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园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运管中心)
园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运管中心)
前言:
为保障园区财产以及游客的安全,确保园区安全运营,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安保职责:
1、安保队长岗位职责
1)维护园区内治安秩序,做好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
2)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3)负责日常工作安排,监督和检查岗位执勤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对责任区内治安、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带领所属人员学习安全、业务知识,开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工作;
6)了解、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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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区安保员职责
1)全面负责园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和公司工作人员、营销服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园区。
2)负责园区内火灾、交通、踩踏、跌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对处理。
3)负责公司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园区安全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园区内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对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环境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5)保护好园区景观和动、植物及旅游资源不受损害,及时查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维护园区经营秩序。6)坚持每日24小时值班、执岗、巡逻,不准脱岗、串岗和漏岗。
3、门卫岗安保员职责
1)对进入园区大门的人员(游客)、车辆进行验票、验证,严格落实门卫检查制度;
2)对进出园区大门的车辆、物质进行检验、核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进入园区,严格把好“进门关”和“出门关”。
3)维护园区大门附近的治安秩序,疏导车辆和行人,确保门口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注意清理门口责任区内的障碍和劝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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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
4)协助做好员工考勤、来访接待工作;
5)处理责任区内发生的有关治安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保卫任务。
4、巡逻岗安保员职责
1)执勤人员必须沿线认真地检查巡视,检查各部位情况,检查区域内人员、物品情况,纠正隐患,尤其注意区域内树木、电线、设施、停车场等重要部位;
2)在执勤中应认真检查平常不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如园区标识、指示牌、消防设备等是否损坏等,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登记,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3)夜间执勤中注意发现有无火灾隐患、防汛隐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如有“火警”则立即扑灭;
4)在执勤中发现有形迹可疑的人在责任区走动,要进行控制和报告,必要时进行查询,如遇到无礼貌者时,报上级处理; 5)劝阻和制止破坏、污染草坪等环境卫生的行为;
6)热情地听取顾客投诉,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迅速报上级处理
日常规范:
1、着装
1)安保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领花、领带、帽徽要严格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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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缀钉、佩戴,保持着装严整;要求着装整洁,仪容端庄,无体臭、口臭。女保安员要画淡妆。
2)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穿安保衣服,着黑色皮鞋,配戴相关腰带、肩章,对讲机等。配戴要整齐,执勤时要有精神,使客人感到既庄重又温暖。
3)制服要保持干净、整齐;衣领、袖口洗涤干净;穿衬衫要将下摆束在裤腰内,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袖口和裤脚;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别在左胸前、左上衣袋的中间。4)安保人员着装要保持整洁,制服袋扣、领扣、衬衫袖口必须扣好;穿大衣不准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装内穿衬衫,系好领带;注意仪表风纪,严禁制服、便服混穿或将制服穿离工作区域。
5)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内外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腰间皮带上不准挂钥匙、手机及其他饰品;佩肩章的外套或衬衫须将肩章带正。
6)警帽要戴端正;对讲机佩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衬衫左领上;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2、礼仪
1)安保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游客和来往宾客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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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再见”等文雅用语,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
2)对游客要有礼貌,语言要亲切。无论是干预或劝解,态度都要和蔼,决不可凶神恶煞,使人感到缺少教养。
3)凡直接接触游客和宾客的岗位都必须站立服务,取跨立姿势;左脚向左跨出,两脚与肩同距,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腿之间;挺胸收腹,双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腕,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备岗值勤或坐着工作时,上身要保持端正,不可前趴和身体后仰,腿不可架得过高或放在桌子上,对游客、访客和上级领导讲话时必须起立。
4)对总经办人、车经过,需立正行礼。立正时双手下垂,手指自然并拢,双手中指贴在裤缝中间,不可将手插进衣袋或裤带内。
5)对游客和宾客的来访要热情,对游客和宾客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 的”等生硬语句。
6)盘问物品携出园区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打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携物出门条”,盘问清楚后登记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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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阻止车辆驶入以及安排车辆车头向外停放时时,先举手示意,说明园区规定、不准驶入以及车头向外的理由,请求理解、支持与配合。
管控:
1、处罚
1)早退10分钟〔含10分钟〕罚20元,口头警告。2)不按规定巡视,讲不出任何理由,罚50元,书面警告。3)立岗姿态,交接岗姿态不规范,不敬礼,罚20元,口头警告。4)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影响工作,罚10元,口头警告。5)在园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造成工作环境脏、乱、差,罚30元,书面警告。
6)上班后,15分钟内仍未穿好制服及未佩戴工作证开始工作的罚10元。
7)不参加保安工作例会或保安业务活动又未请假者,罚20元。8)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含30分钟〕罚40元,书面警告并扣当日薪金。
9)私自帮他人填写考勤和签到的罚50元,口头警告。10)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未经同意而先休假的罚50元。11)因服务态度引起游客投诉的罚50元。
1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违反上级命令罚50元,书面警告。13)上班期间看书、看报、听收音机、看电视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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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因工作失职或不遵守纪律而造成轻微后果的罚50元。15)不爱惜公司财物,损坏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罚50元另支付维修费用。
16)接到报警不能以最快速度赶到,引起游客投诉的罚100元。17)队长利用工作权力打击报复罚100元,降职使用。18)不按规定立岗、上岗后串岗、脱岗罚50元,口头警告。19)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罚50元书面警告。20)发现情况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的辞退。
21)领班未能履行自身职责,或对员工失职和违反纪律隐瞒不报的罚100元,降职使用。
22)无中生有,散布谣言,损坏员工声誉,辞退。23)伪造文件,包括当值记录等以欺骗公司,辞退。24)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情况,辞退。25)上班期间睡觉者,罚款100元并书面警告。
2、奖励
1)抓住小偷者奖励100元 /次。
2)遇险情时,表现突出者奖励200元/次(例如:掉水触电救助、打架斗殴等)。
3)当月未休假者,补助300元/人/月(不再享受其他法定假日加班补助)。
4)拾金不昧奖励50-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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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1)园区巡逻记录备案。2)打架、斗殴备案。
3)处罚备案,包括违章停车、园区违章、安保员工处罚等。4)进出车辆记录(外来车辆)备查。5)可疑人员及被盗记录备案。6)园区险情事件备案。7)其他情况备查。
运管中心 园区部 202_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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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心中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雪野镇中心中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及学校的财产安全,使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莱芜市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平安和谐校园标准》要求,制订如下规定: 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干部、教师24小时值班、治安巡逻制度。
2.寄宿制学校晚值班:中学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6人值班,1000人以下的学校学校至少4人值班。其中,女教师2人,学生晚休期间,必须在女生宿舍院内所设立的女教师值班室内值班。小学必须有1名男教师和1名女教师值班,要求同中学。
3.非寄宿制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学生离校后时间晚值班:中学2名同性教师、小学1名男教师或2名女教师值班。4.中小学,学生到校时,值班领导、教师提前1小时到校迎接学生入校。学生离校时,值班领导、教师组织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校。41 5.保安值班:上游中学白天、晚上各2人,雪野中学和鹿野中学白天各2人,晚上各1人,其他学校白天、晚上各1人,实行12 小时轮流值班制。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值班教师脱岗一次,按旷工论处(执行《雪野旅游区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并通报批评;值班教师脱岗两次及以上者,除按旷工论处外,同时取消本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资格。
7.节假日值班。中学安排一名领导、两名教师值班;小学安排一名领导或教师值班。每天早上8:00——9:00、晚上20:00——21:00,值班人员用学校固定电话向教办值班人员汇报学校值班情况。
8.学校每学期值班人员脱岗累计5次及以上者,取消学校及校长本内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9.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取消学校、相关责任人及校委会成员本内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取消学校、相关责任人、校委会成员本内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外,同时取消上述人员本内职称评聘资格,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保安脱岗,按保安公司之规定进行处罚,脱岗三次及以上者将其退回保安公司。
雪野镇中心中学
第三篇:运管管理制度
一、机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学习制 度
一、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和精神。
三、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股、站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时间安排: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五、学习要求: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学习笔记不少于8000字,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2篇。
六、除参加省、市运管系统考试外,所里每年组织2次以上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参照市处有关文件执行,给予停职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生活费300元。
工 作 制 度
为确保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
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股、站一般工作人员向各股、站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股、站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县委、县政府及县效能办、县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股、站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停职待岗1年。
