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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1-28215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1 22:36: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为了落实我校校本培训方案(计划),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本培训活动

县局组织的专题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培着交心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小时记1学时,主讲人与参培者按4︰1计学时。

二、集中培训活动

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业务活动等,本人交学习心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

参加国省市县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按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培训活动

(一)校内教研活动

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承担公开课,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8学时。

(二)县教育局、进修学校教研活动

策划组织者,交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计4课时; 承担县公开课者,须有教学设计、实施、研讨、反思四个环节,交教学设计、实施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讲课时间,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讨发言稿或心得,登记参与主题和时长,一次完整的参与计2学时。

四、自我研修活动

每学期书写学习笔记,有学习时间,学习题目、内容,达到5000字计6学时,超过字数的,依据学习笔记情况加1—3学时。

五、研修成果

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内容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反思能就事论理,一篇字数600字以上,计4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2、课例研究成果:

(1)课时教学设计。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模(结构步骤)式(教学方式)设计、教学评价设计,一篇字数800以上,计4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2)单元教学设计。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一个单元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单元整体教学设计、单元内每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计10学时。登记题目、课时课件。

(3)教学案例。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一篇字数1000以上,计4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4)教学课例。这是经过一课多上至少是“一课两上”主题研修活动之后叙写的“课例”。教师上交课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设计、二次实施、再次反思、存疑或困惑等,计8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以上成果,均以学校筛选后装订成册为准,每人限一篇。

3、教育科研成果:

(1)论文或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在县级以上获奖,分别按一、二、三等奖计12、8、4学时,在校获奖计4学时,在正式教育报刊发表,省级以上或市级分别计16、12学时。同篇只计一次最高奖,每学年认定一篇。

(2)课题研究。课题是指国省市县批准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登记课题申报批准及课题结题批准的文件、课题名称、研究起至时间;课题主持人及主笔(各)一人,按国省级、市县级计40、30学时;课题主要参与者按国省级、市县级计20、16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考核,分学期登记考核,建立专项档案(包括教师信息总表、学时登记表及汇总表、认定学时的原始资料等);每位教师完成80学时的校本研修任务。

学校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二0一四年三月开始执行。

第二篇:四中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为了落实我校校本培训方案(计划),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本培训活动

县教育局组织的专题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培者交心得,培训时长,按1小时记1学时,主讲人与参培者按4︰1计学时。

二、集中培训活动

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业务活动等,本人交学习心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

参加国省市县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按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培训活动

(一)校内教研活动

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活动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

(二)县进修学校教研活动

进修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寒暑假教师培训、学科活动,培训时长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计相应学时。

四、自我研修活动

每学期书写学习笔记,有学习时间,学习题目、内容,达到5000字,依据学习笔记情况计适量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考核,分学期登记考核,建立专项档

案(包括教师信息总表、学时登记表、认定学时的原始资料等);每位教师完成72学时的校本研修任务。

学校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二0一四年三月开始执行。

第三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认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25个学时。以学分记录继续教育情况的单位,各主管部门在验证时应转换为学时,并以学时的形式进行验证。

二、继续教育形式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五)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教育;

(六)网络远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事局举办的公共科目必修课程培训的,考试合格者每门课程计25学时。

(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职称英语考试以及各类职称资格的专业或执(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凭相关文件和有关证书,每项计40学时。

(三)参加由市人事局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四)参加有关培训、进修、研修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凭举办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和学习班课程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脱产培训每天计6学时,半脱产培训每天计3学时。

(五)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100学时,分两年登记。未毕业,但单科结业的,凭自学考试委员会或承办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注明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学习成绩等),每科计10学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原件,每通过一门考试计15学时。

(六)参加经所在单位认可的业务考察、专题调研,需递交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实际考察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计6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举办的内部业务(岗位)培训,每年年初须报市人事局备案,经备案后按照实际培训时间计学时。

(七)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需递交参加讲座、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国际性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1

2学时;全国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10学时;省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8学时;市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6学时。

(八)出版著作(译作)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3名的作者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计10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40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30学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每篇计30学时;市级学术刊物每篇计20学时。

(九)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40学时;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20学时。

(十)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60学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50学时;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的,署名前3名的获奖者每项计40学时。

(十一)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认定5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认定30学时;承担省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认定4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认定20学时。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需提供课题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课题申请表、开题报告、课题阶段性检查材料,课题结题的还应提供

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

(十二)为本专业继续教育活动提供教学的,凭继续教育基地或施训机构出具的授课证明、本人备课记录,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

(十三)参加援藏、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每年50学时的标准认定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四、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2013【44】号 2

府谷县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府教发2013【44】号

一、培训类研修活动

1、校本培训活动

校本、校际或县以上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训者有过程记录和交流心得,参训人员1小时按1学时计,主讲人与参训者按2:

1、3:

1、4:1计学时,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

由教育局确认的名师开设名师工作室,根据活动记录,名师每次计5学时,参与者计1学时。

开设教师兴趣小组,辅导教师提交辅导材料,每次计2学时。

2、县以上培训活动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安排或经教育局批准,学校派出教师在县以上培训、学习等业务活动,参训者交学习心得和返校后二次培训交流材料,方予以登记学时。按学时证明或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登记培训类型(专题或内容)、学时。

参加国省市县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按培训机构出具的证件登记时间、项目、学时。

根据教育局安排参加影子培训,返校后提交培训日志及汇报交流材料,按所在培训学校实际工作时间登记类型、学时。

二、校本教研活动

校本教研活动应有方案、有活动记录、有考勤、有总结。

11、校内教研活动

承担交流课(汇报课、达标课、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等)者,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每节次计2学时,登记教学课题。

