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5篇材料)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0-73420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6 08:25: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万州区农业委员会

编制

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办

二○一○年九月

致全区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为了切实解决全区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以来存在的确权发证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证帐地面积不吻合、档案管理不规范、经营权证书不统一等问题,把中央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区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涉及所有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为此,现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手册》赠送给你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圆满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任务。

祝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产发展、生活幸福!

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一○年九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手册

一、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的意义

1.农村承包土地为什么要确权颁证?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一项惠及农民的民生工程,对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有哪些好处?

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在法律上为农民确定了承包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是承包农户的一种财产权(即:用益物权);二是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三是有利于农业投入,农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可以放心的投入人力、物力、资金;四是享受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有利于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有利于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六是有利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农村土地及土地承包 3.哪些土地属农村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

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5.农村土地发包主体是谁?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6.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是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主体。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自然人和法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也是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

7.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根据《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本次耕地确权颁证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准(即:1998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止)。

8.农村土地承包的主管部门是谁?

《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

及承包合同管理。”

9.土地承包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承包法》第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具体有四项: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③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④ 承包程序合法。本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同样遵循以上原则。

10.土地承包有哪些程序?

《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②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③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④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⑤签订承包合同。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护

1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什么权利?

按《物权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1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有哪些?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第一

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承包法》第十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人)享有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流转收益的权利,以及承包地被征收的,享有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的权利。

1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二十七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四、农村土地流转

1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强行流转?

《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5.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五、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目的、任务、原则 16.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全面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在保持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臵、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农户和记录在册。做到证、帐、簿、地“四相符”。

17.确权颁证的基本单位是谁?

确权颁证的基本单位是原建制的农业社(组或者生产队)。18.确权颁证的主要对象?

确权颁证的主要对象是承包土地的农户。19.确权颁证的土地面积是否要统一计量单位?

确权颁证的土地面积一律统一以亩为计量单位,即60平方丈为1亩,亩后面保留2位小数(地块保留3位小数)。

20.确权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①全面核查,逐户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在保持现有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国土部门提供的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面积(以下简称“二调”面积)为依据,摸清、核实、确认承包面积。组织专门力量,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组)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摸底和清查工作,并对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臵、地类、权属进行分户确权颁证。

②据实确认,及时开展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退耕还林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应实事求是地实施变更或注销登记。农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的每宗承包地组织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确权颁证中,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应依法收回,承包方不交回的,由发证机关采取公告等形式依法注销。

③依法登记,切实做好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向申请人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④完善档案,规范资料信息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由区县人

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以开展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以后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已建立档案的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未建立档案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建立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

21.确权颁证的原则是什么?

坚持依法依规、保持稳定、实事求是、尊重民意的原则。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保持承包地块和四至界线不变,不得借机打乱或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22.确权颁证工作的时间进度是怎么安排的?

本次确权颁证工作分三个工作阶段,必须在2010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9月底前为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是成立机构、资料准备、宣传动员、组织培训;10-11月为第二阶段:清查颁证实施阶段,开展入户调查、化解矛盾、审核登记、填发证书、完善档案;12月为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六、权属争议解决

23.发生权属争议如何解决?

对权属有争议的土地,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先行调解,若调解无效,通过司法、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若仍然难以

解决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权属争议包括三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耕地与林地等地类存在的争议,以及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权属存在的争议等;二类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三类是因承包地界限消失而发生的地界争议。

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24.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如何颁证? 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是过去特定时期的特殊政策,对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予以确权颁证;尚未纳入承包地的,本次暂不进行确权登记,按实际面积确认记录在册,统计归档,汇总上报。

25.农户自行开垦的土地如何颁证?

农户超越地类界限,自行开垦的土地以及开垦有权属争议的土地,本次暂不予确权登记。农户在“四荒地”上开垦的耕地,并已被 “二调”确认为耕地范围的,可按“其他方式承包”确权登记。

26.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如何颁证?

在土地承包期间,村社内公路、水利、办公和公共场所等公益设施建设占用部分承包地的,应在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可的方法进行确权登记。

27.已改变承包地用途的如何颁证?

