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医疗报销
上海和创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保都交在上海,按照上海市的规定,交五险(医疗、工伤、养老、生育、失业)。为方便江都员工看病报销,医疗保险会转移到江都。针对本公司员工在江都看病费用的报销,在这里详细说明一下,大家针对自己的情况了解清楚。不明白的可以在QQ上问我(姜雪梅314060280)。
1、就医手册和医保卡。医疗关系转移到江都后,在江都看病不需要上海的就医手册和医保卡,在上海医保报销时要用就医手册和医保卡。所以就医手册和医保卡不发到本人手中,由公司代为保管,以方便报销。
2、医保卡。每年4月1日上海医保中心会向每个人的医保卡账户里打钱,具体金额:(46.8*12+140)元。现在交进的都不满12个月,大家可以自己计算一下。余额查询电话:021-962218
3、生效日期。员工报道后,当月即参保,个人缴费部分金额于次月10日工资中扣除。江都的员工需待医疗关系转移之后才可以报销。一般是扣款当月可以办理转移。新办理转移成功的名单,会在Q Q群里通知。
4、报销期限。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期限是六个月。即自取得发票日期起六个月内申请报销,过期不能再报销。
5、报销方式。取得发票和相关凭证后,统一交给郑学云寄到上海,由公司代为报销。
6、报销凭证。在江都市的医保定点医院的就医记录册(有医生签章),就医卡,发票,住院凭证。尽量保存所有的就医凭证。
7、医保定点医院与药品。必须是在江都地区的医院。详见附表1。
8、报销金额。分为门诊和住院费用两部分。具体的报销见附图。个人账户即是医保卡里的钱。
江都以外的城市只有发生急诊可报销。
第二篇:医疗报销
关于我校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的通知
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兹定于12月12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对我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进行报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将“签约门诊”定为“襄樊学院医院”的学生均可到学校医院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报销时须携带:
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
②原始发票;
③校医院外就医者须提供转诊证明、原始病历及处方笺附方;
四、报销比例由市医保局统一制定,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此次费用报销为全市联网报销,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逾期医保局将关闭网络数据传输,不再受理2011年所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专此通知
学校医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我校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的通知
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兹定于12月12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对我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进行报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将“签约门诊”定为“襄樊学院医院”的学生均可到学校医院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报销时须携带:
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
②原始发票;
③校医院外就医者须提供转诊证明、原始病历及处方笺附方;
四、报销比例由市医保局统一制定,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此次费用报销为全市联网报销,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逾期医保局将关闭网络数据传输,不再受理2011年所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专此通知
第三篇:医疗报销工作总结
医疗报销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天镇医疗保障专班为确保我镇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以来但凡是有医疗报销单据(发票、出院小结、基本证明书)实行再度核实和报销。其中符合医疗报销的按90%来补足,不符合医疗报销规范的一律《仁府办发〔2017〕311号》文件上面的救助比率来补助。同时组织人社中心、卫生院组成专项督查人员,对各村社医疗报销未满90%提升补助的贫困人口每村抽样6户进行进行走访调查,一方面,为了了解未满90%提升补助的这批贫困人口中帮扶责任人是否对其进行相关医疗保障业务的培训,另一方面,是为向贫困户宣传有关的政策和知识、巩固医疗保障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1.贫困户知道自己补足了多少钱,但是不知道这笔钱现在是否到账。
2.已经发放两次医疗补助,但是仍然有贫困户不知道自己获得了医疗补助。
3.对于一些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生活的人口(2018年新生、婚入),其2018年生病住院未得90%报销的,但又不在贫困户系统中的,没有对应款支持。
4.对于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以来住院医疗未得到90%报销的,没有相关发票、只有人社出具的证明的是否可以报销。5.对于不符合医疗报销规范的贫困户住院情况,县指挥部拨付的30万元已经发放完。但是从5月份到6月份仍然有不符合医疗报销规范的贫困户交报销单据上来,现在只是造了册子,没有对应资金发放。
6.对于不符合医疗报销规范的,并非按90%比例补助,一些帮扶责任人未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导致贫困户有误会。
三.对应措施
1.继续做好指挥调度,让帮扶责任人做好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尤其是对已经按90%比例提升补助的贫困户,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让贫困户知晓自己医疗已得到保障。对于不符合医疗的培训帮扶责任人知晓是按《仁府办发〔2017〕311号》文件上的比率报销的,2.及时与县卫计局对接,看可否再拨付10万元解决最后一批我不符合医疗救助的。
3.及时与政党委班子成员讨论,对于那些新增的贫困户,或者共同生活但不在系统中的这些人住院未得到报销的是否要给与补助。
4.对于不知晓医疗提升补助费用是否发放,或者发放有疑问的,让帮扶责任人带贫困户身份证和户口本及时去信合查询,解决贫困户的疑问。
第四篇:工伤医疗报销材料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1)填报《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伤案件登记备案表》;
(4)本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单、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医疗费用清单;情况紧急时,就近医疗机构急诊单据,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6)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7)转诊、转院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
(8)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和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9)其他规定的材料。
补充资料:
1工伤职工每次到医院就诊时,门诊记录必须有记载,收费票据有药费的提供处方(市医院就诊的还必须提供电子打印处方;处方上写商品名的请要求医生开通用名处方,否则不予受理);处方含多种药品时请标出单价.2收费项目含治疗费的,必须出具门诊交费通知单;是检查费项目的,必须提供检查结论单;治疗项目与门急诊记录不一致的等情况均不予受理报销.(2008.08.25日更新)
第五篇:民政医疗报销申请书
民政医疗报销申请书
尊敬的 xx 县民政局领导:
本人系 xx 县、金顶镇、金龙村委会四组村民 xx,女,白族,初中文化,现龄 28 岁。我于 2005 年 5 月结婚后,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并一直随爱人进城务工,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的能力,结婚后几年来一直不要小孩,在农村我已是高龄已婚妇女。直至2011 年初,与爱人考虑成熟后,决定准备生育要小孩。
2011 年 4 月 7 日,一直在丽江与爱人务工的我在家人陪同下,前往万和医院做产前正常检查,却被专家医生确诊为严重的宫外孕破裂,这在万和医院手术治疗还是风险与考验,并且根据我和爱人在丽江的打工情况,为了便于相互照顾和治疗的安全性,最后在相关专家医生的建议下,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商定在丽江就地手术治疗。
因此,2011 年 4 月 9 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入住丽江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于2011年4月17日初步治愈出院,手术治疗时间共9天,花费了我们多年的打工积蓄。导致当前我们的生活状况非常困难,加上我本人身体需要长时期的调养,短时期内无法做工。为此,特向上级民政部门相关领导提出申请,望按照相关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给予办理有关手续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金龙村委会四组村民 xx 2011 年 6 月 8 日 温馨提醒: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请结合实际情况为准;本文档发布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