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资产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医院各项开支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医院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5、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 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负责人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服务公司、后勤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支出范围
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7、财务科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销。
1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 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九、财产清查制度
1、定期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人员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库存物资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库存物资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十、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2、凡本院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理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处报销;否则财务处不 予办理结算手续。
3、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等有关部门的保管账。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账。
4、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不得突破,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超过计划领用须经院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5、家具、器具、医疗器械等,实行部门包干使用的办法,填制物资包干登记表一式三份,物资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各执一份。领用时填的领用单,据以增加部门包干物资;交回时,填制交回单,据以减少部门包干物资。
6、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领导及上级处理。
7、加强物资仓库管理。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8、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分类账、明细分户账、材料账、低值易耗品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9、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并须在限期内 主动归还。若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10、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由保管人员填制报废单,核准后入废品仓库保管,经科、院领导的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处做账务处理。
十一、财务报销制度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①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②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③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④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由经手人签名,分管院长审核,交财务科审计,然后院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设备科、后勤按计划 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设备科、后勤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组织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院领导的签章。
6、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放射费等报酬的报销,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交院办审核后,有分管副院长签章,方可报销。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 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十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2、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围,但单价在20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
3、后勤、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年度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年度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5、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6、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 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7、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8、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的手续。
9、建立对账制度,仓 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 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10、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五、报废及赔偿制度
1、报废
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 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
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④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二十、大额医疗费用跟踪制度
1、医院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在院病人的费用进行抽查,重点是对一些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监控跟踪,一旦发现不合理的检查和治疗出现,医院科应会同医务处等有关科室及时以于核查纠正,防止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2、在医院内部建立高值医用耗材的申报、审批制度。如心导介 18 入的支架、人工关节、心脏瓣膜等上万元的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先向有关职能科室申报,获得核准后才能使用。
二十一、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 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中午、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二十二、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1、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科、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处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2、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3、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4、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5、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处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
十三、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2、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处手续方可住院。
3、病员一般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4、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5、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病房通报,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交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后方可出院。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8、每天下午,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
9、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处。
10、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
十四、财务微机室工作制度
1、微机室属贵重仪器设备重地。严格执行班前、班后清洁制度,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2、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室内。
3、进入室内要更衣、换鞋。上机前要洗手。
4、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和就餐。
5、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遇到突然断电时,立即作数椐存盘和备份,退出系统后关机。
6、不允许微机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开机运转。
7、严格数据备份制度。每次作账务处理后都要作全部数据备份,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可靠。
8、严防病毒传播,外来磁盘一律不准上机,否则,一旦造成损失,追究违反者全部责任。
9、财会微机不能做非财会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允许在不进入程序情况下做数据库操作。特殊情况下需报经财务处长批准。
10、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维护设备(包括:主机、键盘、UPS、空调机等)完好,保持设备及工作台洁净。工作台上、设备附近严禁放水杯、餐具、杂物等。关机后须用防尘布罩盖好,检查电源关闭后方可离开。
11、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认真检查并及时报告,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凡属责任故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2、操作人员要善于及时总结应用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交财务科长。
13、建立工作日志制度。每天必记,严格交接班记录。
第二篇: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
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
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
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
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
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
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
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
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
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
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
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
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
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
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
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
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医院各项开支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医院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
和纠正。
4、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5、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
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
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