三、为树立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四、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股、站每年应拟写2篇以上宣传报道且至少2篇在《中国道路运输》、《江西交通》、《井冈山报》、《吉安晚报》或《江西运政信息》等刊物上发表。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所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股、站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所有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和相关领导。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七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以违纪论处,并公开检讨、抽考;情节严重的,追究股室、站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停职待岗一年。
5、不准在工作及值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闲谈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日餐不得喝酒,晚上值勤不得喝酒(领导陪客除外)。
7、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股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七个不准”,应认真遵守,所纪检督查小组将不定时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所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确保干部职工廉洁勤政,对工作业绩不佳、群众反映较差的工作岗位人员,采取测评的方式,实行末位淘汰制,进行不定期轮换、或淘汰。
九、凡我所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服从本所分工安排,坚决维护大局利益,不能闹情绪或消极怠工。如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则实施停职待岗处理。
十、副股长以上干部每半年或1年进行一次德、能、勤、绩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合格的给予免职或者保留职务调换岗位处分,如影响极差作停职待岗一年处理。
十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本所办公场所实行实时监控,在所监控视频中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必须如实记录,一个月出现3次以上者予以停职待岗1年处理。
会 议 制 度
一、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2)研究本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3)审定各部门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4)研究下属各股、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所长、书记、副所长、所长助理。行政股股长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议题涉及有关股、站工作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行政股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由各分管领导收集,并提交所长办公会研究。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所长碰头会
所长碰头会由所长主持,所长不在可委托副所长主持。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中层干部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每学期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由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安排。
三、中层干部会
1、会议任务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精神;
(2)研究讨论解决有关重要工作任务等重大问题;
(3)布置工作、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4)各股室站汇报、交流半年工作情况和全年主要工作计划;(5)其他需要在中层干部会上研究讨论的问题。
2、出席会议人员
所长、书记、副所长、全所副股级以上中层干部。
3、会议时间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不定期召开。
四、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五、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4、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关闭移动电话,不准在会场私下聊天、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班子成员因工作联系除外),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除正常办理业务外,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6、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材料,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级文件资料;不携带密级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密级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密级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二、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行政股文秘人员承办。各部门对传阅的文件要认真清点,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行政股。
三、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四、所有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
五、所内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行政股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六、查阅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七、翻印、复印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翻印、复印的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翻印、复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和原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凡不易公开的人事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九、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人事工作业务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加强会议保密管理。所长办公会议、所长碰头会、党支部会议,要严格控制与会人员。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散播会议内容。
十一、加强微机保密管理。涉密材料完成打印后,要及时存放到其它介质上,并采取加密措施,存放到安全地点。临时存放在微机硬盘中,要采取稳妥地加密措施,防止其他人调阅。
十二、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监控。计算机网络由专人负责管理,在网络中不得对外发布涉密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领导审核同意。微机中的重要文件、资料要及时制作备份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破坏。
十三、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停职待岗处理;泄密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所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按工资比例交纳。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工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运管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做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共青团工作制度
一、教育团员和青年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
二、教育和带领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
三、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四、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级的任务。
五、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六、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七、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利益不受侵犯。
妇女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教育妇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二、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和拥军优属活动,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好风尚,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教育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
四、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普及妇幼保障知识,宣传优生、优育。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所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所行政股负责协调、处理;所有来信来访必须经所主要领导批阅。
4、行政股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行政股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行政股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所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行政股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行政股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行政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情况。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所有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行政股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所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行政股登记分类,按所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股室、站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举报受理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所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行政股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要及时。在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后,凡能及时处置的,按相关规定立即处理。举报或投诉者署真实姓名,要求答复的,必须在3日内答复;情况较复杂的案件,无法及时办结的,需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向举报者或投诉人作出解释。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
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所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所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考勤、请销假制度
一、采用指纹考勤机制度。
㈠执行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国家机关上下班时间。
㈡机关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按指纹,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㈢考勤要专人负责、每日记录。所纪检监察小组每周必须将由组长签字认可的《一周考勤汇总表》、《月请销假统计单》及其他证明资料(如:病历证明)在下周一上报所长,并传阅至股级以上干部。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股室人员要及时找其谈话,限期改正。同时股室、站领导也要向所领导作出对股室人员管理的保证,屡教不改的分别对分管领导、股室、站领导追究相应责任。
㈣外勤股、站应建立健全每日出勤登记台帐,外勤人员的考勤原则上由各股、站负责人安排,每周末交行政股统一汇总。如因隐瞒、包庇导致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由相关领导负责。
㈤对于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否则按上下班考勤制度处理。
㈥上班期间采取不定期查岗制,所纪检监察小组不定时检查,一天之内查岗一次不在公开检讨并抽考,两次及以上不在作旷工处理。
㈦职工有事确需外出的,确有事离岗的必须填写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的《外出审批单》,且连续外出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事假规定:
请事假者,必须到行政股填写请假条,1天以内由分管所长审批,2天以上(含2天)经分管所长签字后报所长审批,请假条交行政股备案。
除陪护病人等特殊原因,一月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8天。
三、病假规定:
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所长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所长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所领导班子批准。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
四、婚丧假、产假: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销假:
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所领导汇报,到行政股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
无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以及未经请假擅自休假及请假条未上交行政股的,均视为无故旷工。
六、待遇:
1、本所职工如因公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单位不发给加班费、夜班费,其他各项补助按在岗人员同等待遇发放。
2、本所职工因自身生病、受伤等需要请假住院治疗的,凭医院住院证明请假,单位不发给加班费、夜班费和出差费,其它各项补助按在岗人员同等待遇发放。
3、本所职工因自身生病经医院鉴定,不住院治疗在家疗养的,单位不发给奖金、加班费、出差费、夜班费和其它各项补助(交通局核发的生活费除外,从在家休息之日起计算)。
4、请事假期间每天扣发差旅费、加班费21元(双休日不计入内),一个月以内请事假超过8天者,每超过一天除扣发差旅费、加班费21元外,还要扣发一天的工资。
5、迟到早退者作公开检讨并抽考;旷工1天扣发100元,以此累计。
