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通知
农加发〔2018〕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的决策部署,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和《政府工作报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以下简称“推进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的“三农”理论和政策的创新和发展。十八大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和示范带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看,一些地方认识还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加销环节衔接不紧密,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不充分;有些地方的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还不够。实施推进行动,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有利于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利于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以产业融合促进城乡融合。总之,实施推进行动,对于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推进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推进行动,要以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引,坚持“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原则,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增强“产加销消”的互联互通性,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努力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切实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实施推进行动,要坚持利农惠农,强化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保障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坚持分类施策,发挥各地的特色和资源优势,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融合模式。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各类市场主体意愿,引导企业与农民共建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共同提升价值链和利益链。坚持绿色引领,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进一步明确推进行动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链不断延长,价值链明显提升,供应链加快重组,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融合模式更加多样,建成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融合发展体系初步形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政策引导融合。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财税、金融、保险、投资、科技、人才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组织实施好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促进产业兴村强县和信息进村入户,扶持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融合发展主体。
(二)创业创新促进融合。积极推动农村创业创新,以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人员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融合利益共同体;以科技人员、企业家、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人才等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融合发展相关项目;以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村创业创新成果展览展示等为载体,选拔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标杆和代表人物;以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平台,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场所和高效便捷服务。
(三)发展产业支撑融合。通过政策推动、企业带动和项目引导,加快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比例,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能力。通过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第三产业逐步实现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服务规范化,拓宽产业融合发展新途径。同时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形成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格局,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四)完善机制带动融合。以保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为主要形式,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支持企业将资金、设备、技术与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等要素有机结合,推动价值分配向上游农户倾斜,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支持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产品营销、商品化处理等服务,带领农户发展新产业,增加农户参与产业融合的机会,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并与现代农业对接的能力;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户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成果转化、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五)加强服务推动融合。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投资贸易、展示展销等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信息、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快制修订一批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管理和提升自律能力;完善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开展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指导和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信贷支持力度。
四、切实强化推进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发挥指导和引导作用,认真履行有关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推进行动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整合资源力量,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环境。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各省(区、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
(二)强化典型带动。通过政策集成和要素集聚,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培育一批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产园(产城、产镇、产村)融合发展;推介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典型和中央厨房、副产物综合利用模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精品线路和景点、美丽休闲乡村、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优秀带头人和企业家典型,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指导督促。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指导,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了解、总结评估。加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绩效评估,对实施推进行动好的市县,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广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宣传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融合模式等,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蓄积动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农业农村部
2018年6月6日
第二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摘 要】围绕主导产业建立完整产业链,形成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推进不同经营主体契约融合、共同发展,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探索农村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其他有效形式,积极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转型等为核心,促进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关键词】产业链;产业融合;城镇化;新型业态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以农业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切入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生产经营合作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主要方式,推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附加值,培育农村新业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着力探索建立农民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如何有效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围绕主导产业建立完整产业链,形成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
以产业为依托,围绕解决一家一户面临的土地经营零散、劳动力不足、社会化服务难等问题,通过生产经营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整产业链。只有有效的整合土地、劳动力、社会服务、土地股份等要素,才能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才能实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共享,实现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推进不同经营主体契约融合、共同发展,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围绕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重点探索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农产品购销价格,逐步建立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保护农民利益,让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充分分享产业链增值,价值链提升带来的更多收益。
三、探索农村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其他有效形式,积极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总结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的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健康养老产业等新业态,既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又弘扬农耕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四、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转型等为核心,促进融合发展
(一)农业产业纵向型融合
通过订单生产、承贷承还、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多种方式,建立有效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生产经营合作,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品牌培育等环节的有机整合,增加农业附加价值,促进农业生产、销售、加工管理智能化水平。
(二)农业多元化服务型融合
发展以测土配肥、统防统治、农机服务、产品营销、技术培训等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总结推广农业综合服务站、信息服务平台、粮食银行、产业联盟等社会化服务有效形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运行市场化,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多元化服务的融合是农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惠民、富民的重要举措。
(三)产业聚集型融合
建立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平台,引导从事种植、加工、销售的各类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向优势区聚集,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形成优质产业集群和品牌优势,提高种植效益。积极推进农业内部产业整合型融合,推进粮饲兼顾、种养融合、循环发展。
(四)农业多种功能型融合
通过规划引导,重点围绕打造都市休闲农业带,建设提升一批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示范点,开发农业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耕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种功能,拓展农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
五、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六、大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
八、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九、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王征兵.中国农业发展方式应转向精细密集农业.农业经济与管理,2011(5):16~20.[2]梁晓东.我国的农业经营形式初探.天津社会科学,2013(4):15~22.