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
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
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
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
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
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
;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
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
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
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
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 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
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
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 切托收要严加管理
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
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处长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服务公司、后勤等单位的会
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
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支出范围
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
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
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
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
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
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
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
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
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 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
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
;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
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
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
证。
7、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
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
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
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
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并由
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
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
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
销。
1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九、财产清查制度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
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十、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
责的原则。
2、凡本院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
理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处报销;否则财务处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3、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等有关部门的保管账。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
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账。
4、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
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不得突破,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超过计划领用须
经院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5、家具、器具、医疗器械等,实行部门包干使用的办法,填制物资包干登记
表一式三份,物资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各执一份。领用时填的领用单,据以增加部
门包干物资;交回时,填制交回单,据以减少部门包干物资。
6、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
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领导及上级
处理。
7、加强物资仓库管理。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
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8、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分类账、明细分户账、材
料账、低值易耗品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9、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并须在限期内主动归还。若
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10、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由保管人员填制报废单,核准后入废品仓库
保管,经科、院领导的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处做账务处理。
十一、财务报销制度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①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
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②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
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③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
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④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书记)签字后,财
务处方可付款。财务处每月统计各院级领导报销审签的费用向院长汇报。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要有结算人,负责人 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设备科、后勤按计划统一购买,各
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设
备科、后勤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组织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院领导的签章。
6、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放射费等报酬的报销,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填
写有关单据,交院办审核后,有分管副院长签章,方可报销。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
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
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
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
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
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 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
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
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
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
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 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
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
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
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
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
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
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
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
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
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
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十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2、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
200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
围,但单价在20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
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
3、后勤、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
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预算或 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
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
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5、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6、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
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7、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
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8、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
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
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的手续。
9、建立对账制度,仓 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 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10、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
关规定处罚。
十五、报废及赔偿制度
1、报废
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
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
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
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
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
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
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
年限折旧后确定。
④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十六、医疗收费公示制度
1、医院的医疗项目及药品项目收费都必须在电子触摸屏上进行公示,积极做
好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对有变动的收费项目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2、在门诊和住院等收费处放置触摸屏,保证患者能随时查询药品、医疗价格
