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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5篇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1-23943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9 05:36: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

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培养发展党员。

(二)严格培养发展程序

1、个人写《入党申请书》。

2、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负责培养人,即入党介绍人。

3、支部每半年对申请人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期间党委进行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

4、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研究确定上报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5、党委考核审查,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预审。

6、组织部审批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党委研究确定为预备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

7、预备期一年间,支部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期满本人写出《转正申请书》,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经党委检查培养教育情况后,研究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完备党员培养发展上报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支部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本人每半年《思想汇报》;

4、《调查证明材料》;

5、支部《政审报告》;

6、《党内、外群众评议记录》;

7、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学习合格证;

8、《支部考察报告》;

9、《党委考核报告》;

10、《入党志愿书》;

11、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12、本人《转正申请书》。

(四)入党积极分子应认真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听党课,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的集中培训及党的活动和所分配的工作,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得起党组织的锻炼和考验。

(五)入党介绍人要随时掌握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做好被介绍人的谈心教育工作,并及时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

(六)各支部要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培养发展材料,把好政审、培养、考察关。每季度自觉地进行一次自查,对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以书面报告上报党委。

(七)党委要及时了解掌握各党支部(总支)发展党员队伍的建设情况,根据区委组织部党员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督查、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严把预备党员审批、转正关,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主要看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表现等,认真审议入党程序和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各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在三个月以内讨论审批。

第二篇:党员发展工作制度(精)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推荐,报学院党委审批。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与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支部推荐,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确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考察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系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被考察人的情况。

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入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在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学院党委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学院党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组织人事处存入本人档案。

园林工程系党支部

第三篇: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 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工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 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3、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上级党组织。

4、各党支部每年要研究上报下的发展计划。凡是列入下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结构 重点吸收业务骨干入党。

5、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一律用钢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6、积极做好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准备工作。讨论前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原始记录与《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要召开党小组会,进行酝酿讨论。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进行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

7、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它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报上级党组织归档。

第四篇: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 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3、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如多数团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推荐对象在本末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4、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学院党总支。

5、各党支部每年要研究上报下的发展计划。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凡是列入下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展计划要根据所在班级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结构,重点吸收业务骨干入党。

6、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7、积极做好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准备工作。讨论前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原始记录与《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要召开党小组会,进行酝酿讨论,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机关上级党委审查同意。

8、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2)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它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报上级党委。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1年10月

第五篇:2011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2011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为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开关党支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和慎重发展的方针,对。党支部2011年党员培养发展作如下计划

1、把发展新党员列入支部日常工作来抓。特别是针对一线党员偏少的情况作为重点工作来开展。

2、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开关支部对培养考察对象,重点对他们进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基准,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促使他们真正从思想上入党。并要求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起模范、带头、表率作用,与此同时,要求他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国家的有关方针与政策,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法律业务知识,工作认真负责,生活艰苦朴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克已奉公,善于团结广大群众,在群众中树立一定威信。

3、确定培养考察对象做到公开、公正,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

4、坚持“十六”字方针,严格程序手续,把好入党质量关。对确定的培养考察对象,本支部除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外,并要求培养对象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小组与支部有专人对其进行个别教育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使其在思想上、工作上真正符合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党支部

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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