在二轮土地承包后,有的农户的承包地已改变了用途,修建了住房、厂房或其他设施,凡已办了正式的转用手续,变为合法用地的,不予以确权登记。凡没有办理正式转用手续的,是否确权颁证由原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决定;原则上按原承包关系和原承包土地的地类扣除占用地块面积后确权登记颁证。被租用土地已变成非耕地,并明确租用期满复耕的,不核减面积,按原承包关系和承包土地类别登记、确权颁证。

28.“五保”老人的承包地如何颁证?

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承包地,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妥善处臵。如“五保”老人自愿交回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承包地;“五保”老人不愿交回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强行收回承包地。

29.“地、账、薄、证”之间不相符的应该如何处理? 确认承包地面积原则是以国土“二调”面积为依据,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如果出现上述不相符问题由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重新清查颁证。确认承包地面积有四种方法:一是采用比例分摊法确认承包地面积。二是可采用抽样实测系数法。三是还可以采用实地测量法。四是原承包地面积已属实际测量面积的,可直接按原面积确权。

八、颁证费用

30.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向农户收费吗?

按重庆市统一要求,本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不得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工本费都不得收取。

第二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简 报

第四期

南溪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编2010年9月26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土地确权流转管理,保障农民权益

土地确权、流转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丰台区结合地区实际,采取了确权确地、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三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保障了农民利益。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政府书记秦华平、镇长刘树林亲自抓,主管农村工作的副镇长贺君安直接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唐群益具体抓的确权工作模式。

(二)创新土地确权流转方式。把土地确权流转与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相结合,以土地确权股份作为村集体资产量化给个人股份的基本股,凡是具有获得土地承包权资格的农民每人平均一份。确权确股后,大部分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极少部分土地仍由本村农民耕种,对于从土地种植中脱离出来的农民,经培训后由集体安置就业,对于自谋职业农民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依照本村经济水平而定,一般500元到1000元,年终再给予股份的分红。

(三)登记颁证,规范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采取确权确地方式的农民,给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采取确权确利方式的村都与农户签订了土地确权确利协议书,并建立了合同档案,纳入合同档案规范管理,向确权确利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证》;采取确权确股方式的村,建立股权证制度,将股权证书发放到每一股东手中。

二、加强土地严格执法,确保执法拆除到位

从加强监督、完善程序、强化服务和加强教育等手段入手,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认真查处。全镇召开了 “严格土地管理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大会”,对全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等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

为确保土地执法到位,实行严格的拆违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到社区、村。建立了镇领导督办机制与行政村结队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百分考核机制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制定了“自主拆、协帮拆、强制拆”相结合的拆违模式,有力地推进了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做法: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由村委会和居委会动员违法建设所有者自行拆除。

三、加强土地制度建设,创立管理新机制

根据城乡结合部的特点,建立了“四不为”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一)筑牢“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加强对党员群众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制教育以及首都意识与公民道德义务教育,提高党员群众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现代理念,增强法律意识、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自觉抵制违法占地和违反建设行为的思想防线,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提高各类经济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就业、增收渠道,做好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努力消除各类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经济依赖。制定和落实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长远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流动人口的结构。

(三)构建“不能为”的约束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自治组织的作用,明确各类主体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控、查处和后续利用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现、信息报送和协助查处、配合管理方面的制度。通过建立街乡与执法部门两线分工负责、检查结果相互比对的定责制度,建立完整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程序,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治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从而形成行为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想为而“不能为”的长效约束机制。

(四)建立“不敢为”的追究机制。建立严格的土地管理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不敢为”的威慑机制。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从事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对各类监管主体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农委

发:各村村委

第三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仅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而且是还权于民的一项重大决策。德胜镇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精神和要求,结合德胜镇实际情况,对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全面部署,确保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符合农民的愿望和要求,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德胜镇将成立领导小组,以村为片,以驻领导为片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突出重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农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对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有着关键重要,我们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舆论先行,让政策进村进户,把政策交给农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我们将认真对待农民群众对该项工作存在的思想疑虑,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定的信心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积极稳妥,分步实施,规范操作。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工作方案确定的步骤分阶段逐步推进,充分保障和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坚持原则、尊重事实、规范操作,防止在工作中出现新的矛盾。

