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四川省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川省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渠县渠北乡庆丰9社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三善生态园法定代表人:段永庆
地址:渠县渠北乡庆丰村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土地流转方式甲方采用出租(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用途:农业。具体:种养植业及农业观光、休闲、疗养。
三、土地流转期限:18年。即从202_年5月8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止。
四、流转土地内容、等级和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渠北乡镇庆丰村9社亩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土地上的现有种植的青苗由农户自行清理完毕后将土地交由乙方经营。流转土地坐落方位简易图和流转土地明细表及农户面积花名册清单附后。
流转土地面积(亩)流转土地块总数(块)地块名称 面积(亩)类型 等级 坐落 东 南 西 北
五、土地流转费用
202_年5月1日起,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亩,甲方双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即付给甲方每亩每年壹佰元租金。乙方具体使用甲方地块时付足甲方每亩每年(600元),田按每亩每年(800元)租金计算,(不足一年按月均租金计算)。
六、付费方式及时间
租期内,乙方按实际亩数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结算时间为每年4月30日前。
七、补贴的享受
1、若有国家和省、市、县对农民的普通性政策补贴(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等等),由甲方享有。
2、国家征占用该土地时给予的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在村(社)全体成员所有,由该村(社)按政策处置;青苗补偿费及生产用临时建筑物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3、在土地流转期内,乙方负责缴纳农业保险金,如受灾,上级给予土地的受灾补贴资金归乙方享有。
八、临时可拆除生产用建筑、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
1、乙方为方便生产可在租用土地范围内修建临时可拆除性生产用建筑。合同期满由乙方拆除复耕;逾期未拆除复耕的,由甲方处置,若有残值归乙方,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索。
2、合同期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归甲乙享有。
(2)由乙方拆除,并负责复耕。(3)双方协商处理。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要求乙方按照约履行合同义务。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协调本地社区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地块上具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期后能复耕;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全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在流转期限内将流转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流转土地的,依法解除本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2)荒芜土地一年以上的;(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三、如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双方仍有异议,则由渠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仍不服仲裁结论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其它约定
1、在本全同期满后,只要国家农村土地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若乙方需继续经营,则甲方须按本合同继续出租给乙方,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在本承租地块的所有投入(以评估机构或审计部门的审核为准);续租租金按当时小麦产值市场价计算;若乙方在政策允许下需要征用该地块,甲方同意按国家回征政策执行征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村、社、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县农经站一份备案。
出让方(甲方)(签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李金峰(签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段永庆(签章)年月日
鉴证机关:(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章)年月日
鉴证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第二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模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模版)
甲方(转包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村 社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镇 村 村民小组的田 亩、地 亩,合计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转包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202_年种植的作物,原则上是农户收割后开始流转,今年甲方不知福土地流转费用;202_年未种的空田、空地,村委会将按照标准支付202_年土地流转费用。田 亩× 元/亩= 元;地 亩× 元/亩= 元;合计 元
2.支付方式采取货币支付方式,202_年流转的费用由202_年平昌县产业项目资金下达板庙后兑现,乙方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实行当年流转费用次年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4.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发包方:
(农户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农村土地管理政策,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农业耕作形式,结合本地实际,经_______组村民大会通过,甲方将本户承包集体的耕地流转入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1、流转方式:甲方将从集体承包的耕地发包给乙方经营。
2、流转耕地情况:耕地具体位于本村_______片旱地_______亩,水田_______亩。总面积________亩。
3、流转土地用途: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农作物种植、林果业、花卉种植。乙方经向甲方和相关部门申请可在承包范围内建生产厂房及晒场。
4、流转土地价款:该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共计金额
元。
5、付款方式:每年9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的承包金。并按每五年为一周期(即202_年9月至202_年9月为第一周期,202_年9月至202_年9月为第二周期,202_年9月止为第三周期)若周期初水稻价格比上周期初上涨0.3元该周期每亩土地承包金上涨50元;若第三周期水稻价格比上周期初上涨0.3元,该周期每亩土地承包金上涨100元。(第一同期标价水稻价1.25元)。
6、流转期限: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15年自202_年9月30日至202_年9月3日止。
7、地上附作物的处置,现有水渠、作业道路,乙方根据实际用途可向甲方申请修建或销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8、国家粮食直补款按原村上报面积发放到农户。
9、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必须在202_年寒露节前交付乙方经营。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合同到期,乙方如不再承包经营,乙方将原承包前水田田埂、道路、水渠复原。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决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法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镇政府土地流转中心申请仲裁。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定点: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流转面积、方式、期限和起止日期
经双发协商,阳川镇台咀村 社(户主:)将其位于台咀村境内葫芦河畔沙滩地 亩的土地使用权以合法承包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林果生产经营。流转期限30年,自202_年2月11日至202_年2月11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享有下列权利
1、监督乙方合理使用土地。
2、按实获得乙方付给的流转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在改良沙滩过程中的取沙,运沙,运土经营自主权和农产品处置权,不得在乙方改良沙滩地的过程中干扰,阻扰施工,造成改良沙滩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改良后经营的林果区路口处设置障碍,影响林果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自耕种 以及采摘果实;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沙滩改造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管理制度和正常生产秩序;不得损坏树木。清除甲方地周围其他树木,甲方不清除,乙方清除甲方不得干涉。甲方有以上情节发生的,乙方有权依法按相关政策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土地流转合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享有下列权利
1、在不改变流转土地林果业生产经营用途的前提下,自主组织农业
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享有合同期内的林果业经营管理权,以及政府给予的林果业管理优惠政策。
2、为了便于生长管理,乙方有权在地内建设水库、建设管理用房、围墙、防护网、果品深加工工厂、果库、水利设施、防雹网棚、沼气池、生产道路、电力设施等生产生活设施。
3、在流转合同履行期间,有权阻止甲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土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用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
得将流转的土地粗放管理或者抛荒撂荒。
2、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土地流转费。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流转土地价款及支付方式
经双发协商,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方式支付,于每年 12月30日前一次性向 甲方付清本土地流转费用(共计 亩* 元/亩= 元),并给甲方出具土地流转费付款凭证。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集体和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战争等)使合同无法履
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转费的。
六、违约责任
(一)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进行调节或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流转费用由
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用地给乙方造成损失,除赔偿自违约
之日至承包期满的树木经济损失(每株果树每年300元×剩余承包年限)
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流转费总额(流转费总额=年流转费×流转期限)20% 的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向甲方支付流转
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的滞纳金。
(五)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改良沙滩地以后,擅自改变土地经营林果业的性质,从事其他非农业经营活动,视为违约行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其他事项
(一)政府提供的有关土地的各项惠农补贴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
执行。
(二)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补签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流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流转合同的履行。因流转合同纠纷影响生产的必须先恢复生产,后解决纠纷。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正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鉴证单位(盖章)
公证机关(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台咀村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转出方):镇村组承包户
乙方(转入方):镇村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双方约定流转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五、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甲方流转土地耕地面积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流转费按照元/亩,按年计算,由乙方于每年月前以现金(或者打卡)形式兑付给甲方该年流转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约定期满后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协调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的花四溅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无,对流转土地依法进行有效保护,未尽保护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合同终止、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重调整和变化的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4、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使用流转土地的5、因不可抗拒使合同无法进行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