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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21-49575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30 16:04: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第二条 第三条 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养殖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养殖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养殖场场负责。第四条 养殖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

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养殖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 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条 养殖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

全隐患。

第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养殖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二条 养殖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三条 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四条 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十五条 对养殖场生活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养殖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元江锦源水产养殖场

第二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防止渔业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渔业生产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的水上生产安全事故、药物及水产品中毒事故、火灾事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努力确保大理州渔业生产“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单位主要领导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有渔业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工作人员对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

行动。

4、安全生产检查以查思想、查措施、查档案、查设施设备、查投入用品、查操作行为、查违章违法、查安全隐患、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5、日常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留存文字及影像资料,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

6、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措施。

7、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视行为轻重程度给予适当的处罚。

8、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并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及时上报给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五、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1、为提高渔业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防止伤亡事故发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认真落实。

2、要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结合各种机会,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3、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

2、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事故类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按照事故上报的规定程序,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要及时做好事故情况的登记记录和呈报记录。

4、事故发生后,要根据事故情况,快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建立档案,以备查证。

6、要持续跟踪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续报事故有关信息。

八、渔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要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档案,档案建立应符合规范要求。

2、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所有档案(包括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由专人负责,不得分散和私人保存。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清洁,要定期清点整理档案资料,对不完整的、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补充完善;还要及时做好档案的查阅、借阅记录。

4、本单位工作人员要查阅档案,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要借阅档案须的须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单位

×年×月×日

第三篇:渔业安全有关管理制度

渔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一、渔业船舶(养殖船、捕捞船)必须是经渔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经渔船登记部门登记的渔业船舶,并持有渔船登记证、渔船检验合格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捕捞许可证。

二、渔船严禁违法、违规和违章载人,坚决杜绝客运、人货混载的现象。

三、渔船必须按规定配专业船员,制定并严格执行作业船内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渔船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

五、船员必须持有船员技能培训合格证,严禁无证人员上船作业。

六、制定日常防范措施和应急情况下的处置程序(即应急预案)。

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为提高水产养殖生产者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对渔业生产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对全县范围内渔业生产者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小型水面(池塘、坝塘、小二水库)养殖生产者受训率达50%以上,-1-

大型水面(小一型以上水库水面、江河梯级电站库区水面、西洋江等主要支流水面)养殖或捕捞生产者受训率达95%以上。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养殖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6、各类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剖析。

四、除集中安全教育外,还可以采取开群众会、广播电视宣传、黑板报宣传、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后,使全县渔业生产者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形成安全体系。

六、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县农业局工作经费预算内。

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增强渔业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法、违规和违章作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渔业生产安全的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以查思想、查措施、查隐患、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

三、县渔政站每月定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上报检查情况。

四、水产养殖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的,责令检查对象立即停止生产,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在检查对象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后、确保渔业安全的情况下方许可其恢复生产。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违法、违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视其轻重程度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

七、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县农业局工作经费预算内。

第四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

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

四、检查内容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21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21]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查重点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

(二)强化落实整改。

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

(三)强化监管执法。

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镇、村渔业干部及船管员参与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种事故隐患。

方案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lt;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21]1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州省“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逐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三、范围及对象

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渔民;渔船集中停靠地的安全基础设施;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业船舶;渔船修造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地要结合日常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船员未取得证照(或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对重点作业水域渔船锚地及航道密集水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对渔船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将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并组织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届时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把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电视台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要深入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渔民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渔业部门干部职工践行.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加快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要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100%

明确和落实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在重点渔业乡(镇)、村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

(三)创新机制,强化配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步骤

结合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和“禁渔“、“打非“等专项工作,3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各地要对重点市(县)、重点水域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极端天气期间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后三个季度对全省各市(州、地)采取定期及不定期和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

方案三: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与水上作业渔船的联系畅通。一遇到渔船生产突发事件发生,要适时雇用渔业应急预案,确保渔业安全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传递,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渔船编队出海制度。对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渔区.稳定。

总而言之,我镇将会对所布署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使渔民能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的大干150天,打好5个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9+2“工作纲要,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环境作出贡献。

第五篇:渔业安全生产总结

根据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会议和遵市牧发[2009]40号文件精神,元至五月份以来,我县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渔业船舶安全执法、渔业船舶安全治理和渔业船舶安全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了渔业船舶安全法制体制机制、渔业船舶安全保障能力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从努力构

建渔业船舶安全长效机制上去下功夫,竭力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和做法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畜牧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渔业航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我县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成立了正安县畜牧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落实了任务分解,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了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三个到位。

2、以开展“禁渔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法律八进”为载体,大力开展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出动宣传车到全县渔业水域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政府通告,发放禁渔知识明白纸,在二月至5月四个月的禁渔期内,我局累计出动宣传车45辆次,宣传人员124人次,悬挂标语21幅,张贴政府通告82份,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二是通过办专栏、搞讲座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局共办专栏三期,办专题法制讲座一期,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分管畜牧水产工作的领导和畜牧站长,全县河流承包户,水库经营者,共200余人;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宣传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县城南新天广场进行启动仪式,并开展为期一月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此项活动将于6月1 月启动,6月30日结束,目前我局以出台了专门的宣传活动方案,准备了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具体人员;五是利用我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我局将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纳入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送放心农资下乡,把涉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送到农户和渔民手中,送维权知识到作业水域、到渔民家中、到渔民手中,引导渔民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3、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我县境内渔船主要分布于芙蓉江、三江、清溪河下游河段沿线,涉及乡镇有格林、俭坪、和溪、乐俭、土坪、流渡等六个重点乡镇,渔船持有人是沿江沿河两岸的村民,渔船多为木质结构,只有三艘小型机动船,渔船的规格、配置、性能比较落后,船员专业化水平低,捕捞仅是村民的一个附带产业,捕鱼作为农闲时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经济收入的手段之一,这也体现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含义。换言之,我县目前没有专业的渔民或渔村,也没有一艘质量合格的渔船,多数是农用船兼用。据统计,我县目前有从事捕捞的渔船有46艘,今年前五个月来,我局加大了禁渔宣传与执法力度,对道真、正安两县共管水域渔塘库区的渔船进行清理,特别是开展了渔船上岸、渔网入库、渔民休渔的禁渔专项行动,与渔民签订禁渔和安全生产责任状46份,查处了两起下高网、船舶航行区内作业等阻碍航运的行为,末获得捕捞许可证3起,末通过渔船检验1 起,末配备安全设施4起,目前还没有发现渔船违章载客的行为,即使有,也是船主自身作为渡河劳作的交通工具使用,不具备商业营运的特征。

4、认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治理行动

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地操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县局与乡镇站长、乡镇站长与渔船持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县局渔政站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末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取得的效果

通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使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自觉遵守国家渔业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的能力得到了加强,同时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规范了生产行为,有效窥避了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了我县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通过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坚决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管队伍培训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

力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1、渔船和渔民分布较散,作业隐蔽性强给安全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2、渔船质量差,结构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3、渔民知识和年龄结构不合理,多为文化水平低,年龄较大的人,接受新事物、新知识较慢,抵御风险的能力弱;

4、渔政监管队伍监管能力

弱,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县局渔政站有执法人员5人,且年龄呈现老龄化的趋势,并且渔政站和水产站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既要负责抓生产发展,又要行使执法职能,没有实行专门的定员定岗,致使管理较为随便和松散,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办案设备不足,甚至连执法服装都没有,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较低,成为制约我县渔业生产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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