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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防护制度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21-46744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5 03:27: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品安全防护制度

食品安全防护制度

为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保障,防止人为或非客观因素意外影响食品安全德强况发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防护》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强化风险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建立防护计划。成立食品安全防护小组。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食品防护演练,提高全员风险意识和食品防护能力。

2.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防护,具体如下:

⑴ 做好有效隔离。在场地设计时将不安全因素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并区分不同层级的敏感、重点区域。将相关人员限制在指定区域活动。

⑵ 确保用水安全。企业自备的水源应由专人负责,封闭管理,防止人为破坏。

⑶ 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其在存储、运输、交货等过程中被人为蓄意污染。

⑷ 严格仓库管理,成品等物料储藏区域、整理车间、留样室等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非本区域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储存库要指定人员负责,实施货物和人员出入库管理。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出库记录制度。⑸ 严格有毒有害物质管理。严格杀虫剂、清洁剂、消毒液等化学品的管理,避免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造成污染。上述物品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与加工区域有效隔离,指定人员负责,并实施入库、领用管理。

⑹ 严密视频监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加工整理过程、货物进出库、运输工具移动、人员进出实时监控,并确保监控系统持续有效工作。应妥善保存监控视频录像资料。

⑺ 严格追溯管理。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进口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能够查找、分析问题并及时追溯和召回。

⑻ 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防范意识;严管关键人员,加强对关键环节员工的监督管理,必要时,同一关键岗位应至少安排两人同时操作。

第二篇:各种防护制度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放射事故管理及寸有效的处理放射事故,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来,制定本预案。

1、放射事故分为:一级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

2、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并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24小时发出。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病情、电话、邮编等。

3、发生个体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当事人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到指定的医疗救治机构救治。

4、发生放射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调查。

5、放射事故调查结束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处理。

辐射应急培训与应急响应演习制度

一、认真组织员工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方案的学习、培训和定期再培训。

二、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个人剂量检测

1、个人剂量检测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放射防护机构承担。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3、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检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检查机构统一规定的个人剂量计。

4、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必须按检测机构统一规定佩戴在工作服指定位置,禁止随意拆开或损坏。

5、严禁将剂量计在阳光下照射或故意在放射线束内直接照射,—经出现按违反《放射防护条例》处理。

6、剂量计在放射工作单位和检测机构之间应按照规定传递,不得随意拖延时间或乱扔乱放。

7、检测机构应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填入剂量档案。对放射装置进行维护与维修制度

为保证检测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应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

1、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2、对于潜在故障、对于危害安全的故障,要使用强制性预防维修。

3、在保养维修后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

放射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放射线装置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安全防护,保证工作人员和被检查者的安全。

2、对机房的要求,符合根据相关技术指标,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并须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后,方能使用。

3、对相关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并建立个人档案。佩戴剂量牌,定期测定,超过剂量,按规定处理。

4、对病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照射和进行遮蔽防护。

5、加强环境辐射防护,减少辐射污染。

6、加强对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的防护说明和教育。

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建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的原则;

(二)主动抢救的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通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放射诊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放射工作人员在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2、用X线进行各类特殊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重复照射,对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都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3、摄影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根据使用的不同管电压表换附加过滤板;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同时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摄影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在屏蔽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除正在接受检查的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只有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不现实或医学上不可接受情况下,才可使用移动式和携带式X线机施行检查,检查时做好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须报请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进行X线检查时,对受检者的性腺部位要特殊注意防护。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孕妇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以避免对胎儿的照射。

8、采用能够满足临床诊断的最小剂量进行摄片。

9、为了解除病人的思想顾虑和紧张情绪,在摄片前应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10、为了防止产生异物伪影,在摄片前请病人或帮助病人除掉检查部位的饰物和异物。

11、在进行胸、腹部摄片前,应做好病人的呼吸训练工作,以减少由于病人呼吸而产生的移动伪影。

12、对于需要注射对比剂的病人,应在摄片前4小时禁食。检查前还应给病人做碘过敏实验,实验阳性者禁止。

13、在进行腹部摄片前,病人应不吃含金属的药物和钡剂。

14、对昏迷和不合作的病人,可适当给予镇静剂,特殊情况下应给予麻醉剂。

15、对X线机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射线剂量测定。

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人员职责

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保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第三篇:网络安全防护制度

网络安全防护制度

为加强公司网络管理,保障网络畅通,杜绝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使之更好地方便游客,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

1.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对公司所有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设备提供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二、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1.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2.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3.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4.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三、网络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保障公司网络畅通和网络信息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我学院制定的《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公司网络安全有序。

3.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4.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5.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6.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四、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1.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2.网络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3.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4.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五、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

1.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并与公安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应详细、如实记录事件经过,保存相关日志,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取得联系。

2.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时,要详细记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3.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安全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4.以下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光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等。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他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他人帐号(包括上网帐号、电子邮件帐号、信息发布帐号等);

(4)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5)对网络进行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在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对网络各种攻击,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进行攻击,以后、以及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

(7)访问和传播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不良信息的。

六、网络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

1.上网IP地址是上网主机在网上的合法用户身份标志,所有上网主机必须到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将本机的重要网络技术资料(包括主机型号,技术参数,用户名,主机名,所在域名或工作组名,网卡类型,网卡的MAC地址,网管部门分配的IP地址)详尽备案,以备核查。

