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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21-112502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1 13:59: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舒适、清洁、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办公环境,打造一目了然的现场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规定细则

1、员工行为

1.1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文化手册》规定执行,规范个人行为,上班穿工作服、佩戴厂牌;

1.2严禁人员坐在机台、办公桌上;

1.3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员工围在一起闲聊、抽烟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地面清洁

2.1用抹布擦干净室内外分管的地面,擦完后检查是否有水洼、油污等; 2.2所有地面24小时保持清洁,不允许存在超过5平方厘米的垃圾、头尾料、废弃物存在;

2.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料,加工过程中产生飞屑、地面的余料应及时清理;

3、物品摆放

3.1用抹布擦干净工作台、工具柜、窗台、设备及在工作现场的修理车、装配车;

3.2严格按照划分区域、定点、定量、定容的要求摆放物品,将各种标志牌、标签、货架、零件擦干净,要保持字迹清晰;

3.3严禁私人物品直接放置在工作台上,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3.4生产现场不允许带入零食,允许带入液体饮料,但也必须放在抽屉里或箱子里面,不能直接放在桌面上或工作台上;

3.5车间内部各类周转工具、物品严禁占用通道,如果确属场地紧张需要临时摆放也必须在10分钟内处理完毕,各车的废料、铜屑要合理摆放,不可堆于通道上;

3.6公共区域的各类通道严禁停车,确属工作需要,驾驶员必须在现场要做到随时开走;

3.7用扫帚、拖把等在清洁后必须及时整理,并悬挂摆放; 3.8仓库摆放的物品、物料按区域分开摆放;

3.9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随意、到处放置的废料、工具等,未放到规定的位置,无人管理,直接处罚责任归属的主管,若已经明确被借用,直接处罚借用部门主管;

4、看板管理

4.1各部门看板确保真实、有效,不允许出现敷衍了事,看板不及时刷新、维护的现象;

4.2看板上应及时粘贴会议记录、近期质量状况、通知通报和公司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等,让员工通过看板了解公司动态和管理者的要求等情况;

5、物品清理:

5.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屑、垃圾等应及时清理,当班结束后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5.2垃圾筒装满后不允许再堆放或溢出四周,必须清理垃圾筒;

5.3检查工艺流程、技术文件是否在文件箱里或抽屉里,将零散乱放的文件整理好;

5.4调试维修设备、生产结束时必须整理、归还借用的工具和现场不使用的物品;

5.5不允许生产现场出现多余杂物;

5.6每个责任区域的物品必须都完整,无破损,不允许出现大量灰尘现象;

6、设备(计量器具)管理:

6.1除设备维护正常用油外,设备其余地方确保干净、整洁; 6.2长期不使用的设备、工装夹具等用塑料袋、帆布盖好;

6.3设备附近及表面有油污的,请及时用化油剂或除油粉清洗、擦干净; 6.4计测器具:例如卡尺、千分尺、仪表等必须经过计量或校准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6.5其它具体参照相关设备管理制度;

7、消防管理:

7.1每个车间消防栓确保有水,灭火器确保有效; 7.2灭火器应及时清扫,确保灭火器干净、整洁;

7.3按照公司规定,消防器材由检验组负责点检,并留下点检记录; 7.4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应急设备包括应急灯等要确保正常,在应急情况下可正常使用;

四、备注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归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有意见请书面反馈,以利后续完善修改。

第二篇:生产现场管理规定专题

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生产。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监督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 2.2生产部、车间主管、车间5S兼职管理员每月进行不定期的生产现场

管理的监督检查。

3、工作内容:

3.1严格按照生产部下发的生产作业计划安排各项生产任务:

3.1.1各项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工具等,均需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3.1.2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

3.1.3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量、质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3.1.4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5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要求使用,并根据点检计划进行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3.2工作现场的整理整顿:

3.2.1 定置管理

a)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未经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串岗、睡岗和脱岗;

b)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产品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毛坯、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域,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严格区分并按规定进行状态标识;

d)工装、模具、夹具、刀具、工具、仪器、零件、劳保用品等储存、保管须予以定位放置,并以标签或标识牌予以明确标识,工具箱需时常进行整理;

e)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3.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域定置:各车间认真分析编制生产现场定置区域,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域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d)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等物品放在产品上,应放在车间指定的区域,不能随处摆放。3.3机器设备要求:

3.3.1每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3.3.2设备操作者必须按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铝屑、灰尘,内部无沉积的铝屑、杂物,切削液水箱内无浮油污垢。

3.3.3生产现场、各车间的设备摆放须整齐、干净;3.3.4交接班时做好设备的点检并作好记录。3.4材料、物品及料架要求:

3.4.1材料物品须有专门的存放区、放置区;3.4.2材料物品要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并以标示牌明确标识;3.4.3 料架须摆放整齐,并且牢固。3.5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3.5.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3.5.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高温作业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

3.5.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5.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定要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3.6看板管理要求:

3.6.1生产各车间应建立起本单位的管理看板,将本单位的管理要求、生产计划、质量目标及其进展情况、下属班组绩效考核等内容形成看板公布;

3.6.2将生产工艺规程、设备保养要求、劳保要求制成图文并茂的文件形成看板;

3.6.3对有利于生产、质量的操作提示、安全警示应形成看板,必要时可贴、挂于操作机台旁;

3.6.4各车间应把看板作为一种培训手段,对员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同时也应将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政策、企业动态等信息利看板进行有效宣传;

3.6.5各部门要不定期对看板进行维护和内容更新,防止出现破损和空栏现象,并保持其整洁和格式新颖。

4、奖励与处罚

4.1由生产部会同车间主管、5S兼职人员日常巡查和周五例查,每周进行通报,每月进行评比,根据得分评选出生产部门的优秀工序并奖励该工序500元;

4.2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员工和部门、每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每月检查平均得分底于80分的车间工序处200元的罚款。附:生产现场检查表

第三篇:进入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为确保寻甸清水海风电场现场人身与设备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事件、事故发生,特制定外来人员安全须知如下:

一、外来人员(含供应商、驾驶员、厂家人员、参观人员及其它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在相关部门领取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配带安全帽。

二、外来车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登记,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人员配发临时出入证,安全帽。

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督。

四、任何人不准酒后进入生产现场,不准在场区流动吸烟。

五、外来人员须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进入生产现场,走指定通道(安全通道), 听从陪同人员给您的指引。

六、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严禁操作各类设备及触碰设备。

七、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动用消防器材、设备。

八、外来人员在现场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事故、事件的,生产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外来人员在现场因违反“消防法”造成火灾事故,生产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未经场站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拍照。

十一、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火情、气体泄漏、事故等突发事件,请跟随我公司员工或陪同人员一起疏散到安全地点。

国电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水海风电场

第四篇:生产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创造车间生产作业现场良好秩序,拥有清晰、顺畅、快节奏的作业条件和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生产作业现场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现场作业现场管理人员。■ 纪律

第三条:员工上班签到后,按上班规定时间准时到岗。

第四条:上班时间5分钟内,由作业员工做开工前提醒或训导:“注意安全”、“保证质量”、“杜绝浪费”;并派发当日作业,做好考勤记录。

第五条:作业工人应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做好一切当日作业准备工作,组员须服从组长的作业安排。

