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主力店物业管理合同
本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鉴于 公司(下称“物业产权人”)与乙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乙方承租使用物业产权人拥有的位于,东至、北至、南至、西至 的(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其中的,(下称“租赁区域”)。乙方将在租赁区域统一以 商标及名称对外营业,经营项目包括。
现甲方受物业产权人委托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区域名称: 2)物业服务区域:。
3)物业管理费计算面积:。
4)物业管理费计算起始日:乙方应自《租赁合同》约定的进场日起支付物业管理费,并按照独立计量的实际使用数额全额缴纳水、电、燃气、空调等公用事业费。
5)物业管理区域类型:商业物业。(2)物业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物业管理界面划分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3)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且不限于下列发生的: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物业保险费;甲方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公司员工薪酬福利费,物业管理行政办公费用,政府规费,整个项目物业系统费用摊销等。物业管理费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该费用由物业产权人另行承担。
2)公用事业费:
a.乙方应支付因其使用公用事业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独立使用的水、电(含乙方独立使用的室外广告、泛光照明等用电)、燃气、热力(采暖)、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及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必须由甲方代收、代缴、代扣的且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排污费、供水二次加压费、设施设备的检测费、垃圾清运费、消防检测费、排烟、排污、噪声监测费等,乙方应按本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支付。在物业产权人办理完毕用户分户交费过户手续后,乙方应立即自行与前述公用事业部门签订供应合同,由乙方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标准和计量设施记载的数据据实按月向公用事业部门缴纳。
b.在乙方签订前述供应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物业产权人支付各项公用事业费。c.乙方租赁区域的电、水等能源损耗应每月按照租赁区域实际用量占总用量的比例分摊,即租赁区域实际用量÷项目总表用量×项目总损耗量。项目内其他部分的水、电等能源损耗也应按照前述原则进行分摊。乙方分摊的费用应在其支付相应的各项公用事业费的同时支付给物业产权人或甲方。
3)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缴纳的税费,根据国家和租赁区域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和承担。无论本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凡属于向租赁区域承租人征收的政府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负责支付其在租赁区域内从事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
5)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相关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其租赁面积占项目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但甲方会提前将相关政府收费通知书或规定明示于乙方。
6)乙方已实际享受的超过标准营业时间的超时服务等费用按实际成本由乙方支付。7)双方协商确认的其他有偿服务费。
8)甲方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界面的划分、物价变化、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重新确定和调整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调整以双方的书面意见为准,乙方须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9)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含10日)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预缴费用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乙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或直接支付到甲方所开立的银行帐户上(由双方商定),以乙方费用到账为完成支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该银行帐户的具体信息。甲方在乙方完成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如果物业产权人不能为乙方其他相关费用办理分户交费过户手续,则应为乙方前述付款提供正规收费收据或物业费发票。
11)项目提供的标准服务营业时间为12小时(甲方有权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对该标准服务时间作相应调整),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向甲方申请延长租赁区域的营业时间,由此所发生的物业管理及其所产生的能耗费用等实际成本由乙方承担。
(4)物业服务标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道路、广告位、休闲设施等,保持完好。
2)机电系统:物业管理区内的供/配电设备运行正常,供电安全稳定,定期检修保养系统设备,避免人为停电事故;给排水设备运行合理,并定期检修管路和水泵。
3)正常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接到报修后半小时赶到现场,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如无法解决应解释原因,并确定解决时间;建立健全维修档案和回访制度;及时修缮共用区域、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中破损的部分。
4)装饰装修:地面、墙面、石材、玻璃及门窗保持完好,形状、规格统一;检查和监督施工方遵守本物业的有关装修规定,在不影响主体安全及统一的情况下,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要求。
5)环境保洁:保洁区内做到地台无浮尘,通道无死角,墙面无张贴、玻璃无脏污、厅门无污迹,外围无杂物,定期消杀灭虫,保持公共下水道、水管或其他管道清洁、畅通,防止任何垃圾淤积、侵蚀或倾倒于公共区域。
6)绿化景观:对绿地、花木草坪、景观小品等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做到修剪有形、长势良好清洁、美观、适用,除季节原因外,无枯枝、枯叶。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设立清晰明确的交通道路标志,保持道路畅通,明确划分停车区域,杜绝车辆乱停乱放,检查进出车辆及装载物品。
8)安全监护:配合和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公共区域进行24小时安全监控和定时巡视,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及时报警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9)消防监控:消防监控报警系统24小时监测,并设专人员值班,按规定保存监控记录,定期举办消防宣传和演习,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及有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场、存储情况。
10)每月与乙方进行服务沟通,以消除不合格现象的发生,建立服务回访记录。11)建立投诉处置规程,及时处理投诉事项。
以上服务标准如因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原因造成无法达到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尽力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物业服务分包
1)甲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专业服务委托或分包给专业的服务商(“分包商”),但不能因此免除甲方在本合同下对乙方的义务或任何责任。
2)乙方进场装修前须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与甲方或物业产权人或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乙方对租赁区域进行的装修或装修改造方案,凡涉及消防、建筑安全、排油烟、排噪及排污等须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或涉及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须报物业产权人及甲方审核书面批准,并报物业产权人及甲方备案,同时由乙方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装修管理及消防、环保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及开业。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装修方案后最迟10个工作日内出示书面审核意见,甲方在前述期限内既未提出合理改正意见也不签字确认的,则视为确认。
4)乙方的装修施工过程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但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并不减免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也不因监督与管理而对乙方的装修施工承担任何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施工不得破坏租赁区域的房屋基本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物业产权人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施工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装修过程中,若必须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须严格按照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确认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进行装修;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供前述装修方案及增加的工程、消防、自用设施设备工程技术档案等资料。
(6)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前述约定外,甲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项目统一经营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下称“物业管理规定”),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及收费办法。
