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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 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0-70546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0 21:22: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 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文社图发〔200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经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2.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方案

3.《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

4.“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二○○七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我国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为了解我国现存古籍保存保护的现状,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规定,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以便国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加强对古籍的管理。全国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古籍抢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这是建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工作。为做此次古籍普查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国家图书馆、各公共图书馆、文博单位图书馆(藏书楼)、高等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宗教单位图书馆(藏经阁)等;个人或私人收藏机构,也可以纳入普查范围。古籍普查对象为我国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其他特种文献,如甲骨、简牍、帛书、金石拓片、舆图等,暂不列入这次普查范围。

这次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信息等。

普查登记表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制定。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执行标准主要有《古籍定级标准》(WH/T 20-2006)、《古籍普查规范》(WH/T 21-2006)、《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WH/T 22-2006)、《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 23-2006)、《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 24-2006)等。其中汉文古籍的定级,依据《古籍定级标准》执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定级标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制定并颁布实施。

二、工作机构与任务分工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由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规划,由文化部领导实施。设立专家委员会,聘任有关专家负责珍贵古籍的定级审核和普查咨询工作。国家图书馆设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为全国普查登记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研制标准,编写教材,培训普查人员,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各省级古籍保护分中心,负责本地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教材培训本地区的普查人员,汇总并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建立地方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地方古籍联合目录。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在本系统成立古籍保护分中心,统一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将数据汇总后报送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也可由各古籍收藏单位分别报送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或各省级分中心。中央其他各有关部委及所属单位按统一要求开展普查工作,直接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

民间收藏的古籍,可到所在地省级古籍保护分中心进行登记、定级、著录。

三、工作步骤

2007年普查的工作重点是组建古籍普查相关机构,开展普查软件平台的研发工作,开展人员培训,确定古籍普查试点单位,开始对一、二级古籍进行普查,建立中华古籍保护网和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等工作。到2009年7月底前,初步掌握现存一、二级古籍状况。分批次发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录》。从2009年8月-2010年底,开展二级以下古籍普查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逐步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机构,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开展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普查采用纸本表格或电子表格登记,也可在普查网络平台上进行登记。普查流程如下:基层收藏单位填写表格并校对后,汇总提交到省级分中心。省级分中心对基层收藏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校、汇总,对古籍进行定级,并制作成规范的数据格式文档,提交到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省级分中心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发布。专家委员会协助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数据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是我国第一次开展此类普查,对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古籍的数量、价值、分布、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有关方面力量,使广大古籍工作者及民众理解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各级普查机构应健全机制、配备普查人员和设备,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细则,对普查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提交普查数据。普查登记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须对下级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质量检查。

人员培训事关普查工作的质量。为保证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各省级分中心应尽快成立普查队伍,认真筹备、组织培训工作。应结合本地普查任务、人员素质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和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普查培训应注意对普查人员进行工作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教育。集中各地优秀师资力量、专家力量参与、指导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古籍保护工作。

附件2:

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文件精神,使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全面顺利实施,今年将从全国各个系统和不同层面的古籍收藏单位中选择一批古籍收藏单位,作为全面开展古籍保护计划的试点单位,采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摸索出不同地域、不同层面的古籍保护工作经验,为积极、稳妥地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古籍保护计划打好基础。

一、试点工作的时间

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自2007年8月开始,至2008年7月结束,历时一年。

二、试点工作的任务

(一)通过普查工作摸清家底,编制出本单位的古籍目录,并及时将普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摸清并上报所藏古籍的生存状况,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开展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的方法,取得有价值的推广经验后及时推广。

(二)各试点单位根据普查进程,及时分析普查结果,区分藏品的不同等级,对古籍实行分级保护。要针对古籍所处的保存条件、环境等提出符合当地特点的修复及保护计划。

(三)各试点单位的古籍修复须首先提出计划和具体方案,特别对古籍修复涉及的一、二级古籍,其修复方案和修复人员须得到国家中心或国家中心委托的省份中心认可。必要时一级藏品送国家中心或省中心修复,以免造成破坏性修复。

(四)对于古籍库房内部环境不符合藏品需求的,消防等外部环境不合格的,古籍收藏单位应及时向上逐级汇报,提出整改建议,申报改造计划,避免灾害隐患。

(五)对于库房条件过差和库房管理严重不合格的单位,根据藏品等级,必要时将寄存上级收藏单位或其他收藏条件好的单位,归属权不变,待库房的改进经专业人员认定符合藏品需要后,藏品方可归回。