四、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保障到位。我们将上下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全力做好专项工作经费和人力、后勤等相应保障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标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标语

1、开展土地确颁发证,维护承包权益

2、确权颁证是保障农民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础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4、稳定完善承包关系,认真做好确权颁证

5、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

7、坚持依法依规,做好确权颁证

8、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9、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10、做好颁证工作,保障农民权益

11、开展土地确权颁证,打牢土地流转基础

12、深化农村改革,做好确权颁证

13、坚持民主协商,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

14、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确权颁证

15、积极开展确权颁证,推进城乡改革进程

16、落实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切实做好确权颁证工作

第五篇:郴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郴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简 报

第3期

郴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关于全市5月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颁证督查通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指示要求,市农委、市农经站于5月31日-6月9日分两个督查组,深入到11个县市区对前段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进行了认真督查。期间共抽查了31个乡镇68个村、410户农户和32家技术单位。督查组通过听取各县市区汇报,查看县乡村相关资料和找农户现场核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入户调查表,就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承包地的

地块位置、数量、面积、四至,农户签字确认人、户口簿复印件等基础数据进行了详细核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6月10日,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完成农村土地现场指界的农户 72.27万户,占任务数的67.11%,完成第一轮公示阶段35.63万户,占任务数的32.2%;完成第二轮公示阶段8.6万户,占任务数的7.78%。

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进度按农民指界完成率排名为永兴县99.5%,苏仙区99.2%,资兴市99.06%,安仁县93.8%,嘉禾县91.5%,桂东县89%,临武县71.1%,汝城县56.12%,宜章县55.6%,桂阳县19%,北湖区0.2%。

对照各县区向市政府承诺的工作倒排表中的时间节点,永兴县、桂阳县、北湖区工作推进慢,不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质量情况通报

1、县级层面:从这次督查的11个县市来看,各县各区都组建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期限,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奖惩措施,加大了督查力度,各县市区农经站也有精准的指导方案。尤其是临武、安仁的方案既细又实。

2、乡级层面:从抽查的31个乡镇来看,26个乡镇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班子,明细分了乡干部包村包 2

组的任务,倒排了工期,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奖罚措施,加大了督查整改的力度。宜章县五岭镇、瑶岗仙镇、一六镇,临武县金江镇,桂阳县方元镇,资兴市州门司镇、兴宁镇基础工作到位,成效明显。

3、村、户级层面:这次共抽查了68个行政村、410户农户。其中家庭成员信息不全的有62户,合格率85%;地块位置不清的有74户,合格率82%;地块数量不准的有57户,合格率86%;地块面积不准的有70户,合格率83%;地块四重位置不清的有98户,合格率76%。农户未签字认可的有143户,合格率65%。

4、技术层面:附各县市区的具体问题如下:

1、县市区责任主体责任、乡镇实施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对照省市明确的目标任务,我市进度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通过本轮督查发现,仍有相当比例乡镇该项工作是由村组干部和技术公司在完成,乡镇驻村领导和干部参与度低,落实和户调查、现场指界、签字确认等法律程序不到位,由村组干部违规代签造假现象普遍,导致基础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工作质量不高。如果不加强整改,难以完成年底省里的验收。

2、技术公司技术力量不到位,人员普遍未达到合同约定人数。省里明确规定,每个标段人员保障为40-60人,各技术标 3

段普遍为10-20人。共抽查32家技术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人员足额到位的0家;技术培训到位只有16家。个别标段,如资兴市一标湖南省有色地质勘察局一总为1人,桂阳县湖南省博通公司为7人。

北湖区

全区共一个标段,由省第一测绘院负责,抽查了华塘镇。发现问题有:北湖区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按工作倒排表要求,5月底应完成农民指界率50%,只完成0.2%)。