2)对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要求停止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及停止提供各项专项服务。
3)对乙方租赁区域装修及相关垃圾清运等事项的监督和管理。
4)受物业产权人委托,行使对乙方使用物业产权人配置之设施设备(包括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及管理,在乙方不正确使用或未进行适当的维修保养时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甲方代为维修,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受物业产权人委托,必要时对出入租赁区域的财物及人员进行控制及管理。
5)协助乙方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关事宜的磋商,并对日常管理中所涉及的公共事务进行协调。
6)租赁区域外的公共区域的商业经营与项目整体推广活动的管理。
7)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停车位的使用按照乙方与物业产权人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8)甲方不承担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9)应乙方要求,可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及《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另行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或双方议定。
10)因紧急维修或市政需要,甲方有权经提前1小时通知乙方,停止水、电、空调或其他设备、设施的供应。
11)乙方允许甲方或分包商通过租赁区域或在租赁区域内安装、使用和维修管道、线路或其他设施设备。如在完成前述工作时损坏乙方租赁区域的布局、装修,甲方应予在完成前述工作后修复,但因乙方原因造成前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下可不作通知,但事后应作书面说明),甲方或分包商有权在营业时间内,与乙方有关人员一起进入租赁区域检查,对租赁区域进行必要的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工作。甲方或分包商在进行上述检查、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时,不应不合理地干扰乙方的业务,或使乙方由于此种检查或维修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害或损失。
12)为使乙方能在租赁区域正常经营,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其他经营者间的关系,乙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自行转租、分租的经营者除外。
13)法律法规赋予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7)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乙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按照乙方与物业产权人签订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店招及广告位,但改变墙体、结构的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楼顶或其他任何公共部位。
2)乙方可以自行决定营业时间,因经营需要可以延长。但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发生的物业管理及其所产生的能耗费用等实际成本。在整个项目组织大的营销、庆典活动时应按甲方要求做出暂时性调整。
3)按时足额缴纳乙方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税、费。
4)按照与物业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区域,非经物业产权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变更租赁用途,保证租赁区域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并按照约定完成应由其负责的物业管理,不损坏租赁区域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不影响、妨碍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维修、保养,不置放任何超过建筑物设计荷载范围的物品,不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经营物品除外)带入、存放在租赁区域内。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保险赔偿减少、取消或保险费用增加的行为,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缩短建筑物使用期限的行为。
5)在租赁区域从事经营活动时,遵守国家包括消防、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管理在内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负责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协助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方案,教育乙方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分租户(如有),遵守本合同及物业管理规定,并对上述人员的职务行为及造成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6)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甲方或其他承租方合法权利的行为和其他不合理地干涉、扰乱或影响甲方或其他承租方正常经营的行为。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7)乙方保证配合甲方人员通过乙方租赁区域或在租赁区域内安装、使用和维修管道、线路或其他设施设备,及在营业时间内,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进入租赁区域进行必要的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工作。
8)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经营、二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通信、消防、卫生、工商、税务、银行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9)乙方保证在交付装修后、正常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确保所有消防通道处于畅通状态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状态。负责其租赁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保管工作;承担政府对乙方租赁区域的消防专项检测、检查费用。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或因此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10)乙方保证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因乙方原因引致的水、烟、燃气或其他物体外泄以及任何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的损害或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法律法规赋予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8)保险
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与物业产权人的约定各自购买相应的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在双方保险赔付范围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费用,甲方也不需要就此对乙方或物业产权人承担任何责任。
(9)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均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到的相应损失,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物业管理责任,导致甲方负责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损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因乙方未对其负责的设备和设施履行维修维护责任,导致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损害或其他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果乙方违约延迟支付或补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热力、燃气等公用事业费超过10日的(在乙方已与公用事业部门签订供应合同应由乙方向其直接付费的除外),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部分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延迟支付超过20日,甲方除收取违约金外,还有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物业产权人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终止时同时终止。(11)其他
1)乙方按照其与物业产权人签订之《租赁合同》约定将其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相应转让给该方,乙方应保证该第三方同意受让本合同。
2)合同附件(如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本合同的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各方向对方发出的发票、单据及其他通知需标明对方公司名称,送达到对方办公地址后即视为已经送达。各方按下列传真号码所发送的传真文件,亦视为已经送达对方:甲方: ;乙方:。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书面修订和补充。
5)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即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所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
6)合同为正式法律文件,涂改处无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无效。
7)本合同正本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11)附件:物业管理界面划分
1)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管理界面 a.乙方租赁范围内中央空调系统及通风排烟
(a)乙方专用的中央空调主机的日常维保(含季度、年度检查、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
(b)乙方租赁区域内中央空调风柜机、盘管风机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
