通、公路等共用线位、桥位资源,减少土地占用。鼓励建设公用码头,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先进适用的运输节能减排技术,采用新型节能的运输工具,推行更高的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能耗、低效率的运输设备,提高铁路电气化水平,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排放消耗限制标准,推广清洁环保车辆。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合理设计项目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避绕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区域,保护生态环境。注重景观修复,积极推动生态恢复工程和绿色通道建设,积极恢复和改善交通建设中遭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大力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促进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鼓励运输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机动车尾气净化工作。

完善环境监控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项目论证审核和土地、环保准入。规范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法,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控体系。

附图:1.长江经济带地理位置示意图

2.长江黄金水道布局示意图

3.长江经济带铁路网规划示意图

4.长江经济带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示意图

第五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一、基础和形势

(一)成绩和基础

(二)问题和压力

(三)战略机遇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分区保护重点

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二)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

(三)严格水资源保护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严格岸线保护

(三)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

(四)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维护

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

(一)实施质量底线管理

(二)优先保护良好水体

(三)治理污染严重水体

(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

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

(三)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整治

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二)加强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三)遏制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八、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一)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二)创新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路径

(三)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管理措施

九、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环境法治

(三)加大资金投入

(四)加强科技支撑

(五)实行信息公开

(六)严格评估考核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要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路要明确,建立硬约束,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守住长江生态环保这条底线。张高丽副总理强调,要保护好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负责。为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基础和形势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 省市(以下简称11 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历经多年开发建设,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

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一)成绩和基础

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共营造林1019.48 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504.97 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面积572.79 万公顷,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达到357.33 万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9 万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23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7.5 个百分点,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81.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34.4%,二氧化氮浓度保持稳定。与202_ 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25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从67 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3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从88 微克/立方米下降至75 微克/立方米。

治污工程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增加约9.3 万公里,再生水利用设施增加约80 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约2400 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提高13 个百分点左右。煤电脱硫机组和脱硝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提高30%和85%,安装脱硝装臵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比例提高82%,安装脱硫装臵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占比分别提高55%和5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2.45%和12.6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0.27%和21.11%。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的实施,为母亲河永葆生机发挥了重要作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和城市空 气质量评价考核制度日益深化,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长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向好。新安江开展上下游水环境补偿,进行跨区域补偿的有益探索。

2.生态环境地位突出

山水林田湖浑然一体,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地跨热带、亚热带和暖温带,地貌类型复杂,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川西河谷森林生态系统、南方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系统等是具有全球重大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长江流域森林覆盖率达41.3%,河湖、水库、湿地面积约占全国的20%,物种资源丰富,珍稀濒危植物占全国总数的39.7%,淡水鱼类占全国总数的33%,不仅有中华鲟、江豚、扬子鳄和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动物,还有银杉、水杉、珙桐等珍稀植物,是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

蕴藏极其丰富的水资源,是中华民族战略水源地。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9958 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35%。每年长江供水量超过202_ 亿立方米,保障了沿江4 亿人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还通过南水北调惠泽华北、苏北、山东半岛等广大地区。扬州江都和丹江口水库分别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中线一期工程取水源头区,规划多年平均调水量分别为89 亿立方米、95 亿立方米。

具有重要的水土保持、洪水调蓄功能,是生态安全屏障区。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丹江口库区、嘉陵江上游、武 陵山、新安江和湘资沅上游等地区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金沙江下游、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三峡库区、湘资沅中游、乌江赤水河上中游等地区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贵州等西南喀斯特地区是世界三大石漠化地区之一。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浑然一体,具有强大的洪水调蓄、净化环境功能。

(二)问题和压力 1.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生态系统破碎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上中下游地区资源、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具有整体性、专业性和协调性的大区域合作平台。近二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剧烈,城镇面积增加39.03%,部分大型城市城镇面积增加显著。农田、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面积减少。岸线开发存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利用等问题。中下游湖泊、湿地萎缩,洞庭湖、鄱阳湖面积减少,枯水期提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中华鲟、达氏鲟(长江鲟)、胭脂鱼、“四大家鱼”等鱼卵和鱼苗大幅减少,长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类占全国总数的40%,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江豚面临极危态势。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剧。