第三篇: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农业部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
积极推动国办意见的贯彻落实。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对涉及农业部职能的任务进行了分工布置,制定了2016年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预期成果和时间进度。
编制农村产业融合“十三五”发展规划。农业部启动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起草小组,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合理、科学、有序地优化主要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构布局。目前,规划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
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部等七部门联合实施农村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工程。支持每个省建设不超过5个试点示范县、50个试点乡、500个试点村,优先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以及信息进村入户示范村、最美休闲乡村、一村一品乡村等。会同财政部继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重点支持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休闲农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产业扶贫等。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和合作社争取信贷支持。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农业部将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计划创建一批融“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于一体的产业融合先导区。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拟定了先导区创建标准,重点在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域、贫困地区,按照规划编制科学、产业基础良好、新型业态丰富、产城融合协调、利益联结紧密、运行机制完善等条件,拟利用5年时间,创建150个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
第四篇:广西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最新)
广西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最新)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广西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纵深推进美丽生态乡村和幸福美好家园建设的客观选择。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理念引领,准确把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转方式、推融合、强产业、促跨越”为总体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突出绿色生态优势,突出产村和农旅融合,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乡村休闲旅游业,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为“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产业与特色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新农村建设与特色城镇协调推进,农村产业集聚与城乡规划发展统筹布局。坚持多种业态与多元主体融合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与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壮大,加大创新业态发展与培育新型主体力度,切实增强龙头示范带动与增加社会资本投入。坚持市场导向与利益共享融合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发挥新型主体带动,又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同时,注重推进区域特色发展与农村产业链延伸,注重提升内生动力与机制体制创新能力。坚持平台支撑与社会服务融合发展,着力于重大项目建设与财政倾斜支持,着力于信息平台建设与成果综合利用,着力于金融保险发展与人才科技条件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逐渐形成,推动我区一二三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使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联系日趋紧密,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突出优势特色,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四)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将农村产业融合与城镇规划建设有机融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集中。加强城镇规划标准建设、技术指导和市场开发,找准城镇优势基础,整合专项资金,依托企业投资,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观光、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形成特色产业与小城镇建设的深度融合,带动上下游多个产业发展。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宾阳、恭城、田东、富川和灵山5个示范县以及一批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工作。升级风貌改造工程,2016—2020年,结合旅游强县建设,全区组织实施20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101个百镇建设示范工程。突出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和其他设区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多措并举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商务厅、农业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负责)
(五)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推进农林牧结合和种养加一体,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千亿元大产业,带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绿
色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着重抓好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植物残叶和畜禽粪便等生态循环资源利用,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猪—沼—果”、“稻鱼共生”、“一蔗两用”等生态循环模式。大力发展广西绿色生态产业,开展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试点。加快推广生猪全程高架网床+有益微生物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按照限制近海养殖规模、拓宽外海养殖空间,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合理开发外海渔业资源,支持建设海洋牧场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统筹发展海洋渔业。鼓励发展林下养鸡、中草药等林下生态经济。完善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全程监管质量追溯制度。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强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开发,深化桂台和粤港澳周边区域农业合作。(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科技厅等负责)
(六)延伸农业产业链
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加工园区建设,建立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引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农业示范区和优势主产区集聚发展。鼓励扶持糖料蔗、果蔬、茧丝绸、茶叶、中药材、木薯、罗非鱼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构建农产品跨区域流通体系,加强水果、蔬菜等大宗时令农产品的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加快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推广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和农校对接,鼓励支持企业开设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组织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展销促销活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供销社、农业厅等负责)
(七)拓展农业多功能
大力推进以南宁、柳州、桂林等市为代表的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为中心,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抓手,以特色产业发展为基础,创新推动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科普农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探索形成以设施、生态、观光休闲、会展等为特征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广西长寿之乡众多、民俗民情多样、山水风光美丽等特色优势资源,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开拓山水田园、农家乐、休闲养生、旅游互补、都市科普、渔乐休闲、节庆休闲等富有广西特色的经营模式,加快发展长寿养生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注重彰显桂风壮韵,实施500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对250个传统村落文化进行保护发展。推进“环南宁市森林休闲旅游圈建设”,积极开发建设各类城郊型森林公园、森林庄园、森
