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风电场前期审批手续流程表
风电场前期审批手续流程表与当地县级政府签订投资意向书建立测风塔整理测风数据进行风资源论证(1~2年数据)组织专家论证形成测风报告取得风资源配置文件-路条(省级发改委)前期工作批复函土地预审土地属性证明贷款承诺接入函环境影响报告允许开工证明节能评估审查意见规划意见书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银 行电力局环保局建设局经济委员会 建立项目公司(注册公司)《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接入系统设计》《风资源配置文件》《测风数据报告》《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开工建设承诺函》《安全预评报告》《环评报告》《可研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文物、军事设施、民航情况》《林业可研》《土地预审意见》《银行贷款承诺》《接入审查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建设厅选址批复》召开政府部门协调会准备数据资料规划局形成可研报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用地预审意见》《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报告》《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平面图》《项目线形图》申请省级发改委 核准文件办理征地手续(国土资源局)接入系统可研设计(设计院)申请国土资源厅 土地预审批复办理接入系统审查(电网公司)办理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项目计划批复》《批准方案通知及附图、定位图、总图》《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建筑施工图》《立项批准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凭证》《中标通知书》 申请建设厅开工许可文件申请省级接入系统核准文件及电价保证函 开 工
第二篇:风电前期审批手续流程表
与当地县级政府签订投资意向书建立测风塔整理测风数据前期工作批复函土地预审土地属性证明贷款承诺发改委进行风资源论证(1-2年数据)组织专家论证形成测风报告国土资源局取得风资源配置文件(省级发改委)林业局银行建立项目公司(已成立公司的省略此步)接入函环境影响报告允许开工证明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初步选址请示电力局召开政府部门协调会环保局建设局准备数据资料经济委员会《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建设工程勘》《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接入系统设计》《风资源配置文件》《测风数据报告》《立项申请报告》《开工诺函》《环评报告》《可研报告》《压覆矿产资料评估报告》《土地预审意见》《银行贷款承诺》《接入审查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建设厅选址批复》规划局形成可研报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用地预审意见》《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建设工程勘》《环评报告》《出让合同》《项目平面图》《项目线形图》申请省级发改委核准文件办理征地手续(国土资源局)接入系统可研设计(设计院)《项目计划批复》《批准方案通知及附图、定位图、总图》《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建筑施工图》《立项批准文件》申请国土资源厅土地预审批复办理接入系统审查(当电网公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凭证》《中标通知书》申请建设厅开工许可文件申请省级接入系统核准文件及电价保证函开工
第三篇:前期手续流程汇总
前期手续流程汇总
一、办理土地证
二、地形图
1、地形图1:500159890/平方米
2、测地界326元/点
3、勘测定点100/亩
三、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规划审批申报表》(申请报告)
2、意向位置示意图2份
3、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
4、土地证
四、委托设计规划总图
1、拟建项目方案说明
2、方案示意图3、1:500地形图(画出用地范围)
五、规划总图报审
1、规划总图的申请
2、总平面方案两种各两份
3、方案说明书
4、总平面效果图每种方案各一个
六、总图批准后委托设计单位出正规蓝图
其中:环保、交警、地名办、地震、消防、园林部门审批盖章、规土局盖章。
七、申报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两种单体建筑方案(平、立、剖)各一份
2、单体立面效果图两种方案各一份
八、申请发改委核准意见
1、申请报告(红头)
2、土地证复印件
3、规划总图复印将
4、开发资质复印件
5、单体平面方案
九、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报告(红头)
2、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3、规划总图原件、复印件
4、勘测定界报告
十、工程报建
1、发改委核准意见
2、报建登记表审核
十一、办理建设用地审查
1、申请报告(红头)
2、项目核准意见
3、规划总平面图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二、出施工蓝图
1、出具委托设计书
2、已批准的单体建筑方案
十三、图纸审查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
(1)设计合同
(2)勘察合同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施工图纸
(5)结构计算书
2、出具委托审查单
3、报审图中心审查
4、出图纸审查报告
5、办理图纸审查批准书
(1)设计合同
(2)勘察合同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项目核准意见
(5)图纸审查报告原件
十四、招标
1、编制标底
2、报建登记表
3、资金证明
4、招标备案表
5、工程类别确认单
(1)类别确认申请表
(2)已审查过的施工图
6、商品混凝土图纸单
7、施工招标文件
十五、招标公证
1、介绍信、法人委托书
2、招标文件
3、计委批复
4、招标方营业执照
5、中标方营业执照、税收证、资质证、取费类别证
6、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证、身份证
7、缴公证费
十六、劳保基金
1、中标通知书介绍信、法人委托书
2、会签单
十七、墙改手续
1、墙体材料表
2、领取五联单
3、缴纳墙改费
4、会签单
十八、推散手续
1、散装水泥应用表
2、领取五联单
3、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4、会签单
十九、人防手续
1、施工图、规划总图
2、缴纳人防结建费
3、出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审核表
二十、申请开放线单
1、消防、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
2、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劳保基金、墙改、人防结建费等凭据原件
3、移交施工建设竣工档案责任书
(1)项目核准意见
(2)签订档案责任书
4、用地审查单
5、用地规划许可证
6、土地证
二十一、验线
1、放线回执单
2、验线申请单
二十二、安全报监
1、填报安全报监表
2、会签单
二十三、合同审查
1、施工合同审查
(1)中标通知书
(2)法人委托书
(3)工程招标预算书
(4)工程招标文件
2、监理合同审查
(1)委托监理通知书
(2)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
(4)法人委托书
3、会签单
二十四、质量报监
1、质监申报书
2、工程报建表
3、中标通知书
4、项目核准意见
5、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6、图审批准书
7、缴纳质量监督费
8、会签单
二十五、保险手续
1、中标通知书
2、缴纳保险费
3、会签单
二十六、噪声监测
1、噪声申报表
2、开五联单
3、缴纳噪声监测费
4、会签单
二十七、开工统计登记
1、开工统计登记表
2、开五联单
3、缴纳统计费
4、会签单
二十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2、项目核准意见
3、报建表
4、中标通知书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档案责任书
7、建设工程节水设施审批、验收合同
8、城市建设通信配套设施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款单
(1)盖过审图专用章的全套施工图
(2)项目核准意见
10、墙改费、人防结建费单据
11、建设用地审查单
12、消防、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
13、放线回执单、验线申请单
二十九、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1)拆迁许可证
(2)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
5、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施工组织设计
8、监理合同
9、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质量监督通知书
(2)安全受监登记表
10、资金保函或证明
11、报建表
12、建管站现场踏勘单
13、缴纳建筑管理费
14、安全措施审查(备案)登记通知书