三、试点工作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把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落实工作班子和人员,安排部署好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要根据当地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实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

(三)落实经费。对列为古籍保护试点工作的单位,文化部将根据藏量、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工作进程和成果等因素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补贴仅可用于与古籍保护计划有关的各项工作,挪用后一经查实,文化部有权终止其资金的继续投入,并追回原投入资金,严重者将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

(四)深入调研。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工作,摸清情况,认真研究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

(五)人员培训。凡列为试点的古籍收藏单位,在古籍整理研究及保管、修复人才的培养要加大力度,通过在职培训和充分参与等方面提高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保证古籍保护计划的全面实施。

(六)加强组织协调。各地文化主管部门,要担负起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协调任务。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格局。通过精心策划和实施,保证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和引导带动作用。

(七)加强信息沟通。各试点单位和管理部门要与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各试点之间也应经常进行交流,研究探讨工作中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反映本地区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将以简报形式陆续通报各试点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八)古籍保护工作试点单位要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签定责任书,并在试点工作完成后完成总结报告。

四、试点单位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试点单位由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共57家,名单如下:

国家图书馆

首都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江苏省南京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安徽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

河南省图书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

辽宁省大连图书馆

山东省青岛市图书馆

江苏省苏州市图书馆

江苏省常熟市图书馆

浙江省杭州图书馆

浙江省温州市图书馆

浙江省绍兴图书馆

山西省祁县图书馆

北京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

中山大学图书馆

东北师大图书馆

山东大学图书馆

国家科学图书馆

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图书馆

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故宫博物院

中国文物研究所

上海博物馆

山东省博物馆

安徽博物馆

西安博物院

浙江省宁波天一阁博物馆

江苏省苏州博物馆

甘肃省武威市博物馆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博物馆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文管所

山西省应县文保所

中华民族图书馆

佛教图书文物馆

中国道教协会

北京白云观

中华书局

商务印书馆

中国书店

上海书店

上海辞书出版社图书馆

附件3: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珍贵古籍的保护工作,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目的是建立完备的珍贵古籍档案,确保珍贵古籍的安全,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提高公民的古籍保护意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合作。

第三条 文化部负责组织《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工作。文化部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第五条 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

第六条 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由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按照文化部制定的统一格式,向所属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

(二)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古籍进行汇总、初审,向文化部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文化部提出申报。

(三)文化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专家委员会。

(四)专家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珍贵古籍推荐名录,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文化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拟定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七条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情况不定期开展。每次申报评审时间由文化部确定并印发相关通知。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本暂行办法进行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的评定。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国古籍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定“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目的是加强对古籍保护工作的管理,推动各古籍收藏单位改善古籍保护条件,提高古籍保护工作水平,促进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第三条 文化部负责组织“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工作。文化部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选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型图书馆、博物馆等古籍收藏单位。第五条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标准如下:

(一)收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

(二)有古籍专用书库;

(三)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

(四)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

第六条 申报及评定程序:

(一)各图书馆、博物馆等古籍收藏单位,向所在行政区域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请。

(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单位须按照文化部制定的统一格式,提交申请报告、申报说明书、古籍保护计划及其他说明材料。

(三)各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单位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文化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文化部申报。

(四)文化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送专家委员会评审。

(五)专家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审,提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名单,提交文化部。

(六)文化部通过媒体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七)文化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七条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要按年度向文化部提交古籍保护情况报告。文化部每两年一次组织专家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评估、检查,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不良后果的单位,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和摘牌处理。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定。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古籍普查工作总结

弋阳县图书馆古籍普查工作总结

我国古代文献典籍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根据《国力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以了解我国现存古籍保护的现状,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管理。这是建成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全面深入的古籍普查,意义深远。

江西省文化厅在2008年8月份对全省各市、县公共图书馆进行了古籍普查工作人员培训。我馆人员在8月底学期结束后,及时向县文化局领导汇报了学习情况。根据省文化厅下发文件精神,局领导与馆领导一起就如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工作作了协商,决定由县文化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科协等六个单位一起下文转发省厅关于古籍普查文件,分发各乡镇、场及县直各有关单位。我馆工作人员还分别到县直各有关单位,上门宣传与咨询。我们大造声势,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有关方面的力量,使广大民众理解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8年9月,我馆工作人员对本馆的古籍书目开始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目、整理等,对每套古籍书目进行建档,包括书名、作者、朝代、版本形式、装帧形式等进行登记,并根据古籍年代及内容等予以版本定级,根据古籍破损情况予以破损定级。认真填写《古籍普查档案表》,并对每套书目做了版本书影及破损书影。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我们顺利完成了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省图书馆。此次普查,确定我馆共有古籍书目347册,其中3本为善本。