(c)租赁区域内风管、法兰、阀门、散流器的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 负责;(d)乙方专用的出入口空气幕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 负责;
(e)租赁区域除湿机及其附属管道、表冷器、阀门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由 ___负责;
(f)租赁区域通风、排烟系统及其附属控制开关柜、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由 负责;
(g)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含供暖系统、冷凝蒸发器、冷冻(却)水泵机组、管道及其附件等)的日常维修(含季度、年度检查)、保养(含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承担;
(h)空调机房设备开启由 操作及管理,机房的管理由 负责;(i)热交换器(或锅炉、直燃机)日常维修(含季度、年度检查)、保养(含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供热站(或锅炉房)管理由 负责。
b.高低压配电系统
(a)乙方独立使用的变压器、联络柜补偿柜、配电柜等高压设施的日常维保(含季度、年度检查、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
(b)乙方专用的发电机的日常维保(含季度、年度检查、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发电机房由 进行管理;
(c)乙方租赁区域外的墙体景观照明、乙方专用广告照明的维保、能耗等费用由 承担;
(d)乙方租赁区域内楼梯间、设备用房、出入口区域的照明的维保、能耗等费用由 承担;
(e)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其独立使用的室内照明系统等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并相关费用(含能耗)由 承担。
(f)乙方租赁区域外高、低压配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各类电井、电容器柜等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管理及定期检测及相关费用(含能耗及各类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
c.给排水系统
(a)从分户计量水表至乙方租赁区域的给水系统(含其专用空调系统的补水系统、专用水箱)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关费用由 负责;(b)由于二次给排水系统水损耗和水泵用电,采取单独计量,由双方根据用量比率来分摊;
(c)生活水箱消毒、运行、维护、保养、人工等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根据 比率分摊;(d)隔油池、污水井及污水处理等乙方专用排水设施由 负责维修和保养并承担费用;
(e)乙方分摊与其租赁面积向对应的化粪池、污水井维修、保养及运行费用;
(f)乙方租赁区域排水地漏、排水管道、阀门、法兰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g)水泵房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操作及管理由 负责,机房的管理由 负责。d.电、扶梯系统
(a)乙方租赁区域内的所有由物业产权人提供的由乙方独立使用的电扶梯、货梯的日常维修、专业保养及相应费用(不含能耗及检测费用)由 负责;
(b)乙方租赁区域内的所有由物业产权人提供的由乙方独立使用的电扶梯、货梯的运行管理及使用能耗(含检测费用)由 负责;
(c)物业产权人提供的乙方与甲方或与其他承租人共用的电扶梯、货梯的日常维修、专业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检测费用)由双方(使用方)根据 比率予以分摊或由 负责;
(d)物业产权人提供的其他电扶梯、货梯的日常维修、专业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检测费用)由 负责。
e.消防系统
(a)由物业产权人提供给乙方独立使用的消防烟感报警系统、消火栓及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紧急疏散指示照明、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含季度、年度检查、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
(b)乙方与甲方或与其他承租方共用消防报警及连动主机系统、消防水泵、消防排烟风机系统、防火卷帘门、紧急疏散指示照明、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喷淋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含季度、年度检查、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
(c)消防主机、消防水泵、乙方租赁区域外的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喷淋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含季度、年度检查、一至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 负责;
f.其他
(a)乙方租赁区域内其他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装饰装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及相关费用(含能耗)由 负责;
(b)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及保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进行专业承包及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检测的内容报告;
(c)乙方租赁区域以外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雨污水系统、外围地面等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含能耗,乙方独立使用的除外)由 负责;
(d)乙方租赁区域所涉及的建筑主体结构(如基础、承重墙体、梁柱、屋面等)的维修及每年一次的外墙清洗由 负责;
(e)承担租赁区域中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责任;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由其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供暖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电扶梯、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并由物业产权人承担相关费用;
g.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2)保安、保洁的物业经营管理界面 a.保安管理界面
(a)乙方租赁区域内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b)乙方租赁区域外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c)甲方配合和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乙方租赁区域外的区域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协助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b.保洁及环境绿化管理界面。
(a)乙方租赁区域内保洁、绿化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b)乙方自行负责其租赁区域垃圾清运及消杀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占用其租赁区域以外的空间堆放垃圾。
(c)乙方租赁区域外保洁、绿化由甲方负责。c.停车场及其他区域的物业经营管理界面
(a)甲方接受物业产权人委托负责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b)乙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免费的停车位数量停车,其他乙方停车(包括供配货及购物车辆等)均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停车。
(c)乙方租赁区域外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外的广场、公共通道、天台、楼顶、外墙面归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使用、收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本合同、《租赁合同》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d)乙方利用“项目”公共区域举办商品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后付费使用。该等活动如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因举办上述活动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活动不应占据项目消防通道,不得影响项目其他承租方合法经营,并保证相邻公共区域通行畅通;负责维持、保持活动区域的保安、保洁、安全;造成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损坏的应予修复或赔偿。
第二篇:XX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XX主力店
xxxx城市广场主力店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第二条物业服务范围
第三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 第五条物业服务分包 第六条物业装修改造
第七条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保险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其它
附件:物业管理界面划分
2011-XMGJ-1118
本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于2012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南省xx市签订:
甲方:xxxx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xx市xx区开元大道中段 营业执照号: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乙方:xx影院管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xx市xx区开元大道东段xx城市广场三楼 营业执照号:XX(1-1)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鉴于xxxx臵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物业产权人”)与乙方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乙方承租xx市xx区,南至展览路,东至定鼎门街,西至厚载门街,北至开元大道的xxxx城市广场(以下简称“广场”)三楼部分区域,(下称“租赁区域”),乙方将在租赁区域统一以“星美国际影城”商标及名称对外营业,经营项目包括(依租赁合同)。
现甲方受物业产权人委托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区域名称:xxxx城市广场三层星美国际电影城
2、物业服务区域:xxxx城市广场公共区域