1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7、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
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介绍信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批复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5、项目核准意见(原件、复印件)
6、预售方案并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和房屋户型图(复印件)
7、户型面积一览表
8、《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复印件)
9、《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原件、复印件)
10、缴费
三
十一、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三
十二、房屋测量
1、施工图
2、进行实地房屋面积实地测量
3、出具《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4、缴纳测绘费
三
十三、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1、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身份证及介绍信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文件
6、项目核准意见
7、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8、《工程竣工验收书》
9、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10、缴费
三
十四、办理《新建住宅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证》
要求:取得新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1、住宅生活用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2、住宅用电按照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3、住宅室内供热设施安装调试完备,集中供热的,小区管网与集中供热管网镶接。
4、雨水、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采取临时排放的,应经环保、建设、水务等部门审核同意确定排放期限。
5、住宅室内设计有燃气管道的,应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燃气管网镶接。
6、住宅小区内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设计有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的,端口敷设到户。
7、住宅小区内道路施工完成,并与城市道路或公路相连。
8、完成小区内的绿化基础设施。
9、完成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建设。
10、施工机具、临建工程、建筑垃圾、剩余建材及构件全部清运完毕。住宅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建成的住宅与施工工地有明显的隔离措施。
11、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社区卫生物业用房环卫邮政文化体育停车场(库)及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的配建。住宅建设工程分期建设,本项规定设施尚未建成的,应当有可供渡过使用的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三
十五、进行物业委托招投标,签订《物业委托合同》
三
十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验核
1、申领
2、第一次验核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文件
(2)《项目核准意见》
(3)《拆迁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物业前期介入凭证
(8)项目手册签字盖章
3、第二次验核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物业维修储备金交纳凭证
(3)项目手册签字盖章
4、第三次验核
(1)《房屋初始登记证》
(2)项目手册签字盖章
5、第四次验核
(1)《新建住宅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证》
(2)项目手册签字盖章
第四篇: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
一、不动产权证书
部门:
国土部门
办理流程:
测绘、地调、公示、出证、公示、生效
作用:
权属及用地范围证明
要点难点:
地调
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自有用地)
部门:
规划部门 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批复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2.申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印章和法人签字或印章的《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用地权属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含附图)复印件。
(2)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正本、附件及附图)复印件和下列之一的用地权属证明文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复印件;
(3)只有《房屋产权证》的,应附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1份【中央单位及驻京部队为上级主管部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等)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4.拟建项目性质、规模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5.拟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示意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议提交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1份。
6.申请对现状建筑进行加层的,须提交本建筑工程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正本、附件及附图)复印件,和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结构基础证明文件(原件)1份。7.用铅笔标绘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1份。
对位于市公共测绘产品(1/500或1/2000地形图;远郊地区可为1/1000或1/10000)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提交市公共测绘产品地形图。对市公共测绘产品地形图未覆盖的地域,可提交具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1/500或1/1000或1/2000地形图,并加盖测绘单位印章。8.机要项目须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定密文件。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作用:
初步确定项目性质、规模等 要点难点:
1.产权及用地明晰 2.方案深度
三、立项
分类:
项目建议书、可研、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批复 部门:
发改部门 办理流程:
申报、征询意见、评审、批复 申报材料:(1)项目建议书审批
1.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有关部门或市属国有控股集团、总公司关于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初审意见及请示或者报批函; 2.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规划意见; 4.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外,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和建设条件,下列项目除了需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之外,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要求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工业生产性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还需提交生产许可证。2.党政工团、政法基础设施项目,还需提交市或区县编制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单位人员编制核定意见。