在微格实验室,完整开展一次微格教学实验活动,计2学时。新老结对按照学校方案组织实施,老教师上一节示范课计2学时,新教师上一节汇报课计1学时;结对教师撰写教学心得一篇计1学时。

举办专题沙龙,需提交安排和活动记录,组织者一次计4学时,参与者每次计2学时。

开展三字两话(画)一机等教师基本功训练,经学校考核评比为优秀者,每项计2学时。

2、校际教研(包括校际结对交流)活动

组织策划者,交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计2学时。

承担交流课者,提交教学设计、反思,计3学时,登记讲课时间、教学课题。

专题交流主要报告人,提交发言稿件计3学时,登记时间、题目。

3、县以上教研活动

组织策划者,交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计3学时。

承担交流课者,交教学设计、反思,计4学时,登记讲课时间、教学课题。

4、参加各级听评课教师,按教育局听评课数量要求达标者,计5学时,每超5节课,另加1学时。

5、对口支教

教师到对口学校支教,学时以被支教学校统计证明为准,在本校登记学时。

三、网络平台研修

1、在学校校园网站上发表一篇交流稿计0.5学时。

2、在县教育网站上发表一篇交流稿计1学时。

3、博客写作,每写作一篇指导性文章计0.5学时,最高计5学时。

4、参与QQ群交流,每年计2学时。

四、理论学习研修

1、根据校(园)安排,自主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前沿理论等,并有学习笔记,计2-5学时。

2、参加县上组织的教师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优秀和合格者,分别计10、8学时。

五、研修成果

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并在教研组以上活动中交流,内容新颖,具有典型性,反思能就事论理,一篇字数600以上,计2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2、课例研究成果:

(1)典型教学设计。教师在教研组以上统一安排的交流活动

中,独立完成的典型教学设计,计2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2)教学案例。教师独立完成的教学案例,并在学校或校级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奖,计2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3)教学课例。指同课异构、一课多上等活动之后叙写的“课例”。课例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设计、二次实施、再次反思、存在困惑等,并在学校或校级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奖,计3学时,登记题目、类型。

3、教学竞赛

教师在中、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分别计20、16、12、8学时。校内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学时,登记奖项、名次。

4、教育科研成果:

(1)论文或报告。教师独立完成的论文或报告,格式内容符合要求,一篇字数2000以上,在中、省、市、县获奖,分别计8、6、4、2学时;在正式教育期刊发表,省级以上或市级分别计10、8学时;在《府谷教育》上发表一篇,计4学时。同篇只计一次最高等次,登记题目、类型、获奖等次或发表刊物名称。

(2)课题研究。课题是指中、省、市、县、校(包括微格课题)五级批准研究的课题。主持中、省、市、县、校级在研课题,分别计14、12、10、8、6学时,研究成员分别计12、10、8、6、4学时;中、省、市、县、校级(包括微格课题)结题课题,参与人员分别另计14、12、10、8、6学时。登记课题申报批准及课题

结题批准的文件、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

六、其它研修

指学校创造性开展的校本研修活动,活动项目不能纳入上述研修范围之内,由继教办认定后,另加学时。

七、校本研修学时登记

每年年底,由教育局组织,集中进行一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登记。各学区、校(园),提前进行审核认定,建立专项档案(包括教师信息总表、教师个人研修情况统计评价表及汇总表、学时认定所需原始资料等)。岗位教师要完成规定学时和研修成果,当年没有完成的教师限期补修。

当年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教师,带相关认定材料和继续教育证书,于8月份到县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认定登记。

附件1:《府谷县中小学(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汇总表》 附件2:《府谷县中小学(园)教师校本研修情况统计评价表》

第五篇:正阳红旗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正阳红旗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和《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全面实施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工程,确保校本研修课时,特制定我园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一、校本研修内容:

1.校内的常规业务学习和教研组活动:如每年8~9次业务学习;每年3~4次教研大组活动;

2.教材培训、教师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每年约10余次的数学、分享阅读、英语教材培训或教师舞蹈、书写、绘画等专业基本功培训;

3.专题讲座和校内外派的参观学习活动:每年2次人员专题培训;除教育局安排的集中培训外,我校派出的部分教师的外出参观学习;

4.教师自主研修内容:教师自主教学研究,撰写教育成果总结、学生观察记录和教育反思笔记等。

二、校本研修的学时认定办法

(一)校内成立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郭兵利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吴松任副组长,教导主任朱永平、语文教研组组长刘瑞、数学教研组组长方秋季、综合教研组组长杨曼任组员,商议制定校本研修规划、校本研修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校本研修经费的落实;审核每位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的认定。

(二)每位教师建立个人成长档案,每学期及时记录每位教师个

人参加学校校本研修的内容及其学时。

(三)办公室负责与教研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协商,办理校本研修的相关认定、登记工作,确保我校教师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学时符合要求和规定。

(四)验印前采取教师对自己本校本研修的学时进行个人申请、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符合每位教师每年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校本研修的规定之后,方可登记验印。

(五)认定和申请的校本研修学时具体规定如下:

1.教师在校内每参加一次业务学习或教研大组活动,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2学时。

2.教师在校内每参加一次教材培训或教师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2学时。

3.教师在校内参加一次专题讲座或专题培训活动,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3学时。

4.凡每学期完成教育反思笔记10篇、教育座谈交流稿或教育成果总结1篇的教师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12学时。

5.除参加省、市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及国培教育远程教育培训外,学校派出的各种外出学习培训及参观活动,每一天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6学时。

2013.3

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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