林人家,努力建成生态保护、资源培育、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性标杆。挖掘传承农耕文化和特色民俗文化,做好“那”文化、龙脊梯田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纵深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清洁乡村、生态乡村活动,大力推进产村融合、农旅融合,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自治区农业厅、旅游发展委、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乡村办、民政厅等负责)
(八)创新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创新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农业云、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合理运用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遥感航拍规划,对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实行全程监测,建立信息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一批商务配送中心,完善综合服务网络。推动发展大型机械租赁、乡村旅游设施设备和物业租赁等生产租赁业务。鼓励发展农产品定制服务、众筹农业、创意农业、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林业厅等负责)
(九)引导产业聚集发展
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科学开展区域产业功能布局。加快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引导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加大力度创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含林业、农垦),2016年基本建成30个自治区级、100个县级和100个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大产业发展指导规划,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依托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和农产品地理标识,突出针对果、菜、茶、药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生态特色、地域标识特色和民族产业特色的大品牌。创新科研体制机制,依托国家、自治区园区和整合农业科研院所、广西创新团队等技术力量,培育壮大一批育种育苗、栽培管理等领域的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企业集群。(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农垦局、林业厅,广西农科院等负责)
(十)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结合广西扶贫攻坚“十大行动”,重点针对5000个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行动,做好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各部门资金和资源等,大力支持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休闲农业、长寿产业、生态产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和贫困地区电商,加强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模式,让贫困农户更多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鼓励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厅、商务厅、金融办、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三、突出主体支撑,推动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经营
(十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开展乡村旅游、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电商销售等经营活动。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鼓励土地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带动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和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用于扶持的项目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直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至经营主体账户。支持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联耕联种和种苗繁育、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实施龙头企业成长计划,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农垦、水产畜牧重点龙头企业,加强龙头企业“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大品牌,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等负责)
(十二)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合作方式、农村金融体系、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创新。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加快对网络空白和薄弱地区的网点布局。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辐射带动系统发展的社有企业,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全流程、综合性服务。创新发展新型业
态,搭建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延伸,大力开展乡镇综合超市、农资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新兴产业经营服务,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区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自治区供销社等负责)
(十三)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加快推动我区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改革发展。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培育发展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建设完善一批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品牌营销、组织交流、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转移、委托、授权职能和购买服务,将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共同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品牌创建、统一营销等多种联盟方式建设。(农业厅、科技厅负责)
(十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广西特色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实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可以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林业厅、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四、突出机制创新,建立多形式农村产业利益联结方式
(十五)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
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各地人民政府可探索制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商务厅、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等负责)
(十六)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与农业保险、担保等相结合,探索构建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防范机制。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巩固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司法厅、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负责)
(十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引
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探索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等负责)
五、突出服务体系,提供多渠道农村产业支持条件
(十八)健全财税支持机制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各级财政要整合统筹涉农资金,保障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投入,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产业融合领域。(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税局、地税局等负责)