污染物排放量大,风险隐患多,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经济带污染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1.5 至2.0 倍。重化工企业密 布长江,流域内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周边5 公里范围内,各类危、重污染源生产储运集中区与主要饮用水水源交替配臵。部分取水口、排污口布局不合理,12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尚未建设饮用水应急水源,297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有20个水源水质达不到Ⅲ类标准,38 个未完成一级保护区整治,水源保护区内仍有排污口52 个,48.4%的水源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不足。

部分区域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8 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位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矿产和水资源集中分布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磷矿采选与磷化工产业快速发展导致总磷成为长江首要超标污染因子。全国近一半的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位于长江经济带,湘江流域等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等地区集中连片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水体黑臭现象普遍存在。长江经济带大部分地区长期受到酸沉降影响,仍属我国酸雨污染较严重的区域。大气污染严重,成渝城市群与湘鄂两省所有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标,长江三角洲地区仅舟山、池州两个城市达标。工矿企业建设、生产以及农业生产等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2.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

区域发展不平衡,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仍在持续。长江沿线是我国重要的人口密集区和产业承载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 迫在眉睫。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地理三大阶梯,资源、环境、交通、产业基础等发展条件差异较大,地区间发展差距明显,但沿江工业发展各自为政,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集中发展能源、化工、冶金等重工业,上中下游产业同构现象将愈发突出,部分企业产能过剩,一些污染型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依靠土地占用、高耗水高耗能等增量扩张的发展模式仍然占主导地位,一些大城市人口增长过快,资源环境超载问题突出,长江经济带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矛盾依然严峻,转型发展任务艰巨。

水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长江流域每年接纳废水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中下游湖泊、湿地功能退化,江湖关系紧张,洞庭湖、鄱阳湖枯水期延长。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

危险化学品运输量持续攀升,航运交通事故引发环境污染风险增加。涉危险化学品码头和船舶数量多、分布广,仅重庆至安徽段危险化学品码头就接近300 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点多线长,部分船舶老旧、运输路线不合理、应急救援处臵能力薄弱等问题突出。长江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已达1.7 亿吨,种类超过250种,运输量仍将以年均近10%的速度增长,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持续加大。

(三)战略机遇

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国 家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为破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管理破碎化难题,促进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提供了有利契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实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加快去产能、去库存、补短板的进程,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抓手。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社会基础。

总体来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一盘棋思想,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建立健全长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水清地绿天蓝的绿色生态廊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的位臵,在生态环境容量上过紧日子,自觉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和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统筹协调,系统保护。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湖、河海,统筹上中下游,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对水利水电工程实施科学调度,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推进大保护。

空间管控,分区施策。根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特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强化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西部和上游地区以预防保护为主,中部和中游地区以保护恢复为主,东部和下游地区以治理修复为主。根据东中西部、上中下游、干流支流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与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制定差别化的保护策略与管理措施,实施精准治理。

强化底线,严格约束。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确保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设定禁止开发的岸 线、河段、区域、产业,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改革引领,科技支撑。针对长江经济带整体性保护不足、累积性风险加剧、碎片化管理乏力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抓、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2_ 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设和谐长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江湖关系趋于和谐。

——建设健康长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生物种类多样,自然保护区面积稳步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建设清洁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饮用水水源达到Ⅲ类水质比例持续提升。

——建设优美长江。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建设安全长江。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健全,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到202_ 年,干支流生态水量充足,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环境 更加美好。

(四)分区保护重点

上游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区域水土流失、荒漠化严重,矿产资源开发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大城市及周边污染形势严峻。应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高原湖泊湿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禁止煤炭、有色金属、磷矿等资源的无序开发,加大湖库、湿地等敏感区的保护力度,加强云贵川喀斯特地区、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流域、沱江流域、乌江中上游、三峡库区等区域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恢复,推进成渝城市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中游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区域湖泊、湿地生态功能退化,江湖关系复杂,沿江重化工高密度布局,污染重、风险隐患大,部分地区总磷、重金属污染较重。要加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湘资沅中游、赣江中上游等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协调江湖关系,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恢复沿江沿岸湿地,确保水质安全,优化和规范沿江产业发 展,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引导湖北磷矿、湖南有色金属、江西稀土等资源合理开发。