6、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0次以上、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半年目标考核奖金;全年累计迟到、早退80次以上、旷工超过7天者,除扣除全年目标考核奖金外,停职待岗一年。
7、职工停薪留职、停职待岗,每月发放生活费300元。所另有规
定的除外
8、职工违纪停职待岗,一律不发生活费,并停发一切福利待遇。
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主要领导报送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购置物品必须由分管财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证明、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六、职工请事假经所长同意后方可出行,但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职工个人全额负担,所里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七、所干职工外出出差或因其他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借支,并在回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八、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将公款私自借给他人,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九、所机关所用小件办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由行政股统一购买,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费用自负。
十、各站收入都要按要求严格管理,不准另设小钱柜,更不得私分挪用、公款私用,违者按有关纪律处理。
值班工作制度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本所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本所干部职工。
二、值班地点:所办公大楼。
三、值班时间:本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及双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制度。值班按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执行。
四、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所领导,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行政股。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所有人员的移动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如工作需要必须随传随到。
车辆管理制度
一、本所公车严禁私用。
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司机必须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车,没有派车单,司机私自出车者,停止其驾驶员之职,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超行程开车视为私自出车。
三、驾驶员必须服从所用车安排,按时交回车辆及钥匙。公车出勤必须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日排车单,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后,交行政股备案。因特殊情况紧急调用可向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请示后,由分管领导通知行政股安排,回来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部门需在夜间开展稽查工作时,应提前向行政股提交申请单,填写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交分管后勤的副所长审批后交行政股备案,方可用车。
五、车辆固定司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更换驾驶员,固定司机请假,由股长指定有驾驶证人员开车,非固定司机和股、站长指定人员不准驾
车。
六、驾驶员不得将车转交给他人和外单位人驾驶,尤其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股长及驾驶员全部承担。
七、所有公务车辆(含稽查车辆)在工作时间结束后,必须集中停放到所机关院内,不准在外停放。须延长工作时间使用车辆,必须口头向分管后勤的副所长说明原因及停放时间,并报经所长同意。未经所长同意不得停放在其他地方过夜,未按规定停放一次罚款50元,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照价赔偿。职工私家车不得停放在所办公大楼门口。
八、所有车辆一律定点加油。公务出差加油,由驾驶员填报销单,经行政股审核后,所主要领导签批。稽查车辆修车、加油、年检、购买配件、洗车由所拨给目标管理费中支付。如所里统一调配加油由所长视情待定。
九、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的派遣,爱护车辆,保持清洁卫生,车容整洁,使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借故拒绝出车,并保证行车安全,安全正点,完成任务,严禁酒后驾车。
十、纪检监察小组每天对所公车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宣传报道奖惩制度
为推动我所宣传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宣传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运管知识,树立运管队伍的良好形象,调动广大干职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高质量的宣传报道队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运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宣传报道有关规定,积极为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出版社写稿发稿,被采用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并能完成本职工作的职工。
二、稿件范围:撰写稿件内容要与运管工作和运管队伍建设有关的各种新闻体裁稿件、影视作品、文学艺术作品。
三、稿件统计以刊登、播发时间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并兑现奖金;年终以篇数统计作为评奖记功依据,同时奖励依据视用稿的数量、质量,用稿单位级别和社会效果而定。
四、202_字以上的稿件按3篇计,万字以上每篇按5篇计;新闻图片每幅按1篇计;简讯按实际采用篇数计;电视专题每部按3篇计。二人合作的按1/2篇计,多人合作的以此类推。头版头条翻倍计。
五、奖金:逐月兑现奖金,每篇稿件按采用级别实施奖励:中央级80元;国家行业级60元;省级40元;省行业级30元;市级20元;县级10元。
六、各级新闻媒体分类:
1、中央级新闻媒体:新华社、中国新闻社、《求是》、《人民日报》(含华南版、海外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半月谈》、《嘹望》以及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中华网等。
2、国家级行业新闻媒体:《中国交通报》、《中国道路运输》杂志、《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及中国交通网、运管网站等、3、省级新闻媒体:《江西日报》、《江西工人报》、《当代江西》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以及今视网等。
4、省级行业新闻媒体:《江西交通》、《江西运政信息》、江西交通信息网、江西运政信息网等。
5、地、市级新闻媒体指:本市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网站以及市运管处运政信息、运政网站;
6、县级新闻媒体指:本县党报、党刊、简报、电视台、电台、网站。
七、处罚:
不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未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部门,按年终考核办法执行。
八、报刊上发表的稿件以样报或复印件为凭据;广播、电视稿以稿酬汇款单复印件为凭据;获奖作品以获奖证书、奖状或复印件为凭据,网站上发表的稿件以下载的有效凭证为凭据。行政股应认真审核,严格 19
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购物审批程序管理
1、严格实行重大办公设备集体审批制。所属各股室、站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经行政股审核后报分管后勤的领导提交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严禁超标准配备、购置办公设备。
2、严格实行公物集体采购和购物审批制。所属各股室、站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采购、领用,提倡修旧利废;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事先经分管后勤的领导以及所长同意后凭购物审批单交行政股统一采购。
二、固定资产管理
(一)所固定资产分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固定建筑物三类。办公用品指低值易耗品,包括:笔、笔芯、胶水、大头针、图钉、曲别针、笔记本、复写纸、信纸、钉书器、打孔机、计算器、印泥、打印台等物品;办公设备指高值不易损耗,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物品。包括文件柜、档案柜、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计算机、扫描仪等;固定建筑物指建筑的房屋,使用期限在20年以上,基建价值在20万元以上,包括办公楼、运管站用房等。
(二)所固定资产由所行政股统一购置、建帐和管理。财统股负责监督并做好固定资产的入帐工作,做到建账、入账与实物相符。
(三)办公用品发放,依据历史使用记录并结合实际需要。行政股确定各部门领用管理基数,并随股室人员的变化、工作的调整确定发放数量和种类。
(四)办公用品的购买。每月25日,各股室负责人可提出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申请,按审批程序批准后,交所行政股集中采购。次月初发放,领用人在登记本上签字。但易消耗品(笔、笔芯、墨水、铅笔、刀片、胶水、大头针、图钉、曲别针、笔记本、复写纸、信纸等)请领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五)行政股在购买或更新设备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在同等质量、信誉等条件下,购买价格低的商品或接受费用低的服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优先采用绿色、环保、节能的产品;在采购办公用品时,要多方比较产品价格、性能,降低费用支出。
(六)固定资产报废(包括由于非常事故造成毁损),应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证明情况,行政股鉴定后提出建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废。财统股及时做好帐务处理。
(七)全所固定资产如需向外出租、借用,必须经所领导集体研究,同时必须办理协议或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合同(协议)书应放行政股存档。
(八)全所固定资产由注明的使用人负责,若因个人不按规定使用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损坏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损坏情节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由使用人按照实物价值经所领导批准酌情赔偿;对拒不赔偿的,由财务部门直接从本人工资(或奖金)中扣发。
三、废纸、废品管理
全所的废纸、废品由行政股统一处理,各股室不得私自变卖。所得款项全部交由财统股入帐。
文件材料印制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正式制发行文的文件,先由各部门打印出初稿,送交行政股审核和所领导签发。
二、所打印室将修改打印出的二稿交至拟文部门,由拟文部门负责核校后,行政股负责统一印制正式文件。公文文号、主题词及格式由行政股负责;文件打印、复印、装订由打字员负责;签章、发文由行政股收发员负责。会议材料由行政股或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三、对公文一般性改动由行政股负责,如有重大内容改动,由行政股与拟文部门共同协商一致后,呈送所领导签发。
四、各部门文件材料打印、复印需填写打印、复印申请单,由行政股批准。凡外单位需打印、复印文件材料的,必须经行政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打印、复印。打字员不得擅自受理私人打印业务。
五、打印文稿一律按急缓要求安排
特急件:即送即打
急 件:优先安排打印平件:按来文先后顺序打印 绝密件:由行政股安排专人打印。
六、打印室各种设备的维修及纸张、碳粉等消耗品的购买,由行政股统一负责。每季度末打字员将各部门使用纸张数量统一登记后交行政股。
能源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节能灯;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能耗,白天阳光充足时原则上不得开灯办公,特别是不能拉严窗帘、开灯办公;并要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杜绝长明灯。
二、夏天在30℃以上、冬季在10℃以下才可开启空调。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指壁式和柜式空调),夏季办公室的空调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高于摄氏18度,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无人时不开空调,并关好门窗和关闭电风扇。除未安装空调的地方外,一律不得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三、使用会议室结束后,使用部门要及时关闭空调、电灯等电器设备。
四、加强用水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避免非正常损耗现象的发生。
五、办公电脑只能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上班期间不使用电脑时,要及时设置为休眠状态,长时间不用应及时关闭电源;下班应关闭电脑、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
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电器使用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进行违规操作。凡是人为因素导致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设备损害的,维修费用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
一、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注重信息安全。
二、计算机由所行政股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未经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
三、应正确使用计算机、服务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使用寿命。
四、计算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业务部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业务数据备份。
五、计算机的开、关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计算机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行政股联系。因非法操作而使计算机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六、窗口计算机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其他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七、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软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八、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各股室行业管理、证照办理、违章处罚、上路稽查、征费、车辆和各股室目标管理、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运管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职工上下班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所职工大会上通报。考核不合格的股室必须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违纪违规人员严格按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理,不徇私情。
