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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加工操作规程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1-45251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7 03:54: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钢筋加工操作规程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应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3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等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应挂好安全带。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准将木棒或衡木插入钢筋骨架内,并坐在木棒或行本上操作。在操作平台上堆放钢筋或物料应牢靠,操作工具不用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使用钢筋冷拉机、切断机、弯曲机,应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先检查后使用,使用后切断电源,设备应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与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一致。2 切断机安装后,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并及时调整间隙,紧固螺栓。在检查电气系统确认正常后,进行空运转。切断机空运转时,齿轮应啮合良好,并不得有异响,确认正常后开始作业。作业时,应按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曳引轮槽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mm~5mm,曳引轮槽宽应和所需调直钢筋的直径相符合,大直径钢筋宜选用较慢的传动速度。在调直块未固定或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不得打开防护罩。5 送料前,应将弯曲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长度宜为1m的钢管。6 当钢筋送入后,手应与曳轮保持安全距离。当调直后的钢筋仍有慢弯时,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8 切断3根~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钢筋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及时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应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不得有裂纹,刀架螺栓应紧固,防护罩应牢靠。应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并及时调整。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并确认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4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前,不得切料。操作人员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切料,应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并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不得用双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切料。操作人员不得剪切超过机械性能规定强度及直径的钢筋或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性能的规定。7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切断的短料压住或夹牢。机械运转中,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机械周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当发现机械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修。10 液压传动式切断机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符合规定。切断机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应符合规定,并应打开放油阀,在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后开始作业。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作业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并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不得有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应有效,在空载运转并确认正常后,开始作业。作业时,应将需弯曲的一端钢筋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将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在检查并确认机身固定销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后,启动机械。弯曲作业时,不得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不得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在弯曲高强度钢筋时,应进行钢筋直径换算,钢筋直径不得超过机械允许的最大弯曲能力,并应及时调换响应的芯轴。操作人员应站在机身设有固定销的一侧。成品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转盘换向时应在弯曲机停稳后进行。

钢筋螺纹成型机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机械前,应检查并确认刀具安装应正确,连接应牢固,运转部位润滑应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空车试运转并确认正常后作业。钢筋应先调直再下料。钢筋切口端面应与轴线垂直,不得用气割下料。3 加工锥螺纹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当气温低于0℃时,可掺入15%~20%亚硝酸钠。套丝作业时,不得用机油作润滑液或不加润滑液。4 加工时,钢筋应夹持牢固。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不得清扫刀片上面的积屑杂物和进行检修。6 不得加工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

交(直)流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线螺母、螺栓及其他部件完好齐全,不的松动或损坏。直流焊机换向器与电刷接触应良好。当多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相互间距不应小于600mm,应逐台启动,并应使三相负载保持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不得串联。移动电焊机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4 调节焊接电流和极性开关应在卸除负荷后进行。硅整流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不得用摇表测试。长期停用的焊机启用时,应空载通电一段时间,进行干燥处理。

第二篇: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二)钢筋调直切断机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7.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三)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四)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五)钢筋冷拉机

1.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

轮并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离冷拉中线不少于5m。

2.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必须完好,滑轮、拖拉小车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6.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必须装明显的限位标志,并要有专负责指挥。

7.夜间工作照明设施,应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如必须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不得用裸线。

8.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第三篇: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二)钢筋调直切断机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7.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三)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四)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五)钢筋冷拉机

1.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离冷拉中线不少于5m。

2.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必须完好,滑轮、拖拉小车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6.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必须装明显的限位标志,并要有专负责指挥。

7.夜间工作照明设施,应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如必须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不得用裸线。

8.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总规程

1、钢筋机械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非操作工操作。

2、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方针”,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钢筋加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调直块、成型轴或工作盘等工作部件安装是否正确,有无裂纹,其固定螺丝是否紧固。

5、各传动部件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

6、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7、设备使用前必须先空车试运转,确认确实无异常后,才能正式开始工作。

8、在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

9、禁止加工(如切断、调直、弯曲等)超过规定规格的钢筋或过硬的钢筋。

10、在使用调直机时,在导向筒的前部应安装一根一米左右长的钢管,被调直的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筒和调直筒,以防每盘钢筋接近调直完毕时弹出伤人。