(十九)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田东“农金村办”模式,在行政村建立“‘三农’金融服务室”,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全覆盖。加大财税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三农”,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实现涉农信贷投放规模持续增长。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含林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以产业链金融模式支持农村产业整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建自治区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鼓励市县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加快推进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范围。(自治区金融办、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等负责)
(二十)强化基础支撑
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推动清洁乡村、生态乡村活动常态化、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着力推进
改房、改水、改厕、改能、改路“五改”工程。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旅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强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到农村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科技创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商务厅、科技厅、农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游发展委、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二十一)落实主体责任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有抓手有平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尤其要以“10+3”农业特色产业提升行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糖料蔗“双高”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等载体为抓手,多措并举,落实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创造性地落实各项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办发〔2015〕93号文件和本意见要求牵头抓好试点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第五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调研报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有一个新亮点就是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文件指出: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现结合实际,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科学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做好“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内外的发展实践经验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使得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最终实现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加收入。以农业为基本依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农民分享三次产业“融合”中带来的红利,有利于吸引现代要素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村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政府按照“果菜富民”战略和塬区苹果业、川道棚栽业、全县草畜业的发展布局,确立了“园区引领、龙头带动、项目支撑、服务优化、产业突破”的现代农业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调整农业经济结构,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持续实现了全县农业经济稳步增长。2014年,实现农业增加值8.7亿元,同比增长6%,占全县生产总值的21.17%。农民人均纯收入8157元,同比增长14.5%。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3.65万亩,粮食产量4.2万吨。全县梨果总面积32.5万亩,其中苹果面积29.5万亩,实现苹果产量25.5万吨,产值8.5亿元,农民人均果业收入达到8500元。蔬菜种植面积达1.2万亩,实现各类瓜菜产量13.6万吨,产值2.1亿元。全县生猪存栏14.5万头、牛存栏3.69万头、羊存栏7.61万只、家禽存栏32万羽。2015年1-5月份,全县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亿元,同比增5.8%,其中农业总产值0.92亿元,同比增5.7%。
(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14年,全县农业增加值由2009年的7.6亿元增长至13.12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1.7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484元增加到8157元,年均增长8.5%;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加,农作物播种面积23.65万亩,增加了5.51万亩,粮食产量4.2万吨,增加了0.37万吨;梨果面积32.5万亩,增加2.5万亩,产量由12万吨增长至25.5万吨,增长2.125倍,产值由3亿元增长到8.5亿元,增长2.83倍;蔬菜面积达2.2万亩,比“十二五”末1.7万亩增加了0.5万亩,各类瓜菜产量由4.9万吨增加12万吨,增加2.45倍,产值7932万元增长到2.04亿元,增长2.57倍。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化深入推进,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5家,比2009年4家增加了11家,其中省级5个,市级10个。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61家,比2010年72家增加了18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个,省级百强社2个,省级示范合作社3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3个。
(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十二五”时期,全县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了果业、蔬菜、农机直补和农村沼气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十二五期间新建幼园4.5万亩,建成防雹网1.5万亩,护栏网8500米,集雨窖3260口;建大棚1910座,共建设沼气池7907口、养殖小区27个、服务网点90个、服务中心1处、综合示范基地1处、沼气示范村6个。
(四)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1.2万千瓦,农机保有量达到20930台(辆、部)。累计建成3000吨气调库3座,2000吨制冷库12座。
(五)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优质专用粮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20%以上,玉米、豆类等作物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优质苹果、优质瓜菜、优质花椒、优质干果、小杂粮生产等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产业经营初具规模,优质高效农业快速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比重提高,2013年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2013年9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成了试验室,现已投入使用。初步建成了以苹果、大棚蔬菜为主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带初步形成。
(六)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探索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切实提升了农民的科技水平,增强农业科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农村沼气、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在北京、深圳、内蒙等地共开设延长苹果直销窗口13处,年销量达到2.5万余吨。基本实现了生产有基地、储藏有企业、营销有组织、流通有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依托延长农业信息网和建成的村级信息服务站及时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全县现有耕地面
