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填写注意事项
1、困难证明中应有借款人正确全名。
2、用黑色签字笔、钢笔填写,也可在电子版中录入打印出来,但“学生本人签字”必须借款人手签,不能打印。
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申请贷款理由”应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及来源:其中,家庭成员务农的需说明种植何种作物、几亩地、年收入;打工的需说明具体工作城市、职业类型;无业的需说明原因;体弱多病的需说明病情;受灾的需详细说明受灾情况。
除以上几点,另可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如单亲、残疾、受教育子女多、出现大额支出等。困难证明应先填写好内容,再盖章(“学生本人签字”可盖章后补签),如发现先盖章后填内容的即作废处理。
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盖章注意事项
学生须到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可以是乡、镇(含)以上级别的民政部门、人民政府、教育局公章)。
三、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要求
此授权书的作用是学生家长授权贷款经办行调查家庭经济情况和信用情况,是办理贷款的必要手续,父母双方须分别授权,每人签署一张,要求签写正确的姓名全称(与身份证姓名信息一致,汉语书写)。若发现代签,即取消学生贷款资格。
四、未成年父母同意书要求
若申办贷款的学生未满18周岁,父母或监护人须书写父母同意书,要求包括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学生基本身份信息、亲属关系、家庭困难情况、同意XXX(孩子全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容,落款需父母或监护人亲笔签字。如果发现提交的同意书非父母或监护人所写,将直接取消该生当年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
五、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准备材料
申办贷款的学生须携带如下材料返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父母和本人分别亲自签字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及本人身份证均须在有效期内,且与材料姓名一致,否则应及时办理新证)。其他材料到校准备即可。
第二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一、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借款人须准备以下资料: 1、2013级新生贷款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10-12级学生贷款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学生证复印件(A4);
2、当年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证明不得有涂改现象,开具的姓名必须与借款人姓名一致);民政部门签章必须清楚有效;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供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主页及父母页复印件;如父母双亡须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主页及监护人页复印件; 4、1995年10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5、中央财经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核信息表(附件二);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7、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附件三);
8、学生手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无统一格式,按实际情况叙述); 注意:
所有资料一定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各项资料中,学生本人、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填写必须与身份证、户口本一致,不能同音不同字;
审批表姓名、金额坚决不得涂改。
三、具体填表情况说明:
(一)《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表:
1、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按实际学年填写)。
2、院系、专业:填写目前所在院系及所学专业。
3、学制:四年、两年或三年
4、学历:请在方框内勾选“本”或“研”(“本”请勾选“四年”)
5、申请贷款金额:每个申请学生每学年申请借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合计)不超过6000元,其中:
1)学杂费:填写学费总金额。计算方法按每年实际金额填写,乘贷款发放次数。
2)住宿费:计算方法按每年住宿费乘贷款发放次数。
以大一学生为例,如果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总额为5650,则学杂费填20000,住宿费填2600;如果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总额为5900,则学杂费填20000,住宿费填3600;如果一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超过6000元,则学费填24000,住宿费填0。
3)生活费:填写0.6、贷款期限:填写贷款总月数。从贷款发放日至贷款到期日的总月数(为12的整数倍),最长不超过120个月。贷款期限栏的贷款起止日期暂不填写。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暂不填写。
学生在填写贷款期限时,请分两段计算贷款期限:第一段为毕业前在校就读年限,在校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第二段为学生毕业后还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72个月。两段期限汇总后为填写期限。
即:大一学生请填写120个月,大二学生请填写108个月,大三学生请填写96个月,大四学生请填写84个月;三年制研究生,研一请填写108个月,研二请填写96个月,研三请填写84个月;两年制研究生,研一请填写96个月,研二请填写84个月。
填写时请勿随意延长或者缩短期限。
7、家庭详细住址:请据实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包括门牌号码。
8、邮编:请填写家庭住址的邮政编码。
9、电话:请填写家庭联系电话。如本人家庭无电话,请填写直系亲属或亲友的电话(如所留电话不是本人家庭电话请在电话旁标明电话联系人及与借款人的关系)
10、父母工作单位:请按现工作岗位填写,无工作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家务农,请填写务农、如下岗填写下岗,等等。
如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去世,相关信息请填“无”,不可以空白。
11、本科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系统填写贷款个人基本信息,研究生登录学生处网站到下载专区下载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信息表》(研究生审核信息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uxue@cufe.edu.cn)。
(二)《中央财经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核信息表》填表:
1、英文姓名:请用大写的汉语拼音填写。
2、学历: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3、目前通讯住址:填写XX学院X楼X宿舍号。若在其它地方居住请据实填写。
4、其他项的填写,请注意表格批注。
第三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不超过6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已于2002年4月在我校开展此项业务。