11、使用钢筋切断机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动刀片向后退时,将钢筋送入刀口,若遇短料,需用钳子夹住送料。

12、禁止在弯曲机上加工不直的钢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3、加工较长钢筋时,应设专人帮扶钢筋,扶钢筋人员应与掌握机械人员动做协调一致,并听其指挥,不得任意拉、拽。

14、对机架上的铁屑、钢沫不得用手抹或用嘴吹,以免划伤皮肤或溅入眼中。

15、已切断或弯曲好的半成品,应码放整齐,防止个别新切口突出划伤皮肤,每天工作完毕后,对切下的碎头等,必须清理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来自: 安全管理网(www.teniu.cc)详细出处:http://www.teniu.cc/item/156600.aspx

第四篇:钢筋直螺纹连接及丝头加工操作规程

钢筋直螺纹连接丝头加工操作规程

一、加工要求

1.钢筋接头加工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确保相对稳定。2.严格进行工艺检验。

3.需加工套丝的钢筋必须采用台式砂轮片切割机进行切割,钢筋端部应平整。4.需加工套丝的钢筋马蹄形缺口,镦粗头不得有与钢筋轴线相垂直的横向裂纹。5.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企业标准中产品设计要求。公差应为0~2.0p。

6.钢筋丝头宜满足6f级精度要求,应用专用直螺纹量规检验,通规能顺利旋入并达到要求的拧入长度,止规旋入不得超过3p。抽幢数量10%,检验合格率不应小于95%。7.螺纹丝头牙形饱满,无断牙。

二、工艺流程钢筋断面平头一处理断面角刺头检测

三、丝头加工

1.按所需的钢筋规格调整试棒,并调整好滚丝机内孔最小尺寸。

2.按钢筋规格更换涨刀环,并按滚钉的丝头尺寸调整好剥助挡板的直径尺寸。3.调整剥助挡板及滚压行程开关位置,保证剥助及滚压螺纹的长度符合丝头加工尺寸的规定。4.丝头加工时必须使用水性润滑液,严禁使用油性润滑液。

5.丝头加工完成,检验合格后,必须使用专用的钢筋丝头或连接套筒对钢筋丝头进行保护,以防螺纹在钢筋搬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污染。

钢筋直螺纹连接操作规程

一、连接要求

1.钢筋直螺纹连接丝头加工必须严格遵循«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要求,并符合JGJ107-2016中相关规定。

2.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得超过2p。3.拧紧扭矩值符合下裹规定。

直螺纹接头安装时的最小拧紧扭矩值

钢筋直径 mm≤16

18~20 22~25 28~32 36~40

拧紧扭矩N.m 100

200

260

320

360 4.校核用扭力扳手的标准度级别采用10级。

5.接头安装时须严格保证钢筋与连接套筒的规格相。6.钢筋连接前,应对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7.每种规格钢筋接头试件不少于3根。

二、工艺流程

钢筋就位-拧下钢筋保护帽或套筒保护帽-接头拧紧-做标记-质量植验

三、现场连接

1.连接水平钢筋时,必须从一头往另一头连接,不得从两端往中间或中间往两端连接。2.连接钢筋时,先将待连接钢筋丝头拧入同规格的连接套筒之后,再用扳手拧紧钢筋接头,连接成型后做好标识,以防遗漏。

3.钢筋安装后应采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并符合连接要求。4.扭力扳手不使用时,将其扭矩值调为零。

第五篇:钢筋加工合同书

钢筋加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就工地钢筋加工一事商议如下:

一、工地所有使用的盘锣、盘圆钢筋(Φ6-Φ1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加工。

二、甲方提供钢筋,以甲、乙双方认可重量为准,乙方负责调直、切断、成型并送至施工现场,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按料单上的型号、数量清点后签字为准,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提供料单(图样、型号、数量)给乙方,如甲方发现料单有误,要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提供料单充足的时间后必须按时送货。如乙方造成甲方施工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钢筋原材料缺无的情况下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以实际重量换乙方成型后的理论重量,延伸长度作为乙方的加工费。(注:如延伸掉钢筋直径毫米,则乙方向甲方每吨返还元)。

四、如果在合作中,监理、质检有不同意见时,由甲方出面协调,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起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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