及住院的各项费用。
3、在收费大厅及各医技科室设立价格公示栏,对常用检查、治疗项目进行公
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收费价格等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建立
收费政策宣传栏;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十七、医疗收费查询制度
1、医院设置的触摸屏必须保证24小时开放,出现故障时医院的负责计算机网
络的同志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解决,以保证患者随时能查询其医疗费用。
2、收费窗口必须为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当患者需要查询时,收费员应当
为患者提供其医疗费用总额及费用构成情况。
3、患者对自己的医疗费用有疑问时,可先到所住科室护士长处核查,如有错
误应及时更正。各科护士长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患者的查询要求。
十八、医疗收费费用清单制度
1、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收费处必须首先为患者打印其费用清单,费用清
单上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项目单价、治疗数量、收费金额等,经患者审核
确认后,方可进行住院费用的结算。
2、对需要一日清单的患者,收费处及科室必须无条件为患者提供。
3、无论患者是否需要,收费处都必须将费用清单连同发票一起交给患者,以
使患者清楚地了解自己住院期间所用药品、耗材及其他医疗服务的情况。
十九、医疗费用投诉制度
1、医院在门诊和住院大厅等显著位置处设置医疗费用意见投诉箱,由专人负
责定期开箱检查,对投诉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向有关领导反映。
2、医院设立费用监督投诉电话,并将电话号码标示在价格公示栏、投诉箱等
醒目位置。电话由医院物价人员负责,并对电话中反映的内容认真登记,及时向上
反映。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现
象进行处理。
二十、大额医疗费用跟踪制度
1、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在院病人的费用进行抽查,重点是
对一些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监控跟踪,一旦发现不合理的检查和治疗出现,医院物价
部门应会同医务处等有关科室及时以于核查纠正,防止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2、在医院内部建立高值医用耗材的申报、审批制度。如心导介入的支架、人
工关节、心脏瓣膜等上万元的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先向有关职能科室申报,获得核准
后才能使用。
二十一、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
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
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
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
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
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
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
”。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中午、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二十二、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1、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处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处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2、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3、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4、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5、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处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十三、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2、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处手续方可住院。
3、病员一般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4、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5、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病房通报,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交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后方可出院。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8、每天下午,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
9、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处。
10、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四、财务微机室工作制度
1、微机室属贵重仪器设备重地。严格执行班前、班后清洁制度,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2、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室内。
3、进入室内要更衣、换鞋。上机前要洗手。
4、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和就餐。
5、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遇到突然断电时,立即作数椐存盘和备份,退出系统后关机。
6、不允许微机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开机运转。
7、严格数据备份制度。每次作账务处理后都要作全部数据备份,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可靠。
8、严防病毒传播,外来磁盘一律不准上机,否则,一旦造成损失,追究违反者全部责任。
9、财会微机不能做非财会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允许在不进入程序情况下做数据库操作。特殊情况下需报经财务处长批准。
10、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维护设备(包括:主机、键盘、UPS、空调机等)完好,保持设备及工作台洁净。工作台上、设备附近严禁放水杯、餐具、杂物等。关机后须用防尘布罩盖好,检查电源关闭后方可离开。
11、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认真检查并及时报告,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凡属责任故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2、操作人员要善于及时总结应用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交财务处长。
13、建立工作日志制度。每天必记,严格交接班记录。
第三篇: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医院各项开支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医院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5、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 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处长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服务公司、后勤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支出范围
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
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7、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销。
1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九、财产清查制度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十、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2、凡本院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理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处报销;否则财务处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3、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等有关部门的保管账。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账。
4、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不得突破,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超过计划领用须经院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5、家具、器具、医疗器械等,实行部门包干使用的办法,填制物资包干登记表一式三份,物资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各执一份。领用时填的领用单,据以增加部门包干物资;交回时,填制交回单,据以减少部门包干物资。
6、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领导及上级处理。
7、加强物资仓库管理。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8、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分类账、明细分户账、材料账、低值易耗品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9、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并须在限期内主动归还。若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10、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由保管人员填制报废单,核准后入废品仓库保管,经科、院领导的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处做账务处理。
十一、财务报销制度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①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②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③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④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书记)签字后,财务处方可付款。财务处每月统计各院级领导报销审签的费用向院长汇报。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设备科、后勤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设备科、后勤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组织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院领导的签章。
6、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放射费等报酬的报销,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交院办审核后,有分管副院长签章,方可报销。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 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十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2、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围,但单价在20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
3、后勤、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5、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6、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7、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8、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的手续。
9、建立对账制度,仓 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 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10、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五、报废及赔偿制度
1、报废
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
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④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十六、医疗收费公示制度
1、医院的医疗项目及药品项目收费都必须在电子触摸屏上进行公示,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对有变动的收费项目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2、在门诊和住院等收费处放置触摸屏,保证患者能随时查询药品、医疗价格及住院的各项费用。
