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法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法
1.场地平整
场平方格网复测,首先利用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基准点放出场区围墙轴线,再采用此轴线为依据放出场平范围边线。围墙定位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根据《站区场地初平图》,采用全站仪测量方格网自然地面标高,方格网间距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计算场平挖填土方量,并与设计挖填土方量做比较,如不符及时与设计及监理单位联系解决。2.场地清理
本工程场平施工前应首先清除地表耐旱植物及垃圾。3.临时道路施工
本工程站址地表为粉细砂层,施工机械进出困难。站址范围南侧为挖方区,北侧为填方区,首先对挖方区选取适当位置开辟施工临时进站道路,至填方区后采取洒水碾压方式进行道路硬化,临时道路洒水碾压标准均应以正常场平施工标准进行,填方区临时道路随场平逐渐分层提升。4.场地平整土方开挖
(1)场平土方开挖回填施工前,采用旗帜等标出挖填临界线(即0线),并按方格网尺寸测设挖方标高控制桩。
(2)挖土采用反铲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将变电站西侧挖方区开挖出的土运至变电站东侧填方区回填,卸土由专人指挥,卸土堆保持一定距离,以方便填方施工按不大于300mm的厚度摊平碾压。
(3)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并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严禁采用先切除坡脚的开挖方法。
(4)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在开挖过程中由测量人员现场跟踪测量,控制好槽底标高和开挖的坡度,防止超挖。如已造成超挖,应按照土方回填的技术要求分层回填至设计要求的标高。
(6)土方开挖机械现场作业时容易碰撞桩点,因此要安排专人对测量控制标志进行保护。一经发现,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重新测量埋设。4.1场地平整填方压实
填方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选择12吨及以上的振动压路机,并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具体方法为:选择一块场地先按300mm厚度铺设砂石土,铺平后采用洒水车洒水增湿,由试验员检测含水率,并将含水率控制在最优含水率范围,由此确定土方增湿用水量。分别采用12吨及20吨压路机碾压,测量压实系数,确定不同吨位的压路机碾压达到设计要求压实系数后的碾压遍数。以上数据做为正式施工的控制参数。
在填方区按方格网尺寸采用钢卷尺及水准仪测设填土高度控制点,做为土方铺摊厚度的控制依据。
填土应从最低处开始,由下向上整宽度分层铺填碾压。
填土应采用挖方区挖出的土。由于本工程场地土方含水率过小,将土方按不大于300mm的厚度铺摊均匀后,按照填土压实试验确定的土方增湿用水量采用洒水车洒水增湿,由试验员检测确认回填土方含水率达到最优含水率范围内。
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辗迹重迭0.5~1.0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采用机械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为保证填土压实的均匀性及密实度,避免碾轮下陷,提高碾压效率,在碾压机械碾压之前,宜先用轻型推土机或装载机推平,低速预压2-3遍,使表面平整。
碾压时,先采用静压进行稳压,然后再震动压实,具体要求是:
a、压路机碾压轮重叠轮宽的1/3。
b.碾压遍数,静压2~4遍,振压3~5遍。
c.压路机的行驶速度过慢影响生产率,过快则对土的接触时间过短,压实效果差,压路机械的最大速度不应超过2公里/小时。
d.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正负2%范围内进行碾压。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由试验员按规范规定采用灌水法进行取样,测出压实系数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4.2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5.挖基础土方
5.1土方开挖方式:采用机械挖土为主,土方外运。5.2土方开挖的条件
(1)场地内施工放线测量完毕,控制点均埋设并已通过建筑单位、监理及有权单位验收。
(2)降水井施工完毕且降水已达5d 以上。
(3)人员安排,机械配备、保养就序,卸土地点均已落实。(4)现场运输道路准备完成,经检查能满足重型车辆行驶要求。(5)照明、草袋、清扫等工作已安排就序。5.3开挖顺序及放坡系数
第一、开挖顺序
从1 轴向10 轴方向开挖,开挖到10 轴后从A轴向F轴方向开挖; 第二、坡系数:坡按照1:0.75 即可。
第三、开挖标高的控制:基坑四周设置标高控制桩测设标高控制线,以便随挖随测。根据本工程的地下情况比较复杂这一特点,基坑北面餐厅楼南侧,距楼较近处采取钢管护壁桩进行对餐厅楼的防护,钢管护壁桩的施工要点见钢管护壁桩的专项施工方案(附后),另外,承台的设计底标高不位于一个水平面上,300mm厚的基础底板与承台的上表面一平,现场又没有存放余土的场地,所以土方开挖时要考虑尽量减少土方的外运量及回填量,测量放线人员准确测放基底及底板标高、轴线、基础的外形尺寸,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修整清理,经自验无误后,请监理工程师复核。
第四、坡监测及安全防护措施
挖掘过程中,要对边坡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基坑周边用钢管扣件做成高度为900mm 的拦杆。5.4机械挖土施工工艺如下:(1)主要机具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头与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铅丝和2m钢卷尺、坡度尺等。(2)作业条件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面0.5m,然后才能开挖。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作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3)操作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1)坡度的确定:
在天然湿度的土壤中,开挖基础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a)密实、中密的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b)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c)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d)坚硬性粘土—2.0m。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311的规定。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土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2)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然后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3)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坑(槽)的两侧。4)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5)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坑(槽)边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6)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7)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的基坑(槽)或管沟,根据土质情况,应作好支撑的准备,以防坍塌。
