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作服使用规定
工作服使用规定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店员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根据季节变化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夏季穿着短袖工作服,春季、秋季、冬季穿着长袖工作服。
2、工作服穿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染、无破损;纽扣齐全且扣好;
3、工作服穿着更换时间安排:短袖5月1至9月31日,长袖10月1日至4月30日(可根据实际气候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工作服的配备:
执业药师配备四件白色工作服,短袖和长袖各两件;转正店员每人配备四件蓝色工作服,短袖和长袖各两件;试用期员工根据季节配备应季的清洁的旧工作服两件(使用超过两年的)。
三、工作服的使用和管理:
1、门店的店、柜长和总部职能部门,有指导、监督员工穿着工作服的责任。
2、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及时清洗或修补,任何人不能改变工作服的款式和颜色,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员工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作服,任何人为原因造成的丢失、污损以及款式和颜色的改变而不能穿用的,可直接向门店负责人提出补领申请,补领的工作服按长袖100元/件,短袖80元/件收取。
4、工作服原则上两年换发一次(未到换发期,因污损等不能穿用和丢失的工作服除外),试用期员工发放工作服时必须在表格上注明新旧程度。
5、工作服采取发放回收制,员工离职或换发新工作服时,必须将原有旧工作服,清洁干净后交到公司采购部,收回的工作服必须标注已使用时间。
6、未超过使用年限而员工离职时又未退回工作服的,按以下金额收取费用:员工自领到工作服之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含半年)的员工离职,离职时未退回工作服的,按长袖100元/件,短袖80元/件收取;使用时间超过半年但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员工离职,离职时未退回工作服的,按长袖75元/件,短袖60元/件收取;使用时间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一年半(含一年半)的员工离职,离职时未退回工作服的,按长袖50元/件,短袖40元/件收取;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半但不超过两年的员工离职,离职时未退回工作服的,按长袖25元/件,短袖20元/件收取;
7、未超过使用年限而员工离职时退回工作服,但因人为原因造成污损及款式和颜色的改变而不能穿用的,按以下金额收取费用:员工自领到工作服之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含半年)的员工离职,离职时退回的工作服因人为原因造成污损及款式和颜色的改变而不能穿用的,按长袖100元/件,短袖80元/件收取;使用时间超过半年但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员工离职,离职时退回的工作服因人为原因造成污损及款式和颜色的改变而不能穿用的,按长袖75元/件,短袖60元/件收取;使用时间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一年半(含一年半)的员工离职,离职时退回的工作服因人为原因造成污损及款式和颜色的改变而不能穿用的,按长袖50元/件,短袖40元/件收取;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半但不超过两年的员工离职,离职时退回的工作服因人为原因造成污损及款式和颜色的改变而不能穿用的,按长袖25元/件,短袖20元/件收取;
8、工作服使用不当的处罚: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的,发现一次除扣当事人当月奖金 50元外,另扣当班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工作服不干净整洁的,发现一次扣当月奖金50元,另扣当班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
四、以上规定希望各门店认真执行,总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
******公司 2016年6月16日
第二篇:工作服着装使用管理规定
南京江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服着装及领用管理办法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提高管理制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公司统一着装要求
1、公司管理部门、销售部门员工工作时间一律要求统一着装,男士系领带。着装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2、公司管理部门员工统一配领、着正装,门店营业员统一配领、着集团统一营业装。
3、公司管理部门自2011年3月1日起实行统一着装。
4、公司销售部门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实行统一着装。
二、公司工作服领用办法
1、凡本公司在岗员工可领用公司统一配置的工作服装。
2、公司各部门依据员工人数、员工岗位性质,统一到综合管理部领用相应工作服。
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并签订上岗合同后,方可配领工作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内着工作服的,由部门负责人向经理室申请批准后,在综合管理部领取。领用服装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工作服领用管理规定。
4、员工领用工作服前,须认真阅读《江宁公司工作服着装及领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承诺自愿遵守此“办法”,并在领用表上签字确认。
三、公司工作服着装管理
1、管理部门工作时间必须着公司管理部门员工工作服。
2、门店营业员工作时间必须着集团统一门店工作服。
3、有仓储库的部门,可根据仓储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着装规定,并报经理室批准。凡公司重大活动期间,一律按要求着工作服。
4、公司保洁员、保安等特殊工种,按要求着保洁员工作服和保安服。
5、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着装进行管理考核,如部门员工、保洁员、保安等人员,工作时间未按要求着装,凡出现一次,由综合管理部对该部门开具处罚单,并扣罚该部门负责人50元。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考核本部门员工着装情况。