3.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还需提交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社会事业类项目,还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属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有关部门或市属国有控股集团、总公司出具的关于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意见及请示或者报批函;
2.规划部门出具的有效规划意见;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5.水务部门出具的水影响评价审查意见; 6.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
7.需区县政府配套资金的市政府投资项目,承诺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8.项目运营期费用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 9.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0.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和建设条件,下列项目除了需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之外,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要求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文件规定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还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
2.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还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艺审查意见。
3.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还需提交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客流预测意见以及安全运营专篇审查意见。
4.水库、水资源配置调整、水资源开发、水利、水环境项目:还需提交水务部门出具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5.深层地热供暖项目:还需提交国土部门出具的地热资源勘查意见。6.重大信息化项目:还需提交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作用:
政府对开发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费用、资金来源的认可 要点难点:
1.报告编写 2.报告评审 3.意见征询
四、建设用地预审
部门:
国土部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占用耕地的应具有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的内容)(原件)
3、(1)审批核准类项目:提交项目办理并联审批告知单(原件)(2)备案类建设项目:提交项目备案通知书(原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含附图、附件)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复印件;含附图、附件)或规划意见函复(复印件;含附图、附件)或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复印件)
5、保障性住房、一级开发等建设项目提交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6、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
(1)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原件)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其中位于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通州区范围内的项目不提交)(原件)
(2)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7、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范围的项目,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驻京部队审批、核准类项目:提交相应批准权限主管机关(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核发的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复印件)
8、属于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项目,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建议书批复(复印件)或行业发展规划(复印件)(2)项目占地功能分区说明(复印件)(3)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9、建设项目位置的电子矢量坐标(shp格式)
10、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环境影响审批
部门: 环境保护局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定、告知 申报材料:
1、《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一份及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两份及电子文档(分为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除登记表项目外,环评文件应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应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合同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公示稿)删除内容说明报告;
3、列入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文(或有关等效文件);列入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应提供明确核准机关的相关说明材料;列入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备案意见;
4、建设项目用地为划拨的,应提供规划选址意见;用地为招拍挂的,应提供土地中标通知书(原件);用地为协议出让的,应提供出让合同;用地为自有土地的,应提供建设相关土地权属证明;利用现有构筑物的,应提供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节水设施方案审查
部门:水务局
审批流程:申请[市级]→补正[市级]→受理[市级]→审查[市级](初审,复审,听证,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其他)→决定[市级]→制作行政文书[市级]→告知/送达[市级] 申报材料:
1、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可下载)(原件1份;
2、建设项目节水方案设施审查(备案)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可下载)(原件2份);
3、水影响评价文件批复(A4纸,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4、项目建议书批复(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签发并且在有效期内的,A4纸,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5、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盖有规划部门专用章;A4纸,加盖单位公章,附件、附图按原件尺寸复印)(复印件1份;含附图);
6、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中的给水篇、节水设施方案(节水设计专篇)(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提供的;A4纸,装订成册)(原件1份);
7、使用公共管网再生水的建设项目提交供水协议(与再生水供应单位签订的;A4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8、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降水的提交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专家评审报告(A4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0、建设单位申请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五篇:市建委-前期审批流程
市城建委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
计行政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
一、审批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设及概算所需的文件报送市城建委,由市城建委组织进行技术评审,在评审意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不包括技术专业性评审时间、市政府审批时间)。主要包括报送、预审、初审、评审、批复等环节。