古籍属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破坏,就不能再现。所以必须加强对现有古籍的保护。目前,我馆古籍保护状况受条件影响,不恒温、不恒湿,所以书页老化情况比较严重,书页虫蛀现象因是用樟木柜装着,情况稍好些。建议在经济条件充许的情况下,是否可改善古籍的存储条件?

弋阳县图书馆 2008、12、5

第三篇: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

陕西师范大学有五十多年的成人教育历史,是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最早设立成人教育机构的院校。195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函授部,开始举办函授教育,以培训中学教师为主要任务; 1985年,开始夜大学招生; 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在原学校函授部、夜大学部和教务处成人教育科的基础上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为适应成人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国内继续教育崛起的形势,经主管部门批准,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6年,陕西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并入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示范学校”、“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成人教育学院”等称号。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陕西师范大学成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同年5月成立网络教育学院。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其他行业在职人员、社会青年等。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报考年龄:年满18周岁。

特别声明: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是教育实施单位,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报名者提供的原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对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学籍,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招生层次、专业、学习期限

专科

英语教育、法律事务、初等教育(小学教育方向)、学前教育、数学教育、金融管理与实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事务管理、市场营销

本科

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教育学(小学教育方向)、教育学(教育管理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学前教育、市场营销、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

三、教学及学习

● 教学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学习包+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

●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例:30%。

● 采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 学院每年组织两次课程考试,学生在所属学习中心集中参加考试。

第四篇:图书馆古籍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图书馆古籍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摘 要: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化沉淀的文明古国,并且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大量的古代书籍得以较好的保存,形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底蕴。古代文献书籍,详细记录了我国历史发展各阶段、时期的社会情况和人文风情,是我国古代璀璨文明留下的文化瑰宝,也是文明传递和保存的重要载体。但由于古籍的流传年限较久,加之古籍本身构成材质的一些特殊性质影响,如何做好古籍的保护工作,降低古籍管理及环境对于古籍保存的危害,并积极开发、挖掘古籍的文化价值和教育价值,是现代图书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笔者从图书馆古籍保护入手,就图书馆古籍的科学保护措施及价值开发渠道,发表几点看法,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图书馆 古籍 保护 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25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8)01(c)-0255-02

图书馆具体是指搜集、整理、保存、管理各类图书资料,并提供相应的阅览、教育、信息服务,具有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开发以及社会教育参与等职能的社会机构。古籍是图书馆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族文化传承、保存的重要载体,其中记载了各个历史阶段、时期的社会环境和人文风情,故而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开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就目前国内图书馆古籍保护管理工作现状来看,其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加之古籍自身特殊的保存管理需求影响,很难保障古籍得到科学、良好的保护,更难实现对古籍蕴含的文化价值、教育价值的有效开发。本文即从图书馆古籍保护入手,结合目前的技术条件,就古籍的科学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具体内容如下所述。加强图书馆古籍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分析

1.1 古籍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在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世界范围内曾出现多种文明和文化体系,少数时期甚至存在洲际性的统治王朝,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仅有中华文化传承千年没有中断,并且在5000多年的璀璨文明中,大量的古籍得以保存和流传,这也是中华文化得以有序传承的重要基础。古籍是对古代社会环境、人文风情的真实记录,其内容蕴含有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精神价值和创造力、想象力,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古籍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财富

虽然我国目前保存有不同时期、不同材质、不同地域的多种古籍,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数倍于此的古籍并没有得到良好的保存,并且由于古籍自身材质的一些特殊性质,在古籍保存的过程中,也存在老化、损坏的可能。同时,古籍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财富,一旦古籍在保存、收藏的过程中遭到破坏,就无法保障古籍的完整呈现,故而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古籍的科学保护。