6、员工对领用的工作服负有保管责任,如员工损坏领用工作服的,由员工自行承担修补费用,损坏严重的,影响穿着形象的,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后,并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另行领用工作服。如有遗失,在其本人工资中按工作服制作费价格扣除。
7、员工如因调动不同工作岗位,须上交原岗位工作工作服,并给予领用新岗位工作服。如拒绝交还,公司有权在其本人工资扣除服装制作费。
6、员工如有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等情况,须交还工作服。如拒绝交还工作服,公司有权不予办理劳动关系转接手续,并有权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服装制作费用。
7、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着装及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部门员工按规定着装,在有换岗、离职、辞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过程中,负责做好工作服的收回工作。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服装遗失,且无人负责的情况,除扣罚部门负责人100元外,并在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中扣除遗失的服装制作费。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公司总经理室。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010年12月13日
附:《南京江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服着装及领用管理办法》员工告之及领取签名表格。
经理办公会讨论意见
同意此管理办法的人员签字:
不同意此管理办法的人员签字:
第三篇:工作服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工作服发放使用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现场员工以及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
三、工作服的发放原则及要求
1、工作服类别:分为夏装,秋装,冬装三种。
2、工作服发放数量:暂时规定实行发一套,领取当季服装。
3、工作服的发放时间:
a、公司新进人员进厂当天,可申请领用工作服马甲,帽子。b、公司新进人员进厂3天后,可申请领用当季工作服,工作鞋。
四、工作服的着装规定:
1、员工上班工作期间必须身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不得随意搭配着装。
2、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油渍污垢和残缺不整。
3、禁止恶意破坏他人或损坏自己的工服,如发现是恶意行为,将予以罚款处理。(正常损坏或意外除外)。
五、工作服的使用年限及折扣计算方式
1、当员工离职时,返还所有干净的工作服,公司全额返还工作服押金。
2、当员工离职时,未返还工作服,按以下规定执行:
a、并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员工服务期限满两年离职的,可免扣工作服押金。b、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员工服务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离职的,扣除50%工作服押金。c、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员工服务期限未满一年离职的,扣除全额工作服押金。
3、当员工离职时,只返还部分工作服,扣除未返还工作服单件的折旧合计押金(折旧计算按上条执行)。
4、新员工领取工作服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工作服押金150元。
六、处罚措施
1、上班工作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的,发现一次扣罚10元/人次。
2、着装穿戴不整齐,裤角挽至膝盖以上的,发现一次扣罚5元/人次。
3、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管理人员。
沈阳进明微细滤网有限公司
2013-5-28
第四篇:工作服规定
规范工作服及相关劳防用品的穿戴及发放 为规范工作服及相关劳防用品 的穿戴及发放,切实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服的管理
1、凡本公司在岗职工,均应按岗位要求穿着工作服。
2、工作服分春秋装、夏装和其他职业防护服。
3劳防用品 工作服配发范围和标准:
配发范围:限在岗职工,病假、歇岗、内退、待岗、协保等不在岗人员不发。配发标准:夏装,贰套/人;春秋装,壹套/人;其他防护服根据工种配发代替工作服。
4、工作服如因穿着不当或保管不当有损坏或遗失,需要重新领取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由发放部门批准后统一补做、补发,并根据损坏或遗失情况在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工作服大小不合适者,应于领取时即向发放部门申请调换,领取后一律不予调换。
6、员工如有离职,按下列标准扣回工作服款,不回收已穿过的服装。
(1)新员工试用期内、在岗职工一个月内离职者,全额扣回;
(2)三个月内离职者,扣回70%;
(3)半年内离职者,扣回50%。
二、劳防用品 工作鞋的管理
1、工作鞋主要向生产车间职工及常驻车间从事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发放;
2、员工如有离职,工作鞋的扣回标准参照工作服。
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其他劳防用品 按照岗位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领用办法及发放标准另行制定。
四、违反劳防用品穿戴的处理
1、职工必须根据岗位要求穿工作服、着工作鞋以及相关劳防用品。因未按规定穿工作服、着工作鞋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的,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考核工资20-100元;
