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Q/QG 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201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试行)
2015--03 发布 2015--03实施
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安全技术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编制依据:
1、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2、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GB3805-83《安全电压》
4、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5、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6、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本办法由********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公司*****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工程建设施工用电管理的职责与分工、管理程序与方法、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1.2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2 职责与分工
2.1 工程部是施工用电管理的主管部门。参与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及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内部审核;对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的平面布局和实施全面控制;参与施工现场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2.2 安技部是工程建设施工用电的责任部门,参与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协调建设单位电源到现场并满足工程需求;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用电费用的计量、分割,并上报财务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各类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统计报告工作。
2.3项目部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用电的具体实施,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有主体责任。负责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和报备;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用电规范执行;及时上报各类电气事故,并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4财务部根据安技部提报的电费分割单负责从工程费中扣除。3管理程序
3.1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
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电工)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报监理、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3.2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通过后,各施工用电单位及时向安技部提出用电申请,安技部负责协调业主组织施工用电高压线路的布设和施工用电高压供电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施工用电高压用电设施及线路的组织验收和送电。
3.3供电设施和线路敷设安装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方可到指定接电点接电。
3.4项目部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的日常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3.5安技部、工程部负责各项目部安全用电方面的检查和督促整改。
3.6安技部负责每月对单项工程用电量的计核、分割并上报财务部。
3.7财务部根据安技部提报的电费分割单负责从工程费中扣除。3.8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用电拆除申请,经同意后由项目部负责拆除。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4.2从事电气安装,维护,检修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其他技改或零星工程 为便于计量,方案无须报批,但需到安技部备案。
4.4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现场勘测、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和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供电总平面图和变配电所布置图、供电系统图、接地装置图)。4.5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修改变更的全部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实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查表、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
4.6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设施必须符合施工用电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应保持三相平衡。
4.7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而造成工程损失和安全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4.8施工现场的配线
4.8.1首先要进行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配电房、配电装置,用电设各位置及线路走向,引入总配电房,架空绝缘配线选择的种类和导线地截面,要依据线路敷设和线路负荷的要求。且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L线截面的50%,架空线路的相序及颜色为L1(A相)-黄色,L2(B相)-绿色,L3(c色)-红色,N线-淡蓝色,PE线-绿/黄双色。
4.8.2引入每个用电设备的电缆要选择符合要求的五芯电缆,并穿管埋入地下60cm,穿管电缆线不得有接头,直接接至用电设备。
4.8.3当用电线路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4.8.4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4.8.5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
4.8.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或保证绝缘良好;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4.8.7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一般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0.5米。4.9配电室的设置
4.9.1配电室应在靠近电源和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周围环境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无积水的场所设置。
4.9.2配电室内正面的操作通道和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指对背或面对面布置时不少于2m,侧面维护通道不小于1m,配电柜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并要保持整洁无杂物,且要有二个彼此独立的照明系统,一是正常照明;二是事故照明。
4.10用电系统
4.10.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用电系统,即三相五线制(L1、N、L2、L3、PE)上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4.10.2现场采用三级配电,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配电箱的开关可设若干分路,且动力与照明宜分路设置。4.10.3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必须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一旦哪处漏电,立即能查明,还应定期检测试验按钮,确保漏电器灵敏。4.11接零接地保护
4.11.1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4.11.2施工现场三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N就容易带电,而PE线始终不带电,PE线的敷设和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形成一个覆盖整个现场防止人身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4.11.3接地装置是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础性安全装置,通常的方法是将金属体埋入地中,并通过导体与设备作电气连接,为防止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因绝缘损坏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金属结构接地,称为保护性接地。
为了增强保护系统接地的作业的效果,并提高其可靠性,在其接地线的多处作接地。4.12配电装置
4.12.1配电装置是指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箱体一般应用铁板制作,厚度以1.5—2mm为宜。4.12.2总配电箱内的总路和各分路应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断路器,分断路器成总熔断器,分熔断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4.12.3分配电箱的配置次序依次是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不可颠倒。
4.12.4配电装置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里面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以防误操作。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箱电箱、开关箱,停电则相反,如发生触电等紧急情况,则就近迅速切断电源。
4.12.5总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电流、电压表。
4.12.6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4.13用电设备
4.13.1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4.13.2各种电器设备的检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 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4.13.3雨季来临前,必须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防湿漏电检查;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4.13.4大型电气设备的检修应在切断电源,做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4.13.5工作中如遇仃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来电时应检查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5.13.6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绝缘垫层。
4.13.7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及其附属电气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产品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必须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和检测认可。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4.13.8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必须做到配备电源隔离装置,即在电源线的前端设置隔离开关,采用专用保护零线的接零和重复接地系统,且必须装设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4.13.9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4.13.10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不得超过30m,其电源进线处应设置防护罩。夯土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0m。
4.14漏电保护器的管理
4.14.1为确保漏电保护器的安全运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Q36829-86),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
4.14.2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14.3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其动作是否可靠,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运行记录,雨季应增加实验次数。
4.14.4漏电保护器须经港口供电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漏电保护器检验周期为一年。4.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管理
4.15.1施工现场临时变压器必须设有安全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牌。