8)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找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挖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9)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方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10)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找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第二篇: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
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
协作合同书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联系承接了土石方爆破回填工程,经双方决定订立土石方爆破施工合同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总工程量:万立方米
第二条:工程施工内容
(1)、工程内容:爆破
(2)、工程质量:能装上车为准
(3)、工程开竣工时间:开工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止。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与结算
(1)、每立方米单价:元/立方米(税后价)
(2)、工程量计算:按车上方计算
(3)、结算方式:每月日前按乙方施工进度结算一次性付款给乙方
(4)、付款方式:转账、现金支付,税款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出车费用
(1)、调设备进场费:开工前甲方按合同总造价的%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场费。
(2)、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到位
(3)、工程预付款:乙方机械技术人员进场2天内甲方按合同总工程款的%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按总合同规定条款)
第五条:合同生效
(l)、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办公室,乙方派人参加,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统一领导,甲方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应有的一切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外部施工条件,解决好交通治安、公安、城管、税收、环保、村民等方面的问题、疏通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土石方爆破开采无干扰。
(3)、甲方协助乙方负责购买炸药、雷管、导火线、运到乙方工地为止,其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线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应负责办好现场土石方爆破开采一切手续,乙方提供爆破合法手续,其他手续由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每天爆破出的大小土石方,甲方必须全部运出去,如甲方不按时运出去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停工期间所有设备机械台班费和人工费、赔偿按国家规定标准计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安全施工。遇有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不能施工时工期顺延。
(2)、按甲方的要求编制做好施工计划,搞好安全施工教育,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
(3)按甲方的指令要求进场,并做好施工所需的有关设备和技术人员进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和结算,乙方有权停工并且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赔偿给乙方的停工期间所有机械台班费和人工费、机械费和人工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费赔偿给乙方。
(2)、乙方不按合同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按时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进场,如甲方不能开工,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赔偿给乙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以法律生效
(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签定各项条款,及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有关规定,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双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价款结清之日无效。
(4)、如本合同未按期开工,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日期如时间过长或无法开工(指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仍无法施工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及时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一份,双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生效。
甲方:
法人或委托人:
经办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土石方工程施工协议书
土石方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一期)工程——场平及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土、石方的挖、填、碾压、平整及场内机械设备调 配和土、石方外运及卸土;
四、工程范围:
1、甲方现场指定区域内土、石方的挖、填、碾压、平整及场内调配和 外运、卸土;
2、甲方现场指定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施工工作;
3、场地内钢筋混凝土的拆除。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是。合同工期为日历天数20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 1
内容。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维修保养、零星耗时费用)、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以及环卫出渣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其单价为
1、场内土、石方开挖(其中包括挡墙基础开挖)、转运、回填、夯实及场内调配
(1)按现场实际回填方收方(实方)元/m3,土、石放回填密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余土外运部分(包含挖土、上车、外运、卸土、环境保护费用)
(1)土方外运工程量(实方计算)元/m3。
3、场地内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气锤破碎拆除——记时,机型:),元/小时。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大甲方(攀钢炼铁厂技改部)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本合同工期不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该工
期完成,总进度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0.5%罚款,累计计算。