2.上网用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本机IP地址的主机。

3.网络管理中心对帐号与权限划分要进行有效的备份,以便网络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4.单位帐号与操作权限的设置,必须做到专人专管,不得泄密或外借给他人使用。

七、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

1.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并与公安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应详细、如实记录事件经过,保存相关日志,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取得联系。

2.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时,要详细记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3.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安全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4.以下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光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等。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他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他人帐号(包括上网帐号、电子邮件帐号、信息发布帐号等);

(4)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5)对网络进行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在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对网络各种攻击,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进行攻击,以后、以及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

(7)访问和传播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不良信息的。

第四篇:放射科防护制度

放射科防护制度

一、放射科安装X线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计出机房面积、控制室及墙面、门窗防护方案,经放射卫生防护部门审核后,方能施工安装,安装后须经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测试合格颁发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二、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认真配合有关临床医师做好X射线检查的正当性判断,正确掌握其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射线诊断。

三、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四、操作人员曝光时,应在控制室内操作,如需要在机房内操作者,必须穿铅衣 , 必要时戴铅手套,防止射线损伤。

五、曝光时,注意病人防护,尽量缩小视野,特别注意病人生殖腺的敏感部位的防护,尽量减少病人曝光量。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时一定要关好机房铅门,防止射线对其他人员的损伤。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曝光时应离开机房,必须留在机房者,需穿铅衣,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

六、只有在把受检者送到固定设备进行检查不现实或医学上不可接受的情况下,才可使用移动或携带式X射线机施行检查。床边拍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穿铅衣,尽可能远离射线源,并注意周围其他病人的防护。

七、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化验检查血象,低于正常者需暂停接触射线的工作 , 改换其他工作,待恢复正常后再恢复工作,如复查仍不正常者,按国家规定治疗、休息。

八、本科室设防护监督员一名,不定期检查上述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向科主任汇报。

第五篇:师生防护制度

师生防护制度

(一)教职工入园关:进入园内准备好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可入内工作。若出现发热等症状,禁止进入园内,回家休息观察,根据身体状况及时就诊,期间向幼儿园报告有关情况。

(二)教职工同处办公室关:

1.多人同一办公室办公,建议佩戴口罩。尽量不面对面设置座位,不串岗,减少交谈,交谈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2.保持工作区域清洁卫生,工作期间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人员较多的办公室,可适当增加通风次数,或持续开窗通风。

3.保持手卫生。接触门把手/话筒等物品后,咳嗽和喷嚏后,餐前便后,外出回来,要及时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口鼻眼。

4.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三)多人共用的办公物品消毒关:

电话/桌椅/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可用75%的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晾干,每日一次。如果使用频率高,可增加消毒次数。

(四)审阅幼儿作品关:

幼儿在园期间的美术/手工等作品,需教师进行阅览的,做好传阅前后的洗手关和消毒关。

(五)上课防护关:

1.上课期间建议佩戴口罩,与学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在讲台上,不走进学生中。

尽量少采用互动式教学、讨论等形式。

2.在使用话筒、教具等公用教学设备前要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消毒。

3.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要注意礼仪,不随地吐痰等。

4.随时注意幼儿的身体状况,班级中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的学生,应及时报告,并立即将幼儿带离班级。

5.班主任每日登记缺课缺勤的幼儿,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6.下课后及时洗手。

(六)开会防护关:

1.疾病流行期间,尽量不开会、少开会、开短会,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

2.如必须现场集中开会,选择可开窗通风的会议室,并在会议期间持续开窗,保持通风良好。

3.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均应洗手,进入会议室和落座时,参会1米人员需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距离。

4.会议期间使用自己的水杯,若有外单位参会人员则使用瓶装水。

(七)就餐时防护关:

1.准备套餐,采用分时段就餐,避免人员密集。

2.教工在教工食堂用餐,用餐位置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坐,吃饭时不相互交谈。

4.就餐前洗手。

(八)幼儿入园关:

进入园内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可入内。一旦发现发现体温异常者,请勿进入学校,并由家长接回家休息观察,根据身体状况及时就诊,期间向幼儿园报告有关情况。

(九)幼儿室内防护关:

1.教室内配备充足的餐巾纸、消毒湿巾或手消毒液等物品以备用。

2.引导幼儿尽量不面对面设置座位,尽量不要交头接耳,减少娃娃家等区域游戏的开展,减少幼儿之间亲密接触的机会。

3.保持教室清洁卫生,垃圾分类丢置;一天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在能够保证适宜室温的情况下,可持续通风换气。

4.保持手卫生。

接触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讲台、黑板等物品后,咳嗽和喷嚏后,餐前便后,要及时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口鼻眼。

5.不随地吐痰,咳嗽、喷嚏时用纸巾、或肘弯遮住口鼻。

6.不高声喧哗,避免“唾沫横飞”。

(十)幼儿锻炼关:

1.疾病流行期间,尽量在室外进行体育锻炼。

2.如必须在室内才能进行的运动项目,选择可开窗通风的场馆,并在期间保持通风良好。

3.幼儿晨间活动/课间操等运动,在时间上错峰安排,在场地上保证安全距离

。课间操时,幼儿之间尽量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距离。

4.注意运动强度,运动时教育幼儿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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