3、物业管理费计算面积:4751(最后以土地管理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平方米建筑面积
4、物业管理费计算起始日:乙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乙方影城开业日
2011-XMGJ-1118
或最迟开业日(二者以较早发生者为准)起支付物业管理费,并自接收租赁区域之日(即签订《租赁场所交付确认书》之日期)起按照独立计量的实际使用数额全额缴纳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
5、物业管理区域类型:商业物业。6.物业服务期限:与《租赁合同》期限一致
第二条 物业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物业管理界面划分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物业管理服务界面划分》。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缴费面积根据实际测量标准计算。
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于支付发生的:甲方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广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绿化养护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甲方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管理行政办公费用等。物业管理费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该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行承担。
2、其它相关费用:
2.1公用事业费:乙方应支付因其使用公用事业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乙方独立使用的水、电(含乙方独立使用的室外广告、泛光照明等用电)、燃气、热力(采暖)、通讯、有线电视费用,乙方应按本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支付。
2.2乙方能耗费以供电公司低压费率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2.3垃圾清运费:乙方租赁区域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清运至乙方专用的垃圾房,并外运至政府规定的填埋场所集中处理;如委托甲方代为清运,则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清运则另签协议。2011-XMGJ-1118
2.4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必须由甲方代收、代缴、代扣的且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排污费、设施设备的检测费、消防检测费、排烟、排污、噪音监测费等,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后十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甲方应提供公共事业部门下发的缴费文件或通知。
2.5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缴纳的税费,根据国家和租赁区域所在地地方的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和承担。无论本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凡属于向租赁区域承租人征收的政府合理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6乙方应负责支付在租赁区域内从事经营所引起的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2.7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相关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其租赁面积占广场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但甲方会提前将相关政府收费通知书或规定书面通知于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对物业管理费进行调整的,须提前经乙方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支付:乙方均应于每月10日(含10日,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预缴费用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开始计付物业管理费当月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于乙方电影院开业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付。
5、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所开立的银行帐户上,以乙方费用到账为完成支付,如需要以其他方式如用支票形式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的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并书面通知乙方该银行帐户的具体信息。
6、广场提供的标准服务营业时间为每天上午09:30至晚上21:30点。甲方同意乙方的营业时间为上午9:30至次日02:00,甲方保证乙方在营业时间期间正常使用广场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点滴的使用、水电的正常供应),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不另收取其他费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延长营业时间的,甲方予以许可并为乙方提供相应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用电梯的使用、水电的正常供应等)。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2011-XMGJ-1118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1建筑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道路、广告位、休闲设施等的维修保养(租赁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的除外),但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1.2机电系统:物业管理区内的由甲方负责管理的供/配电设备运行正常,供电安全稳定,定期检修保养系统设备,避免人为停电事故;给排水设备运行合理,并定期检修管路和水泵。
1.3正常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接到报修后半小时赶到现场,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如无法解决应解释原因,并确定解决时间;建立健全维修档案和回访制度;及时修缮共用区域、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中破损的部分。
1.4装饰装修:地面、墙面、石材、玻璃及门窗保持完好,形状、规格统一;检查和监督施工方遵守本物业的有关装修规定,在不影响主体安全及统一的情况下,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要求。
2、公共环境保洁:公共保洁区内做到地台无浮尘,通道无死角,墙面无张贴、玻璃无脏污、厅门无污迹,外围无杂物,定期消杀灭虫,保持公共下水道、水管或其他管道清洁、畅通,防止任何垃圾淤积、侵蚀或倾倒于公共区域。
3、公共绿化景观:对公共绿地、花木草坪、景观小品等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做到修剪有形、长势良好清洁、美观、适用,除季节原因外,无枯枝、枯叶。
4、广场内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设立清晰明确的交通道路标志,保持道路畅通,明确划分停车区域,杜绝车辆乱停乱放,检查进出车辆及装载物品。
5、广场保安、消防:
5.1安全监护:配合和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公共区域进行24小时安全监控和定时巡视,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及时报警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5.2消防监控:消防监控报警系统24小时监测,并设专人员值班,按规定保存监控记录,定期举办消防宣传和演习,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及有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场、存储情况。
6.客户服务
6.1每月与乙方进行服务沟通,以消除不合格现象的发生,建立服务回访记录。6.2建立投诉处臵规程,及时处理投诉事项。
以上服务标准如因甲方原因无法达到的,给乙方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并造
2011-XMGJ-1118
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责任,如因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原因造成无法达到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尽力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五条 物业服务分包
甲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专业服务委托或分包给专业的服务商(“分包商”),但不能因此免除甲方在本合同下对乙方的义务或任何责任。
第六条 物业装修改造
1、乙方进场装修前须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与甲方或物业产权人或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管理责任。
2、乙方对租赁区域进行的装修或装修改造方案,凡涉及消防、建筑安全、排油烟、排噪及排污等须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或涉及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须报物业产权人及甲方审核书面批准,并报物业产权人及甲方备案,同时由乙方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装修管理及消防、环保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及开业。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装修方案后最迟5个工作日内出示书面审核意见,甲方在前述期限内既未提出合理改正意见也不签字确认的,则视为确认。但是甲方对乙方装修方案的审核或确认不视为甲方为乙方就其装饰装修工程分担了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4、乙方的装修施工过程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但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并不减免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也不因监督与管理而对乙方的装修施工承担任何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施工不得破坏租赁区域的建筑基本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物业产权人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施工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装修过程中,若必须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须严格按照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确认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进行装修;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供前述装修方案及增加的工程、消防、自用设施设备工程技术档案等资料。2011-XMGJ-1118