十一、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机械不能保证或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施工所需机械。如乙方实在无力保证施工所需机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有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且对乙方所做工程不予以结算。甲方有权单独另外增加施工机械,以保证施工进度。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档案室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工程合格交付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四篇: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卫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冬储菜窖工程
1.2 工程地点: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西岳电子厂区内
1.3 工程范围:菜窖基坑土石方开挖、外运
第二条 工作内容
2.1 配合甲方移栽现场树木。
2.2 工程基坑的土石方开挖、外运,土石方回填。
2.3 施工过程要减少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从车上掉下来的土方造成的路面污染、场外相关单位的协调等工作由乙方处理。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2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明确。
3.2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定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或者甲方指定人员,指定的范围、尺寸、标高、层段、工期时间等要求,组织足够的机械人员施工。
4.2 施工层面的标高,开挖、预留土体平整度,阶梯度等要满足该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专业降水、护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施工要求,适当安排抢工、缓工、暂停工等施工节奏。乙方不得按自己意愿随意施工,否则乙方除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返工,赔偿由此给工程有关方造成的损失外,还要向甲方支付涉及工程总价的30%的违约金。
4.3 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的土质、颗粒度、纯度含水率等应符合甲方和具体施工单位要求,不合格的土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运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
5.1挖掘机(60)
5.2 场内若需要回填一般土,按元/立方计算,若需要回填种植土,按元/立方计算,最终所须费用,按照实收土方数量计算,以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共同确认,具体确定方法施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5.3 上述综合单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税费等一切费用,除通过该单价计算的价格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4 上述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不随施工时间、施工次数、施工分层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类别、施工深度、施工天气、道路状况
等任何因素而改变。
5.5 土石方工程量的确认:现场正式开挖前,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保存基础数据;工程开挖结束,经甲方、乙方、监理、造价咨询公司四方验收合格后,四方代表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计算出总挖运土方量,进行签证确认,最终确认的数据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5.6 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完成工程总价的85%;待乙方办理竣工结算后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5.7 工程款的支付前,需验收合格,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可暂时拒绝支付,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上述图纸、资料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造成延期开工或暂时停工的,工期可以顺延。
6.1.2 甲方代表、监理公司和甲方委托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纠正,办理有关施工签证、初始地形标高测量、竣工地形标高测量、工程量计算审核、质量验收手续,解决现场具体问题。
6.1.3 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请求验收,甲方应在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6.1.4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6.1.5 甲方因需要另行安排土石方施工机械的,在价格和质量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乙方,乙方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价格。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进行施工,全力配合总包单位和降水、护坡桩基施工等工程施工相关单位的工作。
6.2.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6.2.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施行。
6.2.4乙方应保证整个工期施工的及时性,经常与甲方现场联系沟通,无论是挖运,还是回填都要提前有所准备,特别是在排土场、回填土场(包括种植土)方面。
6.2.5 负责地方关系及与交通、城管执法、环卫等所有执法部门的关系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6 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
6.2.7 承包人应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1.1 乙方负责处理因本工程施工内容引起的与外界的争议、纠纷等事件,若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相关事宜,有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给甲方带来损害的。
7.1.2 乙方出现较严重的违约现象或发现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
7.1.3 乙方拒不配合总包单位和降水、护坡桩基施工等施工工程单位的相关工作。
甲方解除合同后,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支出等费用后,结算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及时结清费用。
7.2 除上述情形外,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应及时确定合同量,结清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8.2 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3 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若出现问题,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返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此造成工程延期,还应承担工程延期责任。
8.4 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因乙方原因所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
8.5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接到发包人的开工通知3天内进场并
