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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全培训资料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1-48921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7 04:04: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装修安全培训资料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以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危、防化为主。

一、防盗

在装修期间,尤其是室内的窗户、防盗网等没有做好之前,施工中务必派人值守,无人值守应上锁管理。

另外,在装修过程中也必须防内贼(偷工具、偷物资的现象)。特别是包工不包料的,业主或者管理方更要费神。

二、防火

1、禁上在工场内生火、吸烟。应在明显处张贴禁止吸烟警告牌。

2、不得在没有绝缘管道保护下乱拉电线。临时接线应尽量远离易燃装修材料。

3、必须在工场内做饭的,一定要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该区域应是没有火患危险的。

4、必须绝对禁止在室内生火取暖。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室内通风。

三、防水

1、建议装修材料在堆放时垫高20-30cm。使其与地面脱离。

2、小心用水,特别是在排水系统没有做好之前。

3、离开工场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

4、不得让不懂管道施工的工人从事给排水施工。

5、铺设实木地板或复合地板的,应注意临近区域的防水问题。

6、没有人员值班时,应关紧窗户。如果处于通风期,应尽量避开台风季节。

7、定期清理排水孔,以免堵塞造成淹水事故。

四、防危

1、装修材料放置妥当,尖角物品要适当预保护,防止碰撞受伤。

2、小金属配件要放置妥当,犹其是钉子。废置木板上钉有钉子的,要及时打弯压平。

3、高空作业要做好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高空作业装备。

4、稳固天花板工程、安装灯具等,一定要打好膨胀螺丝,以防万一。

5、应由受到正式训练的人员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小心电锯、空压机、高压射钉枪等机械的使用安全。

五、防电

1、电线排座不宜在地上乱走,更不宜在其上面碾压。

2、电线管道禁止在积水中通过,以免发生漏电时造成人身伤害。

3、电线管道表层如有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4、电源箱要安装必要的接地线和漏电保护开关。

5、电工项目应由受到正式训练的电工负责。

六、防化

1、小心放置各种化工材料,并采取一定的隔断措施。

2、施工时,不应太大量施工,保持一定的限度。以免空气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而造成中毒、爆炸等意外。

3、调试油漆、油漆施工等都应保持室内通风。

4、使用化工材料,要带好胶手套等保护措施。

5、对于不明物体或者材料,切记不要乱拿乱碰。

6、不要在没有行家指导下擅自调配化工原料。

7、对于强酸、强碱、强挥发性材料要加强安全防护。

七、合理安排各安装专业的工序搭接。为了施工安全,尽可能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进行上、下层立体交叉作业时,需遵循以下原则:各施工操作的上、下层错开一定安全距离,并设满铺式防护,严禁抛坠任何物品、材料,视具体情况对交叉作业区域实行封闭和隔离。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2 引用标准

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3 管理职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工程由本公司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 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 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4.5 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4.7 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 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4.9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安全教育培训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用电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第二篇:装修现场管理培训资料

红星美凯龙商场内部装修培训资料

红星美凯龙安全工作方针:

全第一,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红星美凯龙安全工作目标:

以人为本,保障企业价值与社会、员工价值相互依存。

公司致力于为职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防范是我们每个员工的责任。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

一.装修流程。

1.装修协议。2.装修押金。3身份证复印件.4.相片。5施工证押金.。6.办理施工证。7.设备签字确认。8.贴表格。9.日常管理。

二.施工人员培训。

1.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证不得涂改、转借他人,否则给予没收处理。

2.施工人员严禁在商场内抽烟、.吃快餐、睡觉、穿拖鞋、穿背心、打赤膊.,嬉笑打闹.3..禁止施工人员无特殊情况进入其他商铺。4.配备灭火器。50平方一个。最少2个。5.营业时间无噪音、无刺激性气味、无污染。6.喷淋烟感全包起来。(防止引起误报警)。