3、在收费大厅及各医技科室设立价格公示栏,对常用检查、治疗项目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收费价格等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建立收费政策宣传栏;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十七、医疗收费查询制度
1、医院设置的触摸屏必须保证24小时开放,出现故障时医院的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同志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解决,以保证患者随时能查询其医疗费用。
2、收费窗口必须为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当患者需要查询时,收费员应当为患者提供其医疗费用总额及费用构成情况。
3、患者对自己的医疗费用有疑问时,可先到所住科室护士长处核查,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各科护士长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患者的查询要求。
十八、医疗收费费用清单制度
1、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收费处必须首先为患者打印其费用清单,费用清单上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项目单价、治疗数量、收费金额等,经患者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住院费用的结算。
2、对需要一日清单的患者,收费处及科室必须无条件为患者提供。
3、无论患者是否需要,收费处都必须将费用清单连同发票一起交给患者,以使患者清楚地了解自己住院期间所用药品、耗材及其他医疗服务的情况。
十九、医疗费用投诉制度
1、医院在门诊和住院大厅等显著位置处设置医疗费用意见投诉箱,由专人负责定期开箱检查,对投诉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向有关领导反映。
2、医院设立费用监督投诉电话,并将电话号码标示在价格公示栏、投诉箱等醒目位置。电话由医院物价人员负责,并对电话中反映的内容认真登记,及时向上反映。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理。
二十、大额医疗费用跟踪制度
1、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在院病人的费用进行抽查,重点是对一些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监控跟踪,一旦发现不合理的检查和治疗出现,医院物价部门应会同医务处等有关科室及时以于核查纠正,防止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2、在医院内部建立高值医用耗材的申报、审批制度。如心导介入的支架、人工关节、心脏瓣膜等上万元的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先向有关职能科室申报,获得核准后才能使用。二
十一、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中午、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二十二、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1、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处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处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2、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3、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4、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5、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处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十三、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2、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处手续方可住院。
3、病员一般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4、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5、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病房通报,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交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后方可出院。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8、每天下午,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
9、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处。
10、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四、财务微机室工作制度
1、微机室属贵重仪器设备重地。严格执行班前、班后清洁制度,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2、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室内。
3、进入室内要更衣、换鞋。上机前要洗手。
4、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和就餐。
5、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遇到突然断电时,立即作数椐存盘和备份,退出系统后关机。
6、不允许微机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开机运转。
7、严格数据备份制度。每次作账务处理后都要作全部数据备份,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可靠。
8、严防病毒传播,外来磁盘一律不准上机,否则,一旦造成损失,追究违反者全部责任。
9、财会微机不能做非财会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允许在不进入程序情况下做数据库操作。特殊情况下需报经财务处长批准。
10、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维护设备(包括:主机、键盘、UPS、空调机等)完好,保持设备及工作台洁净。工作台上、设备附近严禁放水杯、餐具、杂物等。关机后须用防尘布罩盖好,检查电源关闭后方可离开。
11、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认真检查并及时报告,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凡属责任故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2、操作人员要善于及时总结应用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交财务处长。
13、建立工作日志制度。每天必记,严格交接班记录。
医院各个科室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
前 言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医院工作,特制订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加强医院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制定。
各级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医院科室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地勾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作好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三、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四、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五、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六、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八、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九、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0.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十一、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8.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十三、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医务科或门诊部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各科门诊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6.组织护士、卫生员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四、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员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8.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督促检查卫生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五、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导下,作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请领、保管等工作。
十六、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任病人生活护理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3.随时巡视病房,应接病人呼唤,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铺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时收集送出临时化验标本和其它外送病人工作。
十七、病房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担任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的清洁工作,并保持经常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协助配餐员做好配膳工作。
5.根据需要协助护送病人,领送物品,送病理、检验标本及其它外勤工作。
十八、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及妇婴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持产房的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品器材。
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产和产后随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十九、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2.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必要时亲自参加。
3.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4.组织护士、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5.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6.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7.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
8.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9.负责接待参观事宜。
二十、麻醉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二十一、麻醉科医士职责
1.在麻醉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工作。
2.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及麻醉后物品的整理工作。
3.负责麻醉器材及药品的请领、保管工作。
4.负责麻醉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助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工作。二
十二、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9.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10.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1.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三、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5.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
6.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提高工作。
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二
十四、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二十五、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二十六、药剂士(中药剂士)职责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二
十七、血库技师(检验技师)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献血队的组织和安排献血员的体检工作。
3.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检查血液质量,做好血液的储备工作。
5.指导或参加采血、血浆制备和输血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研究和改进输血方法。
