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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物资管理办法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21-56113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5 21:51: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分包队伍物资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物资使用管理办法

1、分包队伍领料人员备案制度:施工队伍进场后,单独设立材料员1-2名。该人员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分包队伍签约人),直接委任,并附正式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留物资部备案,施工队伍所需各种料具均由该人员签领,其它人员无权办理签领手续。

2、物资审批领用制度:分包队伍领用材料时,由分包队伍的材料员填写专用《工程材料请领单》,然后到项目总工或分项工程负责工程师处审批。最后由分包队伍材料员执审批的《工程材料请领单》仓库办理领料手续。

3、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的管理: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由施工队伍自备,如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等,对于分包队伍自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保管理办法,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用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它必要的材质证明资料、证书等供物资部备案、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4、钢材等主要材料包消耗制度(消耗定额项目和公司共同确定):钢材进场时由物资部与分包队伍的材料员共同到现场验收,并与分包队伍的材料员共同签认数量。钢材由分包队伍负责吊卸堆码,严禁翻车卸货。在加工及使用过程中,项目物资部门及施工部门还将进行检查监督,对于不合理使用及人为损耗仍将予以经济处罚。

5、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模板、木方等木质周转材料由加工场一次配模成型,严禁在施工面上锯切,如确实有需要,需由项目总工或主管人员批准。使用时尽量使用旧料,增加旧料的使用率。施工结束退场前分包队伍负责将木方、模板上的钉子拔净并分类堆码整齐。钢管、扣件等钢制周转材料实行计量领回,损耗量按比例承包。钢管和扣件到工地后由物资部和分包队伍材料员共同验收签认。分包队伍负责周转料的全部使用责任(含装卸规整)。使用结束后由分包队伍交还物资部或与物资部共同归还给租赁单位。按双方协商扣件比例为2-4%,钢管损耗比例为0.5-1%,超出部分由分包队伍按价赔偿,节约部分由项目部给予一定的奖励。外租的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分包队伍要及时整理归类,如影响归还,造成积压,将按额外增加的费用同比例处罚。如施工队伍拒绝装卸,项目部将按实际装卸费用的2倍从结算款中扣除。

6、定型支撑加固与安防件的使用:该类料具指对拉螺栓、螺帽、山型卡加固槽钢及定型安防件等设施材具。该类型料具帅施工队伍领用,并办理领签手续。使用后由施工队伍负责清理、分类、整理好后交还物资部,并堆放在物资部指定位置。对拉螺栓、螺帽、山型卡允许出现合理损耗,比例分别为1-2%、10-20%、5-10%,其它无损耗,超出合理损耗部分按原件赔偿。

7、专业分包工程分包材料的管理:对于分包工程,分包队伍所使用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进场时,严格遵从《产品检验 和试验控制程序》,分包队伍必须带齐必要的材质证明资料通知物资部验收。由物资部汇同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验收通过后方可进场,严禁私运材料进场.需进行复检的材料,复检报告未到不准使用.对于材质不全的材料一概不准进场,当地实行准用,备案管理的材料,必须提供当地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或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留物资部备案。

8、料具进出场管理:分包队伍自备的料具进场时,要从门卫处登记做好料具进场记录并在物资部备案,以方便物资部出场确认.出场时要由物资部开具出门证,凭出门证携带料具出场.如无进场记录和出门证,项目部有权拒绝料具出场。

9、余料与边角料、废旧料管理:施工生产的废旧料、边角料、余料不得私自处理。工程余料要及时退还仓库。废旧料、边角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由物资部统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利用。对于私自处理者,物资部将进行经济处理。

10、结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分包队伍应积极配合做好料具回收工作。各种料具的归还遵守随借随记,随还随销的原则。借用归还时应当场验收,办好登记与注销手续,做到记录清楚完整。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归还销帐,未清还料具的分包队伍,不予出具《物资清算证明》,分包队伍在结算时,必须持物资部的清算证明到财务部结算,如无此证明财务部将拒绝清算。对于丢失损坏的料具,将随《物资清算证明》附《物资损坏、赔偿清单》,以供财务部与分包队伍清算。