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在新生入学后将举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会,详细向同学们讲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办理流程和其他注意事项,敬请留意校内办公信息网通知。汕头大学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学生在学生事务系统(http://sao.stu.edu.cn)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材料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及父母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中国银行借记卡相关材料、其他证明材料退还学生否助学工作管理中心通过系统确认是否贫困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审查(证件是否有效、见证老师签署意见、填写规范、单位用章等)退还学生补充资料否学院鉴证资料是否基本符合要求?公示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准备贷款合同、借据等材料汇总给银行退还学生否银行初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退还学生否是否通过银行审批?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学年第二学期整理贷款学生成绩单、学籍变动报银行,学生若学年成绩两门以上(包括两门)不及格,下一学年银行不给于放款银行发放贷款合同、借据,将贷款划到指定账户,财务处集中办理缴费手续学生毕业或退学、开除等学籍变动离校前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协助追贷学生按约定还款办理离校手续学生还清贷款后凭银行证明到助学工作管理中心领取证书原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目前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如下:陕西、湖北、甘肃、江苏、安徽、山东、贵州、广西、重庆、河北、云南、内蒙古、江西、宁夏、海南、福建、青海、山西、四川、湖南、北京。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初次申请:
2、续贷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已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入学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和身份证前往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新行政中心106)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高梁桥
支行:
本人授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高梁桥 支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一)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二)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三)对本人名下已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四)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同时授权你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授权人:
授权日期:
第五篇:申办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申办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证;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正常完成学业。其中老生在学年中所修各科课程不低于60分;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获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与非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二、申请贷款需要的资料:
(一)学生本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者贴相片的户口证明原件1份。未办理身份证的须提供户口证明,证明由派出所出具,相片应为免冠近照并压角加盖“XX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父亲及母亲贴相片的户口证明原件各1份: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并注明与借款人关系,相片应为免冠近照并压角加盖“XX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借款人家庭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口簿须整本复印;
4、贫困证明原件至少1份,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县级(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并签有关于贫困情况的明确意见;
5、学籍证明1份:可为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注册栏,学生证必须已注册);也可为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新生可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准备该证明。
6、贷款申请书原件1份:用碳素笔或黑色钢笔亲笔书写(不得打印),内容包括对自己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及申请贷款金额、年限,申请书末尾有本人亲笔签名、并用大拇指在签名上加按手印。
(二)银行向申请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新生在“学习情况”栏写上“新生”字样。各签章处由本人亲笔签名并用大拇指在签名上加按手印,班主任签署意见和签名。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4份:《合同》只能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各签章处由本人亲笔签名并用大拇指在签名上加按手印。
(三)学校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见证人只能是班主任或辅导员)。
2、学校开具的借款人学习期间所需费用证明。
3、学校开具的借款人品学综合评价原件1份,其中专业成绩要加盖“学院教务专用章”。
三、注意事项:
1、户口证明与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上的名字必须相符;不同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学生证号码及照片必须完整。
2、父母离异的,需离异证明;已故的,需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贷款申请总额按国家规定执行。
4、学校将邀请银行到校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申请人应提前按照要求备齐资料,并在办理时带好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办理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5、所有资料填写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通信地址和电话必须详细准确,字迹清晰且不得涂改。
6、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仔细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同意后签署合同。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情况载入全国个人资信征询系统,国家对违约学生有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其信息的权利,借款学生要珍惜个人信誉,认真履行还款义务。
四、我校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曙光支行 咨询电话:0871—3854305(银行)
0871—5033853(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