7..装修垃圾及时清理。(垃圾不允许超过2平方、厚度不超过3厘米。装入蛇皮袋下班前带出商场。)

8.严禁使用消防电源。(商场有权对其进行罚款。)9.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10..阻燃防火板刷防火涂料三遍。(进入商场前最少刷一面)11.消防设施设备严禁掩盖装饰.12.夜间施工不少于两人。

13.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商场规定的施工队进行处罚或停止施工。

三.设施设备的确认。

1.喷淋

2.烟感

3.消火栓

4.手报

5.插孔电话 6.应急灯

7.疏散标志

8.防火卷帘及控制开关

9.警灯

10警铃

11.散流风口

12空调风口

13.消防广播 14.其他需要确认的设施。

四、装修现场需要的表格

1、装修协议

2、临时用电申请表

3、安全管理责任书

4、动火监护申请表

5、动火证

6、防火涂料检查表

7、消防安全巡查表

8、隐蔽工程巡查表

9、施工人员登记表

10、特种工作人员操作证明复印件

五.装修材料 1.必须使用阻燃板。

2.电线2.5以上金龙雨阻燃线。3.吊杆8毫米。4.电箱使用铁质

保护好消防设施不被损坏

1、要求施工队在施工之前用布料将消防喷淋、烟感包住,防止在施工时被污染。

2、消防栓贴上封条,禁止私自动用。

3、要求施工队在施工前用布料将排风口封住。

4、在装修时因施工需要取掉应急灯时,应要求施工队保护好应急灯,待装修完后将灯装回原来位置。

5、注意在施工时,不能将电线、铁丝或其它物品吊在消防水管上。6.严禁使用消防电源 7.严禁使用消防水. 在装修施工期间,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禁止封堵、遮挡、拆改、移动。如果装修时需要移动警铃、手报、烟感、温感、喷淋、卷帘门开关等消防设施,必须通知商场消防人员,由商场专业人员进行移动,绝对禁止私自改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由厂商负责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装照明灯具与消防喷淋设施距离不小于60厘米(灯具区除外),与烟感不小于20厘米(灯具厂商除外),烟感50厘米周围不允许有任何遮挡物。消防管道绝对禁止吊挂任何物品(如铁丝、吊筋等),不准喷涂其他颜色。装修过程中要留下卷帘门启闭空间,两侧不小于10cm,禁止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不能覆盖遮挡空调新风机进口;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装修展位内各消防控制箱、阀门、开关下应预留60cm×60cm检修孔。

做门头的注意事项

1、面墙垂直压过通道时,不能超过通道边线。

2、施工时工人离地面超过2.5米必须要系上安全带。

3、如有脚手架,脚手架与地板接合部位要用布料包上,以免划伤地板。

4、门头内如设置有灯箱,需请电工和安全员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封板。

5、注意门头木板的防火涂料粉涮情况。

打吊杆时的注意事项

1、吊杆的标准。8毫米

2、吊杆间的密度。一楼0.5米.其他楼层1米

吊顶时的注意事项

1、所有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和石膏板。灯饰除外。

2、只能用柔性连接,不能用钢性连接。

3、必须经过电工和安全员同时验收合格后才能封闭吊顶。

4、开检修口。(60cm×60cm)

5、顶部造型对龙骨和吊杆的要求。

6、顶部照明灯的安装必须离消防喷淋的距离大于60cm。做墙体时的注意事项

1、所有墙体距离喷淋和烟感不能小于60cm.2、灯箱和灯槽内必须涮防火涂料

地面工程施工时的注意事项

1、搅拌后的泥沙不能在原地堆放超过

12小时。

2、每平米堆放的泥沙不能超过400kg。

3、地面开槽布线时,槽的深度不能超过30mm。埋线时需要电工先验收

十.围挡

已开业商场厂家装修的围护必须用阻燃物,建议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作围护。围档外围要挂商场统一设计的喷绘布,喷绘布悬挂平整。电线、灯泡不能紧靠围护,距离50公分以上。