下游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生态空间破碎化严重,环境容量偏紧,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大。要重点修复太湖等退化水生态系统,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占用,深化河网地区水污染治理及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

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强化水资源总量红线约束,促进区域经济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深入开展长江流域控制性工程联合调度。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国务院确定的各省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完成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流域和水源。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到202_ 年,长江经济带相关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2922.19 亿立方米以内;到202_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01.09 亿立方米以内。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到202_ 年,长江经济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_ 年下降25%以上。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南方节水减排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到202_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9 以上。强化工业节水,以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城市为重点,实施 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完善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省级用水定额。强化城镇节水,以宾馆、饭店、医院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到202_ 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长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二)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

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城镇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区域不得突破水资源承载能力。“十三五”期间,对杭州、苏州、无锡、镇江、九江、黄石、岳阳、宜昌、万州等生活需水量增幅较大的市(区),要合理控制新城建设规模,有效控制城镇居民用水增量。大幅提升皖江、湘江、贵安、天府、滇中等新区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臵。

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限制上海、马鞍山、南京等地钢铁行业,杭州、成都、南昌等地造纸行业,宁波、苏州等地纺织行业,铜陵、淮南、武汉、黄石、六盘水、遵义等地区火电行业规模。严格控制上海、南京、武汉、九江等地区的老石化基地以及岳阳化工产业园、淮北煤化工产业园的工业用水总量。鼓励沿海城市在电力、化工、石化等 行业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

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水资源配臵工程建设,解决部分地区工程型缺水问题,提升城乡供水保障。努力恢复长江下游地区百湖千田万沟塘的容水纳水能力,加强污水深度处理,加大再生水开发利用力度,促进解决长江口、平原河网等局部地区缺水问题。

深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按照“兴利服从防洪”“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实施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优化水资源配臵,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切实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臵生产用水。统筹防洪、供水、灌溉、生态、航运、发电等调度需求,优化水库群蓄泄过程,充分发挥三峡、溪洛渡、向家坝、瀑布沟、二滩、构皮滩、亭子口等大型水电设施的防洪、供水和生态综合效益。

(三)严格水资源保护

优先保障枯水期供水和生态水量。协调好上下游、干支流关系,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水的同时,促进长江干流、鄱阳湖及洞庭湖生态系统平稳恢复。保障长江干支流58 个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比例在15%左右,其中干流在20%以上。长江大通断面非汛期生态环境需水量不低于1171 亿立方米。在长江中下游持续异常干旱、大通站流量在1 万立方米/秒以下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缓解咸潮入侵影响。强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根据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措施,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实施《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取、排水口,202_ 年底前完成384 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于长江经济带生态整体性和上中下游生态服务功能定位差异性,开展科学评估,识别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涵盖所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202_ 年底前,11 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快勘界定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对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安排。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与综合应用,强化生态状况监测,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生态系统状况与服务功能变化,预警生态风险。

(二)严格岸线保护

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边界。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江工业和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建立健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三)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

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推动若尔盖湿地、南岭山地、大别山、三峡库区、川滇森林、秦巴山地、武陵山区等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的区域共建,优先布局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管,提高区内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准确地掌握区内主导生态功能的动态变化情况。编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发展负面清单外的特色优势产业,科学实施生态移民。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退田还湖还湿、湿地保护、沙化土地修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到202_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稳步提升。以长江防护林建设为主体,开展沿江、沿路、绕湖、绕城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建设长江干流、江淮等支流生态廊道。在重点区域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在浙江、湖北、湖南和云南4 省推进国家公园试点。

整体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5 省市开展公益林建设。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级公益林管护,全面实行国有天然林管护补助政策,对自愿停止商业性采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停伐奖励补助资金。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中幼龄林抚育,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质量。

加大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严禁围垦湖泊,强化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河湖生态调查、健康评估,加强洞庭湖、鄱阳湖、三峡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继续实 施退田还湖还湿,采取水量调度、湖滨带生态修复、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重要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通过退耕(牧)还湿、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实施湿地综合治理,提高湿地生态功能。以南水北调东线清水廊道及周边湖泊、湿地为重点,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强川西北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实现草畜平衡,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继续实施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等退牧还草措施,加强“三化”草原治理,强化草原火灾、生物灾害和寒潮冰雪灾害防控。巩固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到202_ 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6.4%。