1.3 实施古籍开发利用的基本基础

古籍中包含对历史的真实记录,其本身就是最原始的文化载体,是人们了解古代历史、学习古代文化的重要途径和渠道,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教育价值。但想要探究、挖掘古籍中记载的文化和历史,首先就需要保障文献呈现内容的完整性,如文献存在缺失,这部分记载的文化和历史也就不复存在,我们也就无法从文献中了解当时的社会和人文。古籍保护注意要点分析

2.1 加强古籍的原生性保护

原生性保护重点突出了对于古籍本身的保护要求,需针对古籍保存的各项干扰因素入手,有针对性、选择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温度、湿度、光照、虫害、霉菌等对于古籍的破坏作用。具体来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图书馆应根据古籍的材质,科学选择保存柜的材质和保存方法,古籍书库内应配置有温湿度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盗监控系统、二氧化碳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化安保系统,以实现对古籍的实时保护。另外,为避免意外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潜在风险对于古籍保存的影响,图书馆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调整古籍保存的密集程度,对于部分年代久远、质地较为脆弱且文化价值较高的古籍,应采取隔离保存的措施,以确保古籍的保存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2 加强古籍的再生性保护

古籍本身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但古籍上记录的文字信息可以通过影印等数字化技术和手段,进行再生保存。对古籍记载文字、图像进行影印,可以实现古籍记载内容的科学再生,从而减少古籍研究、价值开发等环节,对于古籍原件的流通需求,确保原价得到稳定的保护,从而达到古籍受到长期保护的目的。另外,再生性保护措施的引入,也是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古籍管理目标的重要基础,对于提高古籍保护科学性以及古籍开发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3 古籍保护的具体措施分析

就图书馆古籍保护而言,相关管理人员需重点加强以下几点保护措施:(1)完善既有的古籍保护制度。系统、完善的保护制度是古籍得到良好保护的重要基础,考虑到古籍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特殊需求,图书馆应根据古籍馆藏的实际需求和现有条件,对既有的保护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进而规范管理人员管理行为,从源头上提高古籍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加强对古籍藏品的全过程保护。古籍藏品普遍较为脆弱、易坏,害虫、霉菌、温湿度、光照等因素均可能?ζ湓斐伤鸹怠R虼耍?图书馆管理人员还应加强对古籍的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古籍原件流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以避免发生古籍受损及污染等管理问题。图书馆古籍价值开发的有效措施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图书馆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开发以及社会教育参与的重要社会机构,除了要保障古籍得到长久、完好保存的同时,图书馆还承担着挖掘古籍文化价值和教育价值,以及为公众提供信息、教育服务的重要职责。另外,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图书馆还应积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古籍价值开发中的引入和应用,以深入挖掘古籍的文化价值、教育价值和经济潜能。

具体来说,对于古籍的开发和利用,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正式古籍开发前,图书馆需做好古籍的整理和联合目录的编制工作,以方便古籍的检索和使用,为整个开发工作奠定基础。(2)加强对古籍文献的深入研究。古籍文献是对于古代社会的真实、原始记录,为进一步揭示古籍文献的原本面目,深化对其特殊价值的挖掘,相关人员需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析,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古籍。(3)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信息时代背景下,只有图书馆管理人员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古籍文献处理和宣传,才能切实降低古籍开发对古籍的损伤,同时提高古籍文献的传播效率、扩大古籍文献的传播范围,从而在计算机设备、互联网通讯技术的支持下,实现有效的“资源共享”,保障古籍文献资料得到最大限度的贡献和开发利用。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图书馆在古籍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全面加强对古籍原生性保护和再生性保护的重视,并积极引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古籍保护,确保古籍得到长期、完好保存的同时,加强对古籍文献潜在价值的挖掘和开发。同时,还应通过网络渠道,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古籍所记载的文献和文化,从而实现我国传统文化的良好传承,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和教育职能,促进我国图书馆古籍保护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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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陕西户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推荐)

陕西户县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户县污染源普查试点办公室

2007.10

户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中部,南依秦岭,北临渭水,属于西安市近郊县,素有“银户县”和“画乡”之美誉。全县总面积1255平方公里,辖11镇、5乡、2个旅游区管委会、518个行政村,总人口58.3万人。2006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58.3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52亿元。

户县是个农业县,但工业经济相对发达,非公有制经济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工业门类比较齐全,目前,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25户(统计局提供),主要以机械加工、纸制品加工、玻璃、水泥、化工等为主导产业。虽然户县工业企业数量大,但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污染源底数不清成了主要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全县生活污染源也较多,而且底数也不是很清楚。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现有生活源640多个。这些都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今年4月,户县被确定为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县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我们发现,虽然普查内容复杂,但普查对象都能积极配合,而且对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清楚。