第二篇:甲方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甲方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体制,强化公司对项目进度的整体控制,科学协调现场分包队伍与总包方的合作关系,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第二章 进度管理办法

一、进度编制要求

1、进度管理软件的应用统一采用甲方提供的project软件统一编制工作计划。

2、按照甲方全年工作计划与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计划编制要求详细,需要编制到天的应按日历天进行编制。

二、进度调整

1、由于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进度塌陷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2、分析并阐述进度调整原因,出具分析报告。

三、进度塌陷管理办法

1、及时统计塌陷时间,并提出后期进度调整计划及补救措施。

2、分析滞后原因,属于乙方原因的甲方则对照合同条款下达追索通知单。

第三章 质量管理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对上一道工序会同监理、甲方主管工程师进行验收,如不符合要求者可以向监理提出整改要求,由监理协调解决。

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监理及甲方主管工程师,否则视同包庇质量缺陷,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三、施工时必须对他人产品进行保护,否则视同蓄意破坏产品,并按照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四、必须按照双方合同对自己的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章、安全管理办法

一、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线电缆,禁止私自乱接乱搭;

二、生产区作业人员一律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者必须佩带安全索;

三、禁止高空抛物,违者严惩;

四、禁止将不属于工程施工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现场;

五、为规范现场秩序,分包作业人员统一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统一办理出入证手续;

六、如出现偷盗工程材料被抓者一律交送公安部门处理,并严肃处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七、禁止工人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发现者一律严惩并处以罚款。

八、禁止工人蓄意破坏他人产品,违者严惩;

九、禁止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第四章 住宿及仓库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照总包方指定的宿舍安排住宿,严禁私自在建筑物内搭设生活空间;

二、严格遵照总包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妥善保管材物;

三、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线电缆,禁止私自烧水做饭;

四、禁止男性工人携家带口居住在工地内;

第五章 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进场前向监理和总包方申报机械设备型号和数量以及工人数量,并提每日平均供生活用水用电、施工设备用水用电估算表。当作业面较广不适合安装计量设备时作为总包方收取水电费的依据;

二、所有施工用电搭接必须经总包方专业电工的同意并统一搭接;

三、分包方必须按照甲方与总包方签定的合同中关于住宿和仓库取费标准另行缴纳住宿费和仓库占用费。具体面积上限以总包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通知总包方和监理方办理水电费结算手续,由监理方负责协调。

第六章 配套费计算与交纳办法

一、施工进场前应根据甲方与总包方签定的合同条款中关于各分项工程配套费计取规定向总包方交纳管理配套费,总包方提供有效收据。

二、分包方可以正常使用总包方正在使用的所有大型升降设备、起吊设备、脚手架、配电设备等;

三、对于电梯、外墙涂料等特殊工种需要另行搭设脚手架时自行与总包方协商解决,监理负责协调。原则上总包方不以此作为赢利目的;

四、分包方不得要求总包方提供不合理的额外要求,否则总包方可以拒绝执行。

第七章 各分包队伍之间矛盾的解决办法

一、原则上甲方根据以往施工管理经验将所有可能出现的各分包队伍之间的矛盾事先在各自合同上声明解决办法,各总包、分包队伍应本着互惠互利的态度对待彼此,禁止打击报复,公报私仇。

二、各总包、分包现场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工程师及部门负责人的协调和处理方法。禁止将矛盾激化,双方多换位思考,凡事应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现问题应尽可能按程序办事,发现问题及早上报班组负责人和 3 公司负责人,尽量通过工作联系函和签证单的方式处理问题。

四、禁止采用打架斗殴、人身攻击等卤莽而草率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依法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勒令退场。

第八章 附则

此分包管理办法是对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补充完善,所有甲方分包现场一律服从总包方的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如有重复和矛盾的地方以共同适用的合理办法予以解决。

第三篇: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 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第五章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 “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 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 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劳务分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公司签订 “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一律不得进行竣工结算。

第六章 奖 罚

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建立资信档案,认真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在综合考评、先进评选、招投标时对企业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并列入“合格企业”名单。