(四)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

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沿江、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等省市中上游地区的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以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上游、乌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洞庭湖、鄱阳湖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加快推进丹江口、三峡库区等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长江中上游岩溶地区石漠化集中连片分区实施重点治理,兼顾区域农业生产、草食畜牧业发展及精准脱贫,全面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

推进富营养化湖泊生态修复。太湖流域以“水源涵养林-湖荡湿地-湖滨带-缓冲带-太湖湖体”为构架,实施综合治理与修 复。扩大水源涵养林范围,加强林相结构改造。实施湖荡湿地植被恢复,截污清淤。实施入湖河流河岸带修复,保持水系连通。建设湖滨缓冲带生态保护带,实施湖泊水体水华防控。巢湖流域以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为主。西南部清水产流区增加生态用地,通过生态沟渠建设、农药化肥减施等方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东部区建设湖滨缓冲生态区,维护输水通道。对南淝河、派河、塘西河、双桥河和十五里河等主要入湖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减少入湖污染负荷。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巢)重大工程,增加江湖交换水量,缩短湖体换水周期。建立水华监测预警平台和应急机制。滇池流域继续推进生态修复,加大调水力度,实施氮磷控制。优先对北部流域实施控源截污和入湖河道整治。取缔滇池机动渔船和网箱养鱼,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塘还湖、退房还湿,推广生物菌肥、有机肥和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对海河、乌龙河、大清河等主要河流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减少入湖污染负荷。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维护

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就地保护。新建一批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完善保护地的结构和布局,使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得到全面的保护。建设中华鲟、江豚以及其他珍稀特有水生生物保护中心,实现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群体资源的整合,扩大现有人工群体的规模。提升放流个体的野外生存能力,加强人工增殖放流的效果。

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迁地保护。重点实施中华鲟和江豚抢救保护行动,系统调查长江流域鱼类种质资源。通过中华鲟半自然驯养基地、海水网箱养殖平台等迁地保护基地的建设,完成中华鲟“陆-海-陆”生活史的养殖模式。积极推动江豚迁地保护基地建设,在长江下游流域新建迁地保护区,将长江江豚迁地保护种群扩大至100头以上,形成迁地保护区群,选择具备条件的大型水族馆进行江豚驯养、繁育,建设长江江豚驯繁基地,拓展江豚保护途径。加快开展物种基因收集、保存、扩繁,推进珍稀濒危物种的基因研究,分阶段、多层次、集中构建包括活体库、组织库、基因库及综合数据库在内的长江流域鱼类种质资源库,为长江流域鱼类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生物样本和遗传信息。开展河流梯级开发水生态修复研究,尽快开展长江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过鱼设施建设,实施并优化梯级水库鱼类增殖放养措施。

着力提升水生生物保护和监管能力。实施保护区改、扩建工 程,增强管护基础设施,补充建设增殖放流和人工保种基地,对救护基地和设施升级改造。增设和完善科普教育基地、标本室、实验室和博物馆等。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补充界牌和标志塔,新建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完善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监测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现有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一步规范保护设施,提升保护水平。严禁毒鱼、电鱼等严重威胁珍稀鱼类资源的活动。严厉打击河道和湖泊非法采砂,加强对航道疏浚、城镇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活动的规范管理。

加大物种生境的保护力度。重点加强长江干流和支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通过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濒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对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加强兰科植物等珍稀濒危植物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全面实施更严格的禁渔制度,逐年压减捕捞强度。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大长江干支流河漫滩、洲滩、湖泊、库湾、岸线、河口滩涂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范能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协同推进示范,通过生态旅游等模式,可持续地利用生物资源。强化长江沿线水生生物资源的引进与开发利用管理。制定长江经济带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办法,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提升长江经济带水运口岸查验能力,加大进口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 验检疫力度,防范外来有害生物随货物、运输工具、压舱水传入。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与防控管理体系,定期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

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 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解决长江经济带突出水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

