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采购管理制度
成都辉腾塑胶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为明确采购工作职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1、2、3、4、责权明确,归口管理; 货比三家,质优价廉; 快速高效,采验分离; 有依有据,责任倒查;
二、工作职责
1、综合部职责
公司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原则,由综合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及人员未经允许可许可或授权,不得进行采购。综合部具体职责如下: 1)开发和发展供应商,为公司发展采购工作提供多种渠道; 2)审核采购申请单或订货单,根据公司库存情况安排联系采购; 3)联系供应商,询价、议价,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 4)办理采购合同拟定、评审和签订,样品封存等具体采购事宜; 5)办理采购款项预付、支付和报销相关手续事宜;
2、安全技术部职责
1)负责生产线、设备、安装工具、生产车间耗材等机器设备采购的申请;
2)对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研究,提供采购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 3)对采购回来的设备、安装工具等进行验收、安装和调试等; 4)协调解决设备的售后服务问题; 5)负责设备款项的请款、支付和报销;
6)负责采购合同、设备技术资料等文件的编制、修订及收集、保存等。
3、制造部
参与生产设备类设备采购的技术分析和使用需求研究制订,参与采购合同编制和评审。
4、库房
1)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开具入库单:
A原料类的:由库房原料库管清点数量,综合部统计员开具入库单;
B五金配件类的由综合部统计员开具入库单; C办公资产类的,由行政助理开具入库单。
2)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和保管,专业五金配件需要验收的,由安全技术部进行验收;
3)库存物资不足的,由各类库房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交相关上级领导批准后采购。
5、品管部
1)负责对采购的原料进行理化试验,提供理化数据指标; 2)对采购的管材、配件进行外观和质量检测,提出验收意见;
三、采购程序及要求
1、原料的采购: 1)申请程序
库房提出申请→车间会签意见→综合部主任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2)验收程序
质检取样检测→装卸工下货(合格的)→库房清点数量→填写入库单据→统计员办理入库手续(原料不合格的安照质检原料检测程序办理手续)3)报销程序
采购员填写报销单(附:送货清单、检验单、入库单、发票等)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2、车间用五金配件、低值易耗品(含办公用品)的采购 1)采购申请程序
使用部门填写领用单→库房发货→(数量不足时)库管员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批准采购。(五金配件由安全技术部负责申请,办公用品由综合部负责申请)2)验收程序
规格型号清楚,查验方便的,由库管员根据采购申请单验收;规格型号不清楚,比较复杂的五金配件由采购申请部门验收; 3)报销程序
采购员填写报销单(附:入库单、发票、收据)等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3、设备采购 设备的采购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及《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4、产品配件的采购
1)产品配件的概念:产品配件是指与公司生产产品有关的附属产品,如电容管件、PE管件、热缩套、法兰钢片,包括检查井井筒等。该类产品是长期需要做配套的,且有相对固定的供应商; 2)采购申请程序
库房填写采购申请单→上级审批→综合部采购员联系采购。3)验收程序
质检抽样验收→装卸下货(验收合格的)→库管清点数量→综合部统计员开具入库单。验收不合格的由质检通知综合部联系退货。4)报销程序
采购员填写报销单(附:入库单、发票、收据、送货单等)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办理报销或者挂账。
5、办公固定资产的采购
1)办公固定资产的概念:是指办公家具、电脑、空调、打印机、投影仪等与日常办公有关的固定资产;
2)办公固定资产的申请与采购程序 A申请程序:
当事人提出领用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B采购程序
综合部接领用申请单后,不能从库存里调拨的,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视采购物品金额确定审批权限)
C报销程序
采购员填写报销单(凭入库单、收据、发票)根据财务报销制度报销。
四、调货的程序
1、概念:
调货是指公司销售需要,从其他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处临时购入管材、配件、工器具等物资的采购行为。调货往往是因为时间紧,公司内部没有库存,生产或备货不及才采用的不得已手段,有别与正常的采购。
2、调货的责任分工
1)销售调货由销售部自行负责,销售内勤具体负责实施; 2)调货的申请程序
销售内勤申请→销售部负责人同意→销售内勤询问价格(2-3家)→销售部负责人确定调货对象(以上部分可以口头、电话)→
(以下必须书面)销售内勤编制合同或订单→销售部负责人签字→销售内勤联系采购→填写付款申请单(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订单)交财务部→财务支付定金→货到厂区库管员清单货物→综合部开具入库单→告知销售内勤→销售内勤填写报销单报销货款
(货不到厂区直接发客户的,由销售内勤确定收到货后,在销售部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订单上标注“货已发”,发给综合部统计员办理入库)3)调货的注意事项
A必须通过上级书面同意,严禁私下调货,先斩后奏; B属于配件采购范畴的,必须通过公司发货,严禁越权调货; C请款单必须书面形式,不得口头要求,事后补单,请款紧急的,可以借支的方式办理。
D请款单必须销售负责人签字批准
E调货仅应满足销售需要,不得以长期需要为由购置大量库存货物。
F、属于工器具的,应在综合部办理入库登记,便于保管。
第二篇: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着对我局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 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采购实行购物用款审批,合同审批、付款审批及质量验收的控制原则。
3、采购组集体询价采购原则。
4、采购过程监督原则。
第四条 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齐河县政府采购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 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二章 采购过程管理
第八条 一般采购过程包括1、各科室按预算提出采购计划2、询价填报用款申请3、实施采购,开具发票;4、验收入库、财产登记5、签字报账。
第九条 其他采购过程管理及要求:
(一)单笔一万元以上支出的采购比价过程需两人以上共同现场共同见证,比价结果确认均由两个比价人签字,两人应包括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和办公室人员,询价结果在局内公示三-五日后无异议签订合同,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符合政府采购的大额支出,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采用公开透明方式选择供应商。(二)采购人在一个预算内,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重复采购相同货物或者服务两次以上、资金总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视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应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以上。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品目,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含两次。
(三)询价、编制预算,填报用款申请。
(四)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填写《齐河县政府采购建议书》,报财政局审批后,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五)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和招标都要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不得实施采购。
合同由各相关业务科室长初审,分管副局长复审,单位负责人审批。(六)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采购,加强采购过程监督,有阶段验收的必须进行阶段验收。
(七)验收由相关科室和办公室共同参加,按合同要求验收。
初次验收不合格的限时改正,改正后再次组织验收,仍不合格再次限时改正。三次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组就存在质量问题部分组织再次采购。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采购组要根据本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篇: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销售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水泥制造处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物质供应处根据水泥制造处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水泥制造处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5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水泥制造处、物质供应处、资产财务处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6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7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8水泥品质处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水泥制造处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9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水泥制造处、物质供应处、资产财务处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500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或上级公司合同评审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经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物质供应处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物质供应处门应根据水泥制造处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物质供应处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资产财务处、水泥制造处、水泥品质处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物质供应处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物质供应处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篇: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董事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部长或董事长批准。3.7分管部长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董事长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董事长进行招标筛选。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部长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部长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 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董事长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提供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或公司现场考察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核定,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经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
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每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2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五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本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北方事业部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一、采购管理制度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采购管理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方事业部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管理制度。
三、采购管理制度职责
3.1北方事业部根据市场的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2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管理制度。
3.3北方事业部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3.4分管副经理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采购管理制度初审,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5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北方事业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经理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经理审批后执行。
4.1.3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经理签署意见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4.1.4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4.2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及物资验收
4.2.1北方事业部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专人负责办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4.2.2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2.3采购物资运到北方事业部时,先由采购员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由生产主管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4.3结算
4.3.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3.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员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
五、采购管理制度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
5.2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采购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