建立违纪违规档案,为今后下岗分流以及机构改革提供合理参考依据。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为适应我所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本单位凝聚力、战斗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思想政治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围绕全所的中心工作,抓好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促进所全面发展。
三、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全所的中心工作,党支部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对职工的政治教育,做好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四、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职责
⑴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广泛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艰苦创业的精神教育。
⑵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政策和时事政治。
⑶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建立团结、和谐、负责、相互支持和信任的新型人际关系。
五、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制度
⑴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职工学习一次。
⑵职工思想调查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遇有重大时事政策变化或所整体性重要决策时,随机进行。
六、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疏导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⑴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⑵发扬民主与正确指导相结合的原则。⑶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原则。⑷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相结合的原则。⑸表扬与批评相结合的原则。
⑹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⑺言教与身教相结合,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⑻提高思想认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
⑴真诚相待,以情感人,用事实说话,靠道理服人。
⑵注意观察,掌握规律,预防工作在前,增强主动性,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
⑶明确重点,发动骨干,因人施教。
⑷骨干带头,开展竞赛,学习先进,激励上进心。
⑸关心同志,谈心家访,坚持五必做:职工遇到天灾人祸时;发生家庭、邻里、职工之间纠纷时;工作受挫时;遇到晋级、分房、调动等切身利益时;违规违纪时、均要做好个别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⑹形式多样,注重吸引,寓教于乐,讲求实效。
八、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及其它积极分子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队伍,必须共同努力,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党支部书记主管全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对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主要职责是:
⑴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职工政治思想素质。
⑵指导工会、共青团、女工委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职工 的思想政治工作。并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方便和支持。
⑶深入基层、班组调查、了解职工思想情况,掌握思想动态,研究、探索运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一、电话通话时应言简意赅,长话短说,尽量缩短通话时间,特别要减少长途电话。
二、各股室按以下标准核定电话费:书记办公室90元/月、副所长及所长助理办公室70元/月、财务股40元/月、汽修股50元/月、业务股50元/月、违章处理室30元/月。超过标准由各股室自行支付。
其他股室因工作需要可到行政股用电话,所长办公室、行政股电话费不核定费用。
三、严禁利用办公电话聊天,严格控制私人长途电话,严禁拨打声讯信息台以及各类热线电话,一经发现,除补偿电话费外,还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
四、严格控制邮寄费用,尽量使用平信方式传递,减少特快专递数量。
接待费用管理制度
一、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做好会务和公务接待工作。
二、来客招待实行对口限额陪客。由所长通知行政股负责安排来客的膳宿,未经所长同意不得擅自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报所长同意后方可。
三、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标准,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杜绝浪费,发现超标准接待要及时纠正。
四、严格控制宴请次数和宴请标准,严格控制接待人员和陪同人员,节约招待费用。
五、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应轻车简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要严格执行有关差旅、交通、食宿规定,节省差旅费用;严禁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运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运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为业户提供文明热情和快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岗位业务、办公自动化知识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高协调处理能力,了解窗口各项运作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仪容整洁、佩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窗口的卫生整洁,努力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和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四、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窗口一盘棋意识,处处
以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为重、形象为重。在工作中应相互尊重、团结互助,遇到问题多请示、多商量、多沟通,努力创造一种团结合作、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文明优质服务,对服务对象要礼貌、热情、诚恳接待,认真受理登记,严格按程序、规章办理审批事项,在承诺日办结,努力达到公开、公正、公平“一站式”服务。主动为业户排忧解难。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推诿扯皮,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杜绝让服务对象“两头跑”或“多次跑”现象。
运政人员执法行为规定
一、禁止本所干部职工利用职权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相关业务活动或者在道路运输企业中任职,谋取私利;
二、禁止本所干部职工为经营业户代办开业、证照、年审等有关手续,代
办营运线路的审批、审验手续,代缴管理费等;
三、禁止本所干部职工自作主张上路稽查、无执法证人员和单人上路执罚、执收;
四、禁止双向拦车、弯道拦车以及违反《道条》规定上路拦车;
五、禁止在运输市场整顿联合行动前泄露检查时间、营运线路及路段;
六、禁止本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随意处罚、随意变更处罚内容或以罚代管;
七、禁止本所干部职工为非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
八、禁止私自参与有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各种活动;
九、禁止歪曲事实,隐瞒真相,为违法违纪行为开脱责任或者袒护包庇;
十、禁止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
职工八小时之外行为规定
一、在政治纪律方面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捏造、传播谣言和不利于本单位安定团结的小道消息;
2、严禁编造、散布“政治笑话”和丑化党和政府及本单位形象的言论;
3、严禁参与、支持、同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参与磕头结拜,拉帮结伙;
5、严禁把保密文件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传播和泄露组织机密。
二、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馈赠和宴请;
2、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生日庆典、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3、严禁涉足能影响自身形象的不健康场所和接受色情服务;
4、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酗酒闹事,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三、在家庭生活方面坚持四不准:
1、不准有婚外恋和任何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2、不准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
3、不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不准不尽赡养和抚养义务以及教育子女的责任。
四、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2、严禁疲劳驾驶机动车辆;
3、严禁驾驶带病机动车辆;
4、严禁超速行驶;
5、严禁酒后驾车;
6、严禁开霸王车、堵气车;
7、严禁公车私用、关系车、人情车。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家庭不睦或安全责任等事故,给本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停职待岗一年处理外,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发生的有关经济问题,本所不承担任何费用。
综治、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所安全工作,维护全所办公秩序,确保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综治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有现金往来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将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
得将大宗现金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
八、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九、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人员及门卫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由所综治领导小组及行政股负责,大楼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
二、各部门要根据要求设定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股室都要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负责人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用电、防火教育,要提醒工作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四、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各种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自行车、摩托车乱摆乱放,以保证楼梯畅通。
五、禁止乱倒垃圾、茶叶渣、一次性饭盒,禁止随地吐痰、丢弃脏物果皮等,不准在大楼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禁止践踏花草,损坏树木,以保证环境优雅、整洁。
六、各部门在上班时间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时要注意关门。
七、在走廊抽烟要随手熄灭烟头,不得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篓、垃圾桶,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行政股维修。
八、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档案室、计算机室防火制度
一、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三、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四、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五、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工作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七、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奖 惩 制 度
一、工作人员向新闻媒体投稿,内容涉及报道我所工作动态、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在国家、省、市、县级新闻媒体发表的,逐月兑现奖金,每篇稿件按采用级别实施奖励:中央级80元;国家行业级60元;省级40元;省行业级30元;市级20元;县级10元。
二、工作人员参加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业务考试、知识竞赛获得名次者,可给予奖励。
三、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书面检讨、抽考处理:
(一)分管领导执纪不严、督查不力,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导致工作或机关内部管理出现严重后果的;
(二)安全保卫措施落实不到位,机关内部发生物品被盗、失火、污染等治安灾害事故,干部职工发生违法犯罪、刑事等案件的;
(三)没有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内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因措施不力、方法不当,导致出现运输业户群打群殴、个人访、群体访、越级访等事件,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
(四)虚报、浮夸或瞒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五)不遵守开会时间,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私下聊天 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无故走动,不认真记录会议内容的(班子成员因工作联系除外);
(六)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闲谈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七)工作日以及值班日中餐或晚餐饮酒的(接待来客除外);