1、全区进度较慢。大部分地区仍在信息摸底阶段。

2、华塘镇领导小组组长仍为镇长,党委书记为顾问。苏仙区

全区共一个标段,由省第一测绘院负责,抽查了卜里坪街道卜里坪社区、五盖山镇凉伞坪村。发现问题有:

1、工作进度较慢,仅约33%的村完成第一轮公示,仍有29个组未开展外业调查。

2、卜里坪社区信息摸底表仍存在代签现象,表格填写不规范,涂改较多。

五盖山镇凉伞坪村授权委托书均为统一代签。凉伞坪组公示表上土地利用类别标识有误,旱土错标为水田。坦背组家庭人口数存在错误,现场指界仅由组干部加上3个村民代表参与,经过入户调查,大部分村民均表示未参与或不了解相关工作,4

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质量存疑。勘误工作不到位。五盖山镇凉伞坪村第一轮公示表仍存在不少错误,且在村民签字后未纠正或标明。

资兴市

(一)第一标段由湖南有色地质勘察局一总队负责,抽查了三都镇。发现问题有:

1、技术公司仅1人在资兴,办公场地极为凌乱、不规范,资料存放散乱。工作质量低,外调真实性存疑。相关资料运至郴州市区、湘潭等地进行技术处理,未在本地进行技术处理。技术公司未在进场时对乡镇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调查摸底表填写质量差,绝大部分签名是代签,无授权或委托;表格格式为自行设计,并未采用省定摸底表;资料未做到一户一册,户籍资料不完善,如三都镇源塘村大部分缺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3、技术公司外业调查大多由组干部加上2-3名村民代表参与现场指界,而大部分村民并未现场参与指界,真实性存疑;在外地的村民未授权委托他人参与调查指界。所有外业调查环节未看见任何详细资料,仅1:2000工作底图上盖有村委公章及村委主任签字。

4、第一轮公示仅公示27个组(全标段共1195组),进度慢。

(二)第二标段为湖南地质勘察院,抽查了州门司镇、兴宁镇。技术公司有专门办公场地,人员、资料整理归档有序,做到一户一册,摸底表四至清晰,外业调查确有作业记录。

桂阳县

桂阳县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按工作倒排表要求,5月底应完成农民指界率50%,只完成19%)。

(一)第一标段由湖南博通公司负责,抽查了方元镇。发现问题有:

技术公司仅7人在工作,仅完成标段内9个村的外业调查工作,人手严重不足,工作进度缓慢。

(二)第二标段由湖南辉达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负责,抽查了樟市镇。发现问题有:

1、辉达设计公司工作质量低,表格多为未收集或代签,外调真实性存疑。

2、樟市镇仍未召开土地确权工作动员会或培训会,乡镇、村组仍存在抵触情绪。

3、信息摸底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有较大比例未收集齐,现场只看到小部分,且多为代签未委托,如竹里村资料多位代签无委托书,深塘村资料多为代签或未签且无委托书,洋塘村资料多为代签且委托书也是代签,三个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不齐。

4、外业调查大多由组干部加上2-3名村民代表参与现场指界,而大部分村民并未现场参与指界,未看到具体工作记录,1:2000工作地图上笔记清晰且无任何涂改,图纸无任何折痕,外调真实性存疑。

5、樟市镇仅4个村完成外业调查(共20村),且旱土未指界,工作进度缓慢。抽查许家村7组发现错误率较高,如村民许吉政一块0.15亩的田在表格中填写成1.5亩,村民许选学少登记一块0.55亩的田。

(三)第三标段由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测绘院负责,抽查了敖泉镇、和平镇。发现的问题有:

1、敖泉镇光路村光路组入户调查表存在成员漏登、户籍资料不全。入户调查表、声明委托书有代签现象。

2、和平镇进度慢,外业调查还未开始。和市村上古塘组摸底表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存在代签现象,部分摸底表无户主签字,部分户籍资料复印不清晰,旱土未纳入确权范围。