6.指导或参加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7.负责药品器材的请领和管理,并经常与药房工作人员研究改进保养液的质量。
8.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领导血库人员的业务学习,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10.检查或填写血库各项登记、统计,审签献血员营养品的供应和补助费的发放手续。
28、血库技士职责
1.在血库技师(检验技师)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填发献血证,并进行登记。
3.负责采血前的准备和采血工作。有条件时负责血浆的制备、储备和供应工作。
4.负责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冰箱的管理,血液的储备,血液质量的鉴定。
6.负责药品器材及其它物品的保管工作。
7.负责采血室内的消毒工作,并定期鉴定室内的无菌情况。
8.负责采血器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9.参加血库值班,负责填写血库各项登记统计。审签献血员营养品的供应和补助费的发放手续。
29、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7.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8.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9.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30、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着重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4.其他职责与放射科医师同。
31、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5.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6.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32、放射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投照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
3.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4.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5.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
33、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1.在技师、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之投照、洗片、治疗工作。
3.配合技师进行本科机器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
4.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放射科技士进行以上工作。
34、同位素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的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和组织科内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工作,研究分析疑难病例,抢救危重病员,提高医疗质量。
4.组织全科人员开展同位素新技术、新项目和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5.负责组织领导本科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培养提高本科人员的技术水平。
6.组织领导本科有关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检修及保养工作,审签请购、报销。
7.审定放射性同位素的订货计划,督促检查同位素的贮存安全工作,组织本科医务人员轮流作好同位素的开瓶、分装、送服、注射等工作。
8.经常督促检查全体人员执行放射性同位素操作规程,做好防护,严防差错事故。9.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35、同位素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本科医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和各种技术操作,必要时亲自参加,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
3.负责抢救本科危重病员,参加门诊、会诊和出诊。
4.检查并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严防差错事故。
5.担任教学,并搞好进修和实习人员的培训。
6.开展新技术和科学研究。
36、同位素科医师、医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对病员进行仔细检查、诊治、开医嘱、书写病历及经常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3.参加门诊,担任或指导见习员进行技术操作,及时准确发出同位素检查报告单。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同位素操作规程,作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5.参加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工作。
6.参加教学和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37、同位素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同位素技术工作。
2.负责仪器的安装、使用、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3.负责同位素实验室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级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4.建立机器使用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及修理经过。
5.负责同位素的贮存、保管和放射线的监护工作,搞好安全防护。
6.指导技士、见习员、进修人员的技术操作,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必要时亲自参加。
7.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8、同位素科技士、见习员职责
1.在技师、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诊疗技术操作。
2.担负各种同位素技术操作,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并负责注射器、玻璃器皿的清洁与消毒工作。
3.负责作好同位素使用登记和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退寄同位素铅罐及指导卫生员清除同位素废物、污物等。
5.负责药剂、器材的请领与保管,床单、枕套、毛巾的更换。
6.在技师的指导下,参加仪器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作。
7.做好机器的保护、整理、清拭工作,机器发生故障或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技师。
见习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技士工作。
39、理疗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检诊和治疗。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4.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复核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40、管理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财产、物资、家具等的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医疗,保证其任务顺利完成。
2.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听取意见,发动群众参加管理,不断改进工作。
3.组织人员绿化,做好劳动及清洁卫生工具的保管及供应工作。
4.组织锅炉、水、电、木、泥工等的工作。
5.组织物资、燃料、垃圾的运输工作,做到合理使用车辆。
6.指导各科室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变价,修旧利废,防止损失浪费。
7.掌握所属范围的勤杂工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人员调配使用等。
41、采购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的家具设备、办公、劳保、生活用品、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药、械、主、副食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2.根据各科室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季度、月份的和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及时采购。
3.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4.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账。
5.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药品、器械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6.贵重、精密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看样品后采购。
42、保管员职责
1.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账本,做到账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在库房内禁止吸烟。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43、水、电、木瓦工人职责
1.在管理员领导下负责全院水暖、电源、线路、开关、木制家具、门窗、墙壁、路面、瓦面等的检查维修工作。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料。
3.紧密配合医疗、教学、科研,开展技术革新。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和宿舍巡回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质量。
44、汽车司机职责
1.在管理员领导下,坚守岗位,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任务下达,迅速出车。
2.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汽油,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遵守交通规则。任务完成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爱护公物,管好材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5.司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45、营养室(部)主任(主管技师)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室(部)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室(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组织合理的医疗营养,检查医疗营养的执行情况及效果,与各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参加临床会诊,以改进营养治疗工作。
4.建立各种营养制度、厨房、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以及节约措施,并监督执行。
5.经常检查各类膳食的营养价值、卫生标准及质量,并不断研究改善。
6.负责本室(部)工作人员的技术考核和思想教育工作,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决定厨房的建设和购置计划。
8.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学习,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组织营养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等。
第四篇:民营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医院各项开支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医院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5、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 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处长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服务公司、后勤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支出范围
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
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7、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销。
1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九、财产清查制度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十、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2、凡本院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理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处报销;否则财务处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3、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等有关部门的保管账。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账。