(八)刁难服务对象,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
(九)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按程序办理,不按时限办结,影响单位形象,造成工作贻误或耽搁重点工作进展的;
(十)对不属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31
(十一)对法定的有偿服务项目,只收费不提供服务、或只提供部分服务的;
(十二)工作时着装不整,精力不集中,在规定时限内不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
(十三)违反群众纪律,工作作风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四)玩牌赌博的;
(十五)会议记录员不如实记录会议内容的;(十六)其他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
四、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征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责令停职待岗一年,待岗期间发生活费300元,期满经考试合格可重新上岗,不合格继续待岗:
(一)擅自押款、只收款不开票及开套票、打白条的;
(二)不按时解款、缴交票据以及私自挪用公款的;
(三)擅自降低收费标准的;
(四)不按照车辆实际吨位、座位数收取运管费的;
(五)不按照实际月份足额征收规费的;
(六)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并责令停职待岗一年,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待岗期满考试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不合格继续待岗:
(一)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所效能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规定:
1、对所机关效能制度、管理规定执行不力、消极对待,影响政令畅通的;
2、以各种名义“吃、拿、卡、要”,或者欺诈、胁迫管理和服务对象的;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的;或参加用公款支付营业性的娱乐活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4、未办理公车私用手续擅自使用公车办私事的;
5、驾驶人员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入库、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或交于外单位人员驾驶的;
6、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公车的;
7、其他违纪、违章或失职、渎职行为应受到行政责任追究的。
(二)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2、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3、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管理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4、扣押财物不当场开具或者不如实开具票据的;
5、私自保存扣留的证件,查扣车辆隐瞒不报的;
6、重大违章行为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
7、不按时移交证件或私自放行车辆和证件的;
8、未经主要领导批准或者超越职权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放行车辆和证件的;
9、已履行预先告知程序,对仍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处罚,私盖二保章的;
10、擅自追赶摩托车、汽车等运输车辆,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对所机关效能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
1、对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情况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2、对群众投诉或者工作中发现的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不及时调查处理或者隐瞒、包庇的;
3、对有关部门要求调查处理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拖延不办,或者不反馈办理结果或者反馈材料不实的;
4、拒不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或者拒绝就投诉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5、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六、工作人员受到县效能办通报批评一次的,予以下处理: 扣发当月生活补贴,停职待岗1年,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待岗期满考试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不合格继续待岗;当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连带责任人按职务由低至高分别扣发当月生活补贴总额的30%、20%、10%。
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职待岗1年,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扣发年终考核奖金80%,对连带责任人按职务由低至高分别扣发年终考核奖金总额的30%、20%、10%,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停职待岗2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扣发全部年终考核奖金,对连带责任人按职务由低至高分别扣发年终考核奖金总额的50%、40%、30%,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一)一年内受到本所三次及以上效能责任追究或被县效能办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三)在运输市场整顿联合行动前泄露检查时间、营运线路及路段的;
(四)伪造、涂改、隐匿、销毁证据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五)泄露工作秘密或出具错误的鉴定结果或虚假证明的;
(六)煽动、蛊惑人心,幕后参与或策划集体上访事件的;
(七)利用职权与社会上不法人员相互勾结,参与非法活动或徇私舞弊的;
(八)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的;
(九)应当经过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作出的作为行为或不作为行为;
(十)陷害他人、搬弄是非、制造混乱、不服从领导安排的;
(十一)干扰、阻碍所机关效能责任调查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的;
(十二)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
八、凡有群众举报,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无限期停职待岗,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停发社保费、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一切福利待遇,待事实真相查清或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再定。如经有关部门证明属评诬告者,停职待岗期间每月300元的生活费、社保费、医保费、住房公积金予以补发。
九、驻站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或擅离岗位者,一律停职待岗一年,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停发社保费、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一切福利待遇。待岗期满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十、分管领导工作不到位、执纪不严、督查不力,对上隐瞒,对下包庇、袒护、纵容,导致工作或机关内部管理出现严重后果的,保留领导待遇,不再分管任何工作。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造大重大损失的,责令无限期停职待岗,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停发社保费、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一切福利待遇。
十一、捏造、传播谣言和不利于本单位安定团结的小道消息,一经查实,一律停职待岗一年,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停发社保费、医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一切福利待遇。待岗期满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吉水县运管所依法行政责任状
(一)财务股
执法职权分解及行政执法责任状
一、执法机构 财务股
二、执法岗位 财务股股长、会计出纳
三、执法内容 财务
四、执法权限和主要责任
(一)负责做好财务会计、财务档案和财务收支计划方案的拟订以及各种经费开支的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二)建立健全有关台档,认真做好报表、资料的汇集、装订、保管工作。
(三)严肃财务纪律,协调好各种保险的审核及对外财务联系,积极配合审计、物价、税务、财政等部门检查。
(四)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不得乱套票据。代征代扣的税收,按税法规定必须代扣。
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法活动要公正、合法,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3、认真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奖优惩劣。
4、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程序
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定知识,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规定。
3、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副所长(签字):
财务股股长(签字):
*年*月*日
(二)文峰站、八都站、盘谷站
执法职权分解及行政执法责任状
一、执法机构
文峰站、八都站、盘谷站
二、执法岗位 各站站长及稽查人员
三、执法内容 运政稽查
四、执法权限和主要责任
(一)加强区域内源泉管理。
(二)督促辖区内车辆规费收缴(黑车运管费、挂江西D牌照的农用车运管费、摩托车养路费),协助征收汽修协会会费。
(三)严格查处违章违规经营的车辆、机动车维修业户以及偷漏规费车辆,做好投诉受理工作,严格执法程序,使用规范执法文书。
(四)建立健全违章处罚车辆每日稽查和征费台档,如实填写外勤人员考勤登记薄,每月月底交到行政股备案。
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法活动要公正、合法,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3、认真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奖优惩劣。
4、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程序
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定知识,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规定。
3、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副所长(签字):
各站站长(副站长)(签字):
*年*月*日
(三)运政股
执法职权分解及行政执法责任状
一、执法机构 运政股
二、执法岗位 运政股股长及稽查人员
三、执法内容 运政稽查
四、执法权限和主要责任
(一)加强源泉管理,对全县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严查处违章违规经营的车辆、机动车维修业户以及偷漏规费车辆。
(二)做好投诉受理工作,严格执法程序,使用规范执法文书。
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法活动要公正、合法,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3、认真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奖优惩劣。
4、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程序
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定知识,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规定。
3、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副所长(签字):
运政股股长(签字):
*年*月*日
(四)客运股
执法职权分解及行政执法责任状
一、执法机构 客运股
二、执法岗位 客运股股长及稽查人员
三、执法内容 客运稽查
四、执法权限和主要责任
(一)加强源泉管理,对全县客运市场实行监督管理。
(二)严格执行客运管理相关规定,负责督促车站实行“三定四统一”管理,协助车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加强“车进站,人归点”,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
(三)协助开展道路客运班线清理、审批、客运班线招投标及客车挂靠清理工作,推行班线经营管理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营运客车、司乘人员的台档,实行一车一档。
(四)加强客运站点的管理。配合开展汽车客运站定级普查和清理工作,实现等级车站封闭式管理。
(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定期公布县内各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法活动要公正、合法,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3、认真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奖优惩劣。
4、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程序
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定知识,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规定。
3、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副所长(签字): 客运股股长(签字):
*年*月*日
(五)业务股
执法职权分解及行政执法责任状
一、执法机构 业务股
二、执法岗位
业务股股长、副股长及工作人员
三、执法内容 运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执法权限和主要责任
(一)负责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开、停、歇业审批以及运管费征收工作。
(二)建立健全受理申请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期限、要求进行审批,对业户提交的申请认真核实,形成调查报告,为所领导审核提供合理依据。
(三)负责道路客运班线清理、审批及客运班线招投标工作,清理挂靠车辆,实现公车公营。
(四)全面实施经营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五)负责汽车客运站定级普查和清理工作,实现等级车站封闭式管理。
(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县内安全管理网络和与经营者的安全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重要部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七)发展农村客运,作好市场调查,全面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
(八)严格执法程序,使用规范执法文书,对各种违规车辆按《道条》及有关规定处理。
(九)积极配合统计做好客运和货运的运力、运量统计工作,做好客货运输业有关数据、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建立数据库。
(十)规范“两证”办理及年审工作,对车辆报停、过户等行为严格管理。
(十一)负责征收全县客货运输车辆的运管费以及主动来所交纳的
摩托车养路费。
(十二)建立健全征费台档,实行票款分离,定期与业务股核实车辆、吨位、座位等数据,及时掌握车辆进出动态。