(一)实施质量底线管理

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将水质达标作为环境质量的底线要求,从严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无劣质水体,水质优良的地表水体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持续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安全得到保障,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4%以上。202_ 年底前,11 省市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完成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清单,应明确各断面水质目标、具体责任人、责任分工。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质量底线要求的地区, 要基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合理确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许可排放量等要求。对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和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滇池、巢湖、太湖、鄱阳湖、洞庭湖和千岛湖汇水区等敏感区域,以及未达到III 类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2_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202_ 年,长江经济带所有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臵率达到90%以上,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加快推进流域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臵设施建设。实现沿江城镇污水和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严格落实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臵换要求。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有序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202_ 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臵并与环保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其中,长三角地区于202_ 年底前完成,202_ 年重点开展后督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促进环境综合治理,到202_ 年底前,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制药、制革行业企业应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清洁化改造任务。在排污口下游、干支流入湖地区因地制宜地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控制船舶港口污染,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臵能力,在重点港口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按照标准要求安装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储存设施。

(二)优先保护良好水体

强化河流源头保护。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的汉江、湘江、青衣江等江河源头,应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维持源头区自然生态环境现状,确保水质稳中趋好。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源头地区,要严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减少生态破坏,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以农业活动为主的源头地区,应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他源头地区,要积极开展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积极推进水质较好湖泊的保护。落实《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_-202_ 年)》,按照湖泊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全面清理和整治影响水质的污染源,降低污染风险,强化水生态保护。重点保护丹江口水库、龙感湖、泸沽湖等跨省界湖泊,相关省份要联合编制并实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全面推进洱海、千岛湖、太平湖等125 个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湖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实施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项目的清拆力度,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排查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以及影响水源保护的码头,实施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开展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做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特别是对未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的饮用水水源要制定并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到202_年,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

(三)治理污染严重水体

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排、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等综合性措施,切实解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对已经排查清楚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和实施整治方案。未完成排查任务的城市,应尽快完成黑臭水体排查任务,及时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2_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城市应于202_ 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重点治理劣Ⅴ类水体。开展劣Ⅴ类断面(点位)所在控制单 元的水域纳污能力和环境容量测算,制定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202_ 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方案实施情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对于枯水期等易发生水质超标的时段,实施排污大户企业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水质稳定达标。

(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

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以成都、乐山、眉山、绵阳、德阳等为重点,实施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总磷超标控制单元新建涉磷项目倍量削减替代。关闭生产能力小于50 万吨/年的小磷矿,开展磷石膏、磷渣仓储标准化管理,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提升成都、泸州、31 资阳、绵阳、自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磷削减能力。加强阿坝州理县、凉山州美姑县等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治理成都、眉山、德阳、自贡等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治理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以重庆武隆、酉阳、彭水及贵州贵阳、遵义、铜仁、黔南州、黔东南州为重点,开展总磷污染防治。提升区域内磷矿企业的开采和选矿技术水平,提高磷过滤效率和回收率,规范化建设渣场和尾矿库并严格监管。加强重庆武隆、酉阳、贵州遵义地区白酒制造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快以食品发酵、饮料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各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重点治理涪陵区、南川区、遵义、铜仁、毕节等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治理长江干流宜昌段总磷污染。以宜昌市的磷肥制造、磷矿开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集中治理。加强宜昌夷陵区、远安县等地区磷矿的尾矿管理,严防尾矿库不达标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大力推进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彻底整治尾矿库危库、险库,严肃查处未按要求治理或未经批准擅自回采尾矿的磷矿企业。以宜昌、荆州为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排水稳定达到一级A 标准要求。重点治理夷陵、宜都、当阳、枝江等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以区域、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农产品用地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和农业生产环境。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126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气燃料替代及脱硝改造。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三省一市、成渝城市群和湘鄂两省城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防治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到202_ 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2 亿吨以下。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统一区域防治标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进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建立统一协调的船舶污染监管机制。统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管理方式,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互通和共享。加大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江西、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区酸雨防治力度,加强贵州、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区汞排放治理。