劳务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除按劳务合同处罚外,在企业综合考评、参加招投标时给予减分、不予参与投标处理。

(一)劳务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 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

(二)劳务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未及时发放工资单;

(三)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

(四)将劳务工作再次分包的的;

(五)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 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六)技术工人无证上岗,或人员、技术工种配备不足,进行劳务 作业施工的;

(七)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的;

(八)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的;

(九)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农民工上 访,情节严重的。

(十)由于劳务分包企业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的。第七章 附 则

本公司承揽的其他项目,其劳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实施。

第四篇:专业(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专业(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分包队伍)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选取有实力、守合同、重信用的分包队伍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快公司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

选择

第三条分包队伍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注册资金;具有相应工程经验的管理、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和劳务人员并持有效证件。

新进分包队伍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工程部核验后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和信誉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新进分包队伍的信息搜集、业绩调查及推荐工作,报送工程部审定。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分包队伍,要及时以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业绩考核。工程部根据考核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登记。

第五条项目部按照“合理低价,公开竞争,诚信合作’’的原则,按工程部登记的名单,组织竞标或竞争性谈判,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工程部备案,工程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部确定分包队伍。参加竞标的分包队伍不少于3家、竞争性谈判的队伍不少于2家。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分包内容,参照责任成本编制本项目分包工程的限价。分包工程竞标时,在分包工程限价内,同等条件下按照公司劳务队伍信用评价排名优先选择分包队伍。确定分包队伍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分包合同。

第七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在分包招标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在公司信用评价得分高、信誉好的分包队伍,不得使用已被公司清退、上了“黑名单’’的分包队伍。

第八条所有工程都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登记的分包队伍进行分包,严格禁止挂靠和违法分包,禁止分包企业将承包的作业再次分包。

第三章

备案

第九条分包合同签订后两周内,项目部按附件1《分包合同备案表》向工程部报送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工程部及时对分包备案资料进行登记,建立相关台帐。对不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部的相关责任人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

第十条备案的劳务项目负责人和劳务队长须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务分包备案内容包括劳务协作队伍人员配置、施工设备、分包合同的工程内容、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及施工具体部位等。

第十一条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办理备案

1、未明确劳务作业承包方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的。

2、未明确施工现场劳务负责人或劳务项目负责人(劳务队长)或未取得相应证书的。

3、劳务项目负责人在两个以上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现场同时兼职的。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部和经营核算部是公司分包管理主管部门,项目部作为分包现场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分包管理程序为:公司准入、招标、签约、分包单位与项目部履约、公司全过程监管。

第十四条工程部负责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验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件及施工设备等资料,办理分包队伍准入手续,把好分包队伍准入关。

第十五条经营核算部负责分包管理及合同签订工作,核定工程内部招标限价;指导项目部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和履行分包合同,建立分包合同台帐。

第十六条项目部做好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的分包队伍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分包队伍评价,根据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综合考核,作出考核结论上报公司。对分包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实行分包必须坚持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

第十八条各分包队伍按照施工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项目部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施工活动。

第十九条项目部与分包队伍解除分包合同的,应当及时结算分包工程款。分包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一次性付清劳务工资。

第二十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分包队伍建立劳务工人工资按月结算支付制度,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务工人工资,监督分包队伍与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作为分包现场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作为分包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在结算、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由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相关责任给予处罚。项目部选用分包方不合适,对劳务工人工资不能完全兑付,造成不稳定情况发生,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处罚通报,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记入项目经理业绩档案。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公司所有分包队伍定期开展“劳务协作队伍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价活动,甄别和清退那些管理混乱、缺乏实力、不讲诚信的分包队伍;发现有实力、管理有序、履约能力强、经营诚信度高的分包队伍,收录入“合格供方名录”,逐步形成一个综合实力强、诚信度高的合作群体,为企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十三条考核评价内容紧紧围绕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管理者素质、用工管理、文明生活管理六个大项。

1、安全管理:

(1)人员进场安全教育率达到100%,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每30人设置一名安全协管员,不足30人按30人计;

(4)年内无重伤事故;

(5)为工人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参保率100%,并及时更新参保人员花名册;

