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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委巡察机构部门预算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20-72144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9 09:36: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泰和委巡察机构部门预算

泰和县委巡察机构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泰和县委巡察机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泰和县委巡察机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泰和县委巡察机构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泰和县委巡察机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赣发〔2017〕33号)、《关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赣发〔2017〕号)以及县编委《关于设立中共泰和县委巡察机构设置的通知》(泰编发〔2017〕号)要求,设立中共泰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为中共泰和县委正科级工作机构,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泰和县委设立3个巡察组,分别称:中共泰和县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在中共泰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巡察任务。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研究提出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

2.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并对有关事项进行督办; 4.协调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 5.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6.负责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本县的联络配合工作; 7.负责巡察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8.承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1.根据县委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安排,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履行巡察职责;

2.制定巡察工作的具体方案; 3.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4.完成巡察报告并报送县委巡察办;

5.分类处置巡察出的问题线索,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6.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并上报整改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委巡察机构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巡察办机关。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泰和县委巡察机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巡察机构收入预算总额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补助)45.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巡察机构支出预算总额为45.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5.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商品和服务支出33.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巡察机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4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县委巡察机构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县委巡察机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情况有: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泰和县委巡察机构“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

第三部分 泰和县委巡察机构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第二篇:泰和委政法委2018年预算

泰和县委政法委2018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泰和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泰和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泰和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泰和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主管全县政法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根据中央、省、市、县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严格、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严格监督和大力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八)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指导下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委政法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委机关。编制人数1 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人、差额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泰和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44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补助)、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362.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2%;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7%;上年结转(结余)79.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441.3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3.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1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8万元;项目支出137.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59%,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9.9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41.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26%。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2.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70%;商品和服务支出93.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1%;其他资本性支出69.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7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2.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7%,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362.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情况有:办公费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5%;印刷费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50%;邮电费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13%;差旅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11%;会议费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7%;维修费74.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7%;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95.5%;水电费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5.5%;取暖费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7%;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5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数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泰和县委政法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2.公务接待费15.05万元,比上年减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泰和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泰和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第三篇:泰和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

泰和县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泰和县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泰和县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泰和县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泰和县史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党史和县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党史和县志工作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和标准等;对全县党史和县志实行综合管理。

(二)开展中共党史、革命史、县志、泰和年鉴和重要人物传记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制工作;审核涉及地方党史的新闻宣传和书刊资料。

(三)负责本县史志编修工作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并具体检查、督促。

(四)负责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宣传、纪念活动、资料征编、遗址普查与保护利用;对党史咨询、党史纪念场馆审查、党史内部资料的审读及参与红色旅游资料的挖掘与审核。

(五)负责做好建立本县地情、人文景况等基础资料信息库,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六)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当地历代海内外专家、学者及名人、重要人物的专著资料;做好文献的征集整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为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七)指导和协调县内有关单位(团体)党史、方志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委史志办共有核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名,全额拨款5人,实有人数5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泰和县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县委史志办收入预算总额11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补助)、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85.1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上年结转(结余)27.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2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泰和县史志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13.1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1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1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14%。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29%;商品和服务支出56.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0.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6%。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泰和县史志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9%,其中:经费拨款支

出85.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泰和县史志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情况有:办公费2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54%;邮电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40%;差旅费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47%;会议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数持平;水电费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27%;取暖费0.68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数增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数增64%。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泰和县史志办“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数持平。

第三部分 泰和县史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特此说明:县方志办和县党史办的财务从2018年元月正式并账。

泰和县委史志办 2018年5月8日

第四篇:2018年莱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

2018年莱西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 有关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订贯彻意见;指导、协调、督查全市统战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主要活动的组织协调。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调落实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措施。

3、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

4、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以及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6、指导工商联及有关社团组织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非公企业的联系与服务工作,负责建立企业家交流对接平台,统一梳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交办、回访、答复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企业专题调研。

(二)机构人员情况

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7人,行政工勤事业编制1人,实有行政7人,行政工勤事业1人。2017年5月,经市编委会审批,新成立了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隶属于统战部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目前实有1人。

(三)部分预算单位构成

莱西市委统战部纳入部门预算单位1个。

二、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25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1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7.87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253.17万元。其中:

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196.2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9.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构职能增加,在职人员增加。

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24.8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5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构职能增加,在职人员增加。

2018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3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构职能增加。

2018年,“三公”预算经费为0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机关运行费2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莱西市委统战部

2018年2月9日

第五篇:共青团漯河委2018部门预算公开

共青团漯河市委2018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2018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

2018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共青团漯河市委在中共漯河市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共设4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工农青年部、学校少年青部。其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领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实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促进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青年对外宣传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漯河市委为市财政局的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 由1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为:

1、共青团漯河市委员会

2、漯河市志愿者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0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2018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主要任务是: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围绕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全市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创新创业、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等活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在服务漯河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发挥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职能,研究指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69.53万元,支出总计269.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51万元,增幅4.06%。主要原因:2018年在基本预算中的工资及福利支出较上年有略微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69.53万元,其中:2017年部门预算结转20.3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49.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6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占59.73 %;项目支出108.53万元,占40.2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9.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51万元,增幅4.06%。主要原因:2018年在基本预算中的工资及福利支出较上年有略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67万元,占年初预算85.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5万元,占年初预算7.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21万元,占年初预算2.68%;住房保障(类)支出9.15万元,占年初预算3.39%。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2018年预算支出26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我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3)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团省委对我市“青年之家”基层组织建设、青年志愿者工作、共青团改革等指导调研。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3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委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我委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 2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万元,主要是:1.“漯河市青年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7万元。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经费专项资金3万元等。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53万元,主要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资金3万元经费,19.53万元“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贫困县”工资及补助经费进行绩效评价。

(5)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8年,我委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泰和委巡察机构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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