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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证申请书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0-64916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1 21:34: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孤儿证申请书

孤儿证申请书

尊敬的各级领导:

兹有我儿

是一九七六年六月十八日出生,终年三十八岁,本人从小不爱劳动,是年到三十岁左右,从家里拿了很多钱以打工为理由,在外地骗来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女子结为夫妻,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回家后,两个共同生活,将近两年并生了个小男孩,名叫,男方既不想做事又不想成家立业,每天都是打牌,而小孩不到8个月时那女方看不惯丈夫的为人,因此就离家出走了,不知去向,从那时起,小孩就是祖母

一手带大,现有八岁了,2014年11月10日,上吊死亡,祖母现在年龄也有七十多岁了,身体难以维持,特此请求各级领导批准

为孤儿为盼。

羊角塘镇高桥村第十组村民

2015年3月5日

第二篇:孤儿证申请书

附件: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1 1.有关部门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正常死亡证明书由医疗卫生单位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书由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具)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2.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2 篇二:孤儿申请程序资料

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 报 审 批 表

孤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二○一 年 月 日

湖南省民政厅印制

„„„„„„„„„„„„„„附件粘贴处„„„„„„„„„„„„„„

注:机构孤儿常住户口卡、身份证、弃婴捡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散居孤儿常住户口卡及散居孤儿家庭成员户口卡、孤儿户口本、身份证、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复印件一并作为此表的附件,不得缺漏。

孤儿监护人确认书

(姓名):

我们派员调查核实,你与 是 亲属(或近亲属)关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经征求你本人及家人意见,你同意担任 监护人。你保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不得侵犯 合法权益,能够让 健康成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 年 月 日

孤儿监护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

村(居)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

本人名叫,男(女),居住在汨罗市 镇乡 村(居)组(号),身份证号码为,为 监护人,与 是 亲属(或近亲属)关系。他(她)于 年 月 日出生,户籍在汨罗市 镇乡 村(居)组(号),(他(她)父母相关情况简述)于 年 月 日起在我家养育。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待遇。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篇三:孤儿申请流程

项目:孤儿生活费审批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申办主体:个人 申办条件:

1、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父亡母失踪;母亡夫失踪);

2、父母双方服刑期间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程序:

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2000年以前死亡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派出所盖章),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份、孤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含申请表照片。)

2、审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县)民政局。

3、审批。市(县)民政局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书》,监护人凭《儿童福利证书》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承诺办理时限:30日

收费情况:无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电话:21100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服务监督电话:0534-6221437篇四:孤儿申请表

孤儿申请表 1 2篇五:孤儿申请表附件

孤儿生活费申请书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申请理由: 特此申请。

第三篇:孤儿申请书

孤儿申请表 2篇二:孤儿生活补贴申请

申 请

临泽县沙河镇东关社区:

我叫李玲,女,现年17岁,系临泽县新华镇新华街99号居民,现居住在临泽县新华镇宣威村四社。

本人出生于1995年2月l9日,出生后4个多月,我的亲身父母因发生车祸而死亡,自己成了一名孤儿。之后被爷爷奶奶收养,现爷爷李吉高,奶奶陈凤兰年高体弱,都已60岁以上,已经散失劳动能力。由于两位老人长期身体有病,家中仅靠3木耕地维持生活,生活十分贫困。至目前爷爷奶奶已无法支付自己上学及生活费用。为了使本人完成学业,现本人申请:请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孤儿生活补贴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及完成本人学业,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李玲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篇三:孤儿申请流程

项目:孤儿生活费审批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申办主体:个人 申办条件:

1、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父亡母失踪;母亡夫失踪);

2、父母双方服刑期间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程序:

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2000年以前死亡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派出所盖章),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份、孤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含申请表照片。)

2、审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县)民政局。

3、审批。市(县)民政局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书》,监护人凭《儿童福利证书》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承诺办理时限:30日

收费情况:无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电话:21100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服务监督电话:0534-6221437篇四:孤儿申请表附件

孤儿生活费申请书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申请理由: 特此申请。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粘贴处

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粘贴处 篇五: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 曲梁镇人民政府领导好:

本人名叫刘润飞,男,居住在大樊庄村六组,因父母双亡,在学校吃住,于2013年1月1日至今。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请人:刘润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曲梁镇人民政府领导好:

本人名叫刘润展,男,居住在大樊庄村六组,因父母双亡,在学校吃住,于2013年1月1日至今。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请人:刘润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六日

曲梁镇人民政府领导好:

本人名叫周梦珍,女,居住在大樊庄村十四组,因父母双亡,在学校吃住,于2014年1月1日至今。现向你处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第四篇:孤儿补助申请书范本

孤儿补助申请书

我叫***,家住洛宁县河底镇城头村六组。出生于2008年9月23日,男,汉族,今年8岁。妈妈不幸在2012病逝。爸爸于2016年3月份因大脑大面积出血抢救无效永远的离开了我,我却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生活没有着落,陷入绝境。我现在只有8岁,是刚刚入学的年龄,无生活来源,因此,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根据我家现实情况,特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请予审核、审批。

申请人 :

2016年3月23日

第五篇:孤儿补助申请书范本

孤儿补助申请书

代广亿,代小雨,家住陕西省沿河湾镇沟门行政村桃树坬村。代小雨,女,2004年3月26日出生,今年14岁,代广亿,男,2012年8月21日也生,今年6岁。妈妈在2015年子宫癌病逝。爸爸于2016年肺癌病逝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们却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生活没有着落,陷入绝境。我们现在年龄小,是好好学习的年龄,无生活来源,因此,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根据我家现实情况,特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请予审核、审批。

申请人:代广亿

代小雨

监护人:代建华

2017年7月27日

孤儿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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