(6)积极配合政府和项目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质量管理:承接工程达到质量合格(优良)标准;

3、进度管理:合同工期内完成约定工作内容。

4、管理者素质:

(1)施工队长素质;

(2)施工队长资历;(3)管理人员资历;

(4)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服从项目部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管理及其他合理安排。

5、用工管理:

(1)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年底不拖欠工资;

(2)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

(3)技术工人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持证率100%;

(4)班组管理人员健全,配备技术、安全、财务等人员;

(5)队伍人员稳定,主要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无流失;

(6)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100%,合法用工。

6、文明生活管理:

(1)住宿区干净卫生无异味;

(2)后勤保障有力,合理安排饭菜;

(3)工作之余有适当的休闲娱乐活动。

评价标准见附表2《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队伍考核评价标准》。

第二十四条“劳务协作队伍考核评价”的开展,根据不同情况分为“日常考评”和“年终综合考评”,其中“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录入公司供方名录。

1、“日常考评”工作由顺鑫劳务公司(限其所属队伍,下同)与项目部定期进行,顺鑫劳务公司、项目部对日常考评工作均具有相应的职责,按季度和时间进行考核。

(1)顺鑫劳务公司应加强日常巡查,认真督促劳务队伍努力提高自身实力,并与项目部共同开展季度考核,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2)项目部在每个季度后半个月内与劳务公司共同对劳务班组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考评记录,考评结果报送公司工程部。

2、“年终综合考评”由公司工程部根据平时检查记录,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开展。

(1)“年终综合考评”工作每年年底开展一次,首先由劳务队伍所服务的项目部和顺鑫劳务公司对其当年劳务情况进行初评,初评按照《劳务协作队伍考核评价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真实的考核评价,并给出考核评价结果。

(2)初评后报公司经行复评,确定合格后录入“合格供方名录”,不合格队伍清退出公司劳务市场。

第二十五条按照公司《劳务协作队伍考核评价标准》评分结果由高至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

1、评分A级90—100分、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不含60分)。

2、对于D级施工队伍取消其参与劳务分包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评分C级劳务队伍只能参与分包金额不大于30万元的项目。

4、评分B级劳务队伍可以参与分包金额不大于300万元的项目。

3、评分A级劳务队伍可以参与公司项目部所有劳务分包的施工。

第二十六条被考评队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D级劳务队伍:

1、施工队伍连续2次“承接工程达到质量标准”得5分以下;

2、施工队伍连续2次“合同工期内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得0分;

3、施工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年底不拖欠工资”得0分;

4、施工队伍连续2次“年内无重伤事故”得0分;

5、施工队伍连续2次“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服从项目部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管理及其他合理安排”得0分;

6、存在“卷款潜逃”、“中途主观退出”之一者;

7、由于分包队伍原因导致公司声誉受到重大影响;

8、将分包的主要工作内容又转手分包给他人的;

9、在与项目部发生纠纷后,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欲靠无理取闹、到公司闹事等手段达到目的的。

第二十七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结果随同《合格供方名录》在当年一季度由公司发文公布并在公司网站公示。

第二十八条对于评价等级有异议的分包队伍可在评价结果发布60日内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由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30日内告知申请人,并及时更新评价结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鼓励施工能力强、信誉好的合作分包队伍进入公司市场。工程部负责劳务队伍的信用评价,给予信用考核评价前三名的队伍“优秀劳务队伍’’荣誉称号,分包工程优先选择优秀劳务队伍。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劳务分包队伍档案,档案中计列劳务分包队伍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从

日起执行。

第五篇:2021年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1年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明确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在与分包队伍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及其他有关的安全协议(如:地下管线及文物保护协议、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等)。

2协议书的拟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得有霸王条款。

3协议书应由分包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有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4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5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训教育,未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施工。

6项目部必须向分包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其队长或班组长交底到具体施工人员,交底不清不得施工。

7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自带的或外租的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8项目部必须严格检查分包队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项目部必须加强分包队伍的生活区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文明工地的要求。

10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保卫、交通机电安全等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其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相应管理办法的要求。

11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分包队伍,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要坚决清场。

分包队伍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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