4、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不得突破,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超过计划领用须经院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5、家具、器具、医疗器械等,实行部门包干使用的办法,填制物资包干登记表一式三份,物资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各执一份。领用时填的领用单,据以增加部门包干物资;交回时,填制交回单,据以减少部门包干物资。
6、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领导及上级处理。
7、加强物资仓库管理。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8、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分类账、明细分户账、材料账、低值易耗品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9、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并须在限期内主动归还。若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10、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由保管人员填制报废单,核准后入废品仓库保管,经科、院领导的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处做账务处理。
十一、财务报销制度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①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②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③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④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书记)签字后,财务处方可付款。财务处每月统计各院级领导报销审签的费用向院长汇报。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设备科、后勤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设备科、后勤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组织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院领导的签章。
6、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放射费等报酬的报销,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交院办审核后,有分管副院长签章,方可报销。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 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十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2、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围,但单价在20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
3、后勤、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5、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6、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7、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8、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的手续
9、建立对账制度,仓 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 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10、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五、报废及赔偿制度
1、报废
①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②需报废的各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③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该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后勤管理中心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然后上报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④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2、赔偿
①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②由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③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④各类物品发生损环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十六、医疗收费公示制度
1、医院的医疗项目及药品项目收费都必须在电子触摸屏上进行公示,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对有变动的收费项目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2、在门诊和住院等收费处放置触摸屏,保证患者能随时查询药品、医疗价格及住院的各项费用。
3、在收费大厅及各医技科室设立价格公示栏,对常用检查、治疗项目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收费价格等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建立收费政策宣传栏;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十七、医疗收费查询制度
1、医院设置的触摸屏必须保证24小时开放,出现故障时医院的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同志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解决,以保证患者随时能查询其医疗费用。
2、收费窗口必须为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当患者需要查询时,收费员应当为患者提供其医疗费用总额及费用构成情况。
3、患者对自己的医疗费用有疑问时,可先到所住科室护士长处核查,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各科护士长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患者的查询要求。
十八、医疗收费费用清单制度
1、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收费处必须首先为患者打印其费用清单,费用清单上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项目单价、治疗数量、收费金额等,经患者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住院费用的结算。
2、对需要一日清单的患者,收费处及科室必须无条件为患者提供。
3、无论患者是否需要,收费处都必须将费用清单连同发票一起交给患者,以使患者清楚地了解自己住院期间所用药品、耗材及其他医疗服务的情况。
十九、医疗费用投诉制度
1、医院在门诊和住院大厅等显著位置处设置医疗费用意见投诉箱,由专人负责定期开箱检查,对投诉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向有关领导反映。
2、医院设立费用监督投诉电话,并将电话号码标示在价格公示栏、投诉箱等醒目位置。电话由医院物价人员负责,并对电话中反映的内容认真登记,及时向上反映。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理。
二十、大额医疗费用跟踪制度
1、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在院病人的费用进行抽查,重点是对一些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监控跟踪,一旦发现不合理的检查和治疗出现,医院物价部门应会同医务处等有关科室及时以于核查纠正,防止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2、在医院内部建立高值医用耗材的申报、审批制度。如心导介入的支架、人工关节、心脏瓣膜等上万元的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先向有关职能科室申报,获得核准后才能使用。
二十一、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中午、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二十二、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1、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处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处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2、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3、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4、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5、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处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十三、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2、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处手续方可住院。
3、病员一般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4、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5、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病房通报,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交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后方可出院。
第五篇: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4个,配备工作人员4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2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1.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2.药品收入。
以上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3.健康管理收入。4.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业务工作量计算。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的计划合理安排。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⑵专业设备。⑶一般设备。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第五章 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第七章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在总院长领导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负责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核查监督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指导医疗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4.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行政开支。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批准项目,严格控制支出。
5.组织与编制医院及医疗分支机构的综合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财产帐实情况,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政策制定工作。8.负责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情况,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9.组织安排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工作。
10.定期组织清查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欠账。
11.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
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填制会计凭证。
2.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3.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设置明细账,按记账规则及时登记明细账。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5.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6.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和保管当年会计凭证、账薄和报表。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及现金、银行账薄。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每天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库存现金及总账核对相符。
5.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6.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7.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