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法活动要公正、合法,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3、认真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奖优惩劣。
4、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程序
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定知识,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规定。
3、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副所长(签字):
业务股股长、副股长(签字):
*年*月*日
(六)汽修股
执法职权分解及行政执法责任状
一、执法机构 汽修股
二、执法岗位
汽修股股长、副股长及工作人员
三、执法内容 运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执法权限和主要责任
(一)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落实强制维护制度,建立和完善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和台档,严格实行二保签章、上档分工负责制。
(二)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建立普通客车类型划分和定级台帐档案。全面实施经营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三)建立健全受理申请登记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审批时限进行审批,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加大维修市场打击力度,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业户,严格查处超类别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欺诈、违规修理、越级修理、倒卖合格证和汽车维修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行为,净化维修市场秩序。
(五)协调各修理厂家与客货运输公司、个体运输业户之间的关系;协助公路运输协会工作,配合业务股开展两证年审及客运班线复审工作。
(六)宣传贯彻达国标活动,配合市处做好维修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以及上级管理部门和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法活动要公正、合法,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3、认真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奖优惩劣。
4、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程序
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定知识,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规定。
3、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副所长(签字):
汽修股股长、副股长(签字):
*年*月*日
(七)驾培股
执法职权分解及行政执法责任状
一、执法机构 驾培股
二、执法岗位 驾培股股长及工作人员
三、执法内容
运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执法权限和主要责任
(一)清理驾培学校以及货运托运部、信息部、货运配载部,未办理运管部门手续的驾培学校、货运托运部、信息部、货运配载部取消其经营资格。
(二)要求各驾培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经常下到各驾培学校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严格检查各驾培学校的教学质量、培训场地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从事驾驶培训的教练员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对达不到标准的驾培学校坚决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违反规定进行驾驶培训的学校按《道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负责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并做好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审验、两证审验及客运班线复审工作。
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法活动要公正、合法,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3、认真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奖优惩劣。
4、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程序
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执行。
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定知识,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规定。
3、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且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八、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副所长(签字):
驾培股股长(签字):
*年*月*日
运政人员行为规范责任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愿意停职待岗一年,待岗期间不发生活,期满经考试合格可重新上岗,不合格继续待岗:
1、擅自押款、只收款不开票及开套票、打白条的;
2、不按时解款、缴交票据以及私自挪用公款的;
3、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愿意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并停职待岗一年,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待岗期满考试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不合格继续待岗:
违反所“创业服务年”有关规定:
1、对所创业服务年制度、管理规定执行不力、消极对待,影响政令畅通的;
2、以各种名义“吃、拿、卡、要”,或者欺诈、胁迫管理和服务对象的;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的;或参加用公款支付营业性的娱乐活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4、公车私用的;
5、驾驶人员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入库、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或交于外单位人员驾驶的;
6、其他违纪、违章或失职、渎职行为应受到行政责任追究的。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2、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3、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管理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4、扣押财物不当场开具或者不如实开具票据的;
5、私自保存扣留的证件,查扣车辆隐瞒不报的;
6、重大违章行为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
7、不按时移交证件或私自放行车辆和证件的;
8、未经主要领导批准或者超越职权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放行车辆和证件的;
9、已履行预先告知程序,对仍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处罚,私盖二保章的;
10、在稽查时擅自追赶运输车辆,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对本所开展“创业服务年”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
1、对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2、对群众投诉或者工作中发现的所属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创业服务年有关规定的行为,不及时调查处理或者隐瞒、包庇的;
3、对有关部门要求调查处理的违反创业服务年有关规定的行为拖延不办,或者不反馈办理结果或者反馈材料不实的;
4、拒不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或者拒绝就投诉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5、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三、受到县效能办通报批评一次的,愿意接受以下处理:
停职待岗1年,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待岗期满考试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不合格继续待岗;当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职待岗1年,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停职待岗2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一)一年内受到本所三次及以上效能责任追究或被县效能办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三)在运输市场整顿联合行动前泄露检查时间、营运线路及路段的;
(四)伪造、涂改、隐匿、销毁证据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五)泄露工作秘密或出具错误的鉴定结果或虚假证明的;
(六)煽动、蛊惑人心,幕后参与或策划集体上访事件的;
(七)利用职权与社会上不法人员相互勾结,参与非法活动或徇私舞弊的;
(八)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的;
(九)应当经过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作出的作为行为或不作为行为;
(十)陷害他人、搬弄是非、制造混乱、不服从领导安排的;
(十一)干扰、阻碍所机关效能责任调查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的;
(十二)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
五、运管工作(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十不准”、必须树立的“五种形象”、必须对执法标志车辆严格管理的“八项规定”:
(一)“十不准”
1、不准未按规定着装从事执法稽查;
2、不准在工作中(含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参与赌博;
3、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勤和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4、不准着装出入各种社会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5、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6、不准推诿工作、怠慢经营户和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
7、不准违反规定擅自上路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8、不准随意打白条或使用非规定票据;
9、不准超范围执法;
10、不准粗暴执法、徇私枉法。
(二)“五种形象”
1、文明服务形象;
2、办事高效形象;
3、勤政廉洁现象;
4、依法行政形象;
5、公开、公平、公正的形象。
(三)“八项规定”
1、新领驾照人员一年内不得驾驶运政执法标志车辆;
2、严禁随意和擅自借给他人使用或私用运政执法标志车辆;
3、严禁酒后驾驶运政执法标志车辆;
4、严禁运政执法标志车辆停放在餐饮、公共娱乐场所;
5、工作以外的业余时间,运政执法标志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内;
6、执法行为以外因公务用运政执法标志车辆必须经过所长同意;
7、驾驶人员必须做到对运政执法标志车辆勤保养、勤维护,不开带病车上路;
8、驾驶人员必须做到不开超速车、不飚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六、严格遵守所里制定的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
(一)在政治纪律方面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捏造、传播谣言和不利于本单位安定团结的小道消息;
2、严禁编造、散布“政治笑话”和丑化党和政府及本单位形象 的言论;
3、严禁参与、支持、同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参与磕头结拜,拉帮结伙;
5、严禁把保密文件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传播和泄露组织机密。
(二)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馈赠和宴请;
2、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生日庆典、乔迁新居、子女升
第四篇: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 全 保 卫 管 理 制 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不法分子蓄意破坏,保护生产、设备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保证各项安保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保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3. 职责
3.1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的安保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3.2负责安保摄像监视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和管理。
3.3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辖区域日常巡视、查疑、监管等安保工作。3.4公司全体员工均要遵守安保制度,均有制止扰乱秩序、破坏设施、妨碍安全等行为的义务。4. 内容 4.1门卫值班制度
4.1.1安保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得参与其他职责外的活动。
4.1.2有权督促员工遵守门卫管理制度。
4.1.3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密切留意、认真盘查。外来人员进入管辖场所的,安保人员须要求其填写《来客登记表》,发放访客证并
经电话询问或被访人员当面确认后才予以放行。来访结束后,安保人员收回访客证。
4.1.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岗位,交班应明确交待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1.5值班时要佩带规整,仪表整洁,礼貌待人,并做好门岗室环境卫生工作,树立良好形象。4.2监视、巡逻制度
4.2.1安保人员要24小时观察安保摄像监视系统中各监视点的情况,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并进行处置。
4.2.2每隔一小时对安保管辖区域进行巡逻,特别要加强对财务部门、库房、机房、食堂等重要部位的监管巡逻力度。
4.2.3安保管辖区如设置有重要部位现场扫描条码的,要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巡检、扫描。
4.2.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或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报告。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求援。4.2.5认真做好安保监视及巡逻情况记录。4.3 办公安全管理制度