262496亩,受自然地理环境及农民思想认识因素影响,大量的农业土地资源仍由农户分散经营,规模小、利用率低。靠分户经营的市场主体与全球化市场竞争,既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也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农民与企业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建立,龙头企业与农业基地对接不够,带动本地农民增收的作用不明显。加上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政策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另一方面,大多数农业合作社运作程序不规范,社员联系不紧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吸引和凝聚农户共创品牌、抢占市场的能力也不够,直接影响到全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抵御自然、市场两大风险的能力。
(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都市农业是以现代科技为基础,与城市发展紧密融合,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于一体的现代新型农业,尤其需要一套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近年来,虽然我县按照省、市的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投入不足,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知识老化、技术能力低,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等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与发达地区相比总体上科技普及水平不高。
(四)农业标准化生产相对滞后。现代农业要求没有标准化生产,就谈不上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由于受土地经营规模的制约,农民缺乏标准化生产的热情。近年来,虽然农业、质监等部门努力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但总体而言,农业标准化生产进展不够快,难以在短期内取得长足进展,与生态型、健康型、高效型的标准有较大差距。
(五)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比较落实。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较差,高标准农田比例低,农机化、农业信息化程度不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不够强。这些问题都是影响和制约我县农业发展的突出因素,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现代农业基础。一是加强优质苹果基地建设。稳步推进老果园改造,狠抓幼园管理,继续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全力抓好人才培养、技术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体系建设,狠抓节水灌溉和有机肥源建设两个关键,全面推广六大技术,由按季管理向常态管理转变。二是加快蔬菜基地建设。按照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新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加快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着力推广工厂化种苗,提高蔬菜种苗集中繁育和统一供应能力。全面推行棚栽产业无公害、有机化生产,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三是扎实推进粮食增量提质。坚持“稳面积、调结构、提单产、保总产”的粮食生产总体思路,抓好以地膜玉米生产为主的春播工作,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结合治沟造地项目,组织实施好粮食高产创建、玉米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示范点,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安全。
(二)精心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按照“园区带基地”的发展思路,努力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质量和水平,带动主导产业基地建设上规模、上水平。积极谋划建设乡镇示范园区,大力提倡传统产业新型化,发展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园区,努力打造一些集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果业、蔬菜等产业相配套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选择有实力、比较成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作为建设主体,保证园区建设要素投入和发展内生动力,建立起合作共赢的现代农业经营机制。不断创新融资机制,增加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信贷资金投入,并通过制定优惠条件,打造招商引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延伸和完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产业链条和经营体系,建立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园区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大力加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培育生产大户和家庭农场。积极探索实践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果园、设施大棚、农业示范园区入股合作等土地流转方式,开展土地银行等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设试点,促进兼业农户土地加快向专业大户集中,培养一批苹果、蔬菜、粮食生产大户和家庭农场,促进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支持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承担现代农业园区、生产基地和贮藏库建设、品牌创建及农产品营销、加工等项目,促进合作社快速成长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支持企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四)强力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围绕苹果、蔬菜、粮食产业,整合技术力量,组建专家+技术员+试验示范基地负责人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推广团队,解决我县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认真实施好乡镇农技推广站条件建设项目,年内完成所有乡镇站建设,实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全覆盖和“四有”目标。
(五)坚持不懈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县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建成9个规范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照《延安市有机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行“三品一标”认证,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促进优质优价机制形成。
(六)积极推进农机、信息、生态、防灾减灾等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一是着力于农机装备、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培训,确保农机生产安全。推动农业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向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园区加快延伸,建设延长名优特农产品网,做好农业信息的及时采集、编排和发布,维护好网络建设。实施好沼气建设工程,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提高“三沼”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强化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和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体系,加强苹果蠹蛾等重大农业疫情监测和防控网点建设,推动专业化、社会化防控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苹果防雹网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七)突出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低碳农业。以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和农业资源的循环集约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加快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体系、农业资源节约体系、农业生态保护体系和农村新型能源体系等“四大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进一步推进生态农业项目建设,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切实抓好畜禽排泄物的综合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的循环利用,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充分发挥现代都市农业洁、净、美、绿的特色,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城市与农业和谐发展的环境。
(八)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做好规划。要着眼于我县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认真搞好区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高标准编制集镇和中心村、农村新社区规划。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强化对口帮扶、小康建设、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创”、城乡一体化试点等多个平台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