第七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前述约定外,甲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广场统一经营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下称“物业管理规定”),调整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标准及收费办法。
2、对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要求停止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及停止提供各项专项服务。
3、对乙方租赁区域装修及相关垃圾清运等事项的监督和管理。
4、受物业产权人委托,行使对乙方使用物业产权人配臵之设施设备(包括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及管理,保证乙方对设施设备(包括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并就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向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乙方不正确使用或未进行适当的维修保养时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由甲方代为维修,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受物业产权人委托,必要时对出入租赁区域的财物及人员进行管理。
5、协助乙方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关事宜的磋商,并对日常管理中所涉及的公共事务进行协调。
6、对租赁区域外的公共区域的商业经营与商业广场整体推广活动的统一管理。
7、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为乙方顾客在首个租赁提供持当天电影票可享受免费2小时指定区域停车,并在租赁期内为乙方免费提供负一层的2个停车位。
8、甲方不承担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9、应乙方要求,可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及《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另行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或双方议定。
10、因紧急维修或市政需要,甲方有权经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停止水、电、空调或其他设备、设施的供应。
11、乙方允许甲方或分包商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租赁区域或在租赁区域内安装、使用和维修管道、线路或其他设施设备。如在完成前述工2011-XMGJ-1118
作时损坏乙方租赁区域的布局、装修,甲方应予在完成前述工作后修复,恢复至乙方原装修状态。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不作通知,但事后应作书面说明),甲方或分包商有权在营业时间内,与乙方有关人员一起进入租赁区域检查,对租赁区域进行必要的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工作。甲方或分包商在进行上述检查、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时,不应干扰乙方的业务,或使乙方由于此种检查或维修而遭受损害或损失。
12、为使乙方能在租赁区域正常经营,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广场其他经营者间的关系,乙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自行转租、分租的经营者除外。
13、甲方须确保乙方在国家政策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可根据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但须事先报经甲方认可备案),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临近通往租赁房产的与乙方直接相关的通道、电梯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物业管理问题应由甲方负责解决。
14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经营、二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工商、税务、银行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并根据乙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出具有关证明等文件。
15、法律法规赋予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乙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按照乙方与物业产权人签订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店招及广告位,但改变墙体、结构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店招的安装、使用、更换、清理、维护和保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楼顶或其他任何公共部位。
2、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延长营业时间。但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发生的物业管理及其所产生的能耗费用等实际成本。在整个广场组织大的营销、庆典活动时,应当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如发生临时性安全事故,甲方认为需要进行暂时性调整的,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以避免安全事故影响扩大。2011-XMGJ-1118
3、按时足额缴纳乙方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公共事业等费用。
4、按照与物业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区域,非经物业产权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变更租赁用途,保证租赁区域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并按照约定完成应由其负责的物业管理,不损坏租赁区域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不影响、妨碍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维修、保养,不臵放任何超过建筑物设计荷载范围的物品,不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经营物品除外)带入、存放在租赁区域内。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保险赔偿减少、取消或保险费用增加的行为,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缩短建筑物使用期限的行为。
6、在租赁区域从事经营活动时,遵守国家包括消防、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管理在内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负责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协助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方案,教育乙方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分租户(如有),遵守本合同及物业管理规定,并对上述人员的职务行为及造成的损失负连带责任。由乙方经营管理原因发生的治安案件以及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7、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甲方或其他承租方或商户合法权利的行为和其他不合理地干涉、扰乱或影响甲方或其他承租方或商户正常经营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8、乙方保证配合甲方人员通过乙方租赁区域或在租赁区域内安装、使用和维修管道、线路或其他设施设备,及在营业时间内,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进入租赁区域进行必要的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工作。但必要的维修、服务、改建和增建工作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
9、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经营、二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工商、税务、银行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但有权要求甲方给予配合或出具相关证明等文件。
10、乙方保证在交付装修后、正常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确保所有消防通道处于畅通状态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状态。负责其租赁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保管工作;承担政府对乙方租赁区域的消防专项检测、检查费用。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或因此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2011-XMGJ-1118
规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11、乙方保证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因乙方管理不当引致的水、油烟、燃气或其他物体外泄以及任何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乙方顾客在首个租赁持当天电影票可享受免费2小时指定区域停车,乙方在租赁期内享受甲方提供的负一层2个停车位,但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13、法律法规赋予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保险