控制长江三角洲地区细颗粒物污染。严格控制炼油、石化等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提高外输电比例和天然气供应,加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到202_ 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或实现超低排放,到202_ 年,上海、江苏、浙江3 省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现有机组热电联产改造和供热挖潜,淘汰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推进小热电机组科学整合。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关停。上海、江苏、浙江3 省市具备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于202_ 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徽于202_ 年底前完成。全区域统一新车和转入车辆排放标准,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202_ 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设臵船舶排放控制区,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开展港口油气回收工作。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控制湘鄂两省城市颗粒物污染。推进武汉及周边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沿江城市的工业源和移动源治理。严格控制有色、石化等行业新增产能。加大有色金属行业结构调整及治理力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到202_ 年,湖北、湖南煤炭消费总量不超过202_ 年水平。

推进成渝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完善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压缩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使用,加快川南地区城市产业升级改造。加大重庆、成都等中心城市的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秸秆焚烧控制力度。到202_ 年,重庆、四川煤炭消费总量不超过202_ 年水平,重庆酸雨污染明显减轻。

(二)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到202_ 年,铜冶炼、铅锌冶炼、铅酸蓄电池制造等主要涉重金属行业重金属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制革、铅酸蓄电池、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推动电镀、制革等园区化发展,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云南等省份逐步将涉重金属行业的重金属排放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重要粮食生产区域周边的工矿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施升级改造,或依法关闭、搬迁。加强长江经济带69 个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治理,202_ 年底前,重点区域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继续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制定实施锰三角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202_ 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2_ 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

保护。国家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受污染风险。在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的区域,率先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加强污染耕地用途管控,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综合考虑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建设一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在试点示范基础上,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

严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2_ 年起,对拟收回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上述企业用地拟改变用途为居住、商业和学校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上海、重庆、南京、常州、南通等为重点,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率先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要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地方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采取监管措施。针对典型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开展污染地块绿色可持续修复示范,严格防止二次污染。

建立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202_ 年底前,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贵州铜仁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

建设等综合防治模式与技术。浙江省台州市以电子拆解集中区域的多氯联苯、二噁英、镉、铅等污染治理为重点,采取整治拆解作坊、污染物清理等措施。湖北省黄石市以有色金属冶炼集中区域的镉、铅、砷等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工业企业废渣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综合防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湖南省常德市、贵州省铜仁市以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域的砷、汞、镉等污染治理为重点,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开展矿区废渣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有序开展矿区废弃地修复。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治理技术、制度政策等方面的试点示范,推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和经验。

(三)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整治

加快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以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等国家重大工程地区,鄱阳湖、洞庭湖、洱海等汇水区域为重点,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江苏、浙江、湖南、重庆要继续实施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海、安徽、江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涉及县(市、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到202_ 年,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机制,确保稳定运行。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_ 年,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村庄绿化行动,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公共活动空间的绿

化。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率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到202_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6.17 万个,长江经济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40%以上。

开展农村河渠塘坝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开展截污治污、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建设生态型河渠塘坝,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创建水美乡村。202_年底前,各县(市、区)要筛查一批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渠塘坝,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和有机食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提高秸秆、废弃农膜、畜禽养殖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带动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培育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加大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强化长江、汉江、湘江、赣江、京杭运河等河道及太湖、巢湖、鄱阳湖、洞庭湖等湖泊周边畜禽禁养区管理。以江苏、湖北、湖南三省为重点,在重点敏感区域实施围网拆除、网箱养殖标准化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202_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长江三

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到202_ 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

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全过程管

控,有效应对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2_ 年底前,完成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奠定基础。开展干流、主要支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试点。202_年,在重庆等地开展风险评估综合试点示范。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臵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优化沿江企业和码头布局。立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严格禁止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切实防止环境风险聚集。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四大家鱼”产卵场等管控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除武汉、岳阳、九江、安庆、舟山5 个千万吨级石化产业基地外,其他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

(二)加强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管理。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定期开展预案评估,筛选一批环境应急预案并推广示范。沿江涉危涉重企业完成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的应急预案修编,开展电子化备案试点。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重点,推动跨省界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202_ 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沿江沿岸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开展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2_ 年底前,完成地级及以上政府预案修编,完善各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安全管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处臵技术,探索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船舶信息平台。以联合培训演练、签订应急联动协议等多种手段,加强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安监、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臵能力。推进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臵的应急指挥体系。以四川-重庆-湖北、南京-苏锡常、芜湖-安庆为重点,开展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建立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与应急平台。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以长江干流和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

