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子口岸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电子口岸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6、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
7、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法人IC卡(需知法人卡密码)、操作员IC卡
9、介绍信或企业委托书
(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表格需加盖企业公章)注:填表时需要填写法人及操作员的身份证信息、学历等。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后,外汇局不需做变更,海关变更后才可到电子口岸做变更。
第二篇: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三篇: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如何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规范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变更经营范围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直接去工商部门,领取《变更营业执照登记表》,将变更事项列明,带上所有的相关证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的章子、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私章、股东同意变更事项的申明等.要5--10个工作日;50元。
增加经营项目内容,需要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注:《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问题
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二张A4纸上)。
(3)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先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提交材料 如下
1、公司法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成立分公司)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
5、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总公司拨款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二、拿到执照后,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地税);
3、《办税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7、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8、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复印件、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9、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0、总机构章程复印件;
11、总机构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及下拨资金证明一式二份;
1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篇:三证合一电子口岸变更指引
三证合一】企业信息变更办理指引
2016-03-10 14:21:07
黄埔口岸通关服务
(本指引更新日期:2016年3月17日)
(一)企业使用法人卡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www.teniu.cc)(东莞市企业无需提供此证明)
企业所有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卡及所有操作员卡;
企业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所在企业授权书原件,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新三证系统录入时请企业经办人员慎重申报,如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需注销企业信息重新办理新入网。如外管局代码漏输或企业信息输入错误等情况办理周期较长,请各经办人经慎重检查后再确认申报。
(三)东莞地区企业携带资料前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审批。(广州市企业无需前往质检,工商,国税等进行审批)
(四)如企业报关员卡面所印内容涉及企业变更信息需重新印制报关员卡。首先企业分别向主管海关稽查部门及电子口岸申请注销报关员,注销成功后再向以上两个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具体操作请参照《目录》注销操作员及新增报关员。
第五篇: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前经营范围:家用DVD、家用DVB、车载DVD、车载DVB、MID、LED产品、音箱、电脑及相关配件的生产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变更后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家用DVD、家用DVB、车载DVD、车载DVB、MID、LED产品、音箱、电脑、电视机、摄像头、影碟机(VCD、SVCD、DVD)、录像机、摄录机、收音机、收录机、组合音响、激光唱机(CD)、电脑、移动通信产品、数码相机、移动电源、手机、PDA、PC、机顶盒、HPC、DVD、超级VCD、无线数据通信设备、视频游戏设备、WEBTV、,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及相关配件的生产经营、货物及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