第六条:凡作业工人到岗必须身着工作服。

第七条:作业班组组长对班组成员有“记错”权,并随时指导纠正,或请上一级领导或现场技术人员示范纠正。

第八条:组员应服从组长派工,非充分理由不得违抗。对临时安排的任务若影响当日作业,可质询。

第九条:工作时间作业现场严吸烟。

第十条:对屡不服从作业派工者,组长可向上级领导做如实汇报(有证据),对影响生产任务者可提出薪资扣罚建议。

第十一条:车间前门通常情况下,不允许通行,只允许从后门出入。■ 作业

第十二条:员工应在工具箱备齐日常所用之工具,非常作业项目之工具在工具库领取,个人不得存放保管(较大型电动工具、非岗位专用及价值较高之工具)。

第十三条:工位器具在使用后应归位,不能在使用现场任意摆放,致使作业现场凌乱。如是者第一责任人岗位员工,第二责任人班组长。

第十四条:员工作业认真执行相关工艺规程,不明确、无依据之处应及时向班组长或相关产品技术人员确认,确认后再作业。

第十五条:作业结束后,工具不许放置于地面,地面不许有散落的螺钉等同类物品,如是者,由所在区域人员负责。

第十六条:生产现场每完成一组作业任务就及时清理作业过程的垃圾,把垃圾倒入垃圾箱(车间内设有铜屑箱、铁屑箱、非金属废弃物即时清除出厂区垃圾箱)。

第十七条:通道不许有任何杂物,若公共区域有杂物或零件要由班组长负责清理。

第十八条:生产现场只允许有机台、定置摆放的工位器具。已安排生产任务所需之材料、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及半成品和成品;不允许有闲置设备长期不用的工装夹具、边角料、废次品(在指定位置存放并标识)及其他杂物。

第十九条:下班前10分钟停止作业,清扫作业垃圾,整理工具;工位器具复位,使各车间作业现场保持清洁整齐。

■ 安全

第二十条:作业前,员工须按照工种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准备工作,特殊工种须按要求配戴保护用具。

第二十一条:员工作业时不得“越位—串岗,开启他人设备或非属本人岗位设备。若属作业安排,应首先明了安全规定,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用电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电源、配电柜、线路、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之安全状况,以杜绝漏电、短路等隐患。

第二十三条:下班后如无夜班,由用电安全管理员负责断开动力设备电源,只留照明灯,照明灯开关或电源应作明显标识。第二十四条:下午下班(或夜班后)必须关门、关窗,责任人为班组长。

第二十五条:中午午休车间后门关闭,责任人为班组长。

珠海博佳冷源设备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月八日

第五篇: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共)

澳舒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本厂全实行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以每个车间主管为责任人.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作业环境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进入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上岗。不准留长发、围围巾、穿

高跟鞋、拖鞋,不准带耳环、耳坠、项链等饰品;女员工必须带帽上班,并要把头发盘进

帽里。

第三条 进入生产区域应按指定路线行走,并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入危险区。

第四条 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严禁攀、坐、站、依靠不安全的装置。

第五条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生产现场,排除隐患再进行生产。

第六条 作业中,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得带病工作,不得超时工作,不准在休息时间自行到车

间上班。未经主管批准,不准将自己操作的设备交给他人操作或在非本人工作岗位擅自作

业。两人操作时要有主有从,责任明确。

第七条 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当切断“电源、气源、火源”。

第八条 机器运转时,严禁从事清扫、加油、焊接等工作。

第九条 操作、维修传动设备严禁戴手套或穿肥大的工作服。

第十条 从事检测、检验、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检修线路”的标志牌。

第十一条 同一作业面或远距离操作时,必须执行“确认制”、并相互联络、步调一致。

第十二条 所有电器设备的外壳和外漏可导电部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第十三条 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必须具备“轮有罩、轴有套、口有盖、孔有蓖、坑有栏”五有防护措

施。在地下坑、槽、池、沟、罐等部位工作或维修完毕必须把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

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 生产作业现场原有的隔离防护、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遥控监测、照明、信号、警戒标志、防雷装置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停用和挪用。

第十六条 生产区域、库房、料场等生产作业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成品、半成品、备品配件要摆放整齐、稳妥,不得超高。及时清除工作现

场的废料、散落物和工程垃圾。

第十七条 生产作业现场地面必须平整无拌脚物,并无积水、无油污,窗明壁净,设备见本色,杜绝

跑、冒、滴、漏现象。

第十八条 高低压变、配电室,油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存放点等重点危险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入内。

第十九条 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子、噪音、射线的场所应当采取防尘、防毒措

施,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

(备注:各车间负责人请动员车间所有员工学习本生产现场管理制)

澳舒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监督执行部门:行政部202_-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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