(一)报送
项目建设单位将所需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城建委行政审批收件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窗口收、发件工作。收件时窗口工作人员应核实资料是否齐全,建设项目名称是否一致,盖章是否齐全等。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报送单位,并发放《不受理通知书》,由报送单位按照要求补充完善后另行报送。
(二)预审
收件后市城建委先行组织评审机构进行预审,拟出评审提纲,复杂项目组织召开审查小组会加以解决。
(三)初审
预审结束后由市城建委组织评审机构进行初审,如初审认为项目设计深度不足、设计文件存在较大缺陷需要修改、建设单位报审资料不全(如缺环评、缺征地拆迁资料等),不能满足提出正式审查意见时,评审机构可发出初步审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补充资料或修改设计。
(四)评审
评审机构评审后认为设计文件合理、可行,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齐全,由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
(五)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项目审查:
1.项目受理后,报送单位承诺的补齐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补齐,影响到项目评审的;
2.设计文件与规划不符,或技术方案存在较大缺陷需要重新设计或编制; 3.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初审意见不反馈且无正式情况说明或解释,或者拒绝答复初审意见的,或多次修改仍存在明显技术问题。
项目终止时,由市城建委向建设单位发出《项目终止审查通知书》,《项目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应说明终止审查的原因。
(六)批复
评审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意见后,市城建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二、报送要求
(一)项目建议书
报送单位报送项目建议书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送单位申报建设项目审查的请示报告; 2.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含匡算)6套;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需要提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送单位确认的征地拆迁费用及有关说明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中已包含可不再另提供); 6.报送单位关于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见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中已包含可不再另提供); 7.环保主管部门确认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审查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可研报告
报送单位报送可研报告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送单位申报建设项目审查的请示报告; 2.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6份;
4.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审查阶段已提供可不再另提供)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送单位确认的征地拆迁费用及图表和有关说明原件1份; 9.报送单位关于建设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0.审查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初步设计
报送单位报送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送单位申报建设项目审查的请示报告; 2.申请表;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 4.初步设计文件6套、概算书4套;
5.报送单位确认的征地拆迁费用及相关图表和说明原件1份,建设用地范围内标有建筑(构筑)物的1∶500平面图电子光盘1份;
6.修建性规划原件1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阶段已提供可不再另提供)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5000万元以下项目为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8.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审查需要的其它资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所有文件应有相应单位公章。
三、审查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审查内容有: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否合理; 3.投资匡算是否完整准确; 4.建设资金是否能落实;
5.投资效益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6.编制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环保和规划土地的要求; 7.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二)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的主要审查内容有: 1.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是否合理; 3.投资估算是否完整准确; 4.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5.投资效益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6.环境保护的可行性;
7.建设工期安排、项目组织是否合理;
8.编制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环保和规划土地的要求;
9.是否符合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的要求、投资估算是否超过(低于)投资匡算的正负30%; 10.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的主要审查内容有: 1.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2.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要求; 4.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的内容要求;概算是否超过(或低于)批准的投资估算的10%; 5.主要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6.工程概算是否完整准确,采用指标是否合适;
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中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8.编制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9.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四、办理审批事项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表格样式 办理审批事项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表格样式附后: 1.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申请表; 2.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申请表; 3.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4.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资料收件单; 5.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资料收件单; 6.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资料收件单; 7.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审查受理通知书; 8.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
9.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补齐资料通知书; 10.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补齐资料通知书; 11.武汉市政府投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补齐资料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