二、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在接受普查试点任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始后,我们积极向省局、市局和县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各级领导也都十分重视,省、市局长亲自过问,相关处室积极指导。全县普查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

一是及时成立机构。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徐化民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局、统计局、工商局、文体广电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户县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全面负责污染源普查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数据采集、审核、监测技术、数据录入以及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7个小组,各组职责和人员分工明确,形成了相互配合,互相推动的普查试点工作机制。同时,还抽调了一批责任心强、年纪轻、熟悉情况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组建了16个普查小组,迅速投入到普查试点工作中去。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为了确保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户县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乡镇、相关部门都十分重视,立即抽调人员,制定方案,设置了普查办公室,制作了普查总体方案、普查技术路线等宣传版面,悬挂上墙。为了搞好普查,四、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为了给普查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印发了1500多份《致企事业单位的一封公开信》,分送给各普查户,并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滚动播放普查宣传标语,在基层乡镇悬挂了大量的横幅,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并制作大型广告牌宣传普查试点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普查员深入企业,与企业经营者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并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规定。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使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政策深入人心,也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普查试点工作,形成了“人人关心普查工作,人人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此次普查范围广、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了扎实做好普查工作,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要求,选聘了10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作为普查员。具体分配方案是:重点工业源316户配备63名普查员(每10户2名);一般工业源496户,配备25名普查员;生活源370户配备18名普查员。另外,还从县环保部门选聘了10名业务骨干作为普查指导员,主要由环境监理人员担任,因为这些同志熟悉企业生产状况,可以更好地进行数据真实性的审核。普查员主要由县环保部门的同志以及乡镇环保专干组成,这些同志熟悉和掌握环保工作,了解基层工业源和生活源的 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00余人进行了为期3天的封闭式集中业务培训。培训期间,由参加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培训学习的同志分别进行辅导讲解,重点培训了污染源普查的范围和技术规定,以及普查档案管理、普查员管理和普查要求等内容。普查员都能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答疑解惑,不耻提问。讲解同志就普查试点的各个专业报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现场释疑。通过培训,使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初步掌握了普查试点工作要求及普查表的填报方法,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培训结束后,我们还进行了培训测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成绩及格率均达到了100%。

培训期间,在国家统一印制的表格未到的情况下,我们自行印制了大量的普查表格,进行了普查模拟演练。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减少了重点企业环保人员的培训的环节。但在实际普查工作中,发现对普查对象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今后应该充分发挥企业环保专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作用,以提高普查工作效率。通过我县试点来看,培训应该合理安排,而且要有针对性,尤其要保证培训的时间,需要进行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关联的行业的普查培训。在培训的授课上,要保障师资,以确保普查员理解和融会贯通。在教材方面,我们建议对教材进行精简,避免重复,增加不同行业的普查报表事例示范。对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分别培训,尤其要加强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发挥骨干的带头作用。在普查中期,建议组织普查

多大差别,造成工作上的重复,使普查户对调查有抵触情绪。建议清查名录由工商、税务、卫生、统计、环保等部门提供资料,联合筛选确定最终清查名录,普查时再拉网式调查进行补充完善,也可以协调工商部门承担生活源的清查和普查工作。这样可以使环保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业污染源的普查中,保证工业源的普查质量。

八、试点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是全面布置,及时调度。9月3日,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户县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后。普查办公室首先召开了全体普查员、指导员参加的普查工作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各普查小组要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地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既要掌握调查技巧,合理安排,抓紧时间,还要及时反映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技术组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纪律,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普查试点方案和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克服一切困难,以高度的责任心搞好普查试点工作。工作启动后,县普查办主任、副主任亲自随同普查员一起进行现场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调度,解决问题。

二是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基层乡镇企业管理松散、情况复杂,是本次试点的重点和难点。在入户普查初期,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企业经营者不配合调查,工作开展相当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普查办立即采取行动,由普查对象的主管部门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协助