甲、乙双方应分别按照租赁合同中与物业产权人的约定各自购买相应的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在双方保险赔付范围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费用,甲方也不需要就此对乙方或物业产权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到的相应损失,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物业管理责任,导致甲方负责管理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损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因乙方未对其负责的设备和设施履行维修维护责任,导致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损害或其他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果乙方违约延迟支付或补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热力、燃气等公用事业费超过七日的(在乙方已与公用事业部门签订供应合同应由乙方向其直接付费的除外),每迟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延迟支付超过60日,甲方除收取违约金外,还有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2011-XMGJ-1118
4.因甲方或分包商在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租赁区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改建或增建而使乙方由于此种检查或维修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害或损失。因此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物业产权人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终止时同时终止。
第十二条 其它
1、乙方按照其与物业产权人签订之《租赁合同》约定将其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相应转让给该方,乙方应保证该第三方同意受让本合同。
2、合同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本合同的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各方向对方发出的发票、单据及其它通知需标明对方公司名称,送达到对方办公地址后即视为已经送达。各方按下列传真号码所发送的传真文件,亦视为已经送达对方:甲方传真号码:XX ;乙方传真号码: XX。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书面修订和补充。
5、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xxxx城市广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6、合同为正式法律文件,涂改处无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无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011-XMGJ-1118
甲方:xxxx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乙方: xx影院管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物 业 管 理 界 面 划 分
(根据主力店设施设备共用情况会有所区别)
1.0 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管理界面
1.1本附件中所有设备均指乙方租赁范围内由乙方安装的中央空调系统、通风排烟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非由乙方安装的中央空调系统及通风排烟设备和其他设备均由甲方承担维护、修理和管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本合同及附件中关于费用承担与该原则不一致的,以该原则为准。
1.1.1乙方专用的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含供暖系统、冷凝蒸发器、冷冻水泵机组、管道及其配件)的日常维保(含季度、检查)、保养(一~三级保养和特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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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1.2乙方租赁区域内空调机房以外盘管风机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1.3租赁区域内风管、法兰、阀门、散流器的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乙方专用的出入口空气幕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1.5租赁区域除湿机及其附属管道、表冷器、阀门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1.1.6租赁区域通风、排烟系统及其附属控制开关柜、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1.1.7乙方专用空调机房设备开启由乙方操作及管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2高低压配电系统
1.2.1乙方专用广告照明的维保、能耗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租赁区域内楼梯间、设备用房、出入口区域的照明的维保、能耗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其独立使用的室内照明系统等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并相关费用(含能耗)由乙方承担。
1.2.4xx城市广场共用的高、低压配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各类电井、电容器柜等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管理及定期检测及相关费用(含能耗及各类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1.3给排水系统
1.3.1从分户计量水表至乙方租赁区域的给水系统(不含其专用空调系统的补水系统、专用水箱)日常维护保养、消杀、检测、运行管理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3.2乙方租赁区域排水地漏、排水管道、阀门、法兰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水泵房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操作及管理由甲方负责,机房的管理由甲方负责。
1.3.4乙方专用的隔油池、污水井及污水处理等排水、排污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并承担费用。
1.3.5乙方专用的化粪池、污水井清掏、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2011-XMGJ-1118
1.4电、扶梯系统
1.4.1乙方租赁区域内的所有由物业产权人提供的供乙方专用的电扶梯、客梯、货梯的日常维修、专业保养及相应费用(能耗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1.5消防系统
1.5.1由物业产权人提供给乙方独立使用的消防烟感报警系统、消火栓及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紧急疏散指示照明、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含季度、检查、一~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1.5.2乙方与甲方或与其他承租方共用消防报警及连动主机系统、消防水泵、消防排烟风机系统、防火卷帘门、紧急疏散指示照明、消防报警背景广播、消防排烟、喷淋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含季度、检查、一~三级保养和特级保养)、运行管理及相应费用(含能耗及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1.5.3消防主机系统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1.6其它
1.6.1乙方租赁区域内其他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装饰装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及相关费用(含能耗)由乙方负责;
1.6.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物业产权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及保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进行专业承包及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检测的内容报告; 1.6.3乙方租赁区域以外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雨污水系统、外围地面等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含能耗,乙方独立使用的除外)由甲方负责;
1.6.4乙方租赁区域所涉及的建筑主体结构(如基础、承重墙体、梁柱、屋面等)的维修及每年一次的外墙清洗由甲方负责;
1.6.5甲方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由其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供暖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电扶梯、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并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1.7乙方自行购臵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2.0保安、保洁的物业管理界面 2011-XMGJ-1118
2.1保安管理界面
2.1.1 乙方租赁区域内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2.1.2 乙方租赁区域外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1.3甲方配合和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乙方租赁区域外的区域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协助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2.2 保洁及环境绿化管理界面
2.2.1 乙方租赁区域内保洁、绿化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2.2.2 乙方自行负责其租赁区域垃圾清运及消杀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占用其租赁区域以外的空间堆放垃圾;
2.3.2 乙方租赁区域外保洁、绿化由甲方负责。3.0停车场及其他区域的物业经营管理界面
3.1甲方接受物业产权人委托负责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3.2乙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免费的停车位数量停车,其他乙方停车(包括供配货及购物车辆等)均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交费停车。