2、违反劳防用品穿戴规定发生各类大小伤害、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含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承担损失的50%-100%。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人事部。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从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角度看,国外许多国家在监察方面做得比较好,立法和监察体系都比较完善:既有对企业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指导,也有监督检查,更有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对于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一些国家制订强制性标准,它不仅是科学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呼吸防护用品的指南,劳防用品 也可以对企业内部建立呼吸保护计划,正确使用和维护呼吸防护用品起到规范作用,更是政府进行监察的有力依据。在企业管理方面,目前,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都已经普遍应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及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或类似的管理体系,呼吸保护计划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我国目前颁布的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都是根据作业性质,规定必须配备个体防护用品的种类,但如何根据有害物浓度高低。作业和使用人员特点,选择不同种类和防护水平的呼吸防护用品仍没有具体规定,使企业在执行中遇到困难,也难于评价措施的有效性。鉴于这类产品在选用中存在较高的技术性,我国现正在起草《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国家标准,它将填补我国在呼吸防护用品的管理和职业病控制措施方面的一个空白,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近年国家经贸委引进 ISO18000经验,建立了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试行)》,建立认证制度,积极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这些都是加强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有利措施。但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可能在较短时间生效,但作为具有很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呼吸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的提高却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我国在这类产品基础研究开发及产品检验技术的研究力量一直都很薄弱,要想改变局面,必须现在就着手准备。
第五篇:工作服规定
工作服制发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维护企业形象,展现企业精神,保持员工仪表规范,提高工作安全效果,规范工作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连锁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的工作服制发管理工作。3权责
3.1连锁行政总部
负责连锁本部员工和各分店员工工作服的统筹制定及连锁总部人员工作服发放、库存管理、离职清算等事宜。3.2分公司行政部
负责本公司的员工工作服定制数量统计、员工工作服发放、库存管理、离职清算等事宜。
4工作服制发要求 4.1工作服订制招商
由连锁行政总部统一招商购买。4.2工作服制发数量及周期
◆分公司可按员工实有人数的120%-130%定制。◆工作服制发周期:
正式员工(管理职能类)每二年发放一次;车间工装每一年发放一次。试用期员工工作服由各单位根据员工稳定性、公司要求、备用工作服情况酌情处理。
◆工作服发放标准
◇夏装:男性员工:短袖衬衫各二件,深色西裤两条。
女性员工:短袖衬衫各二件,深色短裙两条或职业夏装两套。
◇冬装:一律制发深色西服一件,配套衬衫2件和配套长裤二条、男士领带一根。
女士领花一个。
◇车间人员工装夏、冬各两套。4.3工作服订制标准:可分职务级别
西装:500元至1200元/套 衬衫:100元至150元/件 女裙:80元至120元/条 西裤:120元至150元/条 领带:10元至30元/条 丝巾:10元至30元/条 头饰:5元至15元/个
一般情况下,以上标准为最高订制标准,各公司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控制服装费用。4.4服装订制费用的审批流程: ◆连锁总部:行政总部申请、财务管理总部审核、总裁审批。◆分公司:行政部申请、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4.5服装费用的承担
所有工作服的订制费用暂由公司承担。员工在职时,不需要承担制服的费用,离职 后,根据是否完成制服的使用期限确定须承担的费用,具体见第5条款。4.6工作服的管理
◆工作服发放应由领用人本人签字。
◆工作服的使用年限:管理职能人员工作服为2年,车间工装为1年,从领用之日起算。
◆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内员工个人造成遗失或破损者,应由员工自己全额承担重新制作费用或修补费用。
◆工作服更新时,行政部可回收旧工作服,以备流动人员临时穿着用。
5离职、调岗工制服管理:
5.1管理职能类工作服(业务部,财务部,市场开发部,行政部,总经理室,配件部)5.1.1离职人员工作服的处理
◆离职时工作服使用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按每件分别计算),由行政部检查服装折损程度后确认可否回收,不能回收的属归员工所有。
◆离职时工作服使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工作服归员工所有同时承担一定的工作服制作费。
◆离职时工作服归员工所有的,员工须按5.1.3条款承担工作服费用。5.1.2调离员工工作服的处理
◆调离员工的工作服,必须由行政部检查折损程度后,确认是否回收,不能回收的工作服归属员工所有。
◆可回收的工作服入库后作为流动员工的临时穿着使用。5.1.3员工离职时工作服费用计算公式
◆以未达工作服的使用期限按月计算工作服费用。
◆应承担费用=工作服实际费用/12*(12-实际领用月数),实际领用期限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制服实际费用超出定制标准的,按最高定制标准计算离职时应承担的费用。◆如属公司解聘员工,按调离员工处理。5.2车间工装类:
所有离职、调离员工都应归还,没有归还的,由财务部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按5.1.3 中的计算公式予以扣除工装费用。6其他
各分公司如本公司强制要求等特殊原因,服装订制标准将超出连锁总部标准的,必须将工作服订制方案报连锁行政总部审核并报总裁室审批。方案内容至少包括:原因说明、订制标准、调离岗员工费用承担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