整体验收1、2、3、4、通过设施设备确认表确认。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检查防火涂料。

检查是否有物品阻碍到消防设施的使用。

动火管理

电焊(气割)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证,并设有监护人员和防火措施后,方可作业。电焊(气割)工作场所,必须有防火设备,焊接气割点周边半径5米以内,必须清除所有易燃物。监护员要向焊工反复告知:是在商场施工,而不是工地、野外!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周边地面上有没有洞(如:排风口、落水管洞、施工缝隙、小洞等),以防火星溅落下去。必须先堵塞洞口,再用铁板垫上方可作业。新商场尽可能在主体验收后再进场装修,减少电焊(气割)交叉施工。

 装修现场按消防规定摆放灭火器,不许使用使用大功率电器烧饭烧水,更不允许喝酒后进入商场或在装修现场喝酒。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危险物品的使用

危险品控量使用,每个装修户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过2公斤,危险品不得超过1公斤,汽油不得超过0.25公斤,使用汽油0.05公斤以上须申报监护人,由商场派监护人监护使用。对施工中未用完的危险品,要及时收集,返还危险品仓库保管,不得遗弃在施工展位或随意存放,更不得随意倒在场地上或下水道内。

垃圾清运

 装修的建筑垃圾每天应清理,运到外场堆放垃圾的地方;每天必须及时清除所有易燃物(木屑、木板、蛇皮袋等)。易燃易爆物品垃圾必须堆在距离商场50米以外的地方。给每个装修户发放蛇皮袋,每天收工前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用电安全

 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 装修的建筑垃圾每天应清理,运到外场堆放垃圾的地方;每天必须及时清除所有易燃物(木屑、木板、蛇皮袋等)。易燃易爆物品垃圾必须堆在距离商场50米以外的地方。给每个装修户发放蛇皮袋,每天收工前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现场管理人员予以登记。 已开业商场厂家装修的围护必须用阻燃物,建议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作围护。围档外围要挂商场统一设计的喷绘布,喷绘布悬挂平整。电线、灯泡不能紧靠围护,距离50公分以上。

 商场装修,只能设一个进出通道,另设一个消防通道。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的每位人员,包括每个展位的装修人员,都必须持证进出,进出的每个人和货物都要检查。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配戴工作证或访客证。

 新商场开业装修和已开业商场再装修,要确保每一米电线都是阻燃线,并用铁管护套。不能乱拉乱接,电线要布放整齐,强弱电必须分别布线,不允许混穿一根电管线。灯泡必须距离电线30公分以上;平面隔段必须用轻钢龙骨,造型隔段尽量用轻钢龙骨;每一块板、每一面都必须用防火涂料涂到合格(涂三遍)。

 各类电气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铁线槽保护方式明管敷设,使用材料均为金属铁制(铁管、铁盒、铁盖板、弯头、管接、锁母),铁管壁厚1.0以上,管径为Φ20及以上。锁母与铁管之间、铁管与弯头之间的连接需采用螺丝紧固或扣压钳子紧压连接,并做相应的地线跨接。 在线路施工中必须先安装管路,后穿线路,不得同时进行。线管必须用专用管卡固定在金属吊杆上,吊杆距离1米以内,所有线管布线必须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安全可靠。线管不得固定在消防管道通风管道上,消防喷淋下方周围60C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管内线径总面积不许超总管径的40%。

 线路应避开热源,如必须通过应做隔热处理,遇到某些硬管无法弯曲通过的可适当采用少量的金属软管或黄蜡管作弯曲处理,但长度不能超过60㎝,软管与铁管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或加设分线盒。消防喷淋下方周围500m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