3.3乙方租赁区域外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外的广场、公共通道、天台、楼顶、外墙面归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使用、收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本合同、《租赁合同》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4乙方利用“广场”公共区域举办商品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后有偿使用,使用费用与甲方另行协商确定。该等活动如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因举办上述活动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活动不应占据广场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广场其他承租方合法经营,并保证相邻公共区域通行畅通;负责维持、保持活动区域的保安、保洁、安全;造成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损坏的应予修复或赔偿。2011-XMGJ-1118
第三篇:XX步行街主力店商铺租赁合同
XX步行街主力店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XX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XX路商贸综合大市场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下述场地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
甲方拥有XX路商贸综合大市场肆号楼商铺的合法使用权,并同意将其房产(以下简称“场地”)出租给乙方作商业零售用途。房产建筑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附房产平面图,乙方同意承租。
二、租赁期限、免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由
年_____月___ 日至
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为______个月,由
年_____ 月____ 日至
年_____ 月____ 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需交付租金。租金自
年
月
日起计交。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租及续租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三、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毛坯房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设备投入总额按五年折旧,折算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
四、缴付方式:
每一个季度上交租金一次,乙方在上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十五天内上交下一个季度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则每天按未缴纳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保证金:
在双方签署正式合同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于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乙方无违约并缴清应付款项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在十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六、双方的声明及保证
1.甲方对乙方的声明及保证如下:
(1)甲方拥有商铺的合法所有权,有全部的合法授权和权力将场地按本合同条款租赁给乙方。
(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承租的场地可作为合法零售商店使用,并遵守中国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则,以及取得所有与租赁及营业使用有关的证件。
(3)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按其经营范围独自合法使用场地。在不损害原有建筑结构的原则下,乙方有权对场地进行间隔、布局,甲方不得在该门口摆放物品阻碍乙方经营。乙方可在商场内派发宣传单张。
(4)在本合同期内,因出租此场地而产生的政府或其它部门所征收的税项及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5)除本合同规定的租金,乙方经营场地内使用的电费、水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场地于合同期内供乙方依约依法使用。如因场地用途问题而令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甲方应于收回场地后七天内退还乙方预先缴付之按金及费用,并应赔偿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
(7)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提供出租方应协助提供的一切必要文件,协助乙方办理乙方经营所需之一切证照。
2.乙方对甲方的声明如下:
(1)按时、如数缴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有关费用。
(2)不非法使用场地或在场地内堆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3)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该物业内固定设施和其它设备的无损,在租赁期内所有甲方所投的设备维护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该物业毁损的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4)租赁场地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以不损害原有建筑结构安全原则,改装设计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审批后由乙方自行设计装设,改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场地内由乙方装设之设施和装置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
(5)因使用场地而产生之水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经营产生的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支付。乙方在经营该物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支出。
(6)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将场地在不损坏或不影响甲方建筑完整的情况下,乙方拆除自行安装之货架及附设物后交还甲方(自然损耗及经甲方同意保留下来的部分除外)。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按其经营范围独立使用场地,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但乙方为经营其业务而设立专柜或将场地部分或全部空间分租或转让除外。
(8)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如乙方有出现违约或不缴纳首期租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七、不可抗力
在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如发生地震、非甲乙双方责任引致的火灾、水灾、政府禁止或其它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或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在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可在不可抗力发生期内暂时终止履行,双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双方可就场地的具体状况商讨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其它约定
1、甲方同意免费提供店铺外、大堂入口处、大厦外墙的适当位置,让乙方设置广告招牌、挂旗、指示牌等,其设置地点、大小及设计由乙方建议并符合甲方之审批标准,但甲方不应无理拒绝,有关登记费用、建造、发布、审批等费用及责任与广告牌日常用电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因场地用途出现问题(不可抗力除外)即如政府行为的征用拆迁致使乙方无法依此合同承租场地或正常营业或蒙受其它损失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交租金,租金按已使用日计算,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有权根据其相应的承租区及受损大小而获得国家规定的对经营者的相应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租赁场地之任何一部分因甲方的原因但不限于如遭法院查封或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之承租权被排除而不能使用租赁场地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通知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赔付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亦可向甲方发出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的通知,而此举并不代表乙方放弃对甲方追讨赔偿之权利。
3、如乙方正常与完备的申请程序而未能获得工商部门发出的营业执照,未能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遵守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九、提前终止
若发生以下事件之一,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提前终止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可立即生效):
1、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场地合同,并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六十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继六个月以上,而且双方都不能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3、一方清盘或破产,未能清偿其债务。
十、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应受已公布的中国法规管辖,如有关中国法规未对本场地租赁合同或合同有关特定事项加以规定,则应参照国际认可的一般商业惯例。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解决,如争议不可能解决,任一方可立即将争议提交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二、本合同签署中文正本一式
_份,甲方 份,乙方____份,另一份交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场地租赁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第四篇:主力店商家