行比对,同规模产量进行比较);普查填报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指标解释要求;普查指导员对普查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审核,并对其是否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负责;普查办公室的数据审核组分工业重点源、工业普通源和生活源三个小组,由三个审核员分别审核,重点源再由环保部门的业务骨干联合会审。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情况重新填报。另外,我们针对乡镇企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查报表技术要求高的实际情况,要求数据采集组的人员采取对乡镇企业进厂辅导的办法填写普查表格。同时,我们要求普查员必须佩戴证件,两人一组入户普查,普查时必须态度和蔼,耐心讲解辅导填报,向被调查对象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被调查单位能够如实填报普查表,对填写有困难的,普查员可以代填,但必须经过普查单位认可并签字盖章。数据处理组负责对收回的表格所填项目进行审核,达到标准的收回存档,不合格的要求说明原因重新填报。

为保障普查报表的质量,我们要求先用铅笔填报,在审核过关后再正式用钢笔填写的方法,既节省了普查时间,也减少了废表产生,节约了普查成本。对无工商执照的小餐饮业和碎石加工等行业,在无公章的情况,要求经营者做到签名按指印确定身份,保证其真实性。

入户调查只能取得部分数据,大量工作需要普查人员自己查找填报,实地查找代码等工作会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我们建议:入户前先要明确入户调查数据,确定出需要现场填报的内容,从而节省时间,也减

间紧、硬件差的困难,10人轮番加班,经常通宵录入。在数据处理中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总结。(见问题和建议)。

普查期间我们还得到国家普查办技术组和数据处理组业务人员的现场指导和网上技术支持,帮助我们及时解决了普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加快了普查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全县1182户单位普查任务基本结束,试点工作总体进展较为顺利。

十、总体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我县经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选聘普查员和入户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完成了1182户普查单位的普查表格填写审核及数据的输入上报工作。普查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清查工作还不够细致,普查数据还不够准确,监测数据不够,宣传还不到位,表格填报质量还不高。但普查中能认真对待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普查过程发现存在的问题24 条,并结合地方工作实际提出了建议 7条(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第一普查存在问题

1、在目前普查试点工作中发现,普查所属行业照搬经济普查行业类别,使详查企业过多。重点污染源11个行业一般污染源16个规模以上行业中,3 的代码将更多。普查单位几乎不填代码,使普查员的大部分精力都耗在查找代码上,这大大增加了普查工作量。

6、基层环境监测技术和仪器较差和滞后,对于要求的监测项目不能有效监测,但普查涉及的监测项目太多,平时基本监测不到,这将影响某些普查试点数据的完整性。

7、有些企业不配合普查工作,作为普查部门除了加大宣传、耐心说服以外,对拒不配合的排污量小,没有工商执照的零散单位无约束手段。

8、表册设计比较零散,后面所附说明太多。每张表格上都涉及单位名称和代码,重复填报较多。

第二表格设计存在的问题

1、主要产品、有毒有害原辅料及能源消费情况表(G102),主要产品,第7项,主要工艺项,设计不合理,所留空白太小,让填报单位用表述相对模糊;

2.能源消费情况,未设计能源产地填报地方;

3.G102第7项在次表反映意义不大,对填报造成影响;

4、G102表第4项,用作燃料量对热力、电力来说容易理解成只用作燃料量,虽然在说明中表述包括生活、生产用能源,但许多填报单位还是只填了用做燃料的量。建议在表下方做出备注;

5、G102综合能源消费量合计栏数字取整后使我县许多企业能源消费

9、数据汇总不能正常进行。

(三)几点建议。

1、国家局制定的技术要求,应多结合些地方实际。紧扣环保和污染主题,把真正有污染的和存在污染隐患的产业单位作为普查的重点。可以将没有污染的产业单位剔除在外,一方面有利于摸清污染源的底子,也减少了普查工作量。

2、应该由政府组织,部门的配合,分工协作,工商部门对生活源普查。这样可以使环保人员全力投入到工业源的普查中,确保重点工业源的普查质量。

3、把与环保相关的项目列入普查范围。比如:可以在基本情况表中设计是否有环评、是否通过环保验收,以及环境保护审批等项目。

4、尽快出台普查条例,使普查工作有法律上的保障。

5、国家要加大宣传,使普查工作有舆论上的支持。由于时间紧,宣传效果还不是十分明显,公众的认可和支持方面还有些欠缺,需要普查员入户,面对面耐心地宣讲普查的政策和意义,协调解决企业普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取得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建议从国家到地方向人口等普查一样,全方位的宣传,使污染源普查的知晓率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将对后期普查的全面铺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6、多给普查试点单位技术指导和支持,比如监测技术方面等。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 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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