 所有电线必须穿管到位,不得外露,不得无管保护穿入木材孔洞。灯具插座均需做接地保护,且不得互相混接电源,插座接线使用“左零右相上保护”。三相照明回路中各相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各电器设备、设施(特别是日光灯光带、灯箱、射灯与金卤灯相配置的变压器、镇流器等),均不得靠近可燃物,否则均应加垫石膏板做防火隔热、散热、绝缘等各种保护措。日光灯具必须采用成套灯具;使用国家标准电感型或电子型成套日光灯具,展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严禁使用遥控器控制灯具(灯具展厅除外)。轨道射灯安装为每0.5米一盏射灯。每单支回路只能控制6只导轨,严禁超出。

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质的国标PZ-30箱开关箱,箱内必须配有镀锌加厚的标准零排地排,零地接线排上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未做防火隔热处理的可燃物上,否则必须作防火、阻燃措施。箱体必须固定牢靠,有可靠保护接地,箱体门盖应完好无损,并接有接地线。开关箱不可设在储物间、仓库内,应安装在醒目、通风便于操作的位置,箱体下口距地1.4—1.6米。开关箱前0.6米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挡,进出管均为铁管,必须采用锁母连接,护口齐全(可使用封闭式铁线槽)。

 配电箱内电源总开关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配电箱内分路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0A,照明支路每一单相回路所接灯头数不得超过25个、所接功率不得超过1.5KW,对于灯具厂商回路允许增大到2.5KW,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6A。使用16A单极漏保开关控制插座回路,每5个插座为一回路。各分支回路进箱均为3×2.5平方ZR-BV线。

 移动式灯箱或插座可采用软芯护套线或电缆线作主电源进线。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让商场电工验收合格。所有拖线板和移动式灯箱的电源线从固定插座引出不得超过5米。拖线板总功率不得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或修理后方可使用,禁止一插多用或无插头使用。

 灯箱内光源必须使用成套灯具,各类电源线均须穿管保护,电线接头必须在灯具或接线盒内完成。灯箱内部木料部分均须涂刷防火涂料(三遍)做好防火、隔热处理,且要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必须预留活动检修口,尺寸大小以适合维修人员操作为宜。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由商场电工班按照商场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的灯箱严禁封闭和使用,并拍照存档。灯箱超过500W功率的必须加装排风扇进行散热。

工程管理处罚规定:

 发现电焊(气割)工没有上岗证,罚施工单位10000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没有动火监护员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地面有洞还在电焊,施工单位罚10000元;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高空焊接违规施工单位罚10000元,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

 电焊地点离易燃物品距离,违规每米按500元罚款。

 汽油超过规定量一两罚款1000元;香蕉水超过一两罚200元;油漆超过一斤罚1000元,多超多罚,累计计算。

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500元,累计计算。

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10000元。

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2000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 不用阻燃线,每米按1000元罚款;

 采购达不到标准,按采购金额的1~10‰罚;  蛇皮布每超过10公分,罚款200元。 装修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500元。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 乱拉电线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罚款1000元。

 装修现场如果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如果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超过1公分(厚)×1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 在禁烟范围内抽烟,每次罚50元;发现不戴安全帽,每次每人罚款50元。

 值班人员离岗一次罚200元;超过两次劝退。 施工过程偷工减料,管理执行不到位,根据情节处理。 抓住工地偷盗者,按失窃总价值全额奖励。

 实行交叉检查,公司内部举报、发现违规者,奖励罚款的80%;公司外的人举报、发现违规的,奖励罚款的100%。

 及时检查,有责任发现隐患。发现一个安全隐患,根据大小奖励1000~5000元。

 总裁派人指定检查,查出问题,对安全部加罚30%。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 装修展位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500元,配备完毕后方可施工。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500元,并限期整改。

 展位之间未按规定建防火墙,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限期整改。

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10000元,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 消防、通风管道使用铁丝、吊筋悬挂吊顶灯具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100—500元,并自行拆除。