世界各国主力店商家全纪录
一、百货类(85家)
1.广百 2.深圳岁宝 3.巴黎春天百货
4、新世界百货 5.杭州百大集团 6.百联集团 7.北京华联商厦 8.百盛集团 9.庄胜崇光百货 10.翠微百货 11.晨曦百货 12.大商集团 13大洋百货 14.丹尼斯百货
15、第五大道百货(美国)16.福建东方百货 17.东方商厦(上海)18.友谊商厦(天津)
19、哈尔滨市中央商城 20.杭州解百 21.华宇购物中心 22.哈罗兹百货 23.恒隆广场 24.汇金百货 25.海信广场 26.狐狸镇 27.合肥百货大楼 28.华润百货 29.邯郸阳光百货 30.河南大张实业
31、湖南佳惠百货
32、湖南康星百货
33、华联吉买盛
34、吉之岛百货
35、江西洪客隆
36、金鹰国际 37.久光百货 38.久隆百货 39.尖沙咀百货 40、济南儒商百货
41、开元百货
42、乐天百货(韩国)43.利群百货
44、连卡佛百货(香港)
45、蓝岛大厦
46、来福士广场(新加坡)47.联邦百货(美国)48.曼哈商业广场 49.茂业百货
50.美美百货(香港)
51、民生百货
52、美罗城(新加坡)53.摩登百货 54.玛莎百货
55.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56.群光百货 57.人人乐 58.仁和春天百货 59.赛特百货
60.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商社新世纪百货 62.商之都百货 63.深圳天虹商场 64.世纪金花百货 65.时代广场(香港)66.世贸新天地
67.太平洋SOGO百货(台湾)68.天河城百货 69.铜锣湾百货 70.旺众百货 71.文峰大世界 72.武汉中百 73.武商集团 74.武汉中商集团 75.、王府井百货 76.西单商场
77.西尔斯百货(美国)78.西武百货(日本)79.新燕莎百货
80.新光三越百货(台湾)81.伊势丹(日本)82.银泰百货 83.山东银座百货 84、正大百货(泰国)85.卓展百货
二.超市卖场类(40家)
1.7-11便利店 2.OK便利店 3.华润万家 4.家乐福(法国)5.物美超市 6.苏果超市 7.上海华联超市 8.百佳超市 9.步步高 10.成都红旗超市 11.大润发(台湾)12.迪亚天天(法国)13.哈弗玛超市 14.河北保龙仓 15.四川互惠超市 16.罗森便利(日本)17.华普超市 18.家润多超市 19.乐购(英国)20.联华快客 21.良友金伴
22.麦德龙(METRO)23.每家玛 24.南京华诚超市
25.宁波市三江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 26..农工商超市 27.欧尚超市(法国)28.人本超市 29.家家悦 30.京客隆 31.美廉美 32.陕西海星超市 33.可的便利 34.时代超市 35.万客隆 36.维客集团 37.沃尔玛(美国)38.新一佳 39.易买得
40.易初莲花(泰国)
三、专业卖场类(19家)1.百安居(英国)2.大中电器 3.迪卡侬(法国)4.东方家园 5.好美家 6.红星美凯龙 7.美克·美家 8.美颂巴黎 9.宏图三胞
10.乐华梅兰(法国)11.国美电器 12.三联商社 13.丝芙兰(法国)14.剪刀石头布 15.特力屋(英国)16.五星电器
17.宜家家居(瑞典)18.屈臣士 19.永乐家电
第五篇:主力店招商重点
主业店关心什么?
1.地段仍是影响投资的最重要的因素
在影响投资者进行商业物业投资决策的三个重要因素中,地段是其参考的首要因素,具体如下(分别按量从大到小取前四位)第一因素:地段>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率>开发商品牌 第二因素: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率>地段>产品类型
第三因素: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程度>升值潜力>经营管理公司
2.地段决定人流
地段的好坏在于该区域有否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氛围,有了固定的消费、休闲人流。影响地段的主要因素有:该片区内社区的个数、各社区入住户数、社区住户的购买力与周边地区形成的整体商业效应以及所在地区商业环境、商业竞争状态及所吸引的主要客户群的规模及覆盖范围等等。另外,想在近期投资商铺的投资者还可以注意一些“特殊地段”,如校园经济圈、新兴交通枢纽区、规划的地铁沿线等等,在这些地区进行商铺投资,风险小而见效快。
3.专业的经营管理公司
作为所引进的主力店,其运作是十分注意其品牌。如果顾客在主力店里面获得了满意的服务、买到了称心的东西,而在整个商业中心内碰到了不礼貌、散漫、不专业的经营管理公司人员,影响到的是整个商业中心的档次和氛围。主力店,尤其是国际知名的主力店是十分在意商业中心内是否有专业的经营管理公司。
4.城市发展规划
商业地段的优越性并不在于其处于最繁华的商业中心,而在于它是否符合城市的发展,以及它未来的升值潜力。投资商要善于从城市变迁中寻找机会。成都自古以来就是商贾云集、交易兴旺的都市,一直是川西地区的商业中心,也是我国西南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成都以前有三个公认的商业中心--春熙路、盐市口、骡马市,是商铺投资的首选之地。而如今成都已形成多个商业中心并存的局面,棕北商圈、玉林商圈、红牌楼、双楠、光华、金沙、九里堤、五块石、火车站及城东的八里、万年场等商业圈,可谓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主力店为了其品牌,不可能大面积开花似的发展,其选址必然会根据城市的规划发展密切相关。
5.治安交通车位
除地段、人流、专业的管理公司等因素之外,治安和交通历来是商家和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商家整治的难点。同时还需要考虑有无停车车位、停车位够不够等因素。成都目前的私家汽车拥有量已排第三位,有无停车位、停车位够不够,是决定商铺能否吸引有实力商家的一个重要因素。像伊藤洋华堂就选择地点相对偏僻而停车车位充足的外双楠开店。而像骡马市等传统商业街,虽然每天人群摩肩接踵,拥有足够的人流量,却因为缺少停车位而仅仅成为了成都的快速通道,使有实力的投资者普遍经营不景气,商业街正沦落为观光街。强调停车条件的重要性,是出于购物方式以及购物的范围已发生改变的考虑。
6.企业文化
近年兴起了文化与市场相结合的营销方式。被称为中国“摩尔”第一家的铜锣湾百货,以“我们在出售商品的同时,我们在传播文化”的经营理念,把“摩尔”业态,用文化营销方式推向全国。新大好集团将体育项目与大众文化活动相结合,在赛格广场组织了“2004深圳首届新年登楼节”,吸引了600多名市民踊跃参加,反响极为强烈。从顺电的“精、诚、尊重个人”、“以客为本”的价值理念到茂业的“真诚服务每一天”;从新大好的“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到铜锣湾的员工、商户、顾客“一起成长、一起升级”,无不在推崇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7.“可视性”因子
商铺的“可视性”指经过建筑师创造性的设计,最大限度使得尽可能多的商铺在平面、立面范围内极容易被消费者看到。较好的“可视性”已经成为了主力店选择商场位置的重要因素之一。
8.硬件条件
商铺的硬件条件具体指商铺的设计和能源状况等,包括开间、进深、层高及对消费者的有效引导,还有商铺的水、电、煤气、污水排放等技术性内容。在国际上主力店的业态规模、选址策划、功能流程甚至规划设计都是由自己或专业公司来完成的。不同的连锁主力店有自己不同的功能要求,比如,某一连锁品牌每家店的规模上下限,停车位的方式与数量等等。这些使用要求也就是设计依据应由店家提出,而不应由发展商指定,待建成后再要店家削足适履。许多发展商在未明确主力店的情况下,便要求我方开始规划设计。因缺乏定向的设计依据,所做设计看似通用性强,实则无的放矢。一旦功能与店家明确,设计必然从头推翻重来。盲目的规划设计只能增加前期不必要成本和后期的招商难度。现阶段Shopping Mall已立项开工的多,而运营开业的极少也正反映了这一问题。
开发流程:
选址研究,寻找合作伙伴,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及合同书
↓
向规划管理部门申领规划要点,以获取规划要点通知书,编制项目建议书
↓
向计委申报立项报告
↓
计委函至规划局
↓
规划局会签返计委
↓
计委下文同意立项并要求可行研究,此文经建委开发办会签
↓
运用“房地产市场信息评估系统”“房地产投资专家系统”进行项目投资的详细可研测算,编制可研报告
计委、建委、规委及各专业局审查可研报告
↓
对可研批复,两委会签,即下达规划设计任务;运用“营销策划展示设计系统”进行融资运作
↓
据此办理征地及前期规划准备工作,开规划设计任务通知
↓
规划局法征地意见函
↓
到土地管理部门及土地使用部门征求意见
┏━━━━━━━━━━━┻━━━━━━━━━━━┓
新征地到土地局、规划局、乡政府、村公所
旧城改造到区地政科
结果报市房地局
结果报市房管局
┗━━━━━━━━━━━┳━━━━━━━━━━━┛
市政府下文批地
↓
┏━━━━━━━━━━━━━━╋━━━━━━━━━━━━━━┓
画桩位给钉桩条件,测绘院
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
据此到地政部门办理
钉桩,成果给设计人
许可证
地批准书,评估项目建设用地地价
│
│
申请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冻结户口并抄户口,交纳地价款,取得
│
土地使用证
按规划设计条件征询意
│
见表到区配套部门征求意见
地政部门审查安置方案、安置房
│
│
规划局审查后下规划条件通知单
发拆迁许可证
│
│
委托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动迁会及拆迁安置
│
│
到规划局领设计方案送审书
场地三通一平,领取房地产开发手册
│
│
规划局审方案提出意见 1.到园木局申请伐树许可证
│
2.了解线路情况与供电局运行班协商
修改后送首规委审图
改造、移线方案
│
3.煤气、道路、上下水改路由
规委召开市政协调会 4.到供电局业扩处申请用电报表,做正式
出市政会议纪要
供电方案,申请临时施工用电,委托施工。
┗━━━━━━━━━━━━━━┳━━━━━━━━━━━━━━┛
进行个体设计(大公共建筑规委审查)
┏━━━━━━━━━━━━━━━━━┻━━━━━━━━━━━━━━━━━┓
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出施工图
开节能证明
│
│
│ 运用“营销策划展示设计系统”
到计委申请,列入
到税务局取税单
制作资料
计划(建委会签)
│
│
│
报价小组审查,领取内外销
到建委工程处领开工
持计划、税单到区计、经委领
许可证
审批表
投资许可证登记卡,登记并取得许可证
│
建委、物价局下文批价
│
运用“营销策划展示设计系统”
┗━━━━━━━━━━━━┳━━━━━━━━━━━━┛ “房地产销售管理系统”销售
到市政部门盖章,证明市政条件落实
│
四源费缴纳
│
到开发办市政处核实任务
│
开发办工程处同意招标
│
填招标申请书并到市招标办登记
│
招标办看现场
│
运用“投资项目概预算系统”编制标底
│
招标办审查标底
│
开标会
│
定合同,写评标报告,发中标通知书
│
招标办盖章同意
┏━━━━━━┳━━━━━━┳━━━━━━┳━━━━━━┓
施工单位
质量总站受理
市统计局
市审查局审核
市开发办秘书
同意施工
质量监督
落实任务
资金来源,任
处登记
务来源及一切手续
┗━━━━━━┻━━━━━━┳━━━━━━┻━━━━━━┛
建委工程处同意开工,办理开工许可证
↓
施工单位进场开始施工,小区红线内市政报装上下水、道路、煤气、电、委托设计、施工
↓
┏━━━━━━┳━━━━━━┳━━━━━━┳━━━━━━┳━━━━━━┳━━━━━━┓
1.小区内线
1.通知区园
1.按道路
1.到自来
1.到热力
(自建锅
1.到煤气公司
路委托设
林局绿化
方案进
水业务
公司报
炉房)
报装
计
办
行施工
科报装
装
1.环保
2.到规划科定 2.委托施工
2.交绿化费
2.市政办
委托线
2.委托线
局同
线路方案 3.配电室土
3.绿化施工
事处养
路设计、路设计
意锅
3.设计
建工程验
路队验
施工及
3.施工及
炉房
4.看现场
收
收
验收
验收
规划
5.施工 4.设备安装
2.到市政
位置
6.业务科检验
及验收
监理所
2.委托
同意接气 5.送电
下水报
设计
7.凭通气单到
装
3.到劳动
管网所办固
3.规划设
局报装
定资产转移
计
4.环保局
手续及通气
4.竣工验
审查消
手续
收
音除尘
8.凭接气单到
设备
液化气公司
5.竣工验收
办各户通气
手续
9.通气
┗━━━━━━━━━━━━━━━━━━━━┳━━━━━━━━━━━━━━━━━━━━┛
全部工程竣工
↓
四方验收、检验单签字盖章
┏━━━━━━━━━━━━━┻━━━━━━━━━━━━━┓
凭验收通知书入库房屋
确定房屋管理形式房屋验收
┗━━━━━━━━━━━━━┳━━━━━━━━━━━━━┛
出库分配及销售、办理产权证
↓
运用“房地产物业管理系统”,进入物业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