开工,如延时进场开工,每延迟1天扣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延迟进场10天,发包人有权另外选择承包商。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相关有争议事宜,参考国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执行,双方也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也可不经协商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①甲方明确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者乙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②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③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停止施工后,双方应妥善处理现场,防止损失发生,并有利于项目的下一步施工。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10.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代表:签字代表:住所:住所:电话:电话:盖章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相关 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第二条 工作内容
2.1 零星工程:甲方项目场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等
2.2 工程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外运,岩石层的静力爆破。
2.3 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的各期施工工作,包括乙方文明施工、迎接检查等。
2.4 施工过程要减少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从车上掉下来的土方造成的路面污染由乙方处理,由于工地泥泞原因造成的路面污染由甲方处理。
第三条 合同工期及保证金
3.1 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_月_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明确。乙方进场正式开挖前,甲方需自行完善施工现场的一切房屋和电力设施的拆迁以及青苗土地的赔偿,将所有施工场地一次性交付乙方,否则乙方不作工期承诺。
3.2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定工作,工期相 1
应顺延。
3.3保证金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订金20万元,乙方进场正式开挖3日内向甲方缴纳80万元。该保证金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比例向乙方退还。
3.4中途停工:如施工过程中非乙方原因停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单次3日以上或累计10日以上,则甲方按如下单价赔偿乙方现场损失:机械租金2000元每台每天,管理人员工资300元每人每天,工人及驾驶员200元每人每天,车辆租金350元每辆每天,其他费用2000元每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指定的施工区域、坐标、标高、非挖土区域范围、层段、施工出入口位置、场内(外)卸土地点、工期时间等要求,首先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进行审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必须组织人员进场,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4.2 施工层面的标高,开挖、预留土体平整度,阶梯度等要满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安全及政府相关文件、护坡方案等相关的施工要求。
第五条 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
5.1土石方工程量的确认:现场正式开挖前,甲方、乙方、双方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保存基础数据;工程开挖结束,经甲方、乙方、双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计算出总挖运土方量,进行签证确认,最终确认的数据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5.2工程单价按现场开挖的实际方量47元每立方米(该单价包含爆破、装车、7公里以内的运输、100元每车的弃渣,税金由甲方自行负责)如果运输距离超过7公里或弃渣超过100元每车,则甲方按乙方实际多出的费用补贴给
乙方。
5.3 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实际工程量,甲方于次月5日前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该量合同单价的85%的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即支付乙方剩余的15%的工程款。甲方若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及结算款等一切应该支付的款项,则甲方需按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三的资金占用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上述图纸、资料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6.1.2 甲方代表、监理公司和甲方委托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纠正,办理有关施工签证、初始地形标高测量、竣工地形标高测量、工程量计算审核、质量验收手续,解决现场具体问题。
6.1.3 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请求验收,甲方应在验收。
6.1.4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6.1.5施工爆破手续,乙方配合甲方由甲方完善爆破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进行施工,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工作。
6.2.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
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6.2.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施行。
6.2.4乙方应保证整个工期施工的及时性,经常与甲方现场联系沟通。
6.2.5 负责地方关系及与交通、城管执法、环卫等所有执法部门的关系协调及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6 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实力,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
6.2.7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相关有争议事宜,参考国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执行,双方也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也可不经协商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①甲方明确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者乙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②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③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停止施工后,双方应妥善处理现场,防止损失发生,并有利于项目的下一步施工。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二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失效时间的确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