 如未经允许私自动火施工,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2000元。违反动火管理规定、动火现场无监护人、动火现场有洞、无防火措施,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 影响卷帘门正常启闭(卷帘门下摆放物品、两侧启闭空间不够或有其他遮挡物以及卷帘门开关遮挡无法操作等)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200—1000元,由于装修展位过失造成商场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装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香蕉水等易燃品存放超过规定每两罚款200—500元,并予以没收。每天施工结束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商场,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在商场内存放。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2000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 营业时间内动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秩序,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00—200元。

 利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货梯运货物时若厂商或个人强行超载运货一经发现处以200元—500元罚款,造成货梯故障损坏经维修单位鉴定,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照价赔偿。

 装修工人严禁乘坐观光梯、扶梯,必须走消防疏散走道,违反罚款100元。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 装修人员留宿商场、酒后施工、打架滋事、无事到其他无人展位走动罚款200—2000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加装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 装修现场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如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厚度超过1公分*1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未使用蛇皮袋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罚100—500元。 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消防设施设备、线路等故障或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1000-20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电器安全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 未办理任何装修手续及手续、图纸不全私自进行施工将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停止施工。

 未经商场电工同意私接临时电,未经商场装修验收,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私自接通展位正式电源;未经商场电工允许,私自开启商场原有电气设备箱,每次对装修队处罚500元。

 装修期间临时电源线、各种电动工具不得使用麻花线,平行线,独心线、音响线等违规线材。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

 临时用电无有效漏电总开关或不符合规定,电源线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拖拉线路混乱、有明显接头破损以及临时电源超负荷使用的每次对装修队处罚200元—500元。

 电源线不采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一插多用,每次处扣除违约金200元—500元。

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或照明灯具超出60W灯具不使用瓷质灯口;插头、插座、灯口损坏不及时拆换(12小时内)每次、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200元。

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紧靠围挡,距离在小于50公分插座及大功率灯具,与可燃物距离小于1米的对装修队处以100元罚款。 装修队未使用各自独立电源,相互借用电源,跨工种作业对装修队处以100—500元罚款。

 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因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展位线路短路、停电等事故;引起附近的展位停电、通讯故障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原有电气设备箱、线路、管路、通讯等商场设备,每次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恢复。

 当日施工或营业完毕后未关闭总电源离开展位一经发现对其展位处罚200元

 未申报私自改动原有线路,无正式有效电工操作证施工,每次扣除违约金500元。不听警告仍然继续施工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电路施工未按商场规定使用指定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 未按商场规范进行电路施工,经楼层电工提醒无效的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 电路设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除返工外视情况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特别严重清除出场。

 现场装修施工灯箱未使用成套灯具、未按规定安装、未作防火处理、未经电工验收私自封闭,不及时拆除更换(6小时内)每处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拆除。

 私自拆启电表铅封对相关人员处罚200元,有窃电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处罚。

装修工程规范及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 厂商装修期间未按商场规范要求制作围挡影响美观及施工时间尘土飞扬,影响其周边环境卫生及商场正常营业。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走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1000元—2000元。 公共设备、设施(吊顶、地面、玻璃、通风道等)未经物业部批准,严禁拆改。如私自拆改、损坏、丢失。按损坏、丢失程度照价赔偿。地砖按每块100元计算。吊项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钢化玻璃按每块1000元计算。通风管道每延米500元,散流器按每个150元计算。

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开启检修孔每违反一次对装修队处罚100元。 在商场营业时间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造成影响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

 封堵机房回风设施及机房通道门,违者处500元罚款,并自行拆除。

 装修厂家往卫生间下水设施乱道杂物(水泥、砂子、石膏、腻子膏等),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并负责疏通。卫生间内不得随意倾倒脏水、装修垃圾、茶叶、果皮等杂物,违反者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卫生间下水堵塞不能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处以500以上罚款。对于损坏卫生间设施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任何厂商和个人在卫生间使用水源期间不得在水源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无人看管,造成水源浪费,一经发现处以100—200元罚款。装修或做卫生时使用的自来水,不要将水滴洒在走道内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 禁止将水,茶叶等泼在走道卫生筒上面的沙石上,违者处以50元罚款。