(四)第四标段由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抽查了塘市镇钱河村资料。发现的问题有:

1、项目部在舂陵江镇,办公场地不规范,资料存放散乱、电脑未开封。

2、标段工作进展慢,技术力量不足,外业调查任务重。

3、塘市镇钱河村5组、公平村一组入户调查表填写不规范、7

信息不全,部分户主未签名,存在代签现象,声明委托书存在代签。

嘉禾县

嘉禾县督查了嘉禾县2个乡镇(珠泉镇和广发乡)30户农户,实地进入农户家进行调查核对,家庭信息不全的占7户,地块情况不清楚的2户,面积核对有误的无,四至不清楚的有6户,农户未签字的有17户,不合格率占总抽查户的56.7%;其中四至不清楚的问题比较突出。技术公司人员没有足额到位。

临武县

临武县督察2个乡镇(西瑶乡和金江镇)40户农户。通过实地进入农户家进行调查核对,家庭信息不全的占10户,地块情况不清楚的无,面积核对有误的无,四至不清楚的有3户,农户未签字的有10户,不合格率占总抽查户的17.5%;技术公司人员没有足额到位。

桂东县

桂东县中标技术公司人员没有足额到位。清泉镇工作底图不合要求。结合电话访问和农户家走访调查,抽查了普乐镇和沤江镇40户农户,家庭信息不全的占6户,地块情况不清楚的7户,面积核对有误的6户,四至不清楚的有12户,农户未签字的有5户,不合格率占总抽查户的27.1%;

汝城县

汝城县督查了延寿镇、暖水镇、井坡乡3个乡镇56户农户,实地进入农户家进行调查核对,其中家庭信息不全的占4户,地块情况不清楚的1户,面积核对有误的1户,四至不清楚的有13户,农户未签字的有1户,不合格率占总抽查户的25%;其中暖水镇蕉叶垅组和老屋组的抽查6户村民发现,6户调查表的四至情况没有填写,不合格率为100%。技术公司人员没有足额到位。

宜章县

宜章县督查了4个乡镇(一六镇、瑶岗仙镇、五岭镇,天塘乡)50户农户。通过实地进入农户家进行调查核对,家庭信息不全的无,地块情况不清楚的无,面积核对有误的1户,四至不清楚的无,农户未签字的无,不合格率占总抽查户的0.2%;技术公司人员没有足额到位。

安仁县

(一)第一标段由湖南博通公司负责,抽查了龙行市乡。发现问题有:

资料填写不规范,金子盆村信息摸底表涂改较多、无证件号、无签名;双泉村谭下组103亩田未确权到户。

(二)第二标段由湖南有色测绘院有限公司负责,抽查了灵官镇。发现问题有:

1、湖南有色测绘院有限公司外业调查质量低,外调工作表 9

与工作底图复杂混乱,外调准确率低。

2、技术公司涉及的外业调查工作表格及流程复杂,难操作。抽查了官桥村灵官组村民贺外春(编号012),摸底表上6块田,要求技术公司人员在工作地图中现场指出,经过半个多小时核对,发现三个问题:一是信息摸底表中第2块0.62亩的田在地图上有同样编号的田两块,分别是0.62亩、0.43亩;二是信息摸底表中第6块0.35亩的田在地图上未找出;三是地图上编号5的1.17亩的田在信息摸底表中没有登记。现场花费半个多小时抽查一户村民,6块田中有3块出现错误,而且是重复编号、未找到、信息不对称等三类错误,工作效果不佳。

(三)第三标段由省第一测绘院负责,抽查了安平镇。发现的问题有:该标段外业调查还有8个村为开展,部分村组资料不齐。

(四)第四标段由南方数码公司负责,抽查了竹山乡。发现问题有:

1、松岗村陈木组信息摸底表为统一代签,委托书填写有误,部分旱土信息缺失;莲溪村码元组信息摸底表为统一代签,涂改较多,四至信息缺失。

2、外业调查中,梨树村1:2000工作地图部分区域(特别是离马路偏远的地区)只有编号而未勾画边界,部分地块未进行现场指界。

永兴县

永兴县自2015年开始土地确权工作试点,但此次督查发现该县部分地区工作停滞,重视程度不够,技术公司人员缺乏,整体工作质量较低。但是第二轮公示只完成了39.2%。4个标段中只有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格式相符。其他三个标段数据均不符,录入不进。全县整体工作进度偏慢,工作质量偏低。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按省里规定,应该在5月15日完成数据汇交,全部完成工作任务)。

(一)第一标段由湖南博通公司负责,抽查了马田镇。发现问题有:

1、湖南博通公司工作质量低,资料散乱未整理,外调准确率低,与乡镇配合度低。技术公司项目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工作流程不规范,资料图纸存放散乱,随意堆放,未整理归档,办公现场极为混乱。

2、马田镇相关文件中土地确权工作第一责任人仍为镇长,镇党委书记仍是顾问。上桥村信息摸底表填写不全,部分表格仅一个户主姓名,无证件号,签名多为代签或无签字,表格涂改非常多。部分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无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为统一代签,且技术公司未将资料缺失具体情况有效反馈给乡镇。外业调查工作无相关工作记录,邝家村1:2000工作底图指界边界随意勾画,工作质量存疑。

3、第一轮公示表格及图纸大部分无任何纠错、无签字或统一代签、无公示记录,第一轮公示真实性存疑。

4、乡镇、技术公司配合度差。

(二)第二标段由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负责,抽查了原城关镇。发现问题有:

资料堆放杂乱,信息摸底表、授权委托书、第一轮公示表等资料仍存在代签现象。

(三)第三标段由省第一测绘院负责,抽查了金龟镇。发现问题有:

1、授权委托书多为代签或未签字,部分缺失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外业调查阶段,信息摸底表上有的地块就进行了指界编号,信息摸底表上没有的地块就未指界编号,外调工作质量存疑。

3、检查公示资料发现,第一轮公示资料和第二轮公示资料存在相同的纠错内容,经调查询问,为程序执行不到位,第一轮公示基本未实质性开展到户,仅发到镇村组又原封收回,未实质开展纠错,直到第二轮公示才真正开展纠错工作。

(四)第四标段由湖南辉达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负责,抽查鲤鱼塘镇。发现问题有:

1、现场资料堆放散乱。联盟村信息摸底表等资料填写不全,12

部分未签字,部分无委托书;长冲村禾犁组第一轮公示表部分代签,无授权委托书。

2、自2017年7月第一轮公示开展后至今,仍在资料收集纠错阶段,仍未开展第二轮公示,工作进度缓慢。

三、下段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回头看。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入户调查表的填写工作,压实乡镇、村组实施责任主体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入户调查表是整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之基础。表中的家庭成员信息,承包地的地块位置、数量、面积、四至,农户签字确认人、户口簿复印件等基础工作必须准确、完整、真实。否则,技术公司将无法正确录入数据库,导致今后数据汇交无法顺利成功。技术公司对基础信息表信息不全的,各乡镇、村组必须重新核实填写,复核核对,把好基础关口。

2、必须压实技术公司的责任。各技术公司必须保证人员足额到位,工作认真负责。不得参假使假,偷工减料。必须按农业部的数据库格式完善系统,在录入基础数据、工作底图标注、公示程序、公示纠错、内业整理、边界接边等工作必须认真细致,确保无差错。要按省里规定的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交工作。各县市区应要求技术公司上报 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交时间承诺书,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汇交任务。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数据汇交工作的,要有处罚办法和后续措施。

3、强化督查整改。对本次督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大督查指导的力度,加大问责处罚的力度。各县市区务必于6月底以前将全面整改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四、建议:

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工作进展后两位的北湖区、桂阳县负责人、工作质量差的永兴县负责人进行约谈。

报: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办公室、鹏飞书记、刘志仁市长、雪楚副书记、荣伟副市长及市委、市 政府分管秘书长

送:郴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发:各县市区常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确要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5篇材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