4.3.1公司本级各部门所有钥匙统一由总部行政部登记配给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4.3.2要害部位要张贴“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标志。4.3.3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
4.3.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
4.3.5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危险电器用品。严禁各部门以及个人私自搭接(换)、改变用电线路,因工作需要和电线老化确需更换(改变)线路的报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实施。4.4 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4.4.1财务部门
4.4.1.1财务部门要配置保险箱、密码柜,设置防盗门、防盗窗等防盗设备。
4.4.1.2财务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安装报警器、开通报警专线。
4.1.1.3财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存放预留款,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存放银行。
4.1.1.4财务人员到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应由专车、两人以上接送;发生盗窃、抢劫事件要及时报警。4.4.2库房、机房、配电间等 4.4.2.1要保持门窗完好,人走锁门。4.4.2.2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警示标志。
4.4.2.3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更新;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4.4.5食堂
4.4.5.1食堂工作人员在下班期间要将门窗关好、锁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和盗窃等。
4.4.5.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时主动与医院取得联系,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救治。事后要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查明原因。4.5 治安安全检查制度 4.5.1 检查内容
4.5.1.1单位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是否落实。
4.5.1.2来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4.5.1.3门窗是否牢固,下班后门窗是否锁闭。
4.5.1.4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4.5.1.5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4.5.1.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4.5.1.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报警系统、巡检系统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4.5.1.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4.5.1.9有无火险隐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5.1.10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安保隐患,是否认真整改。
4.6公司下辖各部门搞大型活动,外单位借用场地,要事先通知安全保卫部(时间、人数、内容等),以便协助搞好各项安保措施。4.7 与党委办牵头公司职能部门每季进行1-2次的安保检查。重大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动时,要组织专项检查。
4.8 每次安保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对经检查发现的安保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9 各部门对存在的安保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安保部,同时采取临时安保措施。
五、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修改、解释。
第五篇: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定稿)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总则
1.1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保条例》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预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1.2 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公司及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公司。
1.3 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于携带物品出入公司的管理办法》执行。
1.4 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用具、火源、电源、水源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5 严禁未经领导允许,徇私情将外来人员及车辆放入公司,更不允许员工及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开快车。
1.6 安全保卫人员应对全公司进行经常性地认真检查,以防有人损坏花草树木、建筑、设备及其它财物。
1.7 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嫖娼、纵火、酗酒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发生。
1.8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1.9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应熟记火警、匪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及公司主管领导的电话,出现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治安管理规定
2.1 工作标准
2.1.1 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1.2 治安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铁面无私的品格,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队作风。2.1.3 充分发挥“公司卫士”的职能,有效地保证公司的正常秩序,确保公司财物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1.4 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法分子。2.1.5 开园前、闭园后,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
2.1.6 开园后在岗位上进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协助环卫人员搞好公司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1.7 协助市场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 负责公司内外的夜间值勤工作,执行轮流值岗制度,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2.1.9 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员工、车辆进出公司的规定,按公司规定对进出公司的员工、车辆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检查。
2.1.10 作好疏导工作,保证出入通道畅通无阻。2.1.11 严禁游客和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2.1.12 保持岗亭和大门清洁卫生。
2.1.13 门卫应站姿端正,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对待游客热情礼貌。2.2 开园期间的秩序维护和检查
2.2.1 保安人员上岗后,检查辖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报有关领导,并填报《维修单》报工程部门维修。2.2.2 负责维护公司游览、表演场所的秩序。
2.2.3 巡视辖区的治安情况,清理三无人员,留意票房、餐厅、商场、广场等场所的可疑人员或闲杂人员。
2.2.4 对进出公司调度口的车辆应进行疏导指挥及查验,确保秩序井然。2.2.5 各辖区保安人员应制止炒卖转售门票、无证摊贩、乞讨等不良现象。2.2.6 保安人员每天协助市场部作好押款工作。2.3 闭园期间的检查和守护
2.3.1 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立即报有关领导,并填写《维修单》报公司工程部门维修。
2.3.2 闭园后,用文明礼貌的态度规劝游客离园。
2.3.3 检查公司内各售卖点、餐厅、办公区域的安全状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2.3.4 夜间巡视时,应密切留意和盘查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确保公司和承包租赁单位的财产、物资安全。
2.3.5 加强各通道口进出车辆和人员的查验。2.4 交接班
2.4.1 白班、夜班及机动班应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领班安排岗位,交代任务,班后作简单工作小结。
2.4.2 各班组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如接班人员未到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2.4.3 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2.4.4 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接的有关事项查点清楚。2.4.5 交班前,应将值班场所打扫干净。
2.4.6 各领班每天应填写《交接班记录》,对班组值勤情况、处理的问题、交接班事项及违纪惩罚等填写清楚,并签署姓名和日期。2.5 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理
2.5.1 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时,负责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并赶赴现场处理。
2.5.2 处理案件时,本着保护公司员工、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原则并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5.3 向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情的经过,作好笔录。
2.5.4 负责人员填写《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记录表》,连同当事人和目击者的笔录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6 检查与考核
2.6.1 为确保和落实各岗位的具体操作规范,治安负责人负责班组日常工作检查和考核;负责人每两周至少对各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表》;部门负责人对各岗位进行巡视抽查。
2.6.2 检查时发现一般不合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奖惩通知单》;发现严重不合格,由负责人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报告》逐级上报,并按要求整改处理。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
3.1 总则
3.1.1 爱岗敬业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基础;认真负责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前提;依法执勤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依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保证;贯彻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规定,是每个保安人员的责任。
3.1.2 保安人员执勤时要做到“五要”:要服装整洁、干净一致;要仪容仪表严肃端庄;要认真负责,保持警惕;要文明礼貌;要依法执勤,有礼有节。3.1.3 保安人员值班时要做到“六不”:不抽烟喝酒;不串岗离岗;不闲谈睡觉;不操手插手;不徇私舞弊;不打人骂人、不与游客争吵。
3.1.4 严格落实“八防”职责:防失火,防爆炸,防盗抢,防落水,放逃票,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
3.1.5 实行区域值班责任制,谁的区域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3.1.6 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1.7 实行执勤日志制度,对执勤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重要电话、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上报、记录。
3.1.8 凡进入公司的人员、车辆一律实行通行证制度,无证无票,不得进入;货证不符,不得出门。
3.1.9 门卫执勤时要保证准入车辆的通行,及时疏导大门交通,并经协助保洁常清理公司大门附近的卫生。
3.1.10 认真执勤,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正确回答游客的提问,严格盘查可疑人员、物品,遇有突发事件、抢劫、爆炸、打人行凶等暴力犯罪时,要敢于制止、抓捕,并进行正当防卫,合理合法使用保安权利。
3.1.11 妥善处理各种事务和工作关系,遇有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不要乱回答,要及时请示;遇有不正常或重要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不请示,不汇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执勤人员要承担全部后果。3.2 保安着装管理制度
3.2.1 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领花、领带、帽徽要严格按照规定缀钉、佩戴,保持着装严整。3.2.2 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系武装带、戴制式大沿帽、穿保安服。3.2.3 值勤时间以外及非因公外出,不得着保安制服。3.2.4 保安人员在训练、劳动时着迷彩服,不得穿保安服。3.2.5 保安服和迷彩服不得混穿,不得与便服混穿。
3.2.6 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否则视情节给予处罚。3.3 保安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3.3.1 总则
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是:遵守纪律,热爱人民、文明执勤,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英勇果敢、不畏艰险。3.3.2 遵守纪律、公正廉洁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保安的行业纪律,依法执勤,秉公办事,洁身自爱,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公司形象。3.3.3 热爱人民、文明执勤
要热爱、保护、服务于游客,执勤时要着制服,先敬礼后述事,尊重他人,体现良好个人职业形象和公司形象。3.3.4 忠于职守、服从指挥
要保护游客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要有责任感、事业心,提倡团队精神,服从工作需要,维护个人职业形象和公司形象。3.3.5 敬业爱岗、热情服务
要以公司为家,做公司人,热情周到耐心地为游客服务,保持良好的个人职业形象和公司形象。3.3.6 英勇果敢、不畏艰险
遇突发事件要讲究策略,斗智斗勇,在紧要关头、关键时刻要无所畏惧,勇敢向前,展现良好的个人职业素质。3.4 保安员六条禁令
为了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执勤保安的素质,特制定保安人员六条禁令如下:
3.4.1 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吸烟、喝酒。3.4.2 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脱岗串岗。3.4.3 禁止保安人员无故旷工和私自调班。3.4.4 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别人攀谈。3.4.5 禁止保安人员贪污受贿,参与赌博。3.4.6 禁止保安人员打架斗殴,防卫过当。
凡是违反以上禁令3.4.1至3.4.4条者罚款处理,如累犯予以辞退;违反3.4.5和3.4.6条者予以辞退。3.5 保安人员的纪律规定
3.5.1 服从命令,听从管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强请示汇报,随时接受领导检查,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各行其事。
3.5.2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保安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社会丑恶现象。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
3.5.3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值勤时不睡觉、不喝酒、不干私活、不闲谈。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3.5.4 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内部的机密,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事不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内部情况,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入公司。3.5.5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不徇私舞弊。
3.5.6 自觉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私开单位和他人车辆,不准私自处理单位的各种废品。
3.5.7 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肃端庄,讲理讲法,不刁难游客,不打人骂人,不包庇违法犯罪,不陷害好人,严格执法,不以权谋私。3.5.8 团结同志,以诚待人,事事处处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3.6 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
3.6.1 对讲机是公司配备给保安人员的工作用具,使用人员要爱惜使用,认真保管。
3.6.2 对讲机要分配到人,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3.6.3 对讲机不准借与保安以外的人员使用。
3.6.4 对讲机从发配之日起,一年内公司不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自行维修。3.6.5 对讲机要爱惜使用,不要违规使用、操作。3.6.6 要建立对讲机交接使用记录。保安执勤制度
4.1 准时上岗,因故不能上岗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迟到或提前下岗。4.2 严格交接手续,接班者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者应将情况及械具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岗。
4.3 执勤必须身着保安服装、帽、肩章、领带、武装带等佩戴齐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群众投诉要言行文明,礼貌待人。
4.4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门卫和其他有关制度,对来访者应按规定办理手续。4.5 维护车辆进出秩序,防止发生事故。车辆若进入责任区,必须验证查明情况后,方可进入,否则一律不得通行。
4.6 维护责任区的治安秩序,处理好一般性的治安案件。对于干扰责任区正常秩序的人员,要敢于管理劝阻。要以理服人,防止简单粗暴。对于破坏治安秩序,构成治安案件的,应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4.7 责任区内发生刑事案件,应认真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领导。
4.8 责任区内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要及时提醒单位采取措施,杜绝漏洞。如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重大事故,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公司领导。
4.9 要熟悉消防器材、水、电、煤气总开关等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方法,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处理。
4.10 熟记有关应急联络电话号码,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者通知有关领导到现场组织指挥处理。
4.11 拾到失物,应认真登记造册,一律上交。如失主认领也要签字登记,然后写出书面材料上交备案。
4.12 在执勤巡逻或执行临时任务时,要坚持填写执勤记录。对已经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应记录在案,以备查核。保安巡逻制度
5.1 保安人员应保障巡逻范围内的设施和游客安全,熟悉巡逻范围内各种物品和设备的存放位置,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明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2 协助技术保障部检查电线线路有无损坏,如有可能出现火灾,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作出妥善处理。
5.3 巡逻途中如闻到异味,听到怪声,要立即查明情况。
5.4 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应在适当的位置上监视并立即报告。
5.5 发现偷盗、流氓、打架、闹事等情况,应立即设法制止。如抓获犯罪分子,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5.6 发现火警,立即采取扑救措施,并向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5.7 在保安值勤范围内,要注意每个角落是否有来历不明的物品,并查明情况。如属危险爆炸物,要在报告主管部门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事后写出书面处理报告。
5.8 在巡逻中如发现有歹徒袭击,每个队员都应该果断制止,积极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5.9 巡逻方式要灵活多变,要固定巡逻线路与不固定巡逻线路相结合,潜伏和明巡相结合,不给罪犯以可乘之机。5.10 做好巡逻记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制度。
6.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集体宿舍的消防工作。6.3 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6.3.1技术保障部门:负责公司和停车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其他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培训、消防档案的管理和消防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
6.3.2 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配电箱、机房和仓库的用电安全及电气、输电线路、霓虹灯、灯箱的防火,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的报批,以及油漆、木工的安全管理;督促公司施工单位办理消防安全的相关手续。
6.3.3 营销部门:负责外卖点、商场、餐厅、商品仓库的消防安全。6.3.4 办公室:负责集体宿舍、职工食堂、后勤物质仓库的消防安全。6.3.5其他部门:作好档案资料、财务账簿、贵重物品、通讯设备及票房的防火安全和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6.4 消防安全的管理 6.4.1 消防工作标准
6.4.1.1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明确消防责任。
6.4.1.2 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中规定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指定专人保养和管理。
6.4.1.3 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维护消防设施,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如有违反,按《消防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6.4.1.4 各部门要作好办公场所及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用电、用火安全和相应的检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门维修或更换。公共场所的用电保护装置由工程部门检查。各部门下班后一律切断电源,杜绝事故发生。
6.4.1.5 各部门及施工单位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临时动火制度,填写临时动火报批表,报消防中心,经逐级审批并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要求按有关消防法规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6.4.1.6 工程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按《消防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6.4.1.7 发现火灾隐患时,工程部门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整改,紧急情况下,工程部门有权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6.4.1.8 出现火灾时,各部门及员工按《公司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办法》执行。6.4.2 技术保障部消防工作管理
6.4.2.1 技术保障部门的消防中心是公司消防管理、监督的专门机构。6.4.2.2消防中心的日常工作按《消防中心安全管理规定》执行。6.4.3 公司施工过程的消防工作管理
6.4.3.1 公司施工时按有关规定对公司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指定专人配合消防中心进行防火监管,制定防火制度,组织施工人员开展防火自查,整改火险隐患。6.4.3.2 施工单位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施工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工地安全。
6.4.3.3 现场施工时,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对一切火源、电源、焊接、气割和易燃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
6.4.3.4 现场施工时,工程部门按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和更换。6.4.3.5 工程部门应作好配电室等重点设施的用电防火安全工作。
6.4.3.6 电工、电焊、气割等特种行业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上岗操作。6.4.3.7 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合理摆放,保持适当防火间距,库房内禁止明火。
6.4.3.8 木材应合理储存,随时清理。锯末、树皮等应堆积到库区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干净。存放地点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6.4.3.9 建筑工程防火设施的报建工作由工程部门负责申报,工程部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实施建筑防火的管理、建筑设计的审核和建筑消防竣工的验收。
6.4.4 营销部门的消防工作管理
6.4.4.1 售卖、餐厅及外卖点应作好日常照明、夏季排风系统、空调设备及其线路的安全检查,避免发生超载、短路等现象的发生,若有问题及时报工程部门维修。
6.4.4.2营业厅与中转仓库应用防火墙分隔,任何商品堆放不得堵塞通道;餐厅应根据使用面积摆放餐桌,避免堵塞必要的通道。
6.4.4.3 售卖、餐厅及外卖点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线路。
6.4.4.4 售卖、餐厅及外卖点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6.4.4.5 售卖、餐厅及外卖点进行更新、改建、装修或房屋、设备检修时,如需用电、动火,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
6.4.4.6 售卖、厨房的易燃气体管道、开关、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漏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电源、火源、气源后方可离开。6.4.4.7 餐厅厨房应定期清理烟囱油垢及抽油烟机油垢;厨房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油炸食物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防止食油溅出,确保安全。6.4.4.8 仓库管理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仓库内禁止明火和吸烟,勿带明火进入仓库,勿乱拉电线,电气装置应为合格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6.4.4.9 定期作好煤气管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煤气仓库内禁带火种,严禁吸烟和明火。
6.4.5 办公室的消防工作管理
6.4.5.1负责员工宿舍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纠正员工在宿舍内的违章用电行为。
6.4.5.2 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高瓦数电热器具,严禁使用煤气、煤油炉,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灯泡不准用纸或其他可燃物遮光,严禁明火。6.4.5.3 集体宿舍禁止长明灯现象,人离开房间时应切断一切电源。
6.4.5.4 食堂的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漏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可离开。6.4.5.5 食堂管理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仓库内禁止明火和吸烟;勿乱拉电线,电气装置应为合格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6.4.6 公司内大型演出活动的消防工作管理
6.4.6.1 公司剧场的顶棚、墙面采用防火材料,安全出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标志和紧急照明设备。
6.4.6.2 公司剧场舞台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幕布、窗帘与灯具、电气设备应保持适当的距离。演出结束后,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定安全后,最后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6.4.6.3 室内剧场严禁吸烟,保持通道畅通。
6.4.6.4 表演用的烟花、爆竹、火炬等特殊道具,有关管理部门应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使用保管制度,确保公司和游客的安全。6.4.7 车辆管理部门的消防管理
6.4.7.1 车辆行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保证车况良好。行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予以排除。
6.4.7.2 汽车排气管支管上禁止放置易燃物,避免汽车上的易燃物掉落在排气管上。
6.4.7.3 司机应劝阻乘客不要在车内吸烟,并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
6.4.7.4 车库存放车辆、物品时,管理人员应制定安全防火措施,车库内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严禁吸烟;清洗零件时应采用金属洗涤剂或煤油,尽量避免使用汽油,同时不得启闭电气开关。清洗后的余液及用过的棉纱、棉布等应妥善处理,清洗后的机件晾干后方可进行装配。