 严禁将展位内的垃圾,货品堆扫在走道内,影响商场整体形象。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在展位随地大小便和就餐一经发现将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 禁止在卫生间洗涤衣服,使用烘干机,烘烤其他物品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 禁止在商场通道墙面及外墙乱涂乱画,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以上罚金。

 厂商和个人在商场范围内运输货物造成地砖破裂,墙面污损及设施损坏者罚款100元,损坏严重者照价赔偿并处以100罚款。 厂商对展位内商场设施有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设施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罚金。(散流器一个200元,展位玻璃大块600元,小块400元)

 爱护商场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对损坏公物者处以50—1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 厂家及装修人员应服从商场管理,不听劝阻处以100~500元罚款及停电处理。

 装修展位内,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吊顶坍塌等形成的商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装修队负全责和商场无关。

第三篇:安全培训资料

安全培训资料

为了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利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全体员工做如下培训。

安全学习,从小说,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大的说,是对别人的生命、企业生存发展负责。安全工作不是一会儿功夫不是一蹶而就,而是动态的、长期的坚持。各个行业有不同的工作标准,但安全是一个通用治理标准。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职员“四不伤害”。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安全生产部分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治理缺陷。

3.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纪律,操纵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4.违章操纵: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纵的行为。

5.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纪律

6.三级安全教育:进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7.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8.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纵、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

1.必须人人留意安全:不但要留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留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2.必须事事留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意安全,不要由于熟练而忽视安全。

3.必须时时留意安全:如不要由于即将放工而加快速度,违章操纵,忽视安全。

4.必须处处留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留意安全。

违章作业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不按规定正确穿着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围巾、腰巾以及发辫、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纵,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4、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进危险区域、场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5、不按操纵规程,工艺要求操纵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纵,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6、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纵的设备和车辆。

7、不按操纵规定,没在机器完全停止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落料、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8、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物、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9、使用已失往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

10、不 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11、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

12、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纵,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分,不认真登记和交接,擅自离岗或睡觉。

13、生产忙时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纵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14、违反其它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

四、安全防火

(一)火灾的分类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自然气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气火灾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二)火灾的三要素

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1.可燃物 :是燃烧的主体,如木炭,棉花,汽油。

2.助燃物 :参与燃烧,与主体物质起化学反应,加速燃烧进程,如空气。

3.着火源 :使可燃物达到燃点的物质或方法,如雷电,炉火。点火源的种类:

1、明火及高温表面;

2、摩擦与撞击;

3、电火花;

4、静电;5雷击.生产厂区内的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进。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饮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进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验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验。

十、停机栓检验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河北长飞优创光电线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篇:劳务工安全培训资料(范文)

劳务工安全培训资料

1.夜间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并保证施工需要的照明范围和照明强度,满足施工要求,重要施工处所设置固定式照明。

2.用电设备必须有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对影响人身安全的伸出物、缝隙、临边或牵绊处所,应有照明并设置醒目的标志,必要时设置围栏等防护设施。

3.对基坑四周要用钢管架进行围护,并悬挂警示牌,夜间施工时,应在明显位置设有警示灯,防止人员不慎掉入。

4.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不得在邻线避车)

1)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υmax≤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120km/h<υmax≤160km/h时,不小于2.5m;160km/h<υmax≤200km/h时,不小于3.0m。

2)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避车:

υmax≤60km/h时,不小于500m;60km/h<υmax≤120km/h时,不小于800m;120km/h<υmax≤160km/h时,不小于1400m;160km/h<υmax≤200km/h时,不小于2000m。