陵江(含涪江、渠江)、湘江、汉江、赣江等主要支流及鄱阳湖、洞庭湖、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主要湖库为重点,建设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

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在重点城市进行试点示范,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开展环境应急队伍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采选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设长江水环境应急救援基地。

(三)遏制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无备用水源的城市要加快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进一步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强化对水源周边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采选、制革、印染、电镀、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

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实施船舶环境风险全程跟踪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化品水上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广应用低排放、高能效、标准化的节能环保型船舶,建立健全船舶环保标准,提升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臵能力。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 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以及乌江、湘江、沅水、赣江、信江、合裕航道、江汉运河。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

输过程安全监管,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加装全球定位系统(GPS)实时传输及危险快速报警系统,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实施危化品禁运,同步加快制定并实施区域绕行运输方案。

实施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全面调查长江经济带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臵情况,摸清危险废物底数和风险点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加快重点区域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和处臵工程的提标改造和设施建设,推进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理处臵。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2_ 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饮用水水源、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管控措施。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升级改造长江经济带放射性废物库安保系统,强化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多措并举,破解重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问题,重化工产业集聚区应开展优先控制污染物的筛选评估工作。严格新(改、扩)建生产有毒有害化学品项目的审批。

科学调度长江上游梯级水库。流域梯级水库开发应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对已建的长江上游梯级水库,要科学地进行联合调度,在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发挥水库的生态效益;对新建水库加强评估,降低生态风险。持续观测评估河湖水位、水量变化对水生生物多样性、重要物种栖息地以及泥沙量的影响,加强特有生境长期定位监测,严防重大生态风险。

八、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制定长江经济带统一的限制、禁止、淘汰类产业目录,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业项目新增产能的协同控制。在长江流域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将流域上下游地区意见作为相关地区重大开发利用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

重大石化、化工、有色、钢铁、水泥项目环评以及重大水利水电等规划环评,应实施省际会商。探索建立跨省界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省际间环境信息共享。

(二)创新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路径

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统一布局、规划建设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市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建设,建立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控系统。建立长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水体放射性和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预警,逐步实现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建立长江经济带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推动建设西南、华中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调整完善三峡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定期监测与评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提高水生生物、陆生生物监测能力。

设立全流域保护治理基金。鼓励11 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建立长江环境保护治理基金、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市场化运作、滚动增值。采取债权和股权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环境污染治理、退田还湖、疏浚清淤、水域和植被恢复、湿地建设和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与融资难度。

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46 探索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继续推进新安江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根据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制定补偿标准,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将生态保护补偿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通过资金补助、发展优势产业、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对因加强生态保护付出发展代价的地区实施补偿。

(三)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管理措施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估。确定长江经济带环境容量,定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设臵预警控制线和响应线,对用水总量、污染物排放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202_ 年起,开展县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点。202_ 年发布长江经济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估报告。

落实规划环评刚性约束。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性保护。编制空间规划应先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确定空间、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或实施。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抓紧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

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 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引领。研究制定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在江西、贵州等省份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模式。以武陵山区、三峡库区、湘江源头区域为重点,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经验。以淮河流域、巢湖流域为重点,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流域综合治理经验。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开展绿色制造示范。鼓励企业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绿色化生产。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促进与“一带一路”融合。以钢铁、水泥、有色、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沿江地区绿色制造业发展,开展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示范,树立优质产能绿色品牌,推动绿色产业链延伸。依托上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加强江苏宜兴等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在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东盟创新

中心基础上,建立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打造环保产业国际化“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保合作与交流。

九、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长江经济带11 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要根据任务分工,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

(二)完善环境法治

各省市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环保、水利、公安、检察等部门和机关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

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三)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与工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等资金整合使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以PPP 等形式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四)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基础科学问题研究,系统推进区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加快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系统性技术的实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环境治理技术模式。依托有条件的环保、低碳、循环等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打造国家级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动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五)实行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国家定期公开水功能区达标状况、跨省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空气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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