4.15.2施工现场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和电缆,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导线,并用瓷瓶、瓷夹等敷设。4.16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4.16.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4.16.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4.16.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做阻燃隔离防护。
4.16.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4.16.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总开关箱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4.16.6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5 检查与考核
5.1电工要每日对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周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周巡查情况记入“配电箱周巡检查记录”。
5.2安技部会同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各单位用电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并不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表”。
5.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较大问题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按要求整改完毕须经用电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送电。
5.4对不按规定擅自接电、用电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或由于野蛮施工、违章操作、用电设备检修不力酿成供电事故的责任人,将按照《*********》考核。
5.5对造成用电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公司研究,还可给予其它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
5.6乙方违反下述所列一般违章现象,未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处以每项200元的罚款。****************
5.7乙方违反下述严重违章现象,未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处以每项4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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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第二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国家其他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由施工项目部负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核,由项目经理批准。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必须书面明确施工用电管理部门,书面明确电工及用电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五条临时用电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生产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方案),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根据施工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专职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
(四)组织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
(五)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及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第六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的主要职责:
(一)必须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二)遵守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方案)以及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四)负责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
(五)负责用电安全巡视、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测;
(六)发现电气故障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按照安全用电措施、电气防火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有关制度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及奖罚。第三章用电管理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第十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进行现场勘测;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
(五)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和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六)设计防雷装置;
(七)确定防护措施;
(八)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的设计和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安全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四)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七)定期安全检查表;
(八)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九)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安全培训记录。
第十三条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的工作记录每周由项目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审核认可后,统一归档。第十四条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保护装置和设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二)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尽快解决;
(三)暂时停用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四)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十五条安装、巡检、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有电工完成,并应安排专人监护。电工的等级应与作业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
第十七条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第十八条变压器周边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第二十条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牢固,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易熔丝。
第二十一条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的电气灭火器具。第二十二条采购的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CCC标志。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第四章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置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除了安排电工进行用电安全巡检外,要把用电安全检查列入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可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3.0.8)”。
第二十四条应根据季节变化对用电设备和线路、接地、防雷等进行检查。用电安全检查记录应真实、完整,并纳入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档案。第二十五条安全用电情况应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之一。第二十六条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设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按有关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淄博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水)安全协议书
甲方:淄博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淄博银泰百货有限公司___层_____号商户内装修工程,进入施工现场,为达到安全、文明、有序、节约用电(水)的目的,装修公司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须在施工现场内为乙方提供申报符合的可靠电源;
2.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施工要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
3.乙方须将其临时用电设计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甲方在接到乙方
所报设计后尽快做出答复。若不同意,会在乙方申请单上注明未批准原
因,乙方应根据此重新设计并再报甲方审核。
4.乙方临时用电的施工须严格按甲方批准的临时用电设计进行;
5.当遇到特殊情况须对设计变更时,乙方须书面报告变更方案及设计过程
给甲方相关部门并得到书面签署的同意意见;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7.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用电进行检查,若有安全隐患或违反规定,甲方可
向乙方提供整改要求,情节严重者按照装修违约金扣除明细表进行处罚。
8.乙方对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须于4小时内进行整改;
9.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上级的各种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检查不合格者,乙方负全部责任。
10.若乙方不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不按设计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
更改设计进行施工,接甲方通知单不予执行,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甲
方有权停止供电直至整改完毕,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
损失由乙方负责。
11.现场用水: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提供水源。乙方负责将施工用水
运送至施工地点。
12.乙方人员进场,应爱护现场临时用水设施,做到节约用水,否则,甲方
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3.其它未尽事宜,接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退出
后自动失效。
甲方:淄博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日期:日期:
第四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防火检查存在隐患及排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
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目的:
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
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与实施,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2、技术措施,3、经济措施,4、管理措施
路政值班电话:***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122
高速客服电话:9633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隐患:
第五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范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
协议方:甲方:
乙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施工结束。
电费结算:乙方进场前交给甲方5000元保证金,乙方实际用电量每月计量并结算一次,电费单价为1.5元/度。
协议内容: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天津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甲方若发现乙方违章、隐患作业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12、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责任事故不清时,乙方负80%责任,甲方责任20%。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进场前电表度数: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