3)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

本线不封锁时:邻线速度υmax≤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60km/h<邻线速度υmax≤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邻线速度υmax>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m;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1

本线封锁时:邻线速度υmax≤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120km/h<邻线速度υmax≤1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邻线速度υmax>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m。

5.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要“一字”排开,身体紧贴防护网,列队迎车,并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6.天窗点外允许作业项目均应避开120km/h以上列车,并在列车通过前10分钟人和机具材料均应撤出线路道床坡脚以外,到规定的安全处所避车。时速160km/h及以上区段应在160km/h列车通过前20分钟停止上道作业。立交顶进等慢行施工线上作业在动车组通过前3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做好现场清理工作,防止机具材料侵线。

7.自动闭塞区间,加强架空地段绝缘材料检查,注意顶回信号。

8.天窗点外进行不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人防护。

9.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双层作业,悬崖、陡坡上施工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每次使用前应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垂直双层作业,确需双层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视并坚持呼唤制度。

10.挖孔桩作业时,要先观测土质及水文等情况。施工时必须采用混凝土井圈支护,认真观测土体变化,井口应高出地面。上下孔内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

11.对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在上道前进行必要的行车人身安全教育培训。上道必须有称职的正式职工带领,禁止劳务工担任爆破、防护员,单独操作车辆机具,带班及有明确技术等级要求的工作,在没有与民工签订有效协议或没有路工带领时严禁民工上道作业。

12.挖土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倒坡挖土(挖土坡面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60度);

(2)在列车通过时严禁挖土;

(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继续挖土;

(4)交班前不挖土;

(5)较长时间不顶进不挖土;

(6)挖土时如发生塌方,影响行车安全时,应迅速抢修加固;

(7)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8)机械挖土必须设专人指挥;

(9)挖土土方必须设置专职观测人员,监视开挖面变化,挖土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3.施工命令未下达,施工防护未设好,不得开工。

14.架空顶进施工必须落实安全卡死制度,坚持施工作业“命令票制度”,杜绝“黑施工”。

15.基坑开挖及挖孔桩作业先探明地下管线的位置、并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后,再进行开挖,严禁盲目开挖。

16.如在高温季节进行顶进,线路必须做好防胀降温工作。

17.认真执行施工作业命令票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18.天窗点外严禁搬运混凝土轨枕等笨重路料跨越线路。

19.设专人对架空地段线路及架空设备进行检查,线路的状态应符合规范要求,架空设备过车时应工作良好。

20.来车时,禁止顶进作业,同时应撤出工作面的作业人员。

21.立交顶进工作应备足彩条布、草袋及水泵等防水排水材料及设备,以确保雨天施工地段线路的行车安全。

22.线路上作业,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确保人身及行车安全。

23.过铁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严格执行人身安全卡控制度。

24.卷扬机作业时,钢丝绳的接头、离合器、滑轮在工作前要严格检查。起重绳要顺序缠绕,卷扬机要固定牢固,禁止用手引导钢丝绳,钢丝绳不得有扭曲现象。

25.抬运笨重物品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呼唤应答,统一动作,同起同落,并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

2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组织施工时落实安全用火要求。

(2)施工过程中实施安全消防交底制度,形成书面文字。

(3)仓库、材料堆场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4)注意工程施工不同的施工阶段的防火要求,对材料、电气焊要加强管理。

(5)消防“三懂三会”的内容是: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6)伙房防火规定:伙房油炸食品和过油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六分之一。及时消除炉灶、烟囱、排油烟罩、排气扇上的油垢。

(7)干粉灭火器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带电设备火灾,还适用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但都不能扑救轻金属火灾。

(8)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根部,另一手将开启压把压下,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27.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1)对施工机械所配的电缆线,线号不低于电机使用要求,临时用电完毕后收线归库。

(2)各工种交叉施工时,每段必须是专用配电箱,不允许蜘蛛网式用电。

(3)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架接,线路通过脚手架时,电线加绝缘套管,不许电线与任何金属物体直接接触,接好线路后方可使用。严格执行三相四线制架设线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闸刀装箱加锁。对于夜间作业照明线路,不使用时必须断电,配电箱中设漏电保护器。

(4)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器故障。

(6)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

(8)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它物品。

(9)使用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28.铁路架空设施未拆除之前,对支墩及周围土体用篷布覆盖,防止雨水冲刷,确保铁路安全。

29.架子工程安全措施

(1)采用钢管、扣件等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脚手架不容许超载作业,脚手架拆除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装置,严格按照安全交底作业,对违反安全作业的人员,及时提出批评纠正或者经济处罚。

(3)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眼勤、腿勤、嘴勤,要经常深入现场善于发现隐患,对危险情况要积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架子搭建不得在夜间进行。

第五篇: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四川本分矿业有限公司楷况:公司自2008.8成立,有上百万资产,法人:唐光焰。公司主要从事于井下开拓、采矿等行业。

井下的安全情况有:爆破、冒顶、片帮、水火、中毒、窒息、触电、粉尘和设备操作等事故发生;

井下所接触的危险设备有,电动机车、电耙、矿车、凿岩机和6千V、380V、220V、127V等电压电器设备,以及270V的滑触线。有部份电器设备非本职工作人员不能靠近和触摸。

我们所接触的一些危险作业环境有:溜井放矿、主溜井叙矿和废旧坑道和采空区等都有相当大安全威胁。

一、安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部分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随着社会生产实际的要求,目前安全生产方针已更新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了安全生产治标治本的新理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a.十项权利:

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 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 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 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2)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3)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4)听力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

(5)防护服装类。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6)手足防护类。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 用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 所”。

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 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 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⑩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b.四项义务:

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③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 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部分内容:

(一)、本法所规定的职业病包含内容: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分内容:

(一)、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工伤保险条例》部分内容:

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部分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定义: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规定: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特种设备应定期交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予以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使用。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重点内容:

(一)、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及使用相关要求:

(1)提供厂商必须有《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危险化学品从业及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具有资质,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危化品的运输;

(5)运输过程中的驾驶员、压运员、装卸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部分内容: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1、安全生产月:为了能够形成一定的安全文化,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国家把每年的6月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每年都有一个主题。今年为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故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定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人员在独立作业之前,必须经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每级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3、安全管理体制: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突出了:

(1)安全生产的责任除了企业之外,政府有着领导的责任,一方政府就应有保一方安全之领导责任;(2)安全生产各部门监管时,应依法监管,把法律法规标准作为监管的统一依据。

(3)企业负责力度加大,兼顾生产经营的上下游。

(4)群众及其他社会监督支持的重要性,比如媒体的曝光、群众的举报等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业余力量。

4、“三同时”原则:即主体工程在设计、建设及投入使用的同时,进行设计、建设及使用安全设施。

5、“四不伤害”原则: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未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惩处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7、按照受伤的程度,工伤分为轻伤、重伤、死亡。

●轻伤:指损失天数满一日而少于105日的伤害

●重伤:指损失天数等于和大于105日而低于6000日的伤害

●死亡:指有人受伤后当场死亡或受伤后30日内经治疗无效后死亡。

8、安全色: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有时也表示防火。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指令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9、安全标识:通常指安全标志和安全标签。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形象的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是一种国际通用的信息。分为:

(1)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其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圆形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2)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其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三角形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其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其基本形式是正方形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绿色。如

10、进入高噪音区(目前公司规定85分贝以上)必须佩戴护耳器。

11、高空作业是指离基准面2米以上的作业。

三、安全生产技术重点内容

1、机械安全技术

(1)修护盛装或为盛装可燃气体之容器或管路,除关闭管阀并加锁外,尚需加装盲板,以策万全。

(2)维护保养及维修设